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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內政部:今年5月起大宗戶籍謄本可線上申辦也說明:... 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的「網路申辦服務」項目中,線上申辦大宗戶籍謄本。內政部指出,大宗戶籍謄本1次最多可申請80 ...

元智大學 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黃文曄所指導 謝享樺的 政府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與民眾選擇採用傳統或電子戶籍謄本行為意圖差異性研究 (2013),提出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電子戶籍謄本、計畫行為理論、戶政事務所。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所 盧映潔所指導 吳濬清的 外國籍婚姻移民本國相關法制之研究-以防制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為主軸 (2007),提出因為有 防制、東南亞國家、假結婚、非法移民、人口偷渡、人口走私、人口販運、人蛇集團的重點而找出了 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的解答。

最後網站屏東縣服務站- 利用自然憑證可申請電子戶籍謄本!則補充:為落實E化政府,省卻民眾奔波請領戶籍謄本之不便,可以利用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ris.gov.tw/)線上申辦電子戶籍謄本喔,省時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政府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與民眾選擇採用傳統或電子戶籍謄本行為意圖差異性研究

為了解決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的問題,作者謝享樺 這樣論述:

內政部自92年8月22日起,提供民眾使用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請電子戶籍謄本,取代至戶政事務所臨櫃申請,免除來回奔波於各機關的時間,惟此系統已開發近11年,政府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與民眾採用此項服務的普及度仍未符期待,民眾仍需來回奔波於機關間申請傳統戶籍謄本及繳納規費,無法享受網路請戶籍謄本的益處。故本研究以政策推動者之政府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與民眾為研究對象,並試圖以計劃行為理論來探討影響政府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與民眾,選擇採用傳統或電子戶籍謄本的行為意圖為何?兩者間行為意圖是否有差異?進一步希望找出影響電子戶籍謄本使用率偏低的原因?並針對研究結果提出相關建議,以作為後續推廣電子戶籍謄本或全面免

附戶籍謄本之行銷策略參酌。研究結果發現:兩族群在「態度」、「主觀規範」及「知覺行為控制」對採用電子戶籍謄本行為意圖影響上,三者均無顯著性差異,另兩族群在採用電子戶籍謄本行為意圖上,亦無達到顯著性差異,惟就其它統計資料顯示,影響政府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與民眾採用電子戶籍謄本行為意圖之關鍵因素有所差異,即對政府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而言,應用電子戶籍謄本的能力、資源與機會掌控能力均「低」於民眾,惟「知覺行為控制」對「行為意圖」的相關性及影響程度對其影響又最高,故必須加強其對資源、能力及機會的掌控度,方能提高其應用意願;另對民眾來說,「態度」對「行為意圖」的相關性及影響程度最高,故必須強化其對使用網路

申請電子戶籍謄本的正面態度,方能提高其使用意願。

外國籍婚姻移民本國相關法制之研究-以防制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為主軸

為了解決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的問題,作者吳濬清 這樣論述:

婚姻移民,即人類藉由結婚方式遷徙到另一個區域或國家進行長期居留之謂,小則離開家園,大則跨越國境,均屬之;法規範之婚姻移民可區分為合法移民與非法移民,本研究中心-「『假』結婚」移民係藉由形式合法婚姻作為掩護進行實質非法移民,其結果與人口偷渡毫無軒輊,然而其手段卻因較難察覺而造成國境防制體系之巨大挑戰,尤以「『假』結婚」移民進行人口販運更甚,因此,「『假』結婚」移民被稱為21世紀之世界難題,其於學術上之研究已成為極重要課題。本國自1987年解嚴以來,逐漸成為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之受害國,本國境內日益增多的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已嚴重侵害國家安全、社會福祉、家庭倫常、婚姻制度;因此,

本研究重點,將從治安機關防制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之角度出發,探討此現象之背景與現況,以及將相關法制在執行與防制過程中遭遇難題、相關人權保障、程序規範、實務闕漏等爭議進行剖析,期能針對現行外國籍婚姻移民提出法制研修之具體建議,以作為健全本國移民政策與國境管理相關法制之參考,有效解決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本國相關問題。本研究係藉由相關移民法制與實務觀點,進行分析比較,以期作為未來法制研修之參考,全文分為6章,摘要如下:第壹章:緒論。 說明本文之研究動機、目的、背景、範圍與限制、方法、架構。第貳章:外國籍假結婚移民之界定、態樣、流程分析。 首先,進行東南亞國家「『假』結婚」

移民之界定同時針對「『假』結婚」予以定義,其次,分析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之類型、演變、誘因,再以越南國籍婚姻移民為例,介紹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歸化本國籍之過程。第叁章、東南亞國家婚姻移民本國現況暨假結婚移民可能衍生相關問題探討。第一節先說明東南亞國家婚姻移民本國現況,;第二節,探究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可能造成之各類社會問題,主要目的係藉由闡明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已侵害本國相關法益程度,作為推動本文建議立法研修相關移民法制之助力。第肆章、防制假結婚移民相關行政法制分析。依序探討相關公部門防制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之法制及行政權限,同時分析各公部門主管防制「『

假』結婚」移民法制疏漏;其次,介紹防制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之執行計畫、行政調查、行政處分暨相關即時強制等法令規定;最後,探討東南亞國家婚姻移民因遭治安機關調查涉嫌「『假』結婚」行為而受相關不利益處分時,渠所能據以行使救濟權利之現行相關法制設計。第伍章、偵查與審理假結婚移民相關法制分析。憑以筆者8年來切身從事輔助偵查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行為之經驗積累,闡述偵查「『假』結婚」移民實務執行面暨法律操作面相關疑義,兼探討現今實務偵查、審理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犯罪之刑事法律適用問題以及偵審「『假』結婚」移民犯罪之相關實務缺失;接著,本文將深入分析探究現行實務以中華民國刑法第214

條規範偵查、審理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行為妥適性,藉由司法實務見解評析相關公部門之實質審查權限。第陸章、防制假結婚移民法制之刑事立法與行政立法分析-代相關法制與實務之結論 建議。 以法治原理為立論基礎,分析「『假』結婚」入罪之合憲性,分別從刑事立法、行政立法等2個立法方向進行闡釋並加以評析,最終於文末提出相關修法建議重點,冀能提供日後主政者及立法者研修相關法令參考,期釵菑v能有幸身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1員,謹為防制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工作盡一份微薄心力,祈求引發更多學者或有志之士投身相關研究,共同推動本國整體移民相關法制之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