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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林恒志所指導 楊証淙的 不動產投資信託制度與實務案例分析— 以我國三鼎與基泰之星基金為例 (2012),提出有關 募集 金融資產證券化受益證券之敘述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資產證券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不動產投資信託、資產流動性、投資風險、資訊揭露、信用評等、不動產估價、不動產管理機構、受託機構、開發型、募集、私募、清算、三鼎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基泰之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謝易宏所指導 曾國銘的 金錢信託管理運用之實務與規範探討 (2006),提出因為有 運用決定權、投資、謹慎投資人法則、信託、受託人、權限、金錢信託、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共同信託基金、特定金錢信託、境內外基金、連動債券、說明義務、商品適合度政策的重點而找出了 有關 募集 金融資產證券化受益證券之敘述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有關 募集 金融資產證券化受益證券之敘述,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動產投資信託制度與實務案例分析— 以我國三鼎與基泰之星基金為例

為了解決有關 募集 金融資產證券化受益證券之敘述的問題,作者楊証淙 這樣論述:

本文寫作區分為三個層面,第一,為何要推行不動產投資信託制度:簡述我國引進不動產投資信託制度之背景,如:土地資源有限、不動產市場發展遲緩等,進而延伸至我國對於引進不動產投資信託制度之正反意見,樂觀者認為藉由不動產投資信託制度之特性,如:資產流動性、分散投資風險、經營專業化與營運透明化等,以帶動不動產市場之榮景;然而,疑慮者亦有之,其著眼於該制度之風險,如: 不動產市場或受益證券市場之流動性不足、管理機構衝突等。本層次之目的,係期望能明確理解不動產投資信託制度之優缺點,以利其後之探討。第二,則為不動產投資信託制度是什麼:分成兩部份作敘述,其一,探討美、日二國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制度,我國立法理由指出

我國不動產投資信託制度主要參酌美、日兩國之立法例,是故,即有對此二國之制度規範有所理解之必要,再者,美國,為創設不動產投資信託制度之國家並引領其國際發展;日本,則為第一個引進該項制度之亞洲國家,並能適切轉化以符合國情。因此,此二國之立法發展均有成為反思之價值。其二,討論我國不動產投資信託制度以明瞭我國法制架構,其中針對我國立法歷程、與他法之相互關係以及規範制度分析。本層次之目的,即在於對不動產投資信託制度能鑑往知來與觀念明確,以利其後實務運作之分析。第三,不動產投資信託制度應如何操作:闡述我國實務運作體系,並配合實務案例,即三鼎與基泰之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以作分析。前部分,先就我國實務運作

體系作說明,針對各主要參與者於實務上所須為之行為作分別探討,以利明瞭我國實務運作現況;後部分,即就三鼎與基泰之星,其基本資料、運作架構與流程作整理,並就此整理資料作分析探討此二朗基金之優缺。最後結論部分,乃整理本文各章節之論點,以找出我國法制架構與實務運作上之瑕疵,並期望對此些瑕疵,能參照外國立法例或我國其他相類似之法規範提出建議,以期能作為未來改進我國不動產投資信託制度之方向。

金錢信託管理運用之實務與規範探討

為了解決有關 募集 金融資產證券化受益證券之敘述的問題,作者曾國銘 這樣論述:

我國於1996年公布施行信託法,2000年制定公布信託業法,為信託制度建構了基礎規範,信託業者隨即大力推廣信託觀念並開展業務範疇,使國人運用信託制度管理財產之風氣興起,信託業務亦成為我國資產管理業務之重要單元。依據信託公會之業務統計資料,目前國內最大宗之信託業務乃係金錢之信託,且就信託財產之管理運用面向而言,金錢之信託亦具有最多元化之管理運用方式及最龐雜之管理規範,然隨著實務運用之發展,受託人對於信託財產之管理運用不斷浮現問題,業界亦針對現行若干規範之適宜性提出質疑,基此,本文乃自信託基本概念、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之權限及投資法則之基礎論述出發,並就各類型金錢之信託運作實務及相關規範分析探

討且提出若干建議,各章探討主題如下:第一章:研究動機、研究方法及研究範圍之敘述。第二章:就信託法律關係之性質及定義、信託之經濟面向,說明其基本概念。第三章:說明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之權限,並針對其中重要之具體權限–投資,以美國法為中心,敘述投資法則之歷史發展及謹慎投資人法則之理論內容,最後,兼對投資策略及風險管理做基本概念之介紹,藉以為我國信託投資相關法制實務之參考借鏡。第四章:介紹我國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方法及分類之規範及日本金錢信託之分類,並就實務所生若干問題加以分析及提出建議。第五章:針對信託業具有運用決定權之金錢信託業務,包括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共同信託基金及不指

定單獨(或集合)管理運用金錢信託之管理運用實務及法制問題做探討及分析比較,並提出若干建議。第六章:針對信託業不具有運用決定權之金錢信託業務-特定金錢信託,以其投資境內外基金及連動債券為中心,就其業務架構、法制及管理運用實務做分析探討,並兼論信託業之說明義務及商品適合度政策。第七章:綜合各章之探討,提出結論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