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高雄市特約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機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高雄醫學大學 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碩士班 陳武宗所指導 蔡沛璇的 居家服務領域跨專業團隊合作的運作模式探討─以高雄市為例 (2020),提出111年高雄市特約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長照2.0、居家服務、照顧管理專業人力、多專業、跨專業團隊合作。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林良榮所指導 張淑敏的 長照 2.0失智照顧之研究 – 以長照支付新制下居服員勞動體制為中心 (2019),提出因為有 失智照顧、長照支付新制、長照制度、居家服務契約、居服員、公私協力、國家擔保責任的重點而找出了 111年高雄市特約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機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111年高雄市特約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居家服務領域跨專業團隊合作的運作模式探討─以高雄市為例

為了解決111年高雄市特約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機的問題,作者蔡沛璇 這樣論述:

國內為落實在地老化的長期照顧政策理念,居家式服務成為優先發展之領域,隨著醫療端和長照端居家服務項目的擴充,多專業到家服務,也日趨多元與普遍化,同時,跨專業合作已成為國內外健康照護及長期照顧服務領域發展的新趨勢。但針對居家服務領域內在長照2.0下多專業導入的方式及影響因素為何?照顧管理專業間的分工與互動情形為何?是本研究欲探討的問題,故在此問題意識與背景下,本研究主要目的有:(1)瞭解居家服務多專業導入的方式及照顧管理人員間互動情形、(2)探討長期照顧政策與居家服務單位機構特性對多重專業導入的影響、(3)前瞻居家服務領域跨專業合作未來發展的行動計畫本研究以高雄市為場域,採焦點團體為主,半結構式

訪談法為輔,經查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特約居家式長照服務機構名冊,共計5位居服單位主管、4位居服督導參與本研究。研究結果為(1)居家服務領域的跨專業合作仍處多專業導入,各專業間接觸少且缺乏整合、(2)多專業導入具系統本位(異動通報)、專業本位(居家服務一條龍)及契約本位(低度多專業連結)的服務三方式、(3)居家服務督導是導入多專業的關鍵,個案管理師與照顧專員是執行多專業導入的要角、(4)案量的擴增及整合專業能力的不足,皆是影響照顧管理人力間互動的因素、(5)居家服務機構特性不同,導入多專業的模式不同。並據此提出以下建議:(1)發展醫療端與長照端的整合媒介、(2)提升多專業認知與整合協調能力、(3)建

構有效的跨專業合作模式與教育訓練方案、(4)增加跨專業案例研討機會以強化多專業間對話、互動與連結、(5)建構跨專業合作資訊平台。關鍵字:長照2.0、居家服務、照顧管理專業人力、多專業、跨專業團隊合作

長照 2.0失智照顧之研究 – 以長照支付新制下居服員勞動體制為中心

為了解決111年高雄市特約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機的問題,作者張淑敏 這樣論述:

本文以失智症患者家屬之身分,從過去幾年尋覓長照資源、申請長照資格的經驗中,提出問題意識,亦即,長照制度應該要讓家屬免於照顧離職,否則家屬容易陷入全職家庭照顧者之中高齡二度就業困境,形成兩代同垮的悲劇,最終落入社會安全的惡性循環。而要能讓家屬免於照顧離職的前提是有專業的長期照顧人力,以及長期照顧服務必須符合使用者需求。我國老人照顧係以「在地老化」及「社區化」為政策目標,希望讓失能、失智老人也可以在自己熟悉的家及社區中自主生活,因此居家服務是長照政策中極重要的一環。衛福部更於長照 2.0 後推動長照支付新制,並制定居服員最低薪資,希望藉由提升居服員薪資水準,擴大服務量能。然而長照支付新制是否符合

居家服務使用者之需求?居服員之薪資及勞動權益是否因而提升?以及對於居家服務公費、自費市場的發展有何影響?是本文關注的重點。本文藉由探討我國長照政策中居服照顧制度之規範與居服員勞動市場政策、我國居家服務勞動市場、勞動關係與勞資爭議、居服員之勞務提供與居家服務使用者之權益等問題,發現目前長照制度對於居家服務使用者權益以及居服員勞動權利之國家保護義務尚有不足,最後提出結論與建議,期望為滾動式之長照制度貢獻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