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資格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資格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曾勻寫的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二十一版) 和王文宏,邱雯瑄的 2022債權委外催收人員專業能力測驗(重點整理+模擬試題):王牌律師教你讀懂債權催收相關法條(債權委外催收人員專業能力測驗)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經紀人考試時間也說明: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營業員)約每年7月報名、11月考試,不動產經紀人屬於專技普考的證照考試,高中職畢業就能考,考試科目除了國文,只要考4科專業科目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千華數位文化所出版 。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劉士豪所指導 林晏瑄的 職業訓練法「技術士」證照制度之研究 (2021),提出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資格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技術士、技術士證照、職業自由、三階理論。

而第二篇論文長榮大學 土地管理與開發學系碩士班 林俊銘博士所指導 孫安邦的 特約地政士於不動產交易安全角色之探討-以不動產履約保證業務範圍與責任為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履行輔助人、不動產資訊透明化、履約保證、仲介公司、建築經理公司、特約地政士的重點而找出了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資格的解答。

最後網站憲法考試權─國家職權與人民基本權保障 - 第 65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則補充:... 登記專業代理人、不動產經紀人、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證人等, ... 二、應考試資格條件(一)積極條件:考試等級分為高等、普通、初等三等,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資格,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二十一版)

為了解決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資格的問題,作者曾勻 這樣論述:

  ★2022年全新改版,完整收錄最新修正法條!   ★對應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考科之命題趨勢之專用工具書!   ★六大類(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共54種法規彙整!   【本書適用】   這本《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適用於以下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正確考試資訊以簡章為準※   【本書優勢】   本書自2012年初版以來即為三民補習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御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秉持著呈現最新暨蒐羅完整法規的使命

,打破業界一年一版的常規,迄今九年已改版二十一次,累積銷售量已突破上萬冊。並由三民名師根據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依實務彙整分為「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六大類54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再搭配本社出版的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專業科目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涉及的法規是出了名的繁雜。擁有本書,幫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土地法   (1)

111.05.31三讀:現行土地法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日起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若繼承人逾期未聲請,則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倘經15年仍未聲請登記者,地政機關得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為保障人民財產權,爰修第73-1條規定,使地政機關除依現行規定公告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另地政機關在移請國有財產署標售時,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並將標售前的公告期間,由現行30天延長為3個月。本法修正施行後,地政機關處理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案件,除依法辦理公告之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有助於繼承人獲知充分資訊俾及時行使權利,以落實憲法保

障人民財產權及正當法律程序之本旨。   (2)110.12.08修正:   修正緣由係因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63號解釋,以土地法第219條第1項僅規定收回權時效起算點,而未規定地政機關應定期通知原土地所有權人或依法公告被徵收土地的後續使用情形,導致原土地所有權人無從及時獲知充分資訊,俾判斷是否行使收回權,不符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並違反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而宣告違憲,並要求主管機關檢討修正。爰新增第219-1條規定,私有土地經徵收並於補償費發給完竣之次日起,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應每年通知及公告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土地使用情形,至其申請收回土地之請求權時效完成或依徵收計

畫完成使用止。若地政機關未依規定通知及公告,而有徵收補償發給完竣屆滿1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或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等情形,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得於徵收計畫使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0年內,申請收回土地。此外,前開規定也適用於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時,申請收回土地請求權時效尚未完成之案件。該條施行後,除有助於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知悉被徵收土地使用情形俾及時依法主張收回權外,也督促需用土地人必須切實依徵收計畫及預定期程使用土地,更審慎地處理徵收相關事宜。   2.稅捐稽徵法(110.12.17修正)   調降滯納金加徵率為「每逾3日」加徵1%,總加徵率由15%降為10%、調降暫緩移送執行繳

納應納稅額比例為「1/3」、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提前得聲請假扣押時點、增訂代位權及撤銷權規定、修正營利事業憑證處罰按查明認定總額處「5%以下」,及提高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之刑事處罰、因納稅義務人錯誤致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由「5年」修正為「10年」;因政府機關錯誤者,由「無期限」修正為「15年」,以及劃一檢舉獎金核發標準與領取資格限制,以資一致。以降低納稅義務人負擔、保障國家債權、落實罪責相當,並有效遏止逃漏稅。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

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

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職業訓練法「技術士」證照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資格的問題,作者林晏瑄 這樣論述:

我國「技術士」制度,或係處於我國整體證照制度相對「邊陲」,亦或係比不上憲法保障且屬核心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制度,惟我國「技術士」制度,對於我國工商業基層技術之形塑,仍係居功厥偉;縱有前端「技術士證照」「技能檢定」制度,渠等後端「技術士證照管理」制度,仍係身負重任,不容忽視,惟渠等後端「技術士證照管理」制度,基於各種不同法令規範,自有各自不同中央主管機關或主管機關,渠等態樣則係呈現多元且未臻有若干規律性。本研究則係以「文獻分析法」、「文件分析法」等質性研究方法而賡行研析我國「技術士」制度之於憲法上「職業自由」及「三階理論」之關係,研究結果略以,揆諸我國「技術士」制度發展現況檢視,技術士證照

公益目的及使用範圍,自有符合我國憲法第15條規定所保障「生存權」及「工作權」上,蓋系爭工作權非僅保障人民職業上各種自由,且係積極性地由國家提供人民工作機會賡爾獲致收入而取得「財產」上歸屬確認之「財產權」延續生命生存權利,我國學者或實務上通說,似乎均未有援引德國憲法法院「三階理論」而直接涵攝至「技術士」證照制度者,自似乎尚不足以說明系爭技術士證照作為職業自由之限制,本研究僅能比附援引「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有關「三階理論」等之解釋或裁判等,如此牽涉前開消費者、有取得技術士證照之從業人員及未有取得技術士證照之從業人員等各該面向相互折衝,自得作為「職業自由」之限制,另則亦應考量建立有關「技術士」前端考

照制度及後端管理制度通則各該法令規範,且與「職業訓練」脫鉤,併同配套建立技術士專屬管理法令(即各該分則規定)、「技術士」懲戒制度、「技術士」業必歸會、「技術士」在職教訓練換證時數及「技術士」證照退場機制等,同時積極整合各該中央主管機關類似「技術士」證照制度而建立較為統一「技術士」證照制度之總則或通則。避免各該民間團體不當地自行發展證照而結合「技術士」證照制度之委外辦理,歸整於「技術士」證照制度。此外,我國技術士制度迭受批評者,則係其中或有「證照合一」之主張,「證照合一」情況,通常係對於「職業自由」之解放,然對於職業市場秩序管理,或有不利,甚至妨害「消費安全」,自當改採「證照分離」,然「證照分離

」,或亦有對於「執業方式選擇自由」限制,然「職業自由」保障,同時亦應併同考量「消費安全」為洽,復以順應全球化發展,或可朝向澳洲「職能基準建構及訓練」經驗作法方向發展,且以「公私協力」,技術士制度或可以此作為目標作政策調整。

2022債權委外催收人員專業能力測驗(重點整理+模擬試題):王牌律師教你讀懂債權催收相關法條(債權委外催收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為了解決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資格的問題,作者王文宏,邱雯瑄 這樣論述:

  ◎絕對新鮮‧彙整最新法規與實務!   ◎超高CP值‧重要考點一次攻略!   ◎王牌律師教你讀懂債權催收相關法條!     本科考試在每個月的20號會公告「兩個月後」的考試時間,也就是說從公開報名後,「至少」會有兩個月的時間可以準備。就算是一般上班族搭配本書準備也可以游刃有餘。     本書第一篇「催收基礎法規介紹」,內容為催收基本法規,占分比為20%。第二篇「催收準則」,彙集金融機構主觀機關所發布之重要催收業務規範,占分比為30%。第三篇「個人資料保護法」,收錄個資法相關內容,占分比為10%。第四篇「消費者保護法介紹」,包含消保法、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占分比為10%。第五篇「客訴處理及控

管」旨在說明客訴處理及控管相關內容,占分比為30%。     從這五篇主題中可知:想要成為一名催收人員,對於法令規範須有充足的了解。為了幫助各位考生更積極的了解艱澀難懂的法規,本書的編排特別以「小叮嚀」的方式講解各法律的專有名詞,在搞懂基本的規範後,以「知識補給站」的形式說明各該章節所衍生的議題,並在每篇後以題目檢驗學習的成效。     因本證照考試係採電腦應試,並無相關考古題可供參考,但大量的練習是必備的,故以三回模擬題每回80題的方式呈現。也因為本證照考試的時間為90分鐘,建議每回在練習的時候,可以限制自己作答的時間,讓自己更加能體會考試的感覺。     最後,考證照的目的是為了讓你有更多

選擇的機會、讓你有更高的機率選擇到適合自己的工作,所以就算不是與你的專業相關,只要自己有興趣then why not?     有疑問想要諮詢嗎?歡迎在「LINE首頁」搜尋「千華」官方帳號,並按下加入好友,無論是考試日期、教材推薦、解題疑問等,都能得到滿意的服務。我們提供專人諮詢互動,更能時時掌握考訊及優惠活動!

特約地政士於不動產交易安全角色之探討-以不動產履約保證業務範圍與責任為中心

為了解決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資格的問題,作者孫安邦 這樣論述:

仲介公司在不動產交易市場,已佔有其重要位置,此可於各類媒體、街邊,時見其廣告,行路之間亦常見其實體店面,既已受法令管理,又有保障買賣交易安全作法,但似乎從來不缺買賣糾紛事件。目前實務上,仲介公司甚為重視履約保證,藉以降低買賣交易風險,同時以此爭取買賣雙方信任,而實際從事居間買賣業務經紀人員,其應盡注意義務與必須提供不動產資訊,對於買賣雙方有直接且有重要的影響。另外,尤以協助訂定買賣契約行為之特約地政士,在買賣契約履行及履約保證效力涵蓋各個時點,尚須熟嫻、嚴密審核、辦理不動產稅務、移轉登記等各式作業文件及法令規定,適時提請經紀人員、買賣雙方履約期間注意事項與解疑,已非純然代筆人功能,此皆與特約

契約關係與注意義務攸關。從而由交易安全觀點視之,前述各對象,在消費者藉由仲介公司協助買賣房屋時,均無法置之不見,的確有其探討價值與效益。是而,本文以該特約關係為基礎,研究特約地政士在仲介公司居間買賣時,其業務事項、範圍,與該特約性質,牽涉法律所規定注意義務為核心,並探討我國履約保證及與美國 ESCROW 兩者互異之處、成因與根本差別,以及經紀人員因居間所生注意義務與不動產資訊相關義務,盼能以此研究獲得啟迪,亦有益於買賣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