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區公所身心障礙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國立政治大學 行政管理碩士學程 陳敦源所指導 高魁宏的 直轄市原住民自治區與區公所行政效能之比較研究- 以烏來區與坪林區為例 (2021),提出中和區公所身心障礙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直轄市、區公所、原住民自治區、行政效能。

而第二篇論文中原大學 建築研究所 倪晶瑋、曹拯元所指導 黃惠鈴的 高密度集合住宅高齡者對社區開放空間之需求 (2020),提出因為有 高齡社會、戶外體健設施、高齡友善城市的重點而找出了 中和區公所身心障礙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中和區公所身心障礙,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直轄市原住民自治區與區公所行政效能之比較研究- 以烏來區與坪林區為例

為了解決中和區公所身心障礙的問題,作者高魁宏 這樣論述:

地方制度法於2009年4月修正,成為縣(市)改制為直轄市的法源依據。區公所升格後,許多權責回歸直轄市政府,主要的功能則為執行市府交辦事項,但是面臨日益龐大、複雜且多元的區政業務,許多問題逐漸浮現,甚至難以發揮區公所預期的效能。另一方面,原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包含台北縣烏來鄉、台中縣和平鄉、高雄縣茂林鄉、桃源鄉及那瑪夏鄉等地區,在改制升格為直轄市後,喪失地方自治團體法人的地位,而為尊重臺灣原住民族的權益,立法院又於2014修訂地方制度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條文,使直轄市原住民自治區,重新擁有地方自治的權限。因此本研究對於直轄市轄下原住民自治區及一般區公所在行政體制修正後,兩者體制不同的情況

下同時涉及到區公所與市府各層級單位間之權責劃分與職務歸屬,以及區公所與市民間,要如何設置一種和諧且運作順暢的治理機制的相關課題進行研究,並以新北市政府轄下坪林區公所及烏來區公所兩者的行政效能作為本研究的比較案例,並分別從兩者的表現、行政效能及對於地方治理品質影響等面向進行分析。研究發現,由於不同制度的關係,導致兩者在各面向的表現均有所不同,因此本研究最後對於直轄市政府及區公所分別提出建議,包含了業務調整、資源重分配、業務考核精緻化、人員職等提升、設定區長任期、提升專業倫理素養等,希望相關的建議,能有效提升區公所的服務的品質,獲得更多民眾的認同。

高密度集合住宅高齡者對社區開放空間之需求

為了解決中和區公所身心障礙的問題,作者黃惠鈴 這樣論述:

依聯合國的定義,65歲以上人口佔整個社會人口超過7%就是「高齡化社會」(aging),超過14%是「高齡社會」,超過20%是「超高齡社會」。我國老年人口占全國人口比率自1993年達7%進入高齡化社會後,2018年進一步超過14%,轉為高齡社會。預估於2025年,老年人口占比將超過20%,成為超高齡社會。由於受到都市化的影響,居住型態逐漸轉變為高密度、高層化的集合大樓,住宅樓層的垂直分化,降低高齡者在社區中的活動機會與身體功能。因此社區中的開放空間,除滿足實質休閒活動的功能外,更應在高齡社會中,具備維持高齡者身體基本功能之目的。本研究研究目的為:了解高齡者對高密度集合住宅社區開放空間的需求與社

區開放空間中適宜的體健設施。在研究方法方面,以文獻回顧、個案分析、田野調查等方式,探討高齡者對於社區開放空間需求與國內外體健設施種類。研究結果:高齡者退休後,以從事休閒性活動達到社交的效果,與保持日常生活基本活動能力為主。在6大類型的體健設施中,以上肢肌力與下肢肌力需求最高;其次為核心肌群與腰腹臀功能體健設施;需求最低者為平衡感、手眼協調設施。後續研究建議,體健設施的種類之選擇,在預算有限之前提下,應配合社區高齡者年齡的分布情況,分期添置。故未來之研究,可陸續進行在地化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