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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偕醫學院 長期照護研究所 林金定所指導 林淑芬的 臺北市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收托費用之研究:區域、規模、屬性與醫療資源相關性分析 (2021),提出仁 馨 護理之家收費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長期照顧機構、護理之家、收托費用、城鄉差異、都市化、機構屬性。

而第二篇論文元智大學 社會暨政策科學學系 劉宜君所指導 黃永鎮的 住宿式長照機構轉型制度之可行性評估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長期照顧服務法、長照2.0、住宿式長照機構、可行性、法人化的重點而找出了 仁 馨 護理之家收費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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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收托費用之研究:區域、規模、屬性與醫療資源相關性分析

為了解決仁 馨 護理之家收費的問題,作者林淑芬 這樣論述:

背景:人口老化為全人類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臺灣在1993年進入高齡化社會(65歲以上老年人口超過總人口的7%),估計在2025年將進入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超過總人口的20%)。臺灣住宿式機構起源甚早,個人倚賴機構照顧的機會增多,但機構收托費用相關調查研究卻不多。本研究調查收托費用的狀況,作為民眾及政府財務規劃之參考。目的:以臺北市12個行政區劃住宿式長照機構為對象,收托費用為研究主軸,調查住宿式長照機構現有收托費用之態樣,並從區域、規模、屬性和醫療資源等構面分析其與收托費用之相關性。方法:本研究以收集機構收托費用資料及整理相關次級資料,建立臺北市長照機構收托費用調查數據庫及臺北市12行政區

劃長照相關統計數據庫,以具體調查臺北市機構收托費用現況與相關因素分析。資料分析方式包括運用描述性統計、推論性與多變量統計方法,依區域、規模、屬性及其他資源之不同特性進行差異比較及檢定。採用線性迴歸和多元迴歸模型分析各構面與收托費用的相關性。結果:自2021年10月至12月間進行收托費用調查,取得臺北市113家長照機構收費資料,調查發現臺北市每月平均機構收托費用為35,814元,中位數35,000元。區域差異分析發現在12個行政區中最高和最低收托費用差距為4,176元,各分區不同房型的收托費用差距頗大。在機構規模大小因素,50床以下每月平均收托費用為34,928元、超過50床平均收托費用為41,

184元,規模較大的機構收托費用高於規模較小的機構。機構屬性方面,財團法人與醫院附設機構收托費用明顯高於私立小型機構,且前兩類之平均收托費用都超過40,000元。醫療資源與收托費用關係分析,結果顯示兩者並無顯著相關。而所屬類型之比較發現社政體系下的老人福利機構平均收托費用為33,997元、衛政體系下的護理之家平均收托費用為44,801元,護理之家收托費用顯著高於老人福利機構。本研究以中位數35,000元將收托費用分為高低收托費用兩群組進行卡方分析結果顯示:區域、規模、屬性和類型等因子與收托費用有顯著差異(p < 0.05),其他因子如醫療資源等在本研究中沒有顯著差異。結論:本研究發現長照機構之

所在區域、規模、屬性和類型與收托費用有顯著相關,但與醫療資源分布必無關聯性。本研究建議,政府應提供透明的機構收費資訊給需求者參考,明訂收托費用組成結構,並長期監督機構收托費用之發展趨勢及區域差異,健全各類型住宿式長照機構之照護品質發展。

住宿式長照機構轉型制度之可行性評估研究

為了解決仁 馨 護理之家收費的問題,作者黃永鎮 這樣論述:

因應2025年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中央政府於2015年制定《長期照顧服務法》,2016年提出〈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2.0〉,以實現在地老化,提供居家、社區到住宿式照顧之多元連續服務。長照政策與相關子法部分,則有2016年的「長照2.0」計畫,2017年行政院也陸續頒布施行長照服務等相關子法。長照政策施行至今,新設立住宿式機構及小型機構轉型法人化之機構仍不足以應付人口老化的速度,住宿型長照機構設立與轉型制度實有探討必要。本研究探究住宿型機構設立及轉型之困難,研究方法除文獻資料蒐集外,透過深度訪談桃園市及新北市法人附設住宿式機構負責人3位、小型機構負責人3位、桃園市議員及桃園市與台南市政府地方政府

執行業務之相關人士共10位,瞭解住宿型機構設立和轉型困難原因,進一步提出住宿式長照機構制度的修正與簡化行政流程之建議。本研究發現住宿型機構設立及轉型困難主因包括設立門檻過高、機構樓地板面積要求過嚴、地方收費標準扼殺機構獲利空間、欠缺中央統一收費標準、重複評鑑浪費資源、政策資源配置不當、地方政府行政程序不明確及長照業務分散各機關。其中尤以收費標準及機構樓地板面積法規的限制造成住宿型長照機構轉型更加困難。建議衛福部應給予都會區建置住宿式機構成本較高之單位適當補助。各地方縣市政府應依市場機制與評鑑高低作為審核住宿式機構提出之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