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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理賠統計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游勇訓寫的 2023導遊領隊實務(二)(華語導遊/華語領隊/外語導遊/外語領隊)(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 和鄭濟世的 保險學:經營與監理(三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新陸書局所出版 。

東吳大學 財務工程與精算數學系 喬治華、莊聲和所指導 周彥廷的 Lee-Carter 模型於重大傷病健康保險之應用 (2009),提出保險理賠統計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世代效應、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Lee-Carter模型、重大傷病首次罹病率、癌症首次罹病率。

而第二篇論文長庚大學 醫務管理學研究所 盧瑞芬所指導 邢培棟的 台灣地區商業醫療保險之發展趨勢分析 (2006),提出因為有 商業醫療保險、全民健康保險的重點而找出了 保險理賠統計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保險理賠統計,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3導遊領隊實務(二)(華語導遊/華語領隊/外語導遊/外語領隊)(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

為了解決保險理賠統計的問題,作者游勇訓 這樣論述:

  ★由曾任旅行社領隊、經理、總經理,現任聖約翰科技大學休閒運動與觀光管理系的[游勇訓]教授所著。   ★2022年最新修正法條收錄&最新觀光政策及相關資訊補充!   ★收錄109~111年導遊領隊歷屆試題,100%題題解析!   【本書適用】   這本《導遊領隊實務(二)》適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華語導遊、華語領隊、外語導遊、外語領隊)。   【考試資訊及報考利多】   這是份適合喜愛接觸人群、熱愛可以到處行走的工作,不管是新鮮人、中年轉業,或是新住民靠語言優勢在台帶團,都是值得先入手的一張證照。領隊導遊可加入旅行社或私人帶團、

兼差或專職,讓遊客在旅行中展現開心滿足的笑顏,除了獲得收入也能感受帶團的成就感。   華語導遊、華語領隊考試只考三科,且全為50題選擇題型,考試採及格制,三科平均達60分即可考取。已領有外語或華語導遊或領隊考試及格證書者,若想再報考其他語系的導遊、領隊考試,筆試科目只需考「外國語」一科,提供民眾更多彈性和執業機會,特別是「新住民」在外語導遊證照之取得上擁有先天的語言優勢,更適合報考有提供14國外國語(英、日、法、德、西班牙、韓、泰、阿拉伯、俄、義大利、越南、印尼、馬來、土耳其)選擇的外語導遊!   ※應試正確資訊請以考試簡章為準※   【工作內容】   (一)導遊   接送團員出入境作業

、飲食住宿的安排與確認、旅遊景點導覽、地理人文的專業解說、突發事件的處理、團員各式服務(房間與座位之安排、外幣兌換、額外旅遊之安排、購物服務)、團員安全事項宣導。   (二)領隊   出發前簡報作業、團員出入境動線領導、飲食住宿的安排與確認、旅遊景點導覽、地理人文的專業解說、突發事件的處理及團員各式服務、團員安全事項宣導、旅行中之相關服務作業(房間與座位之安排、外幣兌換、額外旅遊之安排、購物服務)、團體結束後相關作業及製作(預支報告表、團體報告表、旅客調查表)。   【準備要領】   相較於其他專技或公職考試,導遊領隊的考科並不算多,且內容多為記憶性考題,考生只要願意花時間念,一定念得完,

因為全考選擇題,只要有背過的印象,多半都能做出正確判斷。不論是自修還是補習,建議考生在準備期,一定至少要完整掃過一遍書籍內容。   領隊導遊考古題重覆出現的機率相當高,考前需預留一定比例的時間,反覆演練考古題,若時間足夠,建議分三輪演練,第一、二輪每題都做,第三輪則針對前兩輪發現的弱處補強。並且所有科目書籍都需完整讀過,否則將失去勤作考古題的意義。   導遊領隊考題內容相當廣泛而靈活,時事內容經常出現在考科中,近年國際的時事與熱門的活動皆要特別留意關心!此外近期公告事項或重大變革也都可能入題,多瀏覽相關網站如:衛福部、觀光局、移民署等,皆對答題有相當大的助益!   帶團趴趴走,團員突發事

件層出不窮,隨機應變的能力絕對是導遊領隊人員必備的專業素養。考試中常會出現狀況題,考前多模擬練習,培養自己隨機應變的能力,不論對考試或將來職場上的危機處理,皆有所幫助。   【本書優勢】   .沒有法學基礎也能看懂「發展觀光條例」等法條嗎?   .每年法規都有最新修法,哪些條文最重要?   .導遊領隊實務(二)法規考得又廣又雜,最常考哪些法條?   .選擇題怎麼選才能兼具效率與正確性?   以上關於考生對《導遊領隊實務(二)》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都知道,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一、統整常考法條規定   本書第一部分統整「觀光行政與法規、出入境相關法規、外匯常識、民法與國外

旅遊定型化契約、兩岸關係相關法規、兩岸現況」常考重點,重要觀念使用表格整理,最新修法內容採用特殊元件標示,深入淺出,即便非法律系的一般讀者也能在作者的引導下循序漸進,建構完整的觀念。   二、使用圖表增加易讀性   單從法條文字逐字記憶有時太過冗長繁複,化條文為體系表可幫助大腦進行長期記憶,幫助減輕記憶的辛苦。每讀完一段落就進行一次圖像式整理,就能記憶比自己想像的還要深刻。並收錄相關試題於各章重點整理後,研讀完即可驗收學習成果,有效提升考試實力。   三、口訣、雙色加強記憶   內文裡艱深的法律條款使用「口訣」加以記憶,將拗口的法律觀念用口語白話解釋,用更貼近生活口語的方式記憶內容,縱使非

法律系的考生也能輕鬆讀懂。本書採雙色印刷,答題關鍵字以藍色標記,利用黑白藍三種色調,進行系統性學習。多一種顏色,多一道區隔,就是要使瑣碎的法規條文,在讀者腦海中更見清晰。   四、100%題題詳解考古題   第二部分歷屆試題詳解,收錄109~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試題共6份,100%題題詳解。讀者可透過演練考古題來檢驗自身實力,不明白處可研讀解析進行強化,熟能生巧,當練習到對題目有題感時,代表對法條的直覺越來越精準,即便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也能輕鬆自學備考。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發展觀光條

例(111.05.18修正公布)   (1)基於實務上長期存在於意外事故發生時,後續事故責任釐清爭議及理賠曠日費時等問題,明定旅行業及水域遊憩活動經營者責任保險賠償責任基礎採限額無過失之賠償責任,以及保險給付請求權順位。   (2)至於第53條關於玷辱國家榮譽、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之處罰要件,於發展觀光條例58年訂定時已規範,一體適用對象於所有觀光產業(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本次修正主要係該條罰鍰額度規定自90年修正以來迄未調整,而提案修正提高罰則。   2.旅館業管理規則(110.09.06修正公布)   (1)配合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旅館業定義。(修正條文第二條)   (2)

簡化申請旅館業登記應檢附之文件。(修正條文第四條)   (3)修正旅館營業場所應有空間之設置,依其建築物安全性及整體空間考量,配置旅館事業體所須之設置。(修正條文第六條及現行條文第七條)   (4)增訂各縣市政府撤銷及廢止旅館業登記證之事由。(修正條文第六條之一)   (5)修正旅館業應投保最低保險金額。(修正條文第九條)   (6)增訂旅館業登記證登載營業場所範圍。(修正條文第十四條)   (7)增訂旅館業刊登營業住宿廣告,應載明旅館業登記證編號。(修正條文第十八條之一)   (8)修正旅館業每日登記住宿旅客資料義務,且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修正條文第二十三條)   (9)規定旅館業營

業場所範圍。(修正條文第二十四條)   (10)增訂旅館業之營業支出、固定資產變動等相關統計資料,必須陳報地方主管機關。(修正條文第二十七條之一)   (11)刪除旅館業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本規則,地方主管機關依發展觀光   3.入出國及移民法(111.01.12修正公布)   (1)配合人口販運防制法之制定,刪除重複規定。(修正條文第3條、刪除第7章章名、第40條至第46條)   (2)增訂國軍人員出國應先經其服務機關核准,及放寬持有我國護照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入國規定。(修正條文第5條)   (3)修正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海外出生之子女,入國後得直接申請居留或定居;及放寬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

定居之規定。(修正條文第9條及第10條)   (4)增訂外國人持憑「簽證、工作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四證合一之有效證件入國後,得免申請外僑居留證。(修正條文第22條)   (5)增訂外國人發生職業災害尚在治療中者,其居留原因雖消失,但仍得准予繼續居留,及外籍勞工之聘僱許可經撤銷、廢止時,外僑居留證併同失其效力。(修正條文第31條)   (6)修正運輸業者不得搭載未具入國許可證件之乘客,但符合臨時入國(境)許可或前經權責機關同意,不在此限。(修正條文第47條及第48條)   (7)增訂未經依法設立之移民業務機構,不得散布、播送或刊登移民業務廣告。(修正條文第56條)   (8)修正明定從事

跨國(境)婚姻媒合業務者,以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經入出國及移民署許可者為限。(修正條文第58條)   (9)修正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查察外來人口之事由,非僅限於虛偽結婚或收養之親屬關係規定。(修正條文第70條)   (10)增訂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執行人口販運犯罪案件調查職務時,得視同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修正條文第89條)   4.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111.01.26修正公布)   「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於五十八年一月一日訂定,嗣後歷經十三次修正。茲為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APG)評鑑建議,提升防

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成效,並強化外幣收兌處之管理,爰修正「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其修正要點如下:   (1)收兌限額由現行等值一萬美元調降為等值三千美元。(修正條文第三條)   (2)增訂外幣收兌處應保存有關強化審查、可疑交易及指定制裁等文件,於接受查核時並應迅速提供本辦法規定保存之文件。(修正條文第四條及第十三條)   (3)增訂具申辦資格之行業於申設外幣收兌處時,應檢附其負責人及具最終控制權人之無犯罪紀錄證明,以及外幣收兌處於執照記載事項有所變更時,應向臺灣銀行申請變更。(修正條文第五條)   (4)修正外幣收兌處應於門外或營業場所明顯處懸掛其執照,以取代原識別標示。(修正條文第六條)

  (5)修正臺灣銀行得對外幣收兌處為撤銷或廢止核准之情事,並增訂臺灣銀行得視外幣收兌處違反相關規定之情形,通知其限期改善。(修正條文第九條)   (6)整併現行條文第十條及第十一條並增訂強化客戶審查措施:   A.增訂對應確認客戶身分事項不完備而未辦理之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應辦理申報。(修正條文第十條)   B.增訂應辦理強化客戶審查措施之情形,並修正應婉拒交易之相關事項。(修正條文第十一條)   C.修正應向法務部調查局辦理申報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與通報制裁名單、禁止洩漏或交付有關通報或申報之資訊,以及免除業務保密義務。(修正條文第十二條)   (7)增訂外幣收兌處應建立員工遴選及任用程序,

並依外幣收兌處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標準作業程序辦理稽核作業。(修正條文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   (8)增訂外幣收兌處辦理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現鈔收兌業務,準用本辦法之規定。(修正條文第十六條)   【考生上榜心得】:上榜生:張吉人   .導遊實務(一):84分   .導遊實務(二):72分   .導遊觀光資源概要:60分   .領隊實務(一):86分   .領隊實務(二):82分   .領隊觀光資源概要:46分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導遊領隊實務(一)】這科因為是選擇題的關係,答案都在題目中,只要把講義重複讀熟,再進一步練習些考古題就可以了,只要看到題目心裡有過印象都不難寫。   【

導遊領隊實務(二)】這科都是法規法條,比較生硬一點,屬於背多分型的。法條重點只要反覆背熟就可以拿到比較高的成績,這科我花了最多的時間,大約50%的讀書進度都在這裡。   【導遊領隊觀光資源概要】這科準備的範圍太廣,從各地原住民到地理環境都有考到,所以必須靠自己多讀多記,了解一些觀光資源跟習俗。

保險理賠統計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台灣人超愛買保險!根據保險公會統計,2017年全台共賣出了9,000多萬張醫療險,等於每人平均持有3.8張!但醫療險五花八門,真的是只要買了就有保障嗎?這次我們就請到「平民保險王」劉鳳和、藝人「鮪魚」徐瑋吟,教你如何打造「高保障、零糾紛」的醫療保單!

0:37 回應儲蓄險網友疑問
4:55 實支實付險四大陷阱
17:00 終身險VS定期險
22:06 醫療險投保順序大公開

#徐瑋吟 #劉鳳和 #下班經濟學 #謝哲青 #路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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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過量 有礙健康

Lee-Carter 模型於重大傷病健康保險之應用

為了解決保險理賠統計的問題,作者周彥廷 這樣論述:

近年來由於醫療科技的進步,不但個人壽命有增長的趨勢,同時加速進入高齡化社會的腳步。根據世代效應對於死亡率影響的研究文獻,高齡化所衍生的風險包含長壽風險以及罹患重大傷病率增加的風險。長壽風險源自於死亡率的改善,導致生命延續的生存成本增加。罹患重大傷病率的增加源自於疾病檢測技術精進及高齡化的影響,最終將因照顧需求導致醫療理賠的增加。目前已經有許多文獻提出長壽風險的死亡率模型,其中Carter and Lee (1992) 的Lee-Carter模型最受廣泛探討。受限於各國配適實證沒有一致性效果,許多修正模型乃應運而生。例如,Brouhns et al. (2002) 加入死亡人口數服從普瓦松分配

(Poisson distribution) 的假設並將 Lee-Carter 模型嵌入參數 (簡稱Poisson log-bilinear模型),修正後的模型能有效的改善Lee-Carter模型準確度。雖然各種衛生統計、醫療文獻、保險理賠統計均顯示近年來重大傷病的首次罹病率已有增加的趨勢,然而以重大傷病為保障範圍的健康險訂價所需要的首次罹病率模型則甚少探討。在缺乏能夠適度反映首次罹病率動態趨勢模型之下,重大傷病健康險若僅依據訂價當時的靜態統計資料,所導致的定價誤差對於未來理賠頻率的錯估將產生顯著的影響,同時在長壽風險的推波助瀾下,更增加保險業經營健康險的風險。本研究利用台灣地區全民健康保險

研究資料庫完整收錄保險對象醫療及理賠記錄的特性,以重大傷病證明明細檔為主,住院費用清單明細檔、門診處方及治療明細檔以及承保明細檔為輔,利用1995年三月至2007年年底的重大傷病患者資料,進行重大傷病首次罹病率模型的構建。重大傷病首次罹病率與死亡率具有類似的趨勢,亦即, 在0歲時首次罹病率較高,以後隨者年齡增加而遞減,過了青少年時期,首次罹病率又隨著年齡增加而逐漸遞增。此外,在各種死亡率模型中,Lee-Carter模型被廣泛認為能夠解釋世代效應。故本研究以Lee-Carter模型作為重大傷病首次罹病率模型建構的基礎。然而,首次罹病率的Lee-Carter模型在某一些年齡層的配適並不理想。所以進

一步採用Poisson log-bilinear模型進行修正,並得到較佳的配適結果。本研究所建構的重大傷病首次罹病率模型,除了提供保險業界做為以重大傷病為保障的健康險商品訂價以及風險策略擬定的基礎外,亦可協助社會保障及監理機關於政策與風險研擬的依據。

保險學:經營與監理(三版)

為了解決保險理賠統計的問題,作者鄭濟世 這樣論述:

  近期以來,由於新冠疫情、烏俄戰爭、通貨膨脹等因素干擾,使得全球經濟面臨衰退現象,加上我國壽險業國外投資比率偏高,造成資產減損、淨值萎縮財務衝擊。因此,如何化解危機已成為保險業當前之重要課題。      為因應上述政經環境改變,本書三版對國內因新冠肺炎防疫保單引發之爭議、保險經紀人代理人之監管、保險商品透過「銀行保險」行銷通路之興起、再保險業務之監管、國際會計準則之分析、資金運用國外投資之限制、公司治理之落實等,作為修正之重點。      本書重視理論、實務分析,以寬闊視野為基礎,就保險基本原則與法律條文配合呼應,並結合相關之經濟學、統計學、會計學、管理學等,以各個學科角度,對保險加以深

入探討,俾便讀者完整瞭解「保險學」經營與監管之特色。      風險(risk) 一般係指永遠有機會發生意想不到的事。自古以來,人類在沒有風險機率的概念下,認為一切事故的發生,都是神的旨意,但自印度的阿拉伯數字流傳世界各地以後,人們開始檢視賭局與人類活動中的規律性,並企圖掌控過程,可惜的是,因為有太多的事是我們所不知道的,因此轉而以更謙虛的心,承認「不確定性」的存在。因為1921年美國經濟學 家富蘭克.H.奈特(Frank H.Knight)曾告誡大眾,「經濟學家的知識是有限的」,其預測的失誤是不可避免的,因為經濟學更確地說,它是理論經濟學,它享有科學的殊榮,但也有科學的局限性。      從

現代人的角度看,風險也可說是一種選擇,跟命運無關,與賭博不同。在保險學裡,「風險」指的是「損失的不確定性」,因為我們永遠都有意想不到的事情會發生,從出遊會不會遇到壞天氣或遭遇意外事故,到股票投資等等,問題或大或小,都和風險有關。      解決風險最有效的辦法,就是保險,十七世紀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 (Elizabeth I)曾於莎士比亞的戲劇「威尼斯商人」演出後頒布法令,明文規定:「保險係少數人之重大損失,由多數人輕微分擔的一種制度」,可見她對 保險的重視,進而促使英國成為今日全球的保險重心,並引以為傲。      保險的核心價值在提供保障,十九世紀英國哲學家傑瑞米.邊沁 (Jeremy B

entham)所提「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 將人類的痛苦與快樂,藉著理性與法律的手,創造幸福人生。他在考慮買賣時,更把重心放在「心理因素」,並朝向抽象的領域發展,宣稱「價值決定於效用,效用會隨著一個人已經擁有的商品數量而改變」,換句話說,世間任何事物,都能用數量表達。因此,過去的觀察,經驗與機率都可以對樂趣、痛苦、功利、價 值、財富等予以量化。保險的經營亦是如此,尤其是風險評估、風險度量、平均值、標準差等相關話題,也希望透過本書,能為讀者想到問題或遇到挑戰時,成為有用的資源與參考指南。

台灣地區商業醫療保險之發展趨勢分析

為了解決保險理賠統計的問題,作者邢培棟 這樣論述:

摘 要 台灣地區商業醫療保險自1967年開始販售迄今已有40餘年,期間經歷了4次預定死亡率的修正、商業保險市場的開放、全民健康保險的實施及經濟發展趨緩等情勢的交互影響。經過了40年的發展,商業醫療保險的有效契從1979年的127,011件,平均每人擁有0.0073件有效契約,每件有效契約的平均保額約為1.7萬元、平均保費則為543元、平均每萬元保費為328元;發展為2005年的69,314,539件有效契約,平均每人擁有3.0599件有效契約,每件有效契約的平均保額約為31.8萬元、平均保費為2,180元、每萬元保費為68元。 本研究採時間數列回溯性分析,主

要分析國內商業醫療保險新契約及有效契約件數、平均單件保額、每萬元保額平均保費的歷年趨勢變化,所承保險種(保障範圍)的演變及理賠件數、平均單件理賠金額的發展趨勢。並進一步與國內人口數,國內生產毛額、平均國民所得變化作一比較。 研究結果發現,經過多年的經營,台灣的商業醫療保險市場已由草創期進入成熟期,在1999年〜2004年之間,新契約件數方面雖然隨著經濟因素出現短期的波動,但整體有效契約則呈現小幅衰退後趨穩的走勢。因此本研究在綜合了國內人口數、平均國民所得及商業醫療保險件數、平均單件保額、平均每萬元保費等變化趨勢後認為,在商業醫療保險尚未普及之前,民眾願意以較高的付出來獲得商業醫療保險的保

障。而全民健保實施後,當民眾已擁有基本的醫療保障,再加上自行購買的商業醫療保險達到一定程度之後(2001年時平均每人擁有3.3件醫療保險、每件醫療保險的平均保額為38萬元),民眾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件數與保額會受到保費高低的影響,出現保費上漲,醫療保險購買的件數及平均單件保額減少;保費下跌,醫療保險購買的件數及平均單件保額增加的現象。關鍵字:商業醫療保險、全民健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