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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法 健康檢查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聰成寫的 人資人員常用法典(3版) 和的 人資人員常用法典(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五南所出版 。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劉建宏所指導 洪翊傑的 論個人資料保護之界線 (2021),提出個人資料保護法 健康檢查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個人資料保護法、隱私權、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關係研究所 吳啟新所指導 邱彥誠的 患者疾病資訊揭露對其職場權益影響之研究-以妥瑞氏症候群及其常見之共病症為焦點 (2021),提出因為有 妥瑞氏症候群、資訊揭露、職場權益的重點而找出了 個人資料保護法 健康檢查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個人資料保護法 健康檢查,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人資人員常用法典(3版)

為了解決個人資料保護法 健康檢查的問題,作者李聰成 這樣論述:

  本書共分為九大部分,共收錄54種就業服務與勞動法令常用相關法規。   目前人力資源領域唯一的國家證照是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該考試之相關法規本書皆已收錄,因此可做為該證照之重要法規工具書,所有法規皆為最新通過的法條,可幫助讀者在相關考試或使用場合上,迅速達到查閱之便。

論個人資料保護之界線

為了解決個人資料保護法 健康檢查的問題,作者洪翊傑 這樣論述:

2010年5月26日修正公布「個人資料保護法」全文共計56條,條文皆於2012年10月1日正式施行(除第6條、第54條之條文外),主要係為擴大保護客體及普遍適用主體,新增有特種之個人資料、告知義務要求、資料之當事人得拒絕行銷、民刑事相關責任與行政處罰以及團體訴訟等之引進等,用以符合國際立法趨勢且更周全保護民眾之個人隱私,於現今資訊日益發達社會生活之中,全民皆應擁有個人資訊交換、分享之需求,在享受資訊自由利益之同時,應需注意不得侵害他人之隱私權益,所以對於資訊之運用及限制應該有所認識,因此,探究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個人資料之運用限制及程度,為本文之目的。本文首先探討個資法於日本、南非、美國、馬來

西亞、韓國、歐盟、奧地利等國家之立法情形及執行狀況,並探究保護之客體(個人資料)、範圍等,並分析個人資料之種類有哪些,以及我國個人資料保護與相關法規之關係,然後就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立法目的,亦即包含個人人格權及隱私權之保護,並同時探討資訊隱私權、資訊自主權之保護;以及,當資料管理者於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時,如何避免侵害個人資料擁有者之個人人格權,以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最後就他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以及保障個人資料隱私權相關規範,提供本國個人資護法立建議立法趨向為探究。第五章綜合結論並提出筆者建議,希望藉由本文可讓讀者喚醒自我個資權益保護之意識,進而尊重他人之個資隱私及自主權益,以及針對其

他國家個資法之優點提供本國個資法制及作業上之建議,進而對於本國之個人資料保護法運用及限制,能在生活或工作中正確運用他人之個資。

人資人員常用法典(二版)

為了解決個人資料保護法 健康檢查的問題,作者 這樣論述:

  本書共分為九大部分,共收錄50種就業服務與勞動法令常用相關法規。     目前人力資源領域唯一的國家證照是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該考試之相關法規本書皆已收錄,因此可做為該證照之重要法規工具書,所有法規皆為最新通過的法條,可幫助讀者在相關考試或使用場合上,迅速達到查閱之便。 編者簡介   李聰成     現職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勞動調解委員   教育部人權專家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榮譽觀護人   勞動部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合格   勞動部共通核心職能講師/勞工教育講師/職業安全衛生講師   勞動部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監評委員   台灣性別平等推廣協會理事長   臺中市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職業

工會副理事長   彰化縣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職業工會副理事長   臺灣淺山產業旅遊協會常務監事   臺中市職業災害法律權益服務協會理事   台中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顧問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空中大學/臺中市勞工大學/中華大學/長榮大學/修平科大/中臺科大.勞動法講師   臺中市政府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調解委員   臺中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會委員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工顧問」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民政顧問」   臺中市後備指揮部北區輔導中心輔導員   南投縣政府勞資爭議仲裁委員/獨任調解人/調解委員   金門縣金湖鎮多年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金門縣政府縣政顧問     學歷

  朝陽科技大學碩士   國立空中大學學士     經歷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勞動調解委員   台灣重大工業意外防治協會研究員   台灣發展研究院副研究員   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指導員   經濟部GSP優良服務認證評核員/訪查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促進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輔導計畫」委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顧問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齡化趨勢下勞動市場調查計畫」專家委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諮詢輔導計畫」諮詢輔導委員   台中市中小企業榮譽指導員協進會副會長   臺中市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   臺中市政府勞工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員   中華民國

全國商業總會就業服務法規諮詢暨研究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人力資源暨教育訓練委員會委員   金門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金門縣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委員   僑光科技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國立空中大學/臺中市勞工大學/中華大學/長榮大學/修平科大/僑光科大/中臺科大.勞動法講師     專長    人權議題、勞動法令、性別平等、人力資源管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企業管理     證照   教育部審定講師資格【講字第091198號】   交通部危險物品運送管理講師【交運管字第中現0102號】   內政部警政署保全人員種子教官【刑偵字第0950194082號】   勞動部全國

技術士技能檢定監評委員【勞中二字第0980203372號】   勞動部就業服務專業人員及格【就專字第05903號】   甲級職業安全管理技術士及格【001201】   甲級職業衛生管理技術士及格【000847】   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技術士及格【103-007818】   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及格【195-002063】   乙級門市服務技術士及格【181-001108】   乙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及格【(88)環署訓證宇HB150470號】   單一級堆高機操作技術士及格【151-009221】     榮譽   101年榮獲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指導員【績優獎】   107年當選台中市才藝教學服

務人員職業工會【優良才藝教師】   108年當選台中市【模範勞工】   108年當選台中市總工會【模範勞工】   108年當選臺中市職業總工會【模範勞工】   108年當選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榮民楷模】   109年當選臺中市後備指揮部【優良後備軍人輔導幹部】 壹、職業訓練 職業訓練法 職業訓練法施行細則 貳、就業服務 就業服務法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置準則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實施辦法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聘前

講習實施辦法 雇主辦理與所聘僱第二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之驗證程序 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 參、就業保險 就業保險法 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肆、勞動基準 勞動基準法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勞工請假規則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伍、勞工保險與職業災害勞工保護 勞工保險條例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勞工保

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細則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陸、勞工退休 勞工退休金條例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 柒、性別工作平等 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捌、身心障礙者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視覺功能障礙者生活重建及職業重建服務要點 玖、其他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勞資爭議處理法 個人資料保護法 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勞動事件法 勞動事件法施行細則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患者疾病資訊揭露對其職場權益影響之研究-以妥瑞氏症候群及其常見之共病症為焦點

為了解決個人資料保護法 健康檢查的問題,作者邱彥誠 這樣論述:

無妥瑞氏症候群症狀的焦慮症、強迫症、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患者的疾病隱藏可能性上,可能會與有共病症的妥瑞氏症候群患者有所不同,進而影響患者對於用人單位方的疾病揭露抉擇考量點,最後形成不同的職場權益影響。因此,本研究採取「深度訪談法」訪問前述患者,並透過「立意抽樣」的方式尋找受訪者。此外,本研究亦訪談「人力資源相關業務人員」,去了解人員於接觸到相關症狀的求職者時的進用考量點為何。又根據本研究之結果,發現「有共病之妥瑞氏症候群患者」與「無妥瑞氏症候群之焦慮、強迫、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患者」於內心考量點的根本共同成因,是源自於「疾病概念資訊不對等」,以及「受影響之能力歸責認知差異問題」。而在職場權益部分,妥

瑞氏症候群患者通常比較容易在職場人際受影響;至於,在沒有妥瑞氏症候群症狀的患者中,以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患者的職場權益受影響情形最明顯。此外,本研究亦發現妥瑞氏症候群症狀的有無對於患者未來疾病揭露抉擇傾向的變化影響較大。另外,用人單位方的進用考量點多聚焦在所接觸到的求職者症狀表現與所應徵職位之間的職能契合程度。最後,本研究建議用人單位能成立更具積極性的職場人際關懷小組。此外,本研究建議政府方可以透過辦理強制性講座提升用人單位對於疾病的知能,並且撥出一些輔導資源協助小型單位。另外,政府也可以立法強制用人單位送審包含敏感性個人資料蒐集條款的勞動相關契約書給政府,並成立稽查小組把關職場中個人資料蒐集同意

書的簽署情形。至於社會大眾,建議可以了解職場上常見精神疾病的概念,並關懷同仁的人際狀況。然後,求職者方面,本研究則建議求職者們應更加小心留意用人單位方所提供的一切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