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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法規 預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詹氏書局編輯部寫的 最新建築技術規則〈附補充規定圖例及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本書依內政部營建署公布施行之條文編輯附已發布未施行之條文(設計施工編)』(111年9月)十六版 和詹氏書局編輯部的 最新建築技術規則〈附補充規定圖例及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本書依內政部營建署公布施行之條文編輯附已發布未施行之條文(設計施工編)』(111年3月)(十五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詹氏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王能君所指導 劉育承的 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五款解僱事由之研究──以「不能勝任工作」之判斷標準為中心 (2021),提出內政部 法規 預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勞動基準法、終止勞動契約、解僱、不能勝任工作、最後手段性。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郝鳳鳴所指導 黃清梁的 日本高齡者就業促進制度之探討及其啟示-兼論我國高齡就業法制 (2021),提出因為有 高齡者就業促進、繼續雇用制度、銀髮人才中心、高齡人力運用的重點而找出了 內政部 法規 預告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內政部 法規 預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最新建築技術規則〈附補充規定圖例及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本書依內政部營建署公布施行之條文編輯附已發布未施行之條文(設計施工編)』(111年9月)十六版

為了解決內政部 法規 預告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 本書附已發布未施行之條文(設計施工編)     另訂施行日期:建築設計施工篇第301條     ■ 本書附預告修正條文     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37條   建築設備編第27-1條     ■ 內容簡介      收集最新的建築技術規則資訊,更配合內政部編修方法,將排版方式改為橫式編排,各圖例部份也利用修圖的方式再清晰化,能使讀者更清楚也更容易的閱讀與查閱建築技術規則的相關法令。     ■ 適用對象     ◎ 建築師   ◎ 結構&土木技師   ◎ 建管行政公務單位   ◎ 室內設計與裝修公司   ◎ 水電消防設備公司   ◎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機構   ◎ 建設公司與

土地投資者   ◎ 自力購地建屋民眾   ◎ 建築師考試   ◎ 建築工程高考三等&普考考試   ◎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技術士考試   ◎ 建築物室內設計工程管理技術士考試   ◎ 建築工程管理技術士考試   ◎ 營造工程管理技術士考試   ◎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培訓課程   ◎ 大專院校建築法規相關   本書特色     檢索效率 第一   最速編.章.節.條查找系統     版本領先 第一   最新頒布條文即時收錄     圖例清晰 第一   最高解析圖例隨文釋義

內政部 法規 預告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190224三立 蔡英文宣誓加速都更釋利多 容積獎勵最高30%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7ZDvtJ-h8DU

這兩年都更速度從過去一年核定40個案件翻倍成長,蔡總統現在也宣誓要加速都更,內政部更將端出13項容積獎勵方案,其中只要符合綠建築、智慧建築,最高給予容積獎勵額度10%;如果提供公益設施,像是老人安養設施或是公托設施,最高給予30%獎勵,對加速都更的誘因,用實際數字來算給你看。

記者楊成霆、許貴雅/台北報導......↓

總統蔡英文(2019.2.23):「我們今年應該可以說是都更2.0元年。」蔡總統出席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工會理監事交接,霸氣宣布都更速度比過去核定案件翻倍,政府也釋出利多。

總統蔡英文(2019.2.23):「容積獎勵額度跟獎勵明確化的議題方案出爐,接下來內政部會進行法規的預告,相信會讓大家滿意。」都更不只要加速當然還要蓋出品質,像是這一棟就是獲得綠建築認證,這樣的建築物也是未來趨勢 。

記者:「這裡是興建中的正義國宅,內政部將端出容積獎勵方案,如果符合綠建築或是智慧建築,將可以有最高10%的容積獎勵,若提供公益設施最高給30%獎勵。」

正義國宅都更案2年年前動工,將打造31層住商混合大樓,如果適用申請容積獎勵辦法,原基地面積1500坪,容積率630%可以蓋出建坪9450坪,如果蓋了公益設施像是老人安養或公托設施,可以多30%的容積率等於多出450坪,如果按照1坪100萬元來算,就多了4億5000萬元的建物價值。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提出這樣的誘因,讓建商願意把他的房子蓋得更好、工法更細緻,甚至符合一些綠建築的高標準,這算是三方(買、賣、政府)皆贏的局面。」

都更建築容積獎勵辦法這個禮拜預告,預計4月上路,明訂容積獎勵項目和額度,增加建商誘因提升建築品質,目標是讓都更不再遙遙無期。

(整理:實習編輯黃韻璇)

新聞網址→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03327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02/190224-201920-30.html

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五款解僱事由之研究──以「不能勝任工作」之判斷標準為中心

為了解決內政部 法規 預告的問題,作者劉育承 這樣論述: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之「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是法定解僱事由之一。「不能勝任工作」為不明確之法律概念,學說與實務對於本款事由之解釋適用迭有爭議。因為缺乏深入探討該款解僱事由之立法歷史、解釋論之發展,以及法院個案適用的文獻,而需要進行完整深入的研究。本文採取文獻分析法,以研究相關問題。除了透過相關歷史資料,獲悉本款事由的立法歷史,也藉由分析學術文獻與實務裁判,打破過往的主觀說與客觀說之爭議,提出將「客觀合理之經濟目的」概念作為上位判斷標準,並全面質化分析我國法院裁判的判斷標準。最後,為了提升本款事由操作適用的可預測性,本文提出「不能勝任工作之判斷」及「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之判斷

」的二階判斷模式。於第一個階段,先藉由「客觀合理之經濟目的」之上位標準,建構得勝任工作之抽象能力標準後,再將勞工實際之能力與該標準,透過「契約等價性之破壞」或「經濟目的之不達」二種次判斷模式,並斟酌可能影響期待可能性(即是否無法期待雇主不終止勞動契約)之情事,調整判斷標準之寬嚴後,判斷勞工是否不能勝任。於第二個階段,則依據改善可能性與迴避解僱之期待可能性,具體判斷雇主是否應該採取特定之迴避解僱手段,以判斷解僱是否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最新建築技術規則〈附補充規定圖例及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本書依內政部營建署公布施行之條文編輯附已發布未施行之條文(設計施工編)』(111年3月)(十五版)

為了解決內政部 法規 預告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收集最新的建築技術規則資訊,更配合內政部編修方法,將排版方式改為橫式編排,各圖例部份也利用修圖的方式再清晰化,能使讀者更清楚也更容易的閱讀與查閱建築技術規則的相關法令。   ■ 本書附已發布未施行之條文(設計施工編)   另訂施行日期:建築設計施工篇第301條   111.7.1施行:建築設備編第78條   ■ 本書附預告修正條文   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37條   ■ 適用對象   ◎ 建築師   ◎ 結構&土木技師   ◎ 建管行政公務單位   ◎ 室內設計與裝修公司   ◎ 水電消防設備公司   ◎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機構   ◎ 建設公司與土地投資者

  ◎ 自力購地建屋民眾   ◎ 建築師考試   ◎ 建築工程高考三等&普考考試   ◎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技術士考試   ◎ 建築物室內設計工程管理技術士考試   ◎ 建築工程管理技術士考試   ◎ 營造工程管理技術士考試   ◎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培訓課程   ◎ 大專院校建築法規相關 本書特色   檢索效率 第一   最速編.章.節.條查找系統   版本領先 第一   最新頒布條文即時收錄   圖例清晰 第一   最高解析圖例隨文釋義

日本高齡者就業促進制度之探討及其啟示-兼論我國高齡就業法制

為了解決內政部 法規 預告的問題,作者黃清梁 這樣論述:

人口老化趨勢下,各國均可能遭遇勞動力短缺、國家財政壓力的高齡議題。各國想出最適合的解決之道,便是化危機為轉機,有效運用高齡人力,不僅能舒緩勞動力不足的困境、亦能減緩財政的困難。我國也不落人後,開始進行高齡者就業促進制度的研擬,進而在2019年順利制定《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這部專法。然而,前人種樹後人乘涼道理盡相同,日本在經過數十年的洗鍊後,對於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制的發展已是全面性制度的討論與規劃,因而本文即欲以文獻分析的方法研析日本高齡者就業促進制度,以作為我國日後制度發展的參考。經過研究分析後,本文以為可以提供以下修法建議供參:一、修訂勞動基準法第25條規定,直接訂明同工同酬之原則性規

範:「同一工作性質、職務內容不得因任何理由給予差別待遇。」。二、針對工作時間制度進行相對的彈性鬆綁。三、修訂我國《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21條規定為:「雇主對於有繼續就業意願之高齡者應努力僱用之(第一項)。僱用符合《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得強制退休之受僱者達一定比率及期間,中央主管機關得予補助(第二項)。」同時新增1條規定:「雇主應努力繼續雇用勞工至70歲(第一項)。主管機關對於企業致力於繼續雇用高齡勞工者,應提供必要協助。(第二項)」。三、將現行勞工保險條例第22條規定修訂為:「同一保險給付不得因同一事故而重複請領。惟在職勞工若已請領老年給付又再行加保勞工條例保險者,依

其實際保險年資,得請領老年給付。」。並刪除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6項規定,同時,第58條第2項規定亦應修訂為「依前二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者,得辦理離職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