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施行細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公司法施行細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戴銘昇寫的 股份有限公司法研究2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個人資料保護法釋義與實務(第二版)--如何面臨個資保護的新時代(電子書)也說明:準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依公司法第 169 條及第 210 條規定, ... 係指非公務機關依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所定之義務(個資法施行細則第 11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孫迺翊所指導 丁文玲的 社會企業型公司法制與弱勢扶助──以南機場公寓社區為例 (2016),提出公司法施行細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社會企業、社會企業型公司、公司法修正、南機場公寓社區、弱勢扶助、社會排除。

最後網站法學論著-法學文摘-公司法應增訂「公司法施行細則」之芻議則補充:公司法累積的有價值函釋,應該開始逐步進行「條文化」的整合,須給其法律地位者訂入公司法,其餘可整合在「公司法施行細則」中,並統整目前分散的子法。 相關法條:. 公司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司法施行細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股份有限公司法研究2

為了解決公司法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戴銘昇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1966年於臺灣誕生的「新公司法」,在一段時間的紛紛擾擾後,終於在2018年8月1日迎來第6次較大幅度的全盤修正(2018年11月1日施行)。然而修法工程尚未止步,大法官會議於2018年11月30日作成釋字第770號解釋後,正式揭開企業併購法修法工程的序幕。臺灣有別於美日法制,將企業併購獨立於公司法之外,即便如此,學理上其仍屬公司法之一環。本書收錄未發表之企業併購法相關之研究文章6篇,均為目前各界所關注的重要修法議題,可讓讀者優先掌握未來修法動向。   此外,本書另收錄已發表及未發表之長短文與譯著共9篇,題目包括跨越任期解任董事、負責人侵權行為責任、減資、公司登記、章程法

制及英國模範章程等議題,部分議題為前次修法的未竟之業、部分議題則於目前已著手修法中或於最高法院發生見解的基本性變動。   本書收錄文章介紹之法制範圍及於美國、日本、英國、香港及新加坡等,讓讀者可擁有完整的比較法視野。不僅可以了解臺灣本身現行之法制,可更藉此展望未來。  

社會企業型公司法制與弱勢扶助──以南機場公寓社區為例

為了解決公司法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丁文玲 這樣論述:

臺北市南機場公寓社區向來是外界公認甚至當地人自認,臺北市目前僅存的貧民窟之一。在全球捲起社會企業熱潮之際,南機場公寓社區也應運出現了標榜扶助社區弱勢者的社會企業,包括社會企業型公司陸續興起。這些公司試圖以商業模式,創新社會融入的方法,促進社會參與,希望能平息緩和甚至避免社會上的經濟排除現象。過去我國公部門慣用權威思維,官方經常採取「欲除之而後快」或「掃蕩整頓」的上對下態度,企圖「對抗」貧民窟,與「消滅」弱勢身分者的弱勢處境;傳統的非營利組織,則是嚴守從旁協助弱勢扶助的客觀立場;而近年來新興的社會企業型公司,不同於前兩者,強調主動積極,以社會參與和社會融入的方法,代替區隔和排除,企圖讓公司自身

組織及運作,鑲嵌進其欲扶助的社區弱勢族群生活脈絡,與當地共存共榮,對於去除貧民窟與弱勢的標籤化和汙名化,顯已另外開闢出一條途徑,可有效解決社會問題,確值得立法者及擬定政策者思考。筆者對照相關現行公司法相關法令,評析公司法修法建議,並對照前述歷年來其他相關草案,及與業者所建議的立法方向,探討能否達成上述理想目標,是否回應各界倡議社會企業型公司入法的需求。限縮以南機場公寓社區為例,乃盼更具體而微聚焦呈現出:在扶助社區弱勢時,社會企業型公司實務上可能遭遇到那些困難與質疑,以及如何以法規掃除這些障礙。期能謹供我國其他整體居民處境相對趨於弱勢的社區參考,並提供已投入扶助社區弱勢領域的公司,思考轉型可能性

,以及讓有志設立社會企業型公司的創業者,可資實務運用。亦希望藉由耙梳現有各種社會企業型公司的相關法規,以及立法倡議過程脈絡,進一步理解和討論,國內對於社會企業型公司的疑慮與歧見之後,再提出較為妥適可行的我國立法模式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