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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公共基金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永然,許啟龍寫的 管好你的公寓大廈(七版) 和戴東雄,李永然,林旺根,許啟龍,陳淑芬的 公寓大廈管理法律一本通(四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也說明:第一條, 為加強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提昇居住品質,特制定本條例。 ... 第一、二項所規定起造人應提列之公共基金,於本條例公布施行前,起造人已取得建造執照者,不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永然所出版 。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法律研究所 陳荔彤博士所指導 蔡水玉的 我國公寓大廈管理法制與實踐之研究 (2010),提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公共基金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寓大廈管理。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陳猷龍所指導 簡鸞瑮的 公寓大廈區分所有管理之研究 (1998),提出因為有 公寓大廈、區分所有、管理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公共基金的解答。

最後網站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則補充:第一條本細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 第五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公共基金,依下列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公共基金,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管好你的公寓大廈(七版)

為了解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公共基金的問題,作者李永然,許啟龍 這樣論述:

  寸土寸金,都市居,往公寓化、大樓化發展,早已是現狀與持續發展的趨勢;只是同在一片「屋簷」下過生活,住戶間務必具備更高的自律意識與包容精神,否則問題叢生,難有寧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應運而生,如何適用?大有學問!本書除了設定諸多問題詳解本條例之規定外,更費心代擬和蒐集了各類管理辦法、管委會常用書函、書(訴)狀範例等數十種,提供住戶及管委會細細參詳。管好你的公寓大廈,就看這一本。

我國公寓大廈管理法制與實踐之研究

為了解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公共基金的問題,作者蔡水玉 這樣論述:

本研究主要探討我國公寓大廈管理之法制與實踐。公寓大廈係都會地區生活空間形態之主流,為解決公寓大廈管理上有關住戶糾紛、停車位爭議、管理修繕維護費用負擔、公共基金設置及公共安全維護等問題,我國於1995年(民國84年)6月28日公布施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本條例管理機制原則上係以自律性維護機制為主--由區分所有權人召開會議、訂定住戶規約、組織管理委員會處理區分所有建物內有關「人」、「物」、「錢」之管理問題;而以他律性維護機制--行政管理為輔。本條例施行迄今,歷經2000年、2003年及2006年共3次修正仍舊存在諸多缺失。然而,良好之公寓大廈管理,應能創高房產價值,提昇住

戶身分地位,發揮建築物設計機能,延長公寓大廈及其附屬設施使用壽命,增進鄰里和諧關係。是以,瞭解我國公寓大廈管理問題之癥結所在,釐清公寓大廈住戶之權利義務關係,顯現現行法令規章之缺失並提出建議,有其必要。 本研究旨在結合理論與實務,採用文獻探討法、案例分析法、比較研究法及網路資料蒐集等研究方法深入研析、比較及歸納國內外學術著作、期刊論文、法令規章、行政案例、法院判例及政府部門出版品等資料,提供研究建議為修法參考,期我國公寓大廈管理制度趨於完備,以臻居樂、民安、國富之生活。

公寓大廈管理法律一本通(四版)

為了解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公共基金的問題,作者戴東雄,李永然,林旺根,許啟龍,陳淑芬 這樣論述:

  公寓大廈的區分所有關係,涉及人法(住戶)的管理運作與財產法(區分所有)的所有、使用等錯綜複雜問題,也因此經常衍生許多爭議,例如:住戶對專有部分違規使用與管委會的爭議、住戶因管理費標準不一所生之問題、共有部分大、小公之爭議、公設點交問題、公設之分管契約與約定專用問題、三種停車位之登記與使用管理爭議……。如何讓您所建構、居住、管理的公寓大樓、社區步上軌道,免除以上困擾?是您眼前這本書最主要的目的。專家合輯,重量級首選,您千萬不能錯過!

公寓大廈區分所有管理之研究

為了解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公共基金的問題,作者簡鸞瑮 這樣論述:

我國都市之居民,向來是以固有傳統之居住心態使用、處分、管理其建築物,雖然居住的是公寓大廈,但生活共同體之法律意識並未形成,以致居住糾紛層出不窮,嚴重影響居住品質。被譽為「居住憲法」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於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由總統公布,並從同年六月三十日起施行,其代表我國居住關係之法制化,且公寓大廈之管理亦隨著本條例之施行而進入住戶自治、自決之時代,對於習慣自掃門前雪,共同居住環境意識淡薄之民眾而言,勢將造成一定衝擊。本文主要目的在於從現行條文來探究公寓大廈管理制度的設計,以瞭解公寓大廈管理之運作,並確立公寓大廈住戶的法律意識,使民眾自發性的在公寓大廈發起合作與敦親睦鄰活動並親自參與管理事

務,期能再造居住關係的新秩序。 公寓大廈管理之對象除包括區分所有權人、住戶等人之行為管理外,尚包括專有部分、共用部分與基地等物之維護管理,而在討論公寓大廈之管理制度時,如不從專有部分範圍、共用部分之使用收益及基地之利用關係等區分所有權的基本構成要素著手,將無法窺得管理制度之全貌。故本文在探討公寓大廈之管理前,先對公寓大廈區分所有之組成要素,作一概略性介紹,以期確定公寓大廈管理標的物之範圍。在對區分所有之組成有初步了解後,接著將公寓大廈之管理依實施管理之主體不同,分成公寓大廈自體管理及主管機關行政管理兩大部分探討。 詳言之,本論文共五章,十七節,謹將各章內

容摘要如下: 第一章為緒論,分成三節。首先第一節先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布施行後對區分所有建物及區分所有權人等造成之衝擊及影響,來說明本論文之研究緣起,而第二節研究目的是希望能藉由制度設計的探討,來健全公寓大廈區分所有之管理。第三節則續陳本論文之研究方法及研究範圍。 第二章係討論公寓大廈區分所有的基本構成,分成四節。首先第一節係依學者看法,將區分所有權依其組成要素之多寡,分成最狹義、狹義、廣義、最廣義等四說。接者將區分所有之組成要素分為:一、專有部分即第二節部分,二、共用部分即第三節部分,三、基地即第四節部分,分別就其成立要件、範圍、使用收益及利用關係等做

初步之了解。 第三章係探討公寓大廈區分所有自體管理之體制,分成七節。第一節部分,先說明管理的意義。第二節則介紹公寓大廈管理一般所採用的方式,並將其管理的內容分成物的管理及人的管理兩方面說明。第三節係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組成之區分所有人團體,討論其機能、法律性質,以及介紹區分所有人團體法人化的立法例。第四節係深入探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為公寓大廈管理的管理意思機關,有最初會議、定期會議及臨時會議等三種。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由有權召集會議的人召集。經過區分所有權會議決議的事項,有拘束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的效力。第五節為管理委員會與管理負責人。管理委員會與管理負責人為管理執

行機關,本節分別就其地位、選任、法律性質及權責加以論述。第六節為管理規約,本節分別就管理規約的制定者、內容、效力等加以說明。第七節為公共基金,公共基金之實際執行管理及實際執行運用之機關為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而決定公共基金如何運用之機關則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第四章係探討公寓大廈區分所有行政管理之體制,分成三節。第一節先介紹行政管理之主體,依其層級可分成:一、中央主管機關,二、地方主管機關,包括省(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第二節係分別就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等機關,詳述其管理之內容。第三節則對各級主管機關介入公寓大廈管理之疑慮、利弊作

一完整之探討,以期瞭解違反本條例最終之處置方式。 第五章為結論與建議。對於各章所陳述的問題、重點作歸納說明,以總結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