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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採購法也說明:某局招標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公告以公開取. 得報價,但在招標資料中卻 ... 某局公開招標採購,開標後最低標的廠商優 ... 指審標結果無廠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重大改變.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所 江義雄所指導 鄭福順的 我國政府採購法最有利標制度問題之研究-以實務現狀為中心 (2008),提出公開招標開標後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未達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不宜以最低標、評選委員、異質性、採購評選委員會、最有利標。

最後網站03.開標、流標、廢標、決標 - 採購組- 國立清華大學則補充:第一次公告結果,需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2.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採最低標決標 ...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開招標開標後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未達,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我國政府採購法最有利標制度問題之研究-以實務現狀為中心

為了解決公開招標開標後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未達的問題,作者鄭福順 這樣論述:

目前WTO世界貿易組織所存在之複邊貿易協定即政府採購協定主要有兩種招標方式,一種為最低價決標,另一種即為最有利標決標。而最有利標即為我國政府採購法制定時新增加之採購制度,由於作業程序之複雜度明顯高於傳統最低標之招、決標方式,以至於實務適用上問題叢生。對此,本研究之出發點即設定於協助機關採購專業及從事採購稽核監辦人員認識最有利標及解決實務適用最有利標目前所存在或衍生之問題而撰寫。首先,本研究之論述重點之一係從最有利標與傳統最低標招、決標方式區別之角度去探討最有利標之各階段作業。其次,本研究之論述重點之二即適用最有利標或準用最有利標之比較適用及兩者間招、決標程序之差異性與競合問題,同為實務適用上

之難題而不可偏廢。對此,本論文研究層面並不以最有利標之評選問題為限,如此亦有助於解決招標機關實務適用上之困難。最後,本研究希望蒐集比較採購主管機關、行政法院對於各類最有利標採購爭議之見解,並將各類案例予以類型化,綜整採購主管機關與司法實務之看法,並提出本研究之評釋,以提供採購人員處理爭議案件之參考。本文並期望能達成下列目的: 一、釐清並整合最有利標法令理論面與實務執行面之差距,以提出修法之建議。二、對於評選委員遴選、評選過程及保密機制之強化措施提出建言。三、歸納分析最有利標爭議案例主管機關與司法實務之認定標準,以提供採購人員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