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不接受雇主安排之健康檢查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勞工不接受雇主安排之健康檢查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王子娟、徐雅媛寫的 勞工職業肌肉骨骼傷病醫療合作模式與預防機制之介入性研究_101白M316 和吳慧娜、徐儆暉的 台灣女性受僱者合宜勞動研究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和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所出版 。

長榮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碩士班 蔡青芬所指導 洪翠蓮的 社會工作人員勞動權益保障之探究 (2020),提出勞工不接受雇主安排之健康檢查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社會工作、勞動權益、勞動條件、權益保障、相對剝奪感。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山大學 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 鄧學良所指導 張文彬的 我國高雄市執行長照法制之興革 (2018),提出因為有 長照10年計畫2.0、長期照顧服務法、長照ABC社區整體照顧模式、行政監察、行政法五大架構的重點而找出了 勞工不接受雇主安排之健康檢查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勞工不接受雇主安排之健康檢查,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工職業肌肉骨骼傷病醫療合作模式與預防機制之介入性研究_101白M316

為了解決勞工不接受雇主安排之健康檢查的問題,作者王子娟、徐雅媛 這樣論述:

  在臺灣地區,約有因為肌肉骨骼傷病而受到影響。這些傷病的產生會造成工作能力下降或失能,也需要請假休息,增加雇主和醫療負擔。在早期篩檢早期介入的觀念下,希望藉由醫療團隊的專業知識,進行肌肉骨骼傷病之防治,以期建立完整的預防勞工失能策略,節省醫療花費及提升整體工作能力。   研究目的:(一)收集國內外以醫療團隊介入職業肌肉骨骼傷病預防技術及推動的文獻。(二)建構以醫療團隊介入職業肌肉骨骼傷病防治之標準化評估及作業流程。(三)進行不同醫療團隊介入職業肌肉骨骼傷病預防的輔導服務4場次。(四)比較不同醫療團隊職業肌肉骨骼傷病預防的輔導服務前後介入之成效。研究方法及步驟:(一)收集網路資料庫以及紙本

參考文獻,歸納統整國內外肌肉骨骼傷病預防技術及推動模式。(二)建構醫療團隊介入職業肌肉骨骼傷病防治之標準化評估及作業流程。(三)至職場執行肌肉骨骼傷病介入(包括肌肉骨骼問題諮詢與衛教、治療師個別化評估、運動指導、正確姿勢指導、工作設備安排建議、簡單自我照護方式等)。(四)於醫療團隊介入職業肌肉骨骼傷病之前後,進行成效評估。   研究結果:(一)統整醫療人員於職場介入肌肉骨骼傷病的相關研究共計34篇,以北歐以及美國的文獻資料為主,介入方法包括傳統物理治療(儀器治療、徒手治療以及治療性運動介入)、體能訓練、工作強化、放鬆運動、生物回饋訓練、人因衛教(姿勢、工作環境調整、手冊衛教)、認知行為改變、疼

痛控制、職務再設計等;人員參與則以物理治療師最多。防治策略以第一與第二級最常見,因為第三級之防治策略以復健與復工為主,受傷勞工進行復健之場所,多半在醫療機構,而非職場。(二)參考國內外文獻以及臺灣現行法規,提出醫療團隊介入職業肌肉骨骼傷病防治之模式及作業架構,及相關之標準化物理治療評估流程。並針對三級肌肉骨骼防治策略之介入類型與項目予以定義。(三)完成職場肌肉骨骼傷病介入,共計13場次。總收案人數為職場介入組26位,醫院對照組29位。   受試者的傷病部位以頸部與下背部為主。在接受第一次物理治療後,職場介入組和醫院對照組受試者的痠痛程度均有顯著改善;在自覺整體改善程度上,一次介入即有很多改善的

比例以職場介入組52%較多,醫院對照組比例稍低為23%。接受完四次物理治療介入後,兩組的痠痛分數皆顯著下降,達到統計意義;在改善功能和工作能力方面,兩組都顯著提高。但在減輕失能程度方面,只有職場介入組顯著改善,醫院對照組改善程度未達統計差異。四次介入後,自覺整體改善程度為改善很多以上的比例在職場介入組為79%,也較醫院對照組的42%略高,統計達到顯著差異。   研究結論及建議:(一)經過文獻統整,本研究提出醫療團隊介入職業肌肉骨骼傷病防治之模式及針對肌肉骨骼傷病之三級防治策略,研究提出的三級防治策略與流程,在推廣初期,可著重在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物理治療師也可配合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

醫師或護理人員,共同形成職業醫療團隊,一個月一到兩次到臨廠提供健康服務,對職業性肌肉骨骼傷病防治將跨出重要的一步。(二)職場肌肉骨骼傷病早期預防介入在職場介入組與醫院對照組在四次治療後,均可達到一定的成效且在一次治療後,勞工的肌肉骨骼不適症狀也能顯著改善。受試者自覺整體效果上則是公司介入組較醫院對照組較高。因為職場介入組及時治療且著重以衛教方式讓員工了解自己的肌肉骨骼傷病危害因子及自我照顧,當員工能承擔主動控制傷病的責任,則配合工作姿勢與動作的調整有助減緩症狀帶來的影響,相信也能更有效的預防肌肉骨骼傷病惡化。(三)本研究結果呈現肌肉骨骼傷病防治上,物理治療師臨廠服務模式是有效並可行的,建議各公

司將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列入每年例行的特殊健康檢查項目,並可聘請特約物理治療師至其工作場所中提供適時諮詢服務以及各層級之肌肉骨骼傷病預防介入(四)事業單位特約物理治療師,建議後續接受一定時數的臨廠服務醫療團隊教育訓練,本研究建議應開辦職業物理治療師訓練課程,擴大種子人員的培訓,以促進勞工職場健康、預防失能。

社會工作人員勞動權益保障之探究

為了解決勞工不接受雇主安排之健康檢查的問題,作者洪翠蓮 這樣論述:

摘要台灣勞工權益提升勞動權益不斷修法改進以符合社會發展,但是社會工作人員與十年前一樣經常面臨低薪、低保護、少休假、多加班、升遷薪資制度不完善、約聘僱等問題。本研究旨在探究社會工作人員勞動權益保障,由探討勞動權益法規的歷史沿革,確定有哪些法規保障其權益。再進一步了解社會工作人員對勞動權益保障的期待以及其法規是否適合社會工作人員,與不合適之勞動權益解決辦法。在研究設計上,採質性研究方法,運用半結構式深度訪談,邀請到5位在職社會工作人員接受訪談,再將訪談內容統整歸納與分析。自1998年社會福利產業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動權益後,研究發現該法保障所有勞工勞動權益,並非為社會福利產業勞動權益專法,對社會

工作領域而言仍有部分不完善待改進之處。勞動基準法保障之勞動條件有工時、工資、健康安全、女工、退休以及職業災害,以該法的勞動條件探討之重點在工時、健康安全與性別議題三部分。社會工作人員對勞動權益法規的期待部分,受訪者表示期望加班工時薪資提升、外訪時提供交通與人身安全保障、職場的性別平等權益保障。再透過相對剝奪感理論探討社會工作人員、護理人員、空服員以及機師之勞動權益差異之處,勞工工時修改後同為彈性工時、社會工作人員健康安全與護理人員同為高風險職業,政府監督醫院提供保全保障職場安全,外出由醫院安排交通,空服員及機師提供職業特殊保險及定期健康檢查、兩性平等的部分,上述四種職業類別均為性別單一為主,除

了社會工作領域之外逐漸增加不同性別工作人員。針對提升社會工作人員勞動權益法規不完善的部分提出以下建議:工時的部分以每週工時修改為彈性工時,符合社會工作人員多元工時之需求、勞工健康安全部分建議給予雇主監督與協助創造安全職場環境,如提供交通車、社會工作人員訪談空間之安全保障、性別平等之部分建議政府依風險程度與年資制定社會工作人員薪資體系,研究者提出以下建議:一、依風險程度及年資合理規劃社會工作人員之福利與保障。二、依社會工作領域分級,規範合理之薪資酬勞與教育訓練。三、規劃與提供社會工作人員工作安全環境條件,以提升男性社會工作人員留任之機會。另外對機構管理者建議提升對勞動權益法規的認識,減少因不了解

而違反法規。對未來研究者建議:一、研究議題可朝團結權、協商權及爭議權等方向發展。二、可增加不同縣市之研究對象。三、增加資方對勞動權益瞭解之研究。

台灣女性受僱者合宜勞動研究

為了解決勞工不接受雇主安排之健康檢查的問題,作者吳慧娜、徐儆暉 這樣論述:

  為了實踐『合宜勞動』性別平等的理念,本研究從受僱勞工的意見調查分析,以檢視國家實施公平、尊嚴、安全與人性之勞動政策的現況,了解性別差異,以做為落實性別平等之職業安全衛生政策依據。本研究使用「2007 工作環境安全衛生狀況認知調查資料庫」選取受僱者資料進行統計分析,資料收案包含全國23個縣市,原擬調查22,476份問卷,實際回收有效問卷計19,011份,回收率為84.6%。女性平均薪資明顯低於男性,工業部門差距在12.792元,服務業部門差距在7,407元。升遷機會受限,高階行政主管與經理人員以男性為多約佔8成,女性僅佔2成。女性「決策參與」與「技能發展」低於男性,特別在

兩性職業安全衛生知識之技能發展上,女性接受資訊機會也低於男性。研究顯示女性工作自主性顯著不如男性,有較多的女性感到管理者對工作安排與責任分派之不公平性而具性別差異。職場危險因子與工作環境危害暴露的比率,男性受僱者多較女性為高,而女性多反應在人因工程問題。女性反應職場危險因子前三項排名為跌倒、切割擦傷及夾傷捲傷;工作環境危害暴露比率排名前三項為很熱、聲音很大、灰塵很多,人因工程問題女性受僱者前三項排名為手部反覆同一單調動作、長時間使用電腦、姿勢不自然,由於男女性職業區隔,在相同行業間也呈現男女不同危害暴露的差異現象。安全衛生條件滿意調查,女性受僱者接受雇主提供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顯著低於男性。體格檢

查,定期健康檢查的受檢率顯著低於男性。影響受僱者不滿意安全衛生條件的顯著性因素包括不清楚勞僱契約、約僱/臨時、輪班或不固定班、沒有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沒有健康檢查者(體格檢查、定期健康檢查)、企業規模越小者,對公司安全衛生條件不滿意比率顯著較高。女性疲勞分數顯著較男性為高。影響兩性高度疲勞的因素為年齡因素、職場正義低落、心理負荷、工作過度投入、婚姻、喝酒成癮均為影響兩性疲勞因素。女性受僱者在輪班、職業為技術或非技術女工及體力工者、婚姻為離婚分居或配偶死亡、家庭有需要照顧者,感到疲勞比率較高,而以上特性也影響他們自覺不健康。

我國高雄市執行長照法制之興革

為了解決勞工不接受雇主安排之健康檢查的問題,作者張文彬 這樣論述:

2019年6月底止,高雄市65歲以上的人口數為42萬6,534人(總人口數277萬3,177人)。老人人口比例達15.38%,已超過14%之「高齡社會」標準。依據老人失能率12.7%計算,高雄市失能老人人數約5萬多人,未來老人人口將持續增加,長期照顧需求與日俱增。 高雄市政府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及配合中央所訂之「長照10年計畫2.0」,執行「長照ABC社區整體照顧模式」時,面臨以下之問題:照顧壓力造成的社會問題、長照需求之族群差異、散亂的長期照顧相關法律、社會局與衛生局等組織分工問題、居家服務員之人力不足、長照人力之性別失衡、城鄉差距等長照問題,值得討論。 本研究以「行政法五大

架構」為基礎架構,從行政原理、行政組織、行政權限、行政救濟、行政監察的角度,檢視高雄市長照制度的問題所在,並提出解決方法。 本文總結10點建議:第1,家庭照顧者應朝向「個人看護化」。第2,發展在地長照產業,促進青年就業。第3,長照人力應為社會責任。第4,財源應採多元管道。第5,透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改善偏遠地區或原鄉地區。第6,規劃原住民長照政策。第7,組成長照性別主流化問題處理委員會。第8,設置「主責長照之副市長」。第9,歸納與分析「在地資料」。第10,自治立法,發展居家服務與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