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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碩士班 廖淑娟、陳竹上所指導 簡宏哲的 921災後重建遺忘的原住民:霧峰花東新村的發展歷程 (2012),提出台中國宅申購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都市原住民、自立造屋、社會住宅、社會工作。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地理學系 吳進喜所指導 胡竣詠的 林口特定區的地方發展 (2006),提出因為有 林口特定區、新市鎮、台北都會、管制–特許、台塑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中國宅申購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中國宅申購,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921災後重建遺忘的原住民:霧峰花東新村的發展歷程

為了解決台中國宅申購的問題,作者簡宏哲 這樣論述:

本文描述阿美族人來到臺中都會區,因為921大地震促使族人聚集,自立造屋打造花東新村的過程。這群地震受災的原住民,卻不被政府承認為正式災民,在長期暫用國有土地的情況下,形成都市部落安身立命,他們爭取就地重建,為了原住民下一代生活環境的改善,更為思考在都會區如何傳承原住民文化。研究者透過口述資料及參與觀察的過程,豐富文本的扎實性,藉由社會工作者身份,進入花東新村與居民相處兩年多,詳細呈現花東新村的建村歷史,並參考災後原民地區重建案例,及新北市溪洲部落與三鶯部落重建案例,對比花東新村重建的訴求要如何持續進行。最後,研究者親身參與重建工作的歷程,運用社會工作觀點,以回應花東新村重建工作或社會住宅政策

之推動,提出心得與建議。

林口特定區的地方發展

為了解決台中國宅申購的問題,作者胡竣詠 這樣論述:

開發新市鎮自第二次大戰結束以來,成為顯赫一時的都市治理的理念之一,且亦是國內政府參照並欲藉此以達到都市治理與區域平衡之目的,而陸續有一連串的新市鎮開發計畫。其中的林口新市鎮,是國內於1960年代以降第一個人口規模較大的新市鎮規劃與試驗,欲將之建設成一個自給自足的新市鎮,而有「林口特定區」的都市計畫。林口特定區計畫的出現,實也與林口地區的自然環境與人文背景之因素密切相關,而被選定為此番計畫的試驗之處,是一個以都市計畫的形式呈現,並配合都市規劃、防洪措施等時政問題及與作為國際交流關聯的新市鎮開發計畫。整個林口特定區計畫,從1968年決議施行,1970年完成初步計畫,在經歷過許多波折後,最終於19

78年落實之。整個林口特定區計畫包括了都市化地區(新市鎮開發區及林口舊市街)與非都市化地區(農業區、保護區、區域公園等)等部分,前者依新市鎮理念建設之,希望塑造成為一個具較高自給自足性的新市鎮,並能紓緩洪水平原與大台北都會的發展壓力;而後者則配合新市鎮的都市發展,在土地利用上有所限制,以作為綠帶與保護區域。林口特定區計畫中的新市鎮開發工作自1978年落實以來,至今日有將近三十年的時間,其人口與大批集合式住宅是在晚近的十餘年間才大量成長,始出現都市化景觀。在開發工作落實的最初十年,政府一度努力建設之,但成效不彰,也無法面對當時台灣所處的時代環境變遷,而終致開發工作一度長時間停擺。但隨著1980年

代晚期以降台灣整體經濟社會環境的變遷,及交通等地理要素,新市鎮地區深受來自台北都會內部結構變遷的影響,而有不同於往昔的發展動力,帶動晚近以降的部分發展。至此林口新市鎮變成台北都會區的一部分,未如預期達成自給自足,仰賴台北都會甚深。林口特定區中的非都市化地區,深受原有都市計畫中對於當地土地利用的種種管制,居民為跳脫管制而出現種種的盈利行為之土地利用,包括高爾夫球場、鐵皮建物等等。對當地百姓而言,這些管制原本是相當嚴格的,但卻有大企體幾乎不受此管制,反受惠於此,屢屢提出都市計畫變更以作為其事業擴充用地,且官方也幾乎都同意之,是一種對其他受管制者不公平的特許。在居民跳脫管制的盈利行為下,與官方及財團

間「管制–特許」的開發行為,終形成非都市化地區無可挽回的不斷開發之狀態,與管制之初衷背道而馳。綜觀整個林口特定區的發展,表面上雖是因新市鎮開發而出現的都市計畫為主導因素,實際上則深受外部環境,包括台灣整體經濟社會環境的變遷,與越趨重要的大都市機能等因素之影響,加之當地大企業體在此地的許多開發作為,才形成今日之發展樣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