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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謝榮堂所指導 張芝瑜的 醫療紛爭法制之研究 (2016),提出台北馬偕醫院病歷申請時間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醫療契約、醫療行為、醫療紛爭、醫療責任、醫療訴訟、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醫療事故仲裁。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蔡蕙芳所指導 薛水上的 牙醫健保詐欺之實證研究 (2015),提出因為有 健保詐、實證研究、線性規劃、最佳化模型、白領犯罪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北馬偕醫院病歷申請時間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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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北馬偕醫院病歷申請時間,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醫療紛爭法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北馬偕醫院病歷申請時間的問題,作者張芝瑜 這樣論述:

人的一生中都會經歷生老病死四個階段,古人云:「花無百日紅,人無百日好。」,人一生總不免有受到疾病侵襲而須就醫之時,而病人就醫,從踏入醫院開始,病人與醫師間之醫病關係已然產生,醫師與病人間基於互相信賴,彼此對對方負有權利義務,並據此完成醫療行為。若一方違反義務,將會影響醫師與病人間之信賴,因而產生醫療紛爭。 病人基於程序選擇權得自由選擇以訴訟上或是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解決紛爭。若病人以訴訟方式解決紛爭,病人得選擇之訴訟方式為民事、刑事或行政訴訟。惟醫師與病人產生醫療紛爭之主要原因在於雙方欠缺溝通,如能透過良好的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讓病人與醫師於紛爭產生之際,經由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如何和解、

調解、仲裁等制度取得溝通管道,釐清雙方責任,或可減少不必要之醫療訴訟,其不但可以避免病人或其家屬花費時間及費用進行不必要之訴訟,且能使醫師有更多時間專注於醫療事務,實質提升醫療品質,創造醫、病雙贏局面。 有鑑於我國醫療訴訟體系的不健全,十多年來,相關行政機關以及學者先後提出關於醫療紛爭處理之相關草案,其中於2005年提出之「醫療紛爭處理法」草案與2008年提出之「病人安全及醫療紛爭處理條例」草案中,曾將「醫療事故仲裁」列入草案中,期望能以仲裁制度解決醫療紛爭事件,惟2012年提出「醫療紛爭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以及2015年「醫療紛爭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均未於草案中提出,甚為

可惜。仲裁,係指雙方當事人得針對現在或將來之爭議訂立仲裁協議,並約定由仲裁人一人或單數之數人成立仲裁庭仲裁之,其優點介於訴訟與調解間,於具有專業領域之醫療紛爭,利用仲裁制度解決醫療紛爭可顯現出仲裁之優越性。

牙醫健保詐欺之實證研究

為了解決台北馬偕醫院病歷申請時間的問題,作者薛水上 這樣論述:

研究目的 醫學專業,在臺灣社會中具有極高的威望,醫師享有優厚的待遇,受到崇高的信任,對病患具有特殊的專業操控權。諷刺的是醫師往往認為他們擁有特殊知識,應該享有特殊權利,以致某些醫師把自我利益置於公共利益或民眾福祉之上。醫師具有受人尊敬、高階層的社會地位,個人在合法的職業或組織的活動過程中,有計劃地違反受託責任,公益信託犯下非法或不道德的行為就是一種白領犯罪。醫療詐欺是醫師所從事的一種白領犯罪。回顧文獻有關於牙醫師健保醫療詐欺尚未發現相關之研究報告。 本研究目的藉由法務部檢察署書類系統、司法院法學資料庫檢索系統內之判決資料,探討檢察機關如何偵查牙醫健保醫療詐欺,以及法院審理之後判決

與量刑的標準。並運用線性規劃最佳化模型模擬牙醫師實際臨床處置操作時間與申請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判斷目前健保制度下,牙醫師申報請領健保給付是否有成立詐領醫療費用的可能性,提供檢察機關與司法機關對於牙醫師健保醫療詐欺案件,新的思考方向、客觀而且科學的判斷標準。研究方法 本研究運用法務部書類檢索系統,以牙醫、健保詐欺、偽造文書等為關鍵詞進行搜尋。自民國84年全民健康保險開辦以來至民國103年止,臺灣關於牙醫師違反刑法第215條之業務登載不實罪、第339條第3項之詐欺取財未遂罪之各類地檢署起訴書、緩起訴處分書、不起訴處分書及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等,比對司法院法學資料庫檢索系統之判決資料,以統計分析方

式探討檢察機關的偵辦方式,與法院審理的標準。並且使用醫學文獻中關於牙醫師臨床處置操作時間、工作時數,配合牙醫師健保申報模式,運用線性規劃計算分析現行健保制度下,牙醫師請領健保給付金額是否合理,有無成立詐領醫療費用之可能性。研究結果 本研究統計案件總共186件,被告人數為275人,牙醫師健保詐欺犯罪率為2.4%。被告性別與年齡具有統計學上顯著性差異。被告自白、中央健康保險署之抽審訪談紀錄、口腔檢查紀錄、審查醫師之意見、病患一致的供述會影響檢察機關的偵辦結果,具有統計學上顯著性之差異;被告自白、中央健康保險署之抽審訪談紀錄、口腔檢查紀錄、病患一致的供述會影響司法機關的審理結果,具有統計學上顯

著性之差異。審查醫師的意見對法院審理,不具影響。詐領醫療費用高低不影響檢察機關偵辦結果;與法院判決結果無關。 以線性規劃分析牙醫師工作時間、臨床處置操作時間、申報項次之關係,結果顯示目前健保制度下,牙醫師超時工作,方能達到目前規定之最高申請額度。牙醫師確實普遍存有以不實病歷記載溢領健保給付之現象,實際犯罪率應遠高於2.4%。結論 結果顯示檢察機關與司法機關無法嚇阻牙醫健保詐欺,其判決結果量刑過輕反而助長牙醫健保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