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社會局居家服務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台南社會局居家服務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余尚儒寫的 在宅醫療 從cure到care:偏鄉醫師余尚儒的翻轉病房提案 和李孟芬,曾薔霓,石泱的 長期照顧概論:社會政策與福利服務取向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台南頤福社區式長照服務機構也說明:實際居住臺南市之15~64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或經臺南市社會局專案核准,以照顧管理評估量表評估符和失能,且符合以下資格者: 1.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 2.未聘僱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天下文化 和洪葉文化所出版 。

育達科技大學 行銷與流通管理所 許竹筌所指導 解麗娟的 長照2.0居家服務模式與運作效能之探討 (2021),提出台南社會局居家服務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長期照顧、居家服務、運作效能。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跨專業長期照顧與管理碩士學位學程 李玉春所指導 鄭智陽的 社會福利機構介入失能老人財產安全保障可行性之質性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失能老人、財產安全保障、監護、信託、社會福利機構、輔助決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南社會局居家服務的解答。

最後網站居家服務 -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則補充:109年度臺南市政府委託辦理「居家式、社區式長照機構評鑑計畫」評鑑結果. 一、合格. 編號單位名稱評等. 1 財團法人台南市私立林澄輝社會福利慈善事業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南社會局居家服務,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在宅醫療 從cure到care:偏鄉醫師余尚儒的翻轉病房提案

為了解決台南社會局居家服務的問題,作者余尚儒 這樣論述:

在宅醫療,翻轉無效醫療的寧靜革命! 相遇沒有圍牆的醫院, 家,才是最好的病房。   本書強調——   什麼是在宅醫療?   為什麼高齡和超高齡社會需要在宅醫療?   在宅醫療如何翻轉病床,實踐在家終老的夢想   長照2.0,台灣醫療照護轉型的關鍵解方   第一手!完整收錄日本經驗、本土個案分析   作者余尚儒醫師將本書版稅所得,捐贈台灣在宅醫療學會   擺脫下流老人命運,   在宅醫療:從治癒(cure)到照護(care)是台灣非走不可的路!   *四十歲的你,一個人在台北打拚,是否曾蠟燭兩頭燒,為了陪中南部的老父老母回診,只好請假一整天?   *五十歲的你,老家裡獨居長輩又跌

倒,到底該不該送他進機構,天人交戰。   *六十歲的你,退休不久發現罹癌,不想勞煩子女每月往返醫院,又不知道如何開口?   *七十歲的你,獨自一人的夜晚,發燒不適又不想打擾兒孫,只好撥119叫救護車。   *一個人生活的我,要如何在長年生活的家中做到「在宅往生」呢?     上面這些場景,是否覺得似曾相識?高齡化加上少子社會,以及經濟日趨衰退的影響,照顧生病衰老的家屬,不論在體力、精神和金錢各方面,都是沉重的負擔,如何不讓兩代共倒,完整的在宅醫療照顧系統,刻不容緩。   在宅醫療要實現的是:即使有障礙,仍然有在家生活到最後的權利。做到真正的「在地安老」與「老有所終」。開創照護和生活的連結,實

踐尊嚴在家終老!   余醫師以9段生命現場故事切入,勾勒出許多人來到生命的最後,有傷感遺憾,也有開心圓滿……,以及醫者、病家希望在宅善終所遭遇的種種困難。本書一方面介紹日本在宅醫療介護體制下先進的案例,一方面也藉由台灣在地工作者的嘗試,期盼台灣早日建構完善的在宅醫療照顧體制。   【特別收錄】   ●翻轉病房──以需求為導向、善終為終極目標的在宅連續性全人醫療照護 / 奇美醫院陳炳仁醫師   ●台灣居家醫療大解惑 專文推薦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黃勝堅|立法委員․吳玉琴 台日聯合推薦   中野一司(日本在宅醫療先驅)|王增勇(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副教授)|林玉琴(戴德森醫療

財團法人嘉義基督教醫院社區服務部副主任)|林世嘉(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執行長)|長尾和宏(日本在宅醫療名醫)|林金立(台灣自立支援學院執行長)|林萬億(行政院政務委員)|邱泰源(立法委員)|涂心寧(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名譽理事長)|唐菁華(台灣公共衛生促進協會常務理事長)|許立民(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陳正芬(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理事長)|陳良娟(台東聖母醫院院長)|陳節如(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森田洋之(南日本Health Research Lab代表)|黃淑德(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理事)|楊宜青(台南醫院副院長)|(以上依姓氏筆畫排列)   信任與承諾,才是在宅醫療服務真諦。「介入生

活、守護生命」,將醫師帶進社區中照顧病人健康、病人則滋潤醫師心靈,讓民眾從健康到死亡,都有醫師在身邊守護,不僅能實踐在宅老化,更能建立起一個健全、互信且永續的醫療體制。   期待有朝一日「在宅醫療」形成一股大家都跟隨的風氣。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 黃勝堅   這是一本對於台灣及日本推動在宅醫療的入門書,余醫師以說故事的手法寫來,非常好讀,地方上的小人物卻能深深打動人心,讓我們體會在台灣推動在宅醫療的必要性及迫切性。 ——立法委員 吳玉琴

長照2.0居家服務模式與運作效能之探討

為了解決台南社會局居家服務的問題,作者解麗娟 這樣論述:

中文摘要隨著科技與醫療技術進步,台灣人口平均年齡逐漸升高,且因少子化使高齡者照護問題成為近年重要議題。政府推出「長照2.0」政策,依照服務完善程度與規模區分 ABC 三級,在此背景下,照護資源配置、人力政策皆須互相配合。然因相關制度尚未發展成熟,因此,影響了長照品質。 本研究以長照機構居服人員為個案,探討長照2.0中的居家服務模式與居家服務運作效能,本研究採質性研究並以深度訪談訪問﹐二位在其居服工作任職經歷三年以上的長照居家民間單位的服務人員,研究發現:在居家照顧服務的過程中,充滿著職場風險,包括性、語言暴力、傳染疾病、職業傷害及交通安全等,這些問題迫使居家照顧服務員時時暴露在工作無尊

嚴與充滿危機的服務環境中。依此,本文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幾項改善居家服務員﹐勞動條件及降低工作職業風險的政策思考方向:1.提升居家服務的內涵與特色;2.個案在接受居家服務的模式與作業流程;3.個案不同居家服務模式效能差別;4.居家服務有哪些實行的做法不週之處提出意見加以改善。研究發現,最後照顧需求家庭普遍遇到的問題為長照資訊的了解明顯欠乏,對家庭無論是自行照顧或聘雇外籍看護,容易面臨申請服務中間的空窗期,無人協助照料失能者與身心障礙者的問題。關鍵詞:長期照顧、居家服務、運作效能

長期照顧概論:社會政策與福利服務取向

為了解決台南社會局居家服務的問題,作者李孟芬,曾薔霓,石泱 這樣論述:

  本書由多位於長期照顧領域中具有實務工作經驗的學者,共同撰寫,並以社會政策與福利服務角度編撰內容,以提供相關領域教學使用。   本書主要內容包含:1.說明長期照顧理念、現況與未來發展;2.探討擔任長期照顧中,最主要任務的家庭照顧者與非正式照顧體系,並討論長照體系應有的基本知識與概念;3.介紹機構式照顧、居家式照顧及社區式照顧等長照中常見醫療與福利服務,以及其他相關醫療服務;4.探討長照不可忽視的重要議題,如老人居住環境與生活經營、長期照顧中的品質監測、管理與評值及倫理議題。 作者簡介 邱泯科   國立金門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學博士   經歷:玄奘大學社

會福利與社會工作學系主任;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長期照顧政策規劃小組副研究員 李孟芬   實踐大學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學系專任助理教授、老人生活保健研究中心主任   學歷:南卡蘿萊納州大學健康服務政策與管理博士   經歷:臺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秘書長、行政院衛生署全民健康保險約聘副研究員 石泱   實踐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學歷:國立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博士   經歷:86年專技人員社會工作師高考及格、83年社會行政高考及格 曾薔霓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社會工作系專任助理教授   學歷: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博士   經歷:高雄縣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委員;台南縣市社區照顧關懷據

點評量委員 曾煥裕   實踐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學歷:美國密蘇里州華盛頓大學社會工作博士   經歷:2013年新竹市政府私立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委員、2013年新竹市政府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評鑑委員 趙曉芳   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學歷:美國SUNY at Albany社會福利學院博士   經歷:慈濟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台北縣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課課員 王潔媛   明新科技大學老人服務事業管理系專任講師   學歷: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博士候選人   經歷:2013年內政部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委員;2012年衛生署護理之家評鑑委員、新北市立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委員。 陳柏宗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老年學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學歷:成功大學建築學系博士   經歷:陳太農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系博士後研究員

社會福利機構介入失能老人財產安全保障可行性之質性研究

為了解決台南社會局居家服務的問題,作者鄭智陽 這樣論述:

人口結構的變遷與獨居、未婚、無子女老人的增加,未來將導致家庭支持系統功能的弱化,社會支持系統介入之需求將與日俱增。一般非弱勢老人或略有資力之老人,未來如果在欠缺家庭支持系統情 形下失能,為確保其財產安全,需要社會支持系統之介入與服務。就此,除政府主管機關外,相較於營利性組織,非營利之社會福利機構(下稱「社福機構」)可能比較適合扮演介入與提供服務之角色。但社福機構現以弱勢老人為服務對象之服務模式,並無法因應前述社會變遷衍生之服務需求。監護輔助宣告及信託制度是直接涉及老人財產安全保障的預設制度。本研究首先透過文獻探討,釐清在我國現行法令與制度架構下,社福機構得就老人監護輔助宣告以及老人安養信託

提供之服務,以及可能遇到之制度規範上問題;另一方面,檢視外國相關制度之發展趨勢與服務經驗,探究其值得借鏡之處。再進一步藉由質性研究,透過經由深度訪談,以立意取樣方式,訪談民意代表、學者專家、社福機構人員與金融相關機構人員等共七位,瞭解社福機構就監護輔助宣告制度與老人安養信託相關服務之實際操作模式與狀況,暨其遭遇之主要問題。訪談前,會先提供訪談大綱予受訪者並據此進行訪談;訪談後,會依錄音製作訪談紀錄,就受訪人員予以編碼、去識別化。之後,再比對訪談大綱,就訪談紀錄內容進行分類整理與摘要,並參考文獻探討時所得問題,就進行分類與摘要後之訪談紀錄內容進行分析與闡釋。依研究結果發現,現行法令制度業已允許社

福機構提供相關服務,但社福機構提供之相關服務甚為有限,並欠缺對於財產管理之專業能力。就監護輔助宣告部分,多限於和地方政府合作提供服務予弱勢老人;就老人安養信託部分,與受託銀行合作擔任信託監察人之情形亦屬有限。為便社福機構介入提供老人財產安全保障之相關服務,本研究有如下建議:1.建議地方政府改採特約與支付方式,協助社福機構調整服務模式,以利老人財產安全保障服務之提供。2.在提供監護輔助相關服務時,應在維護服務對象利益前提下,儘可能尊重個人意願與偏好,以符合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下稱「CRPD」)之精神。3.建議社福機構強化機構人員之跨專業能力。為此,並建議主管機關放寬社福機構服務人員(個案管

理員與社工督導等)之資格限制,以便社福機構依服務需求引進不同專業人員提供服務。4.建議社福機構之服務應有詳細之規劃與紀錄,以強化作業程序之監督,提升服務計畫品質。5.相關法令之修訂建議:包括將監護人執行職務時之行為基準予以明確化(最佳利益或個人意願與偏好),強化監護輔助職務之監督以及諮詢,介入監護與信託制度之整合,放寬社福機構服務人員資格限制,以及於老人福利法增訂相關規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