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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 公共行政研究所 高德義所指導 鄭政賢的 我國地方選舉制度改革之研究-以花蓮縣第十五屆縣議員選舉為例 (2002),提出台東縣議員 名單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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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地方選舉制度改革之研究-以花蓮縣第十五屆縣議員選舉為例

為了解決台東縣議員 名單的問題,作者鄭政賢 這樣論述:

選舉制度對一國政治體系及政黨政治的發展,影響相當大,於杜弗傑定律中 業已明白指出。而西方民主國家對選舉制度的研究,大抵著重在選舉規則或是選 區規模的探討,即選舉制度中的多數決制、比例代表制及最近選舉制度改革的重 心混合制。特別是國家元首及國會議員的選舉制度更是諸多專家學者所著墨的重 點,相關的論述及驗證不少。 而選舉制度的範圍,並未如前段所述的的範疇(是屬狹義的選舉制度)而已, 欲進一步瞭解選舉制度的原貌,必須深入至廣義的選舉制度,即整個選舉的過程, 諸如選舉機關、選民與選舉資格、候選人、選務(選舉區劃分與選舉監督)、選 舉爭訟等其所涵蓋範圍相當廣泛,就其中與國內地方

選舉制度較有密切關係的, 如選舉機關、選舉人(居住期間、投票年齡降低、不在籍投票)及被選舉人(婦 女保障名額)、選舉區劃分、選舉爭訟等加以論述。 1950年4月24日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公布後,先後舉行首屆縣 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長及鄉鎮市民代表選舉,其中縣議員和縣長選舉花蓮縣 皆是率先實施,期間縣長及鄉鎮市長選舉除了第一次(1950年)用兩輪決選制外, 嗣後,皆用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選出國家元首及各級行政首長。而各級民意 代表中,除了國民大會代表於1991年、立法委員於1992年選舉分別取消職業代 表制,改為一票兩席政黨得票率5﹪門檻限制外,其餘所有地方民

意代表選舉皆 採用複數選區單記非讓渡投票制。該制度為日本所創,於1925年首先於眾議院 議員選舉時實行,旨在確保執政黨的席次版圖。而國內人民於1935年4月24日 首次行使選舉權時,日本即將其國內這一套選舉制度援引進台灣使用。問題是這 一套選舉制度的缺失,導致日本政治的腐敗,遂於1994年改為混合制,國內選 舉長時期使用該制度下來,亦無法倖免,諸多的政治困境業一一浮現。值此改革 國內立法委員選舉制不斷的呼籲中,地方選舉制度的革新探討不應被置之度外。 特別是1998年精省後,地方縣市政府及民意機關的角色日益重要,其選舉機制, 應給予等同重視。 本文以地方選舉制度的探討

為主軸,而選舉制度的範圍以廣義的意義為著 眼點,並以花蓮縣第十五屆縣議員縣議員選舉實例作剖析,以反省檢討地方選舉 制度改革的契機與方向。最後以研究過程的發現及訪談所獲得的結果提出政策建 議與未來進一步研議的方向。本文之研究架構安排如下: 第一章、闡明研究緣起;相關理論基礎及文獻的探討;研究目的與主題;研究方法;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二章、介紹及說明西方先進民主國家選舉制度的演進歷史;其次了解各國因地制所研發出來的不同選舉制度;接著介紹英法兩國地方選舉制度,以了解先進民主國家對地方選舉的做法;最後介紹影響國內選舉制度最深的日本,就其改革選舉制度的原因、過程、相關配套、結果及優缺點作一介紹

,以供國內選舉制度改革時之思考。 第三章、說明國內公民行使選舉權的肇因及所使用選舉制度的由來;其次分類性的以綜合的表格說明國內中央及地方選舉制度的變遷過程;最後說明何以需要改革現行選舉制度的原因所在。 第四章、就花蓮縣十五屆縣議員選舉個案所觀察到的現象作介紹,先從法令及規範層面談起,因為畢竟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其次就選務機關的實務作業說明,這一部分包括台灣省選舉委員會、花蓮縣選舉委員會、各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彼此間互動關係及所扮演的角色;最後就其選舉的結果所觀察到作一比較分析,以了解地方選舉的現況。 第五章、敘述地方選舉制度改革調查研究,首先扼要介紹訪談的作業情形;接著以深入訪談所獲得的資

料加以分析,並將訪談結果與實務觀察作比對。 第六章、就本研究提出研究發現;並就三種不同的面向提出政策建議-制度面、實務面、法規面-這些建議無法涵蓋整體性選舉制度所有的見解,但是對地方選舉制度改革是比較直接而有建設性的;最後提出可供未來繼續研議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