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PE Fund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另外網站Agenda | AVCJ私募股權與創業投資論壇—台灣也說明:CY Huang President, FCC PARTNERS; Founding Chairman,, TAIWAN MERGERS & ACQUISITIONS AND PRIVATE EQUITY COUNCIL. Alex Lee Managing Director,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陳彥良所指導 黃建智的 私募股權基金之受任人義務建構-以有限合夥組織為中心 (2021),提出台灣 PE Fund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私募股權基金、有限合夥、有限合夥法、有限合夥契約、受任人義務。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財務金融技術學系行政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陳美華所指導 黃詳琮的 探討台灣電腦周邊設備產業在COVID-19疫情下其股價報酬之影響 (2021),提出因為有 新冠肺炎、電腦周邊設備產業、事件研究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灣 PE Fund的解答。

最後網站私募基金是什麼?私募股權基金是什麼?兩者差異大公開!則補充:「 私募股權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 PE Fund)是私募基金的一種。「私募股權基金」包含2 個重要關鍵:就是「以非公開方式募資」且「主要投資於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灣 PE Fund,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私募股權基金之受任人義務建構-以有限合夥組織為中心

為了解決台灣 PE Fund的問題,作者黃建智 這樣論述:

2022年歷經COVID-19疫情籠罩全球已近3年,對於社會、經濟帶來衝擊,造成諸多產業、供應鏈遭受破壞,產生百業待興之局勢,此時則需仰賴高度且專業之資本投入,以精準的投資模式,使資金與需求能夠準確媒合,私募股權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即有此種特性,因此扮演著資本市場新秩序之關鍵角色,而私募股權基金欲茁壯成長,健全之法制乃根本要務,於立法設計上,應抱持興利防弊同時兼顧之思維,其中,經營與所有分離產生之代理成本(Agency Costs)問題,即如何要求經營者們善盡受任人義務(Fiduciary Duty),此尤應正視,以免導致市場投資意願降低、私募股權基金發展止步之弊端

。本文以私募股權基金組織型態上最常見之有限合夥制作為研究對象,本論文共分為六個章節,第一章說明本文研究動機、範圍、方法、論文架構,第二章先針對組織法層面,以有限合夥法受任人義務進行研究,介紹美國有限合夥法對於受任人義務規範之內容,以及相關案例,進而分析討論我國現行法下有限合夥中受任人義務之定位是否妥當,如果要真正落實其人合性,應有何種新樣貌。第三章介紹私募股權基金之定義、運作模式、具備之優勢與隱憂,在監理法制部分介紹美國、歐盟、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國相關制度,第四章進一步以受任人義務管制之問題深入探討,從私募股權基金內部有限合夥契約出發、組織法規如何管制、比較法上特別規範的情形,以及我國現階段的

問題,第五章則提出改善之處,以契約條款、法制建構為主軸,於前者,本文參考美國學理、實務界之建議,提供針對各契約條款可改善之方向,同時亦提出其他非法制層面之機制作為參考;後者,本文分別以受任人義務管制主體、行為態樣、防範程序等作為建構基礎,並歸納比較法制上之借鑑,提出未來完善我國立法之建議。結論上,第一層面作為組織法之有限合夥法,對於受任人義務之管制,本文提出未來應有之立法樣貌,第二層面,對於私募股權基金之領域,如何透過法制與非法制機制加以健全私募股權基金發展環境,以供我國未來思考。

探討台灣電腦周邊設備產業在COVID-19疫情下其股價報酬之影響

為了解決台灣 PE Fund的問題,作者黃詳琮 這樣論述:

COVID-19持續在全球肆虐,對於各產業皆產生衝擊,尤以觀光業、旅遊業、餐飲業、百貨零售業甚為嚴重,但其中某些產業的營運績效,由於政府祭出的防疫政策,遠距教學、居家辦公等…不減反增 ,本研究欲探討的電腦周邊設備產業。本研究利用事件研究法來探討COVID-19對台灣大盤指數與電腦周邊設備產業類股之影響,並且觀察平均異常報酬及平均累積異常報酬。往後如遇到特定重大事件時,能讓企業、投資人及政府有所警惕,做出相對應的措施,減少對產業或自身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