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定義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永然,黃振國,黃斐旻,李廷鈞寫的 繼承權益法律指標(四版) 和羅揚的 2023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適用)(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贈導讀影音課程)(八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財產權簡介也說明:一物之上僅能存在一所有權,故具有排他性. 與優先性。由於物權法定主義之限制, ... 準物權通常定義於特別法中,除自行創 ... 源,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楊淑文所指導 何一民的 營建工程契約保固制度之研究 (2021),提出土地所有權定義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工程驗收、工程保固、保固期、保固保證金、FIDIC契約條款。
而第二篇論文逢甲大學 土木水利工程與建設規劃博士學位學程 周天穎、穆青雲所指導 李勇慶的 建立都市計畫區違章建築物面積推估多元非線性迴歸模式之研究-以臺中市8個行政區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違章建築物、都市化、逐步迴歸、多元非線性迴歸模型的重點而找出了 土地所有權定義的解答。
最後網站鄰居的房子侵占到我的土地,可以要求他拆除嗎?-淺談越界建築則補充:但在法律上對於越界建築,實際上有相當明確的定義與規範。 (1) 如果是房屋的全部建築在他人的土地,土地所有權人自然可依民法第767條規定,請求拆屋還地。
繼承權益法律指標(四版)
為了解決土地所有權定義 的問題,作者李永然,黃振國,黃斐旻,李廷鈞 這樣論述:
遺產,是先人留給在世者的最後一份禮物,但要如何安排,才能合乎法律規定,而又不致成為遺族為錢反目的導火線?是每個有資產者或繼承人不可避談的事。 本書從繼承的意義、誰有繼承權、何謂應繼分、特留分、遺贈的效力、可否抛棄繼承、如何預立遺囑、誰可擔任遺囑見證人、誰來執行遺囑,到如何計算遺產價值、分割遺產、如何申報遺產稅、辦理繼承登記……等一系列繼承權益問題,加上近幾年常見的財產規劃方式,包括:家族傳承、借名登記、信託、家族辦公室等皆有深入淺出的解析,是您未雨綢繆的最佳智庫。
土地所有權定義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一日議會:都市計劃專案小組第六次會議&空地空屋自治條例修正案第二次會議(799)
有鑑於過去公有空地空屋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市府內部雖然有秘書長所領導的專案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檢討會議,但並沒有建立一套讓市議會和社會大眾可以參與監督, 公開透明的SOP 檢討報告 和改進機制,導致公有空地空屋閒置延宕的問題,時有所聞,曠日廢時,成效不彰。
例如,忠孝路346巷,維新街監獄宿舍,大雅路衛生所後方市有土地,菸草工廠,民生北路垂楊路口的舊市府建築,中山路新市府北棟建築土地(目前作為停車場使用),北港路 國有財產局撥用給市政府的土地,延宕都超過十年以上,希望透過空地空屋自治條例的修正,建立一套每年檢討一次,並向議會提出改進計畫的公開透明機制。
讓空地空屋和政府閒置空間的改善,能依照由公而私,由內而外 的立法精神,建立依法行政的法律基礎。
作為嘉義市最高的立法機關,專案小組針對嘉義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提出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修正案,主動納入 公有空地空屋 管理的法條修正案,邀請各局處,表達專業意見。
感謝蔡榮豐議員建議,可以雙管齊下,依照地方制度法第19條的規定,在11月大會期間提案,要求市府每年提出公有空地空屋檢討和改進計畫。
感謝孫貫志議員,建議市府法制局人員與會,並作出修正案與原條例,法條不同之處的對照表。
感謝地政處和財稅處處長,針對第一條修正內容公部門和共享經濟的法律用語,立法精神,和地方自治法第19條,已經能夠解決公有空地公問題的法律見解,我們會請法制科進行研議,以符合法律用語。
感謝環保局針對第二條第二款,修正文字 環境保護局,為辦理空地空屋之環境衛生稽查及裁罰事宜。
感謝衛生局針對第二條第三項,修正文字為,衛生局督導空地空屋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有關傳染病防治及裁罰事項。
感謝交通處,針對第二條第10項文字修正建議為,交通處協助停車場規劃管理。
感謝地政處,針對第三條,第四條,文字敘述中,公部門和分享共用等,民間用語和法律用語不同,需要調整的建議。
感謝財稅處,針對第五條最末項,市長必須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可以依照地方制度法第19條,在議會召開大會時提案即可。
感謝文化局針對第七條第二行,文字修正為公部門績有文化資產有文化局造冊管理。
再次感謝蔡榮峰議員,孫貫志議員,和參與的各局處首長,提供寶貴的意見, 作為下一個月專案小組會議,重要的參考改進基礎,作為嘉義市最高立法機關,每個月召開專案小組會議, 修法的目的在於,建立依法行政,公開透明的機制,用專業和立法建立 政府部門空地空屋管理檢討和改進計畫 的SOP,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天的生活,解決人民的問題。
再一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大家,希望下個月專案小組會議,可以確定空地空屋織條例修正案的文字內容, 11月送市議會大會審查。
嘉義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條文內容(會前未修正版)
第一條
嘉義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健全都市發展並促進都市土地及房屋
充分利用,基於由公而私,由內而外,由公部門帶頭做好空地空屋管
理和共享,及影響都市環境衛生、公共安全及市容觀瞻之空地及空屋
,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嘉義市政府。
本府相關機關業務權責劃分如下:
一、民政局:督導區公所辦理空地、空屋管理相關事項。
二、環境保護局:辦理空地、空屋之廢棄物清運、廢棄車
輛移置及裁罰事項。
三、衛生局:辦理空地、空屋有關傳染病防治及裁罰事項。
四、都市發展局:每年定期向議會提出嘉義市空地空屋檢討
報告和改進計畫、辦理空地、空屋管理政策研擬及施行
區域公告事項。
五、財政稅務局:辦理空地、空屋相關稅賦減免事項。
六、區公所:辦理空地、空屋清查、造冊列管、違規事項
查報、輔導空地空屋開闢供公眾使用、認養空地之環
境維護清理及認養管理相關事項。
七、戶政事務所:提供戶籍資料之事項。
八、地政事務所:提供地籍資料事項,負責公部門空地空屋
造冊、列管。
九、警察局:提供占用場所車輛之車籍資料、協助移置占
用車輛及會同執行。
十、交通局:協助移置占用車輛。
第三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空地及空屋定義如下:
一、空地:指全部或部分閒置、荒廢之土地,或建物四周全部或部分未
利用之土地,和公部門可提供分享的土地。
二、空屋:指荒廢、無人使用或已被徵收或部分拆除後棄置之建築物,
公部門可提供分享的房屋。
第四條
空地或空屋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負下列維護管理責任:
一、應刈除逾一百公分之雜草。
二、不得任意堆放廢棄物。
三、應主動清除病媒孳生源或有發生傳染病之虞者。
四、無人使用之建築物,所有權人對建築物外觀應適時加以美化。
五、無人使用之建築物外觀,如造成環境髒亂之情形,應自行清除。
六、公部門每年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第五條
違反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再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
者,得按次連續處罰之。
違反第四條第二款、第五款規定者,由本府環境保護局依廢棄物清理法
相關規定處罰。
違反第四條第六款規定者,市長必須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第三條 本治條例所稱空地空屋定義如下
一,空地指全部或部分閒置荒廢之土地,或建物四周全部或部分為利用之土地,和公部門可提供再分享共用的土地。
二,空屋指荒廢無人使用,或已被徵收或部分拆除後棄置之建築物,公部門可提供再分享共用的房屋
第七條
本市各區公所應配合市容查報作業,辦理轄區內之私有空地、空屋之查報,
公部門空地由地政處造冊管理、列管,公部門空屋由文化局造冊管理、列管,都發處負責年度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經發現有違反第四條之規定者,應將其違反事實通知相關機關處理。
營建工程契約保固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土地所有權定義 的問題,作者何一民 這樣論述:
近年來,國內雖以高科技工業如半導體產業為經濟發展核心,以往的工業火車頭「建築、營造工業」成長動能已日漸趨緩,然而,政府意識到前瞻建設計畫之運行、社會住宅及都更危老改建需求仍仰賴於營造工業,遂逐步採取許多改革措施諸如政策性擴張投資、協助技術創新與轉型、完善營造法制環境等,以期帶動營造產業之復甦。其中關於法制現況,工程履約流程中最為常見的議題,除承包商應如期完工外,莫過於工程瑕疵衍生之爭端,此殊值業主與承包商重視。事實上,民法與工程相關法令雖有瑕疵救濟規範,卻不足以因應實務上變化多端之瑕疵紛爭,因此,本論文擬以工程產生瑕疵時應如何救濟作為研究目標。工程生命週期中產生瑕疵並受業主發現的時點,區分為
承商施工期間、業主驗收程序與業主使用階段,雙方就上述三個階段產生之瑕疵該如何處理並界定法律關係?本論文主軸承商之保固責任究係上述三項階段中之哪一階段?為何民法承攬針對工作物瑕疵已存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還需另行創設保固制度?此兩制度之關聯性何在?應如何精準操作?均為本論文所關切之議題。正因我國工程保固法制諸多概念沿襲英美工程契約所慣用條款,並逐步發展成工程慣例,法律人員在無法正確理解保固制度發展脈絡之情況下,時常誤解法律關係進而錯誤適用法律。職此,誠有必要釐清工程保固制度之基本架構與其性質所屬,方能重新認識工程保固制度並定紛止爭工程瑕疵之疑慮。此外,業主若藉定型化契約之手,針對工程瑕疵設計出風險
分配不甚公平、合理的保固條款,承商該如何應對?保固條款若有所缺漏,應如何進行契約漏洞之填補?此時,民法承攬之瑕疵擔保規範與FIDIC國際營建工程契約又扮演著何種要角?工程裁判實務上針對瑕疵之重要爭議又該如何精確地解決?亦為本論文研究方向。以下,本論文將陸續梳理上述爭議並提出一己之見,希冀能夠勾勒出一套完整的工程瑕疵救濟制度,創造美好的工程法制環境。
2023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適用)(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贈導讀影音課程)(八版)
為了解決土地所有權定義 的問題,作者羅揚 這樣論述:
★本書依照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命題大綱〉編撰! ★收錄100~111年歷屆試題,100%題題擬答! ★歷屆試題穿插於內文對應段落,凸顯重要考點! ★隨書附贈民法與信託法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 【考試簡介】 地政士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地位提升,收費行情每件約15,000~24,000元,月入可高達20萬元!且考試科目與不動產經紀人考科重疊性高,同時取得,業界最吃香! 【本書適用】 這本《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適
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本書優勢】 .民法專有名詞又多又難,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讀懂嗎? .民法條文總共一千多條全部都要背起來嗎? .信託法如何與民法規定建立連結?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 以上關於考生對《民法與信託法概要》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本書特色如下: 一、掌握最新修法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因此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趨勢。本書依最新民法修正條文修訂,一書在手,地政士考試的命題趨勢已盡在諸君掌握。
二、體系表建立架構 民法概要向來就以「專有名詞多、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民法各編內容,以「體系表」呈現概念架構,達到提綱挈領之效。複雜的條文以「舉個例子」說明,用簡單的方式幫助讀者理解條文。難懂的專有名詞附有「老師提醒」,「補充說明」附上實務見解,學說與實務兼備!即使是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鬆理解。讀懂民法後再讀信託法,將民法的法律關係套用到信託關係中,將信託行為的權利義務一以貫之,事半功倍。 三、掌握重點滴水不漏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收錄民法總則、債編總論、債編各論、物權編、親屬編、繼承編內容,重點整理最詳盡,上考場不怕遇到漏網之魚;搭配表格做統整
,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易混淆的概念。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民法與信託法精要部分,縱使條文上千條,也能一本在手,奧義盡取。書末更收錄《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與《信託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透過草案內容可窺知修法脈動。 四、題題擬答脈絡清晰 本書收錄100~111年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並由作者100%題題擬答。擬答具備考點層次解析,教讀者如何鋪陳解題內容提高閱卷老師青睞。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準備要領】 一、熟記法條 從歷年考題分析可知傳統重要法條有分為常考、考過與尚未考過三種。常考型非常重要須記
憶條號及條文內容。考過型只須記憶條文內容。尚未考過型只要有印象即可。另外新修正法條往往成為考試重點,考生應對新修法條文懷有高度敏銳性,提前嗅出未來的命題方向。 二、熟記重要理論、定義 考試時除了要引出相關條文外,與條文相關的重要理論、定義一定要加以說明。例如:時效取得、善意取得、善意第三人、無權處分、無權代理、死亡宣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占有、信託財產、公益信託等等概念。 三、多練習考古題 1.簡單型,答題方式可分為三步驟(三段論法): (1)法規範:引出與該問題相關的「法條」及「重要理論、定義」,並加以說明。 (2)事實涵攝:將案例中的事實適用到相關法規範中。
(3)結論:將事實適用到法規範所得出的法律效果寫出,作為結論。 2.法律關係型,此類未直接點出該案例有疑點的部分,而是要考生自行尋找疑點並自行解答。必須運用「請求權基礎」思考,先判斷是哪些權利主體間發生法律關係。其次判斷在確定的權利主體間發生何種法律關係。當事人間法律關係的思考,有賴於七大請求權基礎構成民法核心。 【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民法修法重點: 1.民法(110.01.13修正) (1)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之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之能力已不同以往,第12條對於成年之定義,似已不符合社會當今現況;另現
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及行政罰責任之完全責任年齡,亦均規定為十八歲(刑法第十八條、行政罰法第九條),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是為符合當今社會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保障其權益,並與國際接軌,爰將成年年齡修正為十八歲。 (2)修正條文第九百八十條修正男女最低結婚年齡均為十八歲,爰修正男女最低訂婚年齡均為十七歲。又因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故已無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之情形,爰予刪除第九百八十一條。第九百八十一條規定亦配合刪除。 (3)配合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爰將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第四項「且未結婚」、「或已結婚」等文字刪除。第一千一
百二十七條、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配合將「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等文字刪除。 2.民法(110.01.20修正) (1)鑑於近年來存款利率相較於本法制定時已大幅調降,本條所定最高約定利率之限制亦應配合社會現況作適度調整,另考量本條之適用範圍廣泛,仍須保留一定彈性容由當事人約定,不宜過低,爰將第205條最高約定利率調降為週年百分之十六。 (2)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制度之目的,原在保護婚姻中經濟弱勢之一方,使其對婚姻之協力、貢獻得以彰顯,並於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使弱勢一方具有最低限度之保障。然因具體個案平均分配或有顯失公平之情形,故原第1030-1條文第2項規定得由法院審酌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惟為避免法院對於具體個案之認定標準不一,爰修正第二項規定,增列「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之要件,以資適用。法院為第二項裁判時,對於「夫妻之一方有無貢獻或協力」或「其他情事」,應有具體客觀事由作為審酌之參考,爰增訂第三項規定「法院為前項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含對家庭生活之情感維繫)、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例如夫妻難以共通生活而分居,則分居期間已無共通生活之事實,夫妻之一方若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法院即應審酌,予以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
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
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
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建立都市計畫區違章建築物面積推估多元非線性迴歸模式之研究-以臺中市8個行政區為例
為了解決土地所有權定義 的問題,作者李勇慶 這樣論述:
都市化過程,導致人口集中以及違章建築物大量出現,早期這些違章建築物,確實提供依賴都市生活的貧窮弱勢人民部分居住空間,長久以來,這些違章建築物也成為都市發展的嚴重問題。世界各國對於違章建築物的研究相當多,也發現違章建築物的空間型態,從社區型土地非法增建演變成自有建築非法增建,而違章建築物所有權人,從貧窮的弱勢人民變成富有的房屋所有人,而臺灣在1980年開始拆除社區型土地非法增建,導致自有建築非法增建變多以及面積變大了。而自有建築非法增建案件,成為臺灣各都市管理者研擬未來都市發展政策時,首先要克服的問題。違章建築物(Illegal buildings)是都市化(Urbanization)過程常見
的現象,違章建築物面積的受到各種因子影響,也影響未來研擬都市發展政策,因此掌握影響違章建築物面積及其影響因素,對於違章建築管理以及都市發展實際重要課題。本研究以臺灣臺中市地區為例,透過相關文獻回顧,選擇導致出現違章建築物因子,但是各都市發展有不同的歷史、文化、社會、經濟等環境條件,交互影響程度也不同。本研究蒐集臺中市2001年至2018年共18年資料的違章建築物(illegal buildings), 約8萬筆資料,並從相關文獻中找出影響違章建築物面積大小的13種因子。在研究過程中發現,因子對於違章建築面積不單單是線性影響,更出現平方、三次方非線性關係,因此,採有必要使用逐步迴歸方式,建立臺中
市全區,以及8個行政區各自迴歸模型。因此,本研究先利用2001年至2011年資料,透過逐步迴歸(Stepwise Regression),建立推估臺中市違章建築物面積多元迴非線性歸模型(multiple regression Model),接著利用2012年至2018年資料,使用 R square與RMSLE方法進行模型驗證,結果顯示本研究所建立違章建築物面積預測模型並通過實證,本研究成果可以提供都市管理者研擬都市發展政策重要工具。
土地所有權定義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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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竹市政府訴願決定書
爭土地所有權,經新竹市政府函覆歉難返還,就該系爭土地所有權歸屬有所爭. 執疑義。 ... 地之定義須經公告劃出河川區域以外,登記機關不得逕依原所有權人申請,. 於 dep-administration.hccg.gov.tw -
#2.申辦服務-農民健康保險喪葬津貼申辦 - E政府
... 戶口名簿影本(如有使用不同戶親屬土地加保之情形,另行檢附土地所有權人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 (二) 加保農地之土地資料或承租契約等相關證明文件。 於 www.gov.tw -
#3.財產權簡介
一物之上僅能存在一所有權,故具有排他性. 與優先性。由於物權法定主義之限制, ... 準物權通常定義於特別法中,除自行創 ... 源,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 於 www.tgpf.org.tw -
#4.鄰居的房子侵占到我的土地,可以要求他拆除嗎?-淺談越界建築
但在法律上對於越界建築,實際上有相當明確的定義與規範。 (1) 如果是房屋的全部建築在他人的土地,土地所有權人自然可依民法第767條規定,請求拆屋還地。 於 www.shenghuilaw.com.tw -
#5.原始取得|法律百科Legispedia
原始取得是指取得物的時候,它的狀態是乾淨的,上面完全沒有任何的負擔,原本在標的物上的負擔都會消滅。 例如出資興建房子而原始取得房子所有權、政府機關徵收土地 ... 於 www.legis-pedia.com -
#6.所有權
利(§832),將使得土地所有權人對土地之使用收益權能因此而受限. 制。但設定如普通地上權般的限制物 ... 之權利,所有權將不再成為所有權,實與所有權之定義相違背. 於 www.sharing.com.tw -
#7.A-54物上請求權 - 宜居不動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功 能:【名詞定義及解釋】 使用對象:【房客、房東、業者、政府部門/研究者】 ... 例如無權占有他人土地之人,擅自於該土地上建築房屋時,土地所有人即得據此請求拆 ... 於 iwowhouse.com -
#8.民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註 - 碩豐法律事務所
故土地所有人保留未與土地分離之樹木,而將土地所有權讓與他人時,僅對於受讓人有砍伐樹木之權利, ... 民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註釋-不動產之定義. 於 shuofeng.com.tw -
#9.所有權-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所有權 (英語:ownership)又稱完全物權,是指民法上,權利人對標的物可以直接全面排他性支配特定物的物權。所謂「全面支配」,意味著支配範圍的全面性和支配時間的 ... 於 zh.wikipedia.org -
#10.張車偉等:農民工現象及其經濟學邏輯 - SLIPERASPEDING
改革的方向應該是在土地集體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將土地所有權、承包權、 ... 出於統計工作的需要,國家統計局定義的農民工是指戶籍仍在農村,年內在 ... 於 zh_tw.freed.news -
#11.瑞鑫國際集團: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大綱及公司細則 - 慧博资讯
本公司有權持有位於百慕達的土地,包括(但合共不超過)下列土地-不適用5. ... 本公司的組成及註冊成立目的為-1)於控股公司所有分支機構執行及履行 ... 於 www.hibor.com.cn -
#12.臺北市重要統計指標名詞定義-土地買賣所有權移轉登記筆數
當期 · 筆 · 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土地所有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筆數。 · 無 · 本府地政局 ... 於 dbas.gov.taipei -
#13.建築法|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
第四十五條前條基地所有權人與鄰接土地所有權人於不能達成協議時,得申請調處,直轄市、縣(市)(局)政府應於收到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調處,調處不成時,基地 ... 於 www.cpami.gov.tw -
#14.法規名稱: 民法物權編(§757-§966) - 植根法律網
土地所有權 ,除法令有限制外,於其行使有利益之範圍內,及於土地之上下,如他人 ... 第八百三十二條(普通地上權之定義) ... 第八百四十一條之一(區分地上權之定義). 於 www.rootlaw.com.tw -
#15.質權~抵押權~不動產役權~典權~留置權@ 陽光部落格 - 隨意窩
地上權指的是地主與開發商簽訂土地使用契約,土地所有權仍歸於地主,開發商則取得 ... 99年新增訂第841條之1對區分地上權之定義為:「以在他人土地上下之一定空間範圍 ... 於 blog.xuite.net -
#16.新編六法參照法令判解全書 - 第 1749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凡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定應徵空地稅之土地元之積六代金指按應徵第三章 ... 自動工第二章地價稅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或未規定地價者徵興建或取得土地所有權 ... 於 books.google.com.tw -
#17.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 公職王
土地所有權 人如違反限制規定而為處分時, ... 私有土地所有權之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妨害基本國策者,中央地政機關得報請行政院 ... 逕為登記之定義,及舉例說明:. 於 www.public.tw -
#18.小心買房陷阱!搞清楚所有權、地上權、使用權三種類型住宅
屬於「產權不可分割過戶」的建物,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權人是建商,買家只是有期限的房屋使用人,等於跟建商長期租房,意即不買屋也不買地,只擁有房屋使用 ... 於 www.newloan.com.tw -
#19.陳榮隆教授六秩華誕祝壽論文集(20160800)-區分所有土地
民法第 799 條及第 799 條之 1 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都使用「區分所有建築物」一詞,其實是區分所有的狹義定義,並無法周延說明區分所有的建築物與其基地的法律關係,也很 ... 於 www.lawbank.com.tw -
#20.【預告登記】是什麼呢?被預告限制登記後對於不動產會有影響 ...
預告登記屬於限制登記的一種,預為保全對於他人土地建物權利變更,而向 ... 登記時,主要的原因是擔心所有權人隨意借款、隨意賣出房屋等問題發生。 於 loan588.com -
#21.以權利變換或協議合建方式,實施民辦都更之物權變動研究
款對於權利變換之定義有所修正191,更新單元內之土地所有權歸屬應就其建築物型態不同而有所區分 ... 權利變換分配前之土地所有權由更新單元內個別土地所有權人單獨所有, ... 於 books.google.com.tw -
#22.民法物權編總整理,八種物權你知道有那些嗎 - 天秤座法律網
關於所有權最重要的規定為民法第767條為了保護所有人之所有權而設的物上請求權, ... 「普通地上權」是指在他人土地的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 ... 於 www.justlaw.com.tw -
#23.大陸台商土地權益保護手冊 - 第 108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第七章台商對土地使用權的權益保護第一節要正確認識大陸的土地所有權一、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的混淆大陸是採土地 ... 因此,兩岸對於土地權利的定義與範圍並不相同。 於 books.google.com.tw -
#24.第一編- 總則 - 五南圖書
第1條(土地之定義). 本法所稱土地,謂水陸及天然富源。 ... 二)民法所規定的土地,有狹義的土地,也有最廣義的土地 ... 土地所有權的行使範圍,及於土地的上下。 於 www.wunan.com.tw -
#25.第二章所有權
依此,占有人僅取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的權利,但在完成登記. 前,尚未正式取得所有權。原因無他,貫徹不動產登記制度而已。是. 以,占有人在完成上開要件後,得依土地登記 ... 於 www.angle.com.tw -
#26.土地法第34 條之1 實務解析 - 台南市政府
祭祀公業管理人持憑法院調解筆錄申辦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仍應提出同意處分. 之證明文件 ... 需用土地人於申請徵收土地前,與共有土地之所有權人協議價購其土地,. 於 w3fs.tainan.gov.tw -
#27.不動產所有權土地所有權_民法通則以及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
中國土地所有權的這種及於地上及地下的效力,並不是無限制的。這種限制主要有兩方面:(1)內在的限制。土地所有權的客體,以人力所能支配並滿足所有人的需要為要件,即是 ... 於 www.wikicc.cool -
#28.申請專案讓售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專案報經財政部核准讓售:. 一、使用他人土地之國有房屋,得讓售與該土地所有權人。 二、原屬國有房屋業已出售, ... 於 www.fnp.gov.tw -
#29.河川區域 - 水利署電子報-近期電子報
土地 法第12條明定,私有土地因天然變遷成為湖澤或可通運之水道時,其所有權視為 ... 第6條第8款關於浮覆地之定義須經公告劃出河川區域以外,登記機關不得逕依原所有權 ... 於 epaper.wra.gov.tw -
#30.持分是什麼意思?申請持分房屋土地貸款前必懂的相關資料總整理
公同共有:所謂的公同共有,指的就是持有人「一起擁有」全部的房屋所有權,比例是相對分別共有而比較不明的。 舉例來說:康家兄弟3人一起繼承了1500坪的 ... 於 www.loan0857.com -
#31.無權占有法律問題|台中張思涵律師
沒有所有權也無合法使用權(合法使用權如承租戶、地上權人等)的人,未經所有權人同意而使用土地,在法律上又稱為無權占有,依民法的規定,所有權人可以對權占用之人請求 ... 於 www.chaohsin.com -
#32.所有條文-土地法
土地 登記專業代理人開業、業務與責任、訓練、公會管理及獎懲等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地政機關定之。 第38 條. (土地總登記之定義) 辦理土地登記前,應先辦地籍測量,其 ... 於 law.judicial.gov.tw -
#33.111年一次考上地政士專業證照(專業科目+國文) [地政士]
戶籍登記:土地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的配偶、土地所有權人的直系親屬, ... 自用住宅用地的定義每一字都要徹底瞭解清楚記憶,甚至與自用住宅相關之法條概念全都要熟悉並 ... 於 books.google.com.tw -
#34.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 ...
若暫時將所有權定義為“某成熟法律制度所承認的、對某物的最大可能利益”,則自然 ... 另外,在中世紀早期的英國,土地似乎不能說是被“擁有”的,因為在那裡,討論的標準 ... 於 www.easyatm.com.tw -
#35.不動產估價~10分鐘搞懂動產與不動產之差異(定義篇)-30
例如土地上種植竹木等出產物,尚未分離前仍屬於土地之一部分,無獨立之所有權。 (二)有關動產之規定:. 民法第67條規定:「稱動產者,為前條 ... 於 www.hunhsin.com.tw -
#36.在他人已登記的不動產上時效取得地上權的法律依據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 ... 稱普通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 於 twlabor.net -
#37.所有權_百度百科
第二百四十條【所有權的定義】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 ... 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於 baike.baidu.hk -
#38.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於 www.6laws.net -
#39.購屋之前看清楚想明白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衡量地上權建案 ...
依據這法條的定義,設定普通地上權的目的,限於在他人的土地上、下有建築物與 ... 這時土地所有權人也好,地上權人也好,都可以依民法第835條之1的 ... 於 tw.news.yahoo.com -
#40.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熱門焦點 · 本局新聞稿 · 網網相連 · 常用服務專區 · 會員專區 · 行事曆 · 分眾引導區 · 訂閱電子報 ... 於 www.ntbca.gov.tw -
#41.【試閱版】|第80話|所有權(三)不動產所有權 - 法律新幹線
基本上「不動產」的定義應該是不用再特別說明,不過距離民法總則已經有點 ... 回到民法第773條規定:「土地所有權,除法令有限制外,於其行使有利益之 ... 於 www.skslaw.co -
#42.|第11話|權利客體(三)動產與不動產|方格子vocus
「土地」一詞,依據土地法第1條規定的定義為「水陸及天然富源」,並依其 ... 「動產因附合而為不動產之重要成分者,不動產所有人,取得動產所有權。 於 vocus.cc -
#43.Web3.0打開去中心應用大門 - 鉅亨
本文將從「商業模式」、「經濟模型的激勵機制」和「資訊資產所有權」視角 ... Lens Protocol 將自己定義為「開放的、可組合的Web3.0 社交媒體協議, ... 於 news.cnyes.com -
#44.現行民法有關「物權編」物權的種類有哪些?定義為何?各有何 ...
「所有權」是指在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對物. ... 定義為何? ... 「區分地上權」則指在他人土地上下之ㄧ定空間範圍內設定之地上權(民法第841條之1)。 於 data3474kimo.pixnet.net -
#45.民法物權編用益物權各章及占有章修正簡介(農委會)
永佃權之設定,將造成土地所有人與使用人之永久分離,影響農地之合理利用,且目前 ... 物為使用收益之當然結果,乃為典權之效力,而非成立要件,為使定義更為周全,以 ... 於 www.coa.gov.tw -
#46.黃俐菁|越界建築:土地明明是我的,為什麼不能拆?
首先,得說明一下,地主擁有的只是土地,房屋是房主蓋的,雖然蓋在地主的地上,但是房屋在法律仍然歸房主所有。 那為什麼地主可以請求拆除別人的房屋? 當 ... 於 plainlaw.me -
#47.民法物權編之不動產所有權-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民法第767條)1-鄰地損害之防免:土地所有人經營事業、行使其所有權應避免損害. ... 定義: (1) 區分所有建築物: 即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專有其一部,就專有部分有 ... 於 www.3people.com.tw -
#48.地上權是什麼意思?地上權、使用權、所有權住宅差在哪?
地上權住宅:建商向政府或地主,標下一定期限的地上權(通常為50~70年),蓋房子後賣給消費者。 地上權住宅是指你可以買到使用土地的權利,但不會取得土地 ... 於 rich01.com -
#49.而地上權住宅因為有使用年限 - 林宜慶地政士事務所
依據這法條的定義,設定普通地上權的目的,限於在他人的土地上、下有建築物與其他 ... 這時土地所有權人也好,地上權人也好,都可以依民法第835條之1的規定,跳出來 ... 於 lin1356.com.tw -
#50.詢問有關土地法第104條優先購買權問題 - 花蓮地政事務所
倘建物所有人非基於前開三種占有土地之權利而興建房屋,或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實際未為房屋之興建者,於土地(建物)出賣時,皆無優先購買權之可言。此外,民法第426 ... 於 www.hl-land.gov.tw -
#51.土地法規(含地政士法) 1-1
延伸閱讀 土地總登記與土地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比較/2-63. 延伸閱讀 區分所有建物與 ... 定義:不動產指土地、土地定著物或房屋及其可移轉之權利。房屋指成屋. 於 www.sir.com.tw -
#52.怎麼看懂土地登記謄本? | 買屋篇 - 21世紀不動產
買房子一定要學會看土地謄本及建物謄本,建物謄本部分先前有提過,這裡談的是土地謄本。土地謄本一般也是有三個部分:1.土地標示部、2.土地所有權部' ... 於 www.century21.com.tw -
#53.土地總登記|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一、定義:俗稱建物保存登記,係指尚未辦理產權登記之新建或舊有合法建物,所有權人為確保其權屬,第一次向地政機關申辦之所有權登記。 建物第一次測量:. 新建或舊有之 ... 於 web.hocom.tw -
#54.不動產法規~10分鐘搞懂「不動產所有權」-40
前言:在現在擁擠的都市生活中,每個人的可使用的空間越來越狹窄,因此會發現到很多人在自家旁邊或附近的空地,佔用別人土地,興建供自己便利之用, ... 於 hunhsin.pixnet.net -
#55.特徵,取得,理論解釋,權能,積極權能,所有權的限制,自由主義,土地 ...
中文名:所有權 · 外文名:ownership · 所有權的定義:是一種最充分的權利和絕對的權利 · 所有權的內容: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 特徵:絕對性、排他性、永續 · 產權 ... 於 www.newton.com.tw -
#56.不動產(房地產),你會想到什麼?
不動產之界定與範圍. Ⅰ. 不動產之定義. (Definition of Real Estate). Ⅱ. 土地(Land). Ⅲ. 改良物(Improvements). Ⅳ. 產權∕所有權. (Tenure∕Ownership) ... 於 newdoc.nccu.edu.tw -
#57.房屋起造人等於(=)所有權人?
某A提供土地供建商蓋連棟透天,商議以A作為建物起造人,而營建費用由建商負擔,待完工售出後,再來朋分獲利。豈料透天尚未完工(但已達遮風避雨程度) ... 於 www.lawyerli.tw -
#58.劉彥君觀點:你買的房子是誰的?別被地上權的新梗唬了 - 風傳媒
依據這法條的定義,設定普通地上權的目的,限於在他人的土地上、下有建築物與 ... 這時土地所有權人也好,地上權人也好,都可以依民法第835條之1的 ... 於 www.storm.mg -
#59.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認定原則 - 財政部主管法規
一)自用住宅用地定義 1、土地稅法第九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於 law-out.mof.gov.tw -
#60.地上權住宅6問P1 | 好房網雜誌NO.22
Question 01/「地上權」的定義是什麼? 簡單來說,就是「地上或地下空間的使用權利」,使用者並非土地的所有權人,而且使用方式並不限於興建建築物,亦可有其他用途。 於 news.housefun.com.tw -
#61.土地、建物登記謄本閱讀秘笈
權利書狀與謄本:土地或建物經地政機關登記後,會發給權利人「所有權狀」. 或「他項權利證明書」(以下稱權狀)。權狀僅為一種憑證,僅能初步了解所. 於 www-ws.land.ntpc.gov.tw -
#62.共有不動產之處分及收益 - 土地王
雖規定為「出賣其應有部分」,但解釋上出賣共有物全部時亦有適用,所以少數不同意的共有人亦可行使優先購買權(但是公寓大廈區分所有建物連同基地應有部分一併移轉於同一人 ... 於 www.kings.tw -
#63.被無權占有怎麼辦?先了解無權占有要件有哪些! - 免費法律諮詢
依民法第767條的規定,所有權人可以對無權占有之人請求返還財產,若同時有無權建築房屋的情形,所有權人同樣也可以主張拆屋還地,以保障土地所有權人的權利。 於 www.howlawyer.com.tw -
#64.【修法資訊】土地法最新修正100.05.27 - 房地雲學院
土地所有權 人因兵役、學業、公職或災難、變亂,離開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立法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本條將部分情形之土地所有權人定義 ... 於 fundicloud.com -
#65.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 毗鄰土地: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之土地: (一)與市有非公用土地連接者。 ... 一開發範圍者。 ... 三 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指合作開發用地內之私有土地 ...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66.對不動產所有權之性質與權能的認識 -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所有權 受法令限制,負有義務,以維護社會公益(註5)。在所有權社會化觀念下,所有人對自己所有的使用、收益、處分,應受「法令」之限制,就以土地 ... 於 lawapple.com -
#67.元照出版請尊重著作權請勿轉載 - 中央研究院
築,A之建造中房屋仍不會依第八一一. 條之規定附合於B之土地,而會由A保. 有所有權42。 對此問題,本文有不同看法。第. 六六條第一項只是在定義不動產 ... 於 idv.sinica.edu.tw -
#68.房屋共有、持分土地 - 代書貸款
假設有3人持份,那每個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權為1/3,以此類推。會造成房屋持份的原因不外乎是繼承或分割,就法律上來說,每位持有人擁有的都並非完整 ... 於 www.loan-feng.com.tw -
#69.漫談地籍法規:理論與實務
造土地所有人之證件辦理所有權移轉為己有,第三人信賴該虛偽登記而取得土地 ... 事實上,上開土地登記規則修正草案所定虛偽之定義,其適法性是顯有疑. 於 www.creaa-wks.org.tw -
#70.所有權的權能 - 人人焦點
本文擬從所有權的處分權能的含義的分析入手,分析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處分 ... 第二百四十條【財產所有權的定義】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 ... 於 ppfocus.com -
#71.黑石- 资讯- 觀點網
拜倫·維恩将“意外事件”定義為他認為在一年内發生的幾率超過50%,但專業投資者普遍認為 ... 債券融資空間不足的當下,富力過往大量儲備的土地資源也因市場下行而銷售 ... 於 www.guandian.hk -
#72.土地房屋不同人拆屋還地 - Oxbridge
土地所有人因拆屋還地所增加的利益僅127萬44多元,而占有人拆屋還地所受 ... 土地所有權定義土地所有權建物所有權不同人土地建物分屬不同人屬於哪條 ... 於 oxbridge.si -
#73.什麼是設定地上權?-有巢氏房屋- 買屋5步驟
在現行的法律制度下,建商或投資者需要運用他人之土地建築房屋時,通常運用三種方式,一、直接取得土地所有權:用資金購買或是合建分屋等方式,二、租賃土地使用權,三、 ... 於 www.u-trust.com.tw -
#74.土地法第34 條之1 登記實務 - 雅潭地政事務所
(三) 土地已完成徵收程序,惟未辦理徵收登記致土地所有權由第三人買賣取. 得之疑義,按民法第759 條之1、土地法第43 條規定 ... 之「利害關係人」及「爭執」定義辦理。 於 ytland.land.taichung.gov.tw -
#75.權狀是什麼? 土地所有權狀房屋所有權狀停車位所有權狀怎麼 ...
所有權 狀是什麼? 權狀可以分為土地所有權狀、 建物所有權狀及停車位所有權狀! 權狀上都會記載著這筆土地、房屋所有權人是誰、所有權面積有多少、從 ... 於 www.stockfeel.com.tw -
#76.第四章權利客體:物 - 民法總則- 國立臺灣大學
1. 房子是乙蓋的,蓋房子的人是自建取得所有權(即使土地是甲的,. 但土地所有人可以請求你拆屋還地). 2. 地下室沒有獨立的所有權,是附屬在房子上,故屬於房屋所有人. 於 ocw.aca.ntu.edu.tw -
#77.解釋函令 - 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法規樹狀查詢
故為使基地與基地上之房屋合歸一人所有,以盡經濟上之效用及杜當事人間之紛爭,得「類推適用」土地法第104條及民法第426條之2有關基地租賃優先承買權之規定。 二、本案土地 ... 於 www.land.moi.gov.tw -
#78.Redraw 不動產資訊- 【共有土地相關】 - 鉅仲代書首頁
【共有土地定義】. 共有」意指「物之所有權為多數人共同擁有」,以不動產中的土地共有最為常見。 共有方式又可分為,「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 分別共有:. 於 gzhong.com.tw -
#79.試析所有權與居住權之衝突
約、經社文公約)之定義,迫遷(forced ... 田水利會所有之土地,系爭房屋並緊鄰瑠公圳,因此得名。 ... 之要件,於土地所有權人提起拆屋還地訴訟. 於 www.twba.org.tw -
#80.加密貨幣投資市場日趨穩定聰明避開四大雷區 - 蕃新聞
加密貨幣面面觀勿因不解招風險根據2014年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定義加密 ... 小港林園線區段土地徵收範圍外不須開發費用土地所有權人可領回. 於 n.yam.com -
#81.基礎篇01. 不動產的先備知識,你有嗎? - 經濟日報
暫時放下法律上的定義,從流通的方便性與變現能力來看,可以簡單 ... 舉個例子,土地因為移轉而改變所有權的同時,要繳交一筆土地增值稅(就是在持有 ... 於 money.udn.com -
#82.違章建築「事實上處分權人」是什麼一回事?
按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以原始建築人為限,其在辦理登記前受讓建物所有權之人亦得為之,此觀土地登記規則第7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自明(最高法院81年度台 ... 於 sf-realestatelawyer.com -
#83.債權物權化及推定(擬制)法律關係之差異 - 國試論壇
我國既然並未將土地以及房屋之所有權合一,而可能出現土地房屋所有權分離 ... 在最高法院95年第16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中,土地所有人甲同意乙於其所有之 ... 於 talk.superbox.com.tw -
#84.土地所有權,別無限制嗎? - 法務部
檢察官偵查結果,認為孫姓男子是土地所有人,原先就持有進出這屋的 ... 都不認為屬於土地的構成部分,而且有獨立使用價值的物,全符合定著物的定義。 於 www.moj.gov.tw -
#85.立法院全球資訊網-浮覆地回復所有權之研析
(三)嗣經最高行政法院於110年2月統一法律見解,認為私有土地因成為公共需用之湖澤或可通運之水道,其所有權視為消滅,並非土地物理上之滅失,所有權亦僅擬制消滅,當該 ... 於 www.ly.gov.tw -
#86.浮覆地之實務見解-土地浮出水面之爭議
浮覆地規定於土地法第12條:「私有土地,因天然變遷成為湖澤或可通運之水道時,其所有權視為消滅。前項土地,回復原狀時,經原所有權人證明為其原有 ... 於 www.honeurlaw.com -
#87.土地所有權的意思、解釋、用法、例句- 國語辭典
土地所有權. ㄊㄨˇㄉㄧˋㄙㄨㄛˇㄧㄡˇㄑㄩㄢˊ. tǔ dì suǒ yǒu quán. 解釋. 對特定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與處分的權利。 重編國語辭典. 相關詞. 於 dictionary.chienwen.net -
#88.聰明運用「農育權」 你也可以取得心中的那一畝田 - 環境資訊中心
也就是說,您可與地主討論在地主的土地上設立農育權,作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等相關用途,當與地主(土地所有人)確認契約後,即 ... 於 e-info.org.tw -
#89.《土地法規概要》 - 高上公職
(二)公有土地為直轄市或縣(市)所有時,因上開處分係依法律之規定,故不必先行 ... (二)土地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土地總登記後,未編號登記之土地,因地籍管理,必須 ... 於 goldensun.get.com.tw -
#90.土地增值稅的課徵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一、出售土地應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是針對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於移轉時因自然漲價所課徵的稅。 二、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 項目. 納稅人. 說明. 於 www.etax.nat.gov.tw -
#91.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 ...
(4)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依法對集體土地實行征用,或將其他財產收歸國有。 自由主義. 若暫時將所有權定義為"某成熟法律製度所承認的、對某物的最大可能 ... 於 www.itsfun.com.tw -
#92.建物高空越過相鄰地界,是否侵害領空權?
因此,土地上空的部分,仍屬他人土地所有權之「領空」,鄰地建築體在上空越界,仍 ... 故將國際上對於「領空」之定義適用於土地或建築上,即可說明土地所有權人對於其 ... 於 www.timelyrainfoundation.com -
#93.20-1C土地行政試閱講義.pdf
(此為目前我國土地法所定義. 之土地). 二、分類. 依使用性質分(土地法之分法) ... 「土地所有權以外設定他項權利之種類,依民法之規定。」. 於 www.ting-wen.com -
#94.106年最新→「土地法規」 - 考前命題
依土地法第16條規定(妨礙基本國策):私有土地所有權之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妨害基本 ... 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定義:依內政部87年6月30日台內營字第8772176號函示:. 於 donhi.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