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第34條之1優先購買權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土地法第34條之1優先購買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許文昌寫的 土地法規體系(七版) 和許文昌的 土地登記體系(四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土地法第34條之1所定優先購買權之通知 - 法律事務所- 痞客邦也說明:土地法第34條之1 所定優先購買權之通知 · 1.第1種通知,若通知不到共有人,應為公告。 · 2.第2種通知,若通知不到共有人,應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法院准予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楊智傑所指導 張皓勛的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處分共有物之爭議 (2020),提出土地法第34條之1優先購買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土地法第34條之1、共有土地處分、優先承買權。

而第二篇論文開南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公共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李汾陽所指導 賴淑如的 我國現行共有建築用地清理方法之研究 -以共有物分割為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共有物、共有分割方法、土地法第34條之1的重點而找出了 土地法第34條之1優先購買權的解答。

最後網站我的共有土地不想賣要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則補充:而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1點規定,在某種情況下,其他共有人也並不一定有優先承購權: (1)接到通知後十五內不表示者,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土地法第34條之1優先購買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土地法規體系(七版)

為了解決土地法第34條之1優先購買權的問題,作者許文昌 這樣論述:

  本次改版,土地法、土地登記規則、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等,均有重要修正。   學習土地法規為地政入門的第一步,也是走進不動產領域的基礎知識。然而土地相關法律及規章,如牛毛般,繁雜零亂。許文昌老師以其多年教學心得及實務經驗,去蕪存菁,汰枝留幹,化繁雜為簡單,化零亂為有序,整理出這本架構清晰、層次分明的土地法規。   本書內容深入淺出,見解獨到,讓讀者對土地法規之認識有清新脫俗、煥然一新的感覺。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處分共有物之爭議

為了解決土地法第34條之1優先購買權的問題,作者張皓勛 這樣論述:

本文之旨在於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處分共有土地時衍生的爭議,以及共有土地處分的相關程序問題。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62號解釋即強調本法條之立法目的「在於兼顧共有人權益之範圍內,促進共有物之有效利用,以增進公共利益」,本法立法目的有促進公益之色彩,係以限制少數共有人所有權之方式,增進公共利益,惟亦須兼顧共有人之利益,始能不違背憲法保障財產權之規定。然多數之處分亦限制少數共有人之利益,兩者利益衡量下,必須合理且適度。 本文第一章為緒論,說明研究動機及目的。第二章為土地法第34條之1的相關介紹。第三章及第四章則說明共有物的優先購買權與多數決處分會造成的爭議。第五章總結本文之見解

,並提出土地法第34條之1修法之建議。

土地登記體系(四版)

為了解決土地法第34條之1優先購買權的問題,作者許文昌 這樣論述:

  這是一本值得採用為教材的大學用書,也是一本值得採用為考試的參考用書。綜合整理、舉例說明,並深入剖析台灣現行土地登記制度。化繁瑣為簡單、化零亂為系統。   「土地登記規則」為學習土地登記必讀條文,本書特地逐條釋義,坊間難得一見。

我國現行共有建築用地清理方法之研究 -以共有物分割為中心

為了解決土地法第34條之1優先購買權的問題,作者賴淑如 這樣論述:

土地是財富象徵,已致許多人民都希望能擁有屬於自己的土地,然而我國土地因相關的法律非常繁複,其中以共有最為複雜,就如繼承土地為例,大多數人都維持共有,因繼承而從共有的人數從一到眾多數人,假設其中有一人要建屋,要全部蓋章同意必須經有其他共有人允諾,其中若有行蹤不明者或有一人不同意,必須立即停下無法繼續辦理相關土地分割事件,造成土地使用及金融流通一定無法有效利用,國家經濟受到損害導致稅收損失,且容易讓各共有人爭執訴訟導致引發紛爭。 本文之綱要,就是以共有建築土地清理方法以分割為中心,來探討在共有建築土地清理共有物分割行為中,所衍生出關於共有分割方法,並在法令規範及實務運作層面來研究,究竟有什

麼問題,有什麼方法,再以實務之觀點角度,來研究分析出現行共有建築土地清理土地分割利用之困境與解決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