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重測換狀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土地重測換狀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許文昌寫的 土地登記體系(四版) 和陳淑美的 土地登記:相關法令、學理架構、實務案例、最新考情(5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五南所出版 。

國立高雄大學 高階法律暨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LBA) 廖義銘所指導 陳聖允的 水利田地地上物徵收探討 –以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大溝頂住戶拆遷乙案為例 (2020),提出土地重測換狀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湄洲里大溝頂、土地徵收、徵收補償。

而第二篇論文逢甲大學 土地管理學系 洪本善所指導 賴永昌的 坐標轉換後之圖解地籍圖與數值重測相鄰地段接邊問題研究-以臺中市大甲區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地籍圖、坐標轉換、土地複丈的重點而找出了 土地重測換狀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土地重測換狀,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土地登記體系(四版)

為了解決土地重測換狀的問題,作者許文昌 這樣論述:

  這是一本值得採用為教材的大學用書,也是一本值得採用為考試的參考用書。綜合整理、舉例說明,並深入剖析台灣現行土地登記制度。化繁瑣為簡單、化零亂為系統。   「土地登記規則」為學習土地登記必讀條文,本書特地逐條釋義,坊間難得一見。

水利田地地上物徵收探討 –以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大溝頂住戶拆遷乙案為例

為了解決土地重測換狀的問題,作者陳聖允 這樣論述:

土地徵收,係指國家因公益需要,為興辦公共事業,對人民受憲法保障之財產權,經由法定程序予以剝奪。土地徵收條例第1條第1項規定:「為規範土地徵收,確保土地合理利用,並保障私人財產,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土地徵收條例之制定,係為整合分岐不一的土地徵收法規,並統一徵收程序與補償標準。因此,土地徵收條例第1條第2項規定:「土地徵收,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同條第3項規定:「其他法律有關徵收程序、徵收補償標準與本條例牴觸者,優先適用本條例。」惟土地徵收程序屬於行政程序,如個別行政法規有關行政程序之規定,對當事人之權益保障較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還不充分者,此時行政程序法即

有補充適用之餘地。本文試圖檢視土地徵收程序是否符合行政程序法保障當事人權益之意旨。關於土地徵收之法律關係,則以徵收處分與補償處分為核心,討論土地徵收之程序爭議問題。本文認為,土地徵收條例於民國101年修正後,仍有下列之處須再加以檢討改進:1. 內政部於審核徵收處分時,應明文規範給予被徵收人以及被徵收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照聽證程序來達到司法院釋字第409號解釋聽取徵收相對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機會之意旨。2. 土地徵收條例第22條並未規範對徵收處分不服之救濟途徑,係重大立法疏漏,應再修法於第1項明定對徵收處分不服之救濟途徑,並將原第1項之內容調整至第6項。3. 土地徵收條例第

22條第2項對徵收價額不服之救濟,將異議、復議程序從必要先行程序修改為任意先行程序,係不當之修正,應再修法予以改正。4. 被徵收人主張徵收失效之救濟,現行法規定於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2條,本文認為應提昇至母法規範且更改為被徵收人應向內政部提出申請,由內政部函復原土地所有權人。

土地登記:相關法令、學理架構、實務案例、最新考情(5版)

為了解決土地重測換狀的問題,作者陳淑美 這樣論述:

  1.有系統地整理土地登記的相關法令、學理架構、實務案例、解釋函令。   2.重點提示並蒐羅歷屆國家考試之選擇題與問答題,歸納集合理論、實務、與應考之大成。   3.適用於土地登記科目之教學與應考準備,亦適合業界不動產登記之重要參考書。   由於土地登記規則、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土地法、民法、平均地權條例、農業發展條例及土地稅法等相關法規陸續修法,土地登記簿謄本分類公示,本書因應諸多變化,大幅改版提供讀者更新、更符合現行法令之內容,以符合各界教學及應考之需要。   除了法令及內容之更新,本書也補充近年國家考試之試題,提供最新考情,以利讀者參考。

坐標轉換後之圖解地籍圖與數值重測相鄰地段接邊問題研究-以臺中市大甲區為例

為了解決土地重測換狀的問題,作者賴永昌 這樣論述:

地籍圖是透過地籍測量的方法繪製,用來表明土地產權(權屬界線)在空間上之分布狀態及面積、形狀的地籍管理專用圖,亦是政府課徵稅賦及各項建設推動的基準。但地籍圖因繪製年代、作業方式(圖解、數值)及使用儀器(平板儀、經緯儀)不同等因素,造成坐標系統與精度不一致、圖解、數值地籍圖相鄰與新、舊測量方式交互使用的情形。本研究擇定大甲區內已完成三圖套疊之圖解地籍圖重測區與數值地籍圖重測區地段,再挑出4個段界接邊形狀相似的區域作為測試區,將邊界界址點以坐標轉換方式完成接合處理。並將轉換後之成果,進行邊長及面積成果分析,以明瞭可否以此法解決大甲地區數值、圖解重測區地段間地籍圖之接圖問題,以提升機關辦理土地複丈之

精度與提供其他土地資訊之應用。經實證,接合後本研究各測試區的土地圖面較差百分比之平均值、標準差均在±2%以下。坐標轉換接合後所得圖籍可供中央機關、土地及都市開發單位作國土規劃應用。但部分轉換後邊長及面積較差值過大,已明顯逾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所規範之公差值,則需配合實地測量,確認段界間為重疊或錯開後,辦理地籍圖更正或新登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