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署查案號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地檢署查案號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熙懷寫的 臺灣最高法院刑事裁判年鑑2013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案件進行情形聲請查復狀也說明:貴署年度字第號股. 聲請人. □告訴. □被告. 一案,久未接獲通知,為明瞭. 該案件進行情形,請准予查案函復。 此致.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 聲請人. (簽名蓋章).

國立中山大學 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 徐正戎、鄧學良所指導 吳正中的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研究-以行政法五大架構為分析 (2021),提出地檢署查案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行政法五大架構、跨境犯罪、司法互助、兩岸共打、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辦公室。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興大學 國家政策與公共事務研究所 潘競恒、陳衍宏所指導 陳俊廷的 地方檢察署法警核心職能建構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法警、司法警察、職能、核心職能的重點而找出了 地檢署查案號的解答。

最後網站警局與地檢提告的區別 - 創作大廳則補充:之後警局會作成一份報告移送地檢署,其實你可以想像成那就是一份告訴狀. 接下來就是由地檢檢察官開始進行 ... 至少能查詢到案號,而能補送書狀或請求.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地檢署查案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臺灣最高法院刑事裁判年鑑2013

為了解決地檢署查案號的問題,作者張熙懷 這樣論述:

  本書盡蒐2013年度臺灣最高法院具參考價值裁判,標誌著刑事實體法及程序法的主流權威見解,在實際案例爰引運用上有實質影響力,作為海峽兩岸裁判文書交流資訊,有著全方位觀點及法律解釋適切性的優勢。同時,亦是審、檢、辯攜帶出庭隨時翻閱及時取得最新裁判資訊,並有所本的加以引用的辦案工具書。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研究-以行政法五大架構為分析

為了解決地檢署查案號的問題,作者吳正中 這樣論述:

海峽兩岸早於1987年恢復往來,交流日趨頻繁,也因此衍生跨境犯罪之問題。然而,由於海峽兩岸彼此的政治歧見無法解決,前述跨境犯罪問題也難以透過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之方式解決,對於海峽兩岸人民之權利保障明顯不足。 所幸近年來海峽兩岸交流出現歷史性的機遇,得以積極開展。海峽兩岸已於2009年4月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跨境犯罪與司法互助雖已有所法制依循與具體成效,但仍存在許多困境,需要更多的磨合與探索其具體措施。本文研究之主要重點,即在分析與探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跨境犯罪現況、對刑事司法互助業務的影響,以及建立「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辦公室」的可行

性。 同時,本文並嘗試以行政法五大架構為研究方法與分析,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相關合作策略,提供相關部門實務運作之參考。

地方檢察署法警核心職能建構之研究

為了解決地檢署查案號的問題,作者陳俊廷 這樣論述:

法警工作向來不為外界所熟悉,比較其身份上職等官列為文官,工作內容上又屬武職,法警室的組織編制及工作權益問題較少受到青睞。本文研究主要在建構地檢署法警之核心職能,並依分析研究所得之核心能力,提出建議供法警訓練、考核、升遷的客觀參考依據。研究之初先蒐集彙整國內外與核心職能相關之理論及研究等文獻資料,針對法警工作性質相近之警察人員核心職能相關研究論文彙整,納入能力指標建構組成之一。另一方面,從法警角度出發,挑選在工作上與法警有所接觸且有相當資歷之檢察官、書記官、律師、法警長、副法警長、為法警發聲之社團法人及法警本身組成專家小組。對專家小組進行初步訪談,設計有關核心職能的訪談大綱,進行半結構式的訪談

工作,並依據所得資料綜合整理與分析,彙整出能力指標,納入能力指標建構組成。結合文獻及訪談所得能力指標,經學者指導提高信度與效度完成問卷設計,透過具有與本研究主題相關具實際從事參與司法訴訟程序運作的實務專家以本身專業知識、經驗及專長進行三回合的問卷調查,最後在專家小組多次的問卷統計分析,歸納得出地檢署法警應具備之核心能力。在對專家加以數次問卷測驗分析出法警之核心職能,仍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限制:一、法務部所屬高等法院檢察署、最高法院檢察署之法警未無廣發問卷實施測驗,故無法得知四級機關及三級機關所屬法警之核心職能是否相同。二、關於法院法警執核心職能是否同屬地檢署法警,尚待須他研究驗證。三、法警退休人員

並未在本次研究範圍,僅限於現職法警,其核心職能是否隨時間有無轉換情形並無法探知。研究發現地檢署法警核心職能包括四個能力指標,依其重要程度排序分別為危機處理能力、執行勤務工作的能力、抗壓能力、團隊合作的工作態度。研究建議:一、加強教育訓練及機關戒護硬體設施,以提升法警危機處理能力。二、加速訂定法警職權行使法、增加法警員額編制及人才留任,以提升法警勤務工作能力。三、紓壓管道制度化、管理制度參與模式,以減輕法警工作壓力。四、提高基層士氣、凝聚向心力,以提升法警團隊合作工作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