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號合併申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地號合併申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許文昌寫的 土地登記體系(四版) 和許文昌的 土地登記體系(三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 植根法律網也說明:但合併或標示分割,得由共有人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申請。 ... 土地合併之地號,應依下列規定編定,並將刪除地號情形登載於分號管理簿,其因合併而刪除之地號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逢甲大學 建設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楊賀雯所指導 張瑞珍的 從違規使用耕地分割探討農地細碎之疑義 -以台中市太平區德隆宮為例 (2020),提出地號合併申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耕地分割、違規使用、便利農作經營、農地細碎。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臺灣歷史文化及語言研究所 李文環所指導 張饌鰆的 高雄市覆鼎金人文地景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人文地景、覆鼎金、金獅湖、空間的重點而找出了 地號合併申請的解答。

最後網站建物分割、合併複丈標準作業流程圖、範例、須知則補充:二﹑申請人﹕申請建物測量應由建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公地管理機關)向建物所在地管轄之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 三﹑測量之限制﹕ (一)建物分割複丈1.辦理建物分割﹐應以已辦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地號合併申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土地登記體系(四版)

為了解決地號合併申請的問題,作者許文昌 這樣論述:

  這是一本值得採用為教材的大學用書,也是一本值得採用為考試的參考用書。綜合整理、舉例說明,並深入剖析台灣現行土地登記制度。化繁瑣為簡單、化零亂為系統。   「土地登記規則」為學習土地登記必讀條文,本書特地逐條釋義,坊間難得一見。

從違規使用耕地分割探討農地細碎之疑義 -以台中市太平區德隆宮為例

為了解決地號合併申請的問題,作者張瑞珍 這樣論述:

緣台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德隆宮多年來興建於非都市土地,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上,面臨產權不清、與其他使用人共同使用在同一筆地號之土地,為徹底解決土地地籍、使用問題,唯有辦理土地分割藉以釐清使用人之地籍關係。本研究所稱「耕地」指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及耕地分割執行要點,辦理分割。身為地政士應地主委託向土地所在地管轄機關台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提出分割,依據農發條例第16條第1項第1款後段之規定及耕地分割執行要點,申請太平區○○段68、70、72地號三筆土地分割、合併,以便將土地以現使用情形區分土地地籍,藉以符合土地使用管制之規定。自民國89年1月修正農業發展條例後,

放寬耕地分割標準,其中涉及農舍分割者,不在本次研究範圍;自內政部民國104年4月8日台內地字第1040411767號函發佈後迄今,對於耕地分割案,同屬台中巿之各管轄登記機關有可分割與不受理分割之不同行政處分;以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耕地分割除了面積的限制,依其行政裁量權做出最適行政處分,耕地分割時,關於法令字句對「便於耕作經營」、「農地細碎」之不確定法律概念的定義,行政人員為避免陷入「圖利他人」困擾,導致影響行政機關「行政裁量權」之判斷,造成違規使用耕地分割時各機關所做出之行政處分狀況,讓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無法得到同一性且合情合理合法之處分,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因而受到剝奪與侵害。本研

究認為違規使用耕地申辦分割並無背悖農發條例第16條之立法意旨,耕地即使違反使用目的仍可辦理分割。耕地面積細碎化的面積大小問題對每個人的定義不同,會隨個人所從事農業時間的多寡及行業規模而異。

土地登記體系(三版)

為了解決地號合併申請的問題,作者許文昌 這樣論述:

  這是一本值得採用為教材的大學用書,也是一本值得採用為考試的參考用書。綜合整理、舉例說明,並深入剖析台灣現行土地登記制度。化繁瑣為簡單、化零亂為系統。     「土地登記規則」為學習土地登記必讀條文,本書特地逐條釋義,坊間難得一見。

高雄市覆鼎金人文地景之研究

為了解決地號合併申請的問題,作者張饌鰆 這樣論述:

摘要        聚落為一種空間體系,傳統聚落的生成是由長久演化地的一種結果,經過複雜的經濟、社會文化現象與過程的發展,為人類生活在特定空間中,進行與生存相關的活動,包括生產、人群互動關係,以及信仰儀式體系等,所展衍傳承及發展歷史過程下的具體表徵。經過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的折衷與協調所建立的在地生活常規,並且投射在空間之中。        覆鼎金聚落從清代時期發展,依靠曹公新圳的修建,將穩定水源注入而形成村庄,地方上擁有許多自然地景,如獅山、覆鼎金埤即金獅湖,地名源自於地形地貌的毬山,居民型態為傳統的農耕社會,除以農耕外,亦利用埤塘養殖魚類及栽植菱角、蓮蒲等作物。        聚落依湖畔西側

聚集,東側則鄰近大灣山郊區邊陲地帶,雖擁有特殊的地景樣貌,但在清代到日治初期,文獻所記載資訊少之又少,直到日治末期,戰備軍需將其萬丹港擴建,附近村莊被迫遷移,並將火化場遷建到覆鼎金郊區,隨即大量的墳墓遷葬大灣山上,將覆鼎金的原始面貌,強制加以改變,冠上嫌惡鄰避區域之名。        戰後,國民政府的政策施行,又再一次的將覆鼎金形塑成政策下的封閉性模範社區,都市計劃的限制政令,讓覆鼎金發展動彈不得。在地仕紳、民間社團或是政府的資源投入建設,就像施放煙火一樣,當下炫麗耀眼,之後深感空虛乏味,聚落受限發展緩慢,湖埤地景的不斷改造,形成一種特殊的現象。        縣市合併後大高雄的思維,嫌惡鄰避

設施一一拔除或是加以規畫修飾,試圖抹除在羊皮紙上的寫跡,企圖重新描畫覆鼎金的樣貌,這應該是它最後一次被政策的畫筆大肆塗改,但願將能以最美麗的作品樣貌呈現。        本文將各時期年代所形塑的地景地貌來龍去脈加以探討,與相同時空下的人文軌跡互相討論,試圖了解覆鼎金的前世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