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美工業區公司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大埔美工業區公司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彭作奎寫的 誰偷走了農地?:影響每一個人的台灣農業與農地公平正義 和RobertEugeneCushman的 土地正義(2冊套書)土地正義+超額徵收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時報出版 和遠足文化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社會學系 鄭力軒所指導 彭思錦的 台灣威權時期的農地政體變遷 (2021),提出大埔美工業區公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制度分析、變項中心、以地綁糧、以地綁人、社會穩定。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地理學系 吳連賞所指導 卓文穎的 由生命週期的觀點論屏東地區旅遊地空間特性與觀光發展 (2021),提出因為有 生命週期、空間特性、觀光發展的重點而找出了 大埔美工業區公司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大埔美工業區公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誰偷走了農地?:影響每一個人的台灣農業與農地公平正義

為了解決大埔美工業區公司的問題,作者彭作奎 這樣論述:

台灣糧食供應危機,多年來所發生的農地亂象, 政治駕凌專業的歷史真相,本書一一揭露!   民國八十九年農發條例修正案通過後,開放農地自由買賣,允許農地農宅興建,有如打開潘朵拉的盒子,造成優良農田大量流失!執政者漠視社會大眾只為眼前個人利益的價值觀,忽略農地流失可能引發的糧食供應危機!   農地總量面積逐年減少,農地利用亂象逐年增多。台灣的農地被濫用、誤用、占用,愈來愈嚴重!台灣的每一塊農地都成為游資炒作的商品,使得台灣的農地價格是全世界最高的國家。台灣的農地和農業還來得及搶救嗎?   近年台灣農地大量流失,被工廠、豪宅、太陽能板占據,這都與政府的農地政策與農糧政策有著密切關係,特別是農

地開放自由買賣以來,很多優良農田快速消失,已成為台灣不能再漠視的重大議題。   在地方政府人力預算不足情況下,維護農地農用形同口號,農地上違法的豪華農舍、工廠林立,嚴重破壞農業經營環境。現在政府推動農業種電,更是帶頭破壞農地的行為,使得農業發展受到嚴重傷害。   務實的思考如何合理的使用農地,農業使用不再以耕作為限,如何發展農業成為可獲利的事業,讓從農者能有一定的收入,才能確保農地的合理使用。產學合作可共創雙贏,農業與科技結合,從產品開發、生產、管理到行銷,都能因科技與資訊的高度發展而有結構性的變革,可創造產業更高的利潤與附加價值。   農業的發展更是與糧食的供應息息相關,台灣是個島國,

當發生天災人禍,或國外進口斷鏈,或發生戰亂,屆時缺糧危機將是嚴峻的考驗。如何防止另一次的農地浩劫,怎麼做才會有台灣農業的未來?書中一一列舉出台灣潛藏的諸多危機,提出諍言,值得社會大眾一起深思。 專文推薦   趙守博│前總統府資政   黃榮村│考試院院長   廖祿立│台灣閱讀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陳保基│台大名譽教授   許舒博│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   黃明耀│前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局長  

大埔美工業區公司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20190510《一日議會》工務處建設處總質詢
在議會,我們有一個嘉速前進無黨籍聯盟,今天是我們第一次操作,聯合質詢的模式。
由黃思婷議員擔任第一棒,質詢衛生局局長,有關復原復健相關的醫療業務規劃與執行內容。
第二棒,由戴寧議員質詢工務處,130條都市計畫預定道路徵收補償和開發問題。
工務處,每年固定編列九千萬的預算,作為計畫道路補償徵收開發工程款。
由於需要開發的道路太多,能使用的預算資源太少,很難追求開發的時效性。
我們希望透過公開透明的機制,用救災防洪優先,人口密度交通需求第二為標準,以里為單位,建立公開透明,和公平的 SOP 道路徵收機制,上網公佈預定開闢道路順序名單,供民眾上網查詢,避免民眾等到,望眼欲穿,海枯石爛,影響政府公信力和執政形象。
此外,工務處也可依照公告順序,編列次年預算。
最後一棒,由我質詢,因為只剩下3分鐘的時間, 我只能向建設處陳處長預告,未來和市長總質詢的內容,請建設處為市長準備資料,我將從比較城市發展的角度,比較新竹市和嘉義市,37年來升格成省轄市之後,結構性的根本差異,就是嘉義市沒有產業沒有就業的困境所在。
如今,如果要振衰起敝,除了在觀光產業上,用文化絲路,百尺竿頭外,更應該爭取科學園區或工業區,作為戰略發展策略,重塑嘉義市在日治時代作為輕工業重鎮的光榮印記。
目前,可以爭取縣市合作,利用全世界最大的電動車齒輪生產廠商,和大股份有限公司,在嘉義縣大埔美工業區設廠的利基,將嘉義規畫成台灣電動車產業發展的科學園區,做好全面性都市發展檢討的戰略規劃,提供足夠的土地資源,向中央爭取,迎接這一波美中貿易大戰,台商回流的資金與技術,產業與發展,重新定位城市發展,找回曾經屬於嘉義市的光榮城市記憶。
一舉逆轉今天,嘉義市人口老化,青年外移,少子化,長照成本負擔沉重,自有財源嚴重不足等等,城市鄉村化發展的種種困境。

台灣威權時期的農地政體變遷

為了解決大埔美工業區公司的問題,作者彭思錦 這樣論述:

本研究立基於國家中心論的制度分析架構討論台灣威權政府時期的土地變遷過程。希望回答為何台灣會在1970年代農業生產退居經濟發展的次要角色時,為何政府還要通過農業發展條例、區域計畫法等被過往學者視為是限制農地他用的立法?為了回答前述問題,本文採用歷史社會學已變項為中心之方法,區分出行動者、理念、權力、反餽等四個變項,一方面作為制度分析中討論制度變遷如何可能的架構,另一方面討論當時主導台灣農地使用政策的行動者之間其對於制度的反餽、提出的理念以及其權力關係等,作為理解當時立法過程的分析架構。而本研究結果顯示,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早期,省糧食局在台灣農地使用政策上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透過土地

改革、糧食調查員等制度設計,其達成了以地綁糧,亦即透過掌握土地進而掌握糧食生產的方式,除了達成國民政府的糧食需求外,亦得以透過糧食外銷賺取外匯。不過到了1965年以後,由於省糧食局長期壓低糧價,使得農業生產出現了農民收入降低、農村勞動力流失等現象,使得農復會和部分農經學者開始批評省糧食局建立的糧食生產制度。而在同一時期,台灣稻米的主要外銷國家日本,其國內生產復甦和泰國、越南等地亦向日本銷售稻米的情形下,使得台灣稻米的外銷市場不在,亦讓省糧食局對於國民政府的重要性開始降低。也因此行政院於1969年時通過了檢討台灣糧食生產政策的決議,使得擔任省糧食局局長長達24年的李連春離任,省糧食局亦進行改組。

而其為以地綁糧目標所推動的各種政策亦被一一廢除。也因為如此,國民政府為了解決農民因農業生產困難而到城市謀求收入更高之工作的現象,而分別在1970年代通過農業發展條例、區域計畫法,在1980年代推動八萬農業大軍、農業健康保險、農地重劃條例等辦法,希望透過以地綁人的方式,將農民留在農村當中,不要大量湧入都市,造成都市問題。整體而言,本研究認為在1970年代初期的制度變革,其目的在於維繫社會穩定,進而穩定國民政府的統治。

土地正義(2冊套書)土地正義+超額徵收

為了解決大埔美工業區公司的問題,作者RobertEugeneCushman 這樣論述:

  徐世榮教授以這套書揭櫫以公民權益為主體的土地正義觀,藉此評析耕者有其田、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政策,是否完整符合公共利益和居民權益的比例原則。這是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成果,以嚴謹的分析來支撐社會運作,挑戰既有政策的限制,是所有關心土地議題的人必讀之作。   《土地正義: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一段被掩蓋、一再上演的歷史》   你不知道的土地黑歷史,   第一本全方位解剖臺灣的土地政策。   ★從1949年施行的「三七五減租」到今天,為何還有3萬多筆未解除的租約?   ★1953年的「耕者有其田」,總共徵收了14萬多甲土地,為何其中還包含了將近10萬甲「共有出租耕地」?  

 ★為何當年蔣介石要急著推動土地改革?當年接收臺灣的資源委員會究竟是怎樣一個單位?它與現在的中油、台糖和經濟部又有何關係?   ★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我們琅琅上口的「政府德政」,到底影響、改變了臺灣什麼?   ★台糖公司的土地有如「魔戒」,政商名流趨之若鶩,其廣大的土地如何演變而來?   ★何謂土地改革、區段徵收、一般徵收、市地重劃、都市計畫?在這些名詞背後,地方派系與財團究竟在操作著什麼樣的「土地遊戲」?   ★依照《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幾乎臺灣的每一片土地都可以被「區段徵收」,臺灣現今處處充斥著浮濫徵收案件的起源是什麼?   ★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

予保障。但為何臺灣政府不需經過人民同意,就能強制剝奪人民的財產權、生存權與人性尊嚴?   出身雲林農村的徐世榮教授,秉持「法蘭克福學派」的社會關懷與社會實踐,在土地政策研究與田野調查的過程中,逐步發現臺灣盤根錯節的土地問題,雖然政權幾度轉換,人民的土地和家園被侵害、強奪的故事,仍不斷上演。   他在本書檢視了臺灣近代以來的土地發展,處處充斥著看不見的「合法掠奪」。從日治時期糖業株式會社半強迫徵收土地,到戰後的土地改革、經年累月遍布全臺的浮濫徵收,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其實都是政權掠奪與炒作土地的工具。   戰後初期國民政府的土地改革――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領等政策,不僅削弱地主

階級的力量,更剝奪了數萬小面積土地的所有人賴以生存的工具,導致臺灣的經濟菁英大量流失;而國民黨政權則藉此培植樁腳、扶植地方派系、改組農會,並與財團、特權相結合,以政策法令保護特權和財團,進而控制地方政治。   然而,大多數的掠奪都在看不見的地方進行,如近年爆發的土地徵收抗爭事件,包括苗栗大埔、灣寶、竹北璞玉、二重埔、桃園航空城、彰化二林中科四期等,在在印證了土地政治就是地方政治,而土地炒作是拉攏地方政治勢力最簡單的方式,被犧牲的往往是無辜的弱勢民眾。   土地究竟是什麼?是人民的安身立命之所,心之所向、家之所在?還是政治家與財團眼中的龐大利益?被剝奪與被損害的土地所有人,何時才能得到補償與

正義?土地正義如何能達成?我們生活在這片土地、這段歷史之中,不能不關心,因為「看不見」的掠奪就發生在我們身邊,也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   所以,當我們談論臺灣的土地政策,也就是談論土地的轉型正義!   《超額徵收:都市計畫?或炒作土地、侵害人權?揭開區段徵收的真相》   區段徵收合憲嗎?   ◎源自十九世紀的超額徵收(Excess Condemnation),與台灣區段徵收的狀況非常近似,與我們現在所面臨的問題也有很高的相似度。我們必須了解超額徵收在歐洲及美國是如何被實施及被放棄。   ◎二十一世紀的台灣仍大肆實施建構於十九世紀、但在二十世紀初已被拋棄的區段徵收制度。   ◎區段徵

收剝奪了憲法對人民基本人權的保障,這個制度的實施是否有其正當性、合理性及合憲性?   ◎「區段徵收」是中華民國特有的「土地徵收」制度,但後來在台灣延用實施下,政府從未依法支付高額價金來進行全區的照價收買。   十年前,苗栗大埔強拆張藥房的事件引發社會廣泛的關注。在那之後,許多類似的區段徵收個案也都引起土地被徵收人的強烈抗爭,如桃園航空城、台北社子島、林口A7、新北八里台北港、淡海新市鎮、竹北台知園區(璞玉計畫)、竹東二三重埔等,這是因為區段徵收剝奪了憲法對人民基本人權的保障。區段徵收的實施顯然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在這個時刻,台灣社會亟需盡快理解何謂區段徵收,並辨明這個制度的實施是否有其正

當性、合理性及合憲性。   如此惡劣的情勢或許有機會隨著羅伯.庫斯曼教授《超額徵收》中譯本的出版而有所改觀。在本書中,庫斯曼教授以十九世紀及二十世紀初的美國為例,將土地徵收分為二大類:強制徵收(eminent domain)、超額徵收(excess condemnation),後者又可分為三個類別:殘餘地徵收(或稱附帶徵收、一併徵收)、為了保護某項公共建設而在其周圍所實施的有限度擴張徵收(台灣的法律制度似無此徵收),以及為了賺錢財政目的所實施的獲利徵收(即國內的區段徵收)。當時他為了撰寫這本書,還特地從美國遠至歐洲蒐集資料及進行移地研究,如法國、比利時、英國三個國家的實務經驗,而後在一戰期間

從德國返回美國。本書也敘述美國各州當時所實施的眾多案例及法院的判決,內容詳實豐富,也具有很高的價值。雖然這本書出版於一百多年前的1917年,但書中所討論的主題與台灣區段徵收的狀況非常近似,與我們現在所面臨的問題也有很高的相似度。   在台灣,「土地徵收」主要分為「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其實施的關鍵都來自「都市計畫」。政府經常以「都市計畫」的手段,強制徵收人民的土地,以致引起抗爭。在國外,「超額徵收」是指政府透過強制徵收來獲取土地,其政策的重點在於政府徵收超過實際所需的土地。對都市規劃者來說,超額徵收是一種掌控都市實體環境發展的手段。在《超額徵收》一書中,庫斯曼教授探討了區段徵收的合憲性,

他特別強調,如果只是為了賺錢財務目的而進行徵收,這絕非徵收的公共目的,這樣的徵收不僅違背了法律公平的保護原則,也牴觸了法律的正當行政程序,而這大抵是為何西方民主國家在二十世紀初都逐漸不再使用區段徵收的主因。   到了二十一世紀,台灣竟然還在大肆實施建構於十九世紀、至今大抵已被拋棄的區段徵收制度。即使超額徵收的廢止在國外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但由於政府不斷啟動區段徵收,並將其誤導為土地合作開發事業,以致國人受其蒙蔽而產生誤解。區段徵收的定義為何?又從何而來?在中華民國的法制史中,區段徵收最早出現於1930年所制訂的舊《土地法》中,該法後來於1946年做全面的修訂,成為現行的《土地法》。其中,區段

徵收的定義規定於第212條第2項:「謂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應重新分宗整理,而為全區土地之徵收。」但這個定義很不明確,而且賦予了政府非常大的權力。其立法緣由是為了仿照德國人於中國膠州灣租借區之開發前例:在地方建設開始之前,由政府先行「照價收買」擬建設地區的全部土地,防止私人壟斷土地。但在台灣,政府從未支付高額價金來進行全區的照價收買。   在解嚴三十多年後的今天,台灣的土地亟待解嚴。《超額徵收》這本書幫我們找尋到區段徵收的根源,找到了區段徵收的身分密碼。希望藉由本書的出版,能喚起大眾的共識,督促政府重視憲法對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廢除侵害人權的區段徵收制度。 名人推薦   《土地正義》   

蕭新煌∣中研院社會所特聘研究員   許雪姬∣中研院臺史所所長   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陳立夫∣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陳東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范 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黃紹恆∣國立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張怡敏∣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助理教授   蔡培慧∣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管中祥∣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   詹順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楊斯棓∣方寸管顧首席顧問/醫師   王美琇∣自由時報專欄作家   尤美女∣前立法委員/律

師   《超額徵收》   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專文導讀   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林佳和∣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范 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陳東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陳致曉∣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理事長   黃紹恆∣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黃信勳∣法鼓文理學院環境與發展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兼心靈環保研究中心主任   黃益中∣台灣居住正義協會理事長     張怡敏∣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助理教授   詹順

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楊貴智∣律師/法律白話文站長   楊淑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楊斯棓∣方寸管顧首席顧問/醫師   管中祥∣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台灣公民行動影音紀錄協會理事長   廖麗敏∣中國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兼會計室主任   廖桂賢∣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   戴秀雄∣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助理教授   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退休/兼任教授   蕭新煌∣中研院社會所特聘研究員   (依姓氏筆畫排列) 好評推薦   《土地正義》   「土地、住宅與空間的議題一直都是臺灣社會的核心問題,徐世榮教授鑽研這個研究主題已經有十多年,《土地正義》一書正是他

長久學術心得的累積,內容非常深入與豐富,值得所有的讀者好好閱讀,可以說是臺灣土地課題研究的代表作品。   世榮兄在這本書充分揭櫫一種以公民權益為主體的土地正義觀,藉此評析耕者有其田、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政策,是否完整符合公共利益和居民權益的比例原則。他的論點相當有批判性,促使我們過去一直認為是成功的政策背後所隱藏的問題,很有獨到的見解。   一般學者主要會專注在理論論述,但世榮兄是言行合一,對於不合理的土地徵收作為可以說是無役不與,總是衝到第一線,長期投入社會運動,從體制外來維護公眾權益,展現了公共知識分子的典範,令我非常佩服,也是當前學術界少有的實踐型學者。   本書是一部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成

果,以嚴謹的分析來支撐社會運作,挑戰既有政策的限制,非常值得推薦給所有關心土地議題的朋友。」──陳東升(臺大社會系教授)   「世榮老師真正做到不以學識服務權勢,而是用以濟弱扶傾,是薩伊德所定義公共知識份子的最佳詮釋者。」──詹順貴(前苗栗大埔區段徵收案自救會律師、環保署副署長)   「一位從研究土地改革歷史,到義無反顧投身捍衛土地正義的行者,再次用心、用行動寫我們自己土地的歷史。」──林子凌(惜根臺灣協會秘書長)   《超額徵收》   「近年來,台灣的土地徵收引發許多爭議,其中尤以區段徵收的爭議最多,並且引發許多街頭抗爭。台灣區段徵收爭議的討論範疇雖然很廣,但卻極少探討區段徵收的本意。

《超額徵收》一書,雖然是1917年的舊書,確正好填補了台灣在這方面的空白。在《超額徵收》一書中特別提出,區段徵收不是完全不能實施,但以區段徵收做為政府財政收入工具,絕對是一種誤謬。目前台灣實施區段徵收的時機很多,其中許多時機與政府財政收入有關,正可藉由本書的論點來檢討台灣的區段徵收。」──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土地徵收是國家對個人財產權的剝奪,在民主法治與極權專制國家也採行不同方法,國家可否利用區段徵收以遂行其租稅收入之目的,方法與手段是否選擇最小之損害,或有其他更好之替代方案,是否符合憲法第23條之規定等等,都值得我們深思。本書可提供我們思考與判斷上之重要

參考價值。」──楊淑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土地徵收是國家取得土地的最後不得已手段,必須基於公益性、必要性、區位不可替代性之原則,依法定程序為之,並給予公平合理的完全補償,否則不得為之。而區段徵收是土地徵收的一種,自當依循上述原則行使,但我政府當局往往將之視為一定區域內土地全部予以徵收整體開發、自籌財源的農地變更使用手段,其實已經逾越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分際,而有重新檢討之必要。今《超額徵收》一書的出版,不僅讓人瞭解到實施超額徵收的原由,從解決殘餘地問題、增進公共建設效能,到獲得增值利益不等,更警惕我們當須深省現今區段徵收的合憲性,是一本地政、公共政策、法律界學者專家、執行業務公

務員,以及初學者不可或缺的研習專著,謹此特予推薦,值得一讀再讀!」──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退休/兼任教授)   「上世紀初在歐美即已飽受批判的超額徵收制度,近年來卻因著新自由主義式土地掠奪在全球擴張鞏固,而重現於各國的土地政策。讓這本百年前的鉅著,至今仍振聾發聵,值得我們精讀省思,啟發我們對徵收法制的檢討。」──范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很希望台灣的土地被徵收人及社會弱勢都能認清局勢,我們根本就不是活在一個民主立憲的國家,若以浮濫的土地徵收為例,我們其實是活在一個『以自由民主及愛台灣為名,實質卻是進行土地及人權掠奪』的類社會主義共產國度!這部憲法根本無法保護社會弱勢及

其家園,當權者完全忽視憲法的存在,並恣意掠奪及侵害我們的權益,我們每一個人其實都是排隊等著當那個被掠奪的少數,有許多人排在前面,而且已經很不幸的遭遇到了。」──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用公權力協助權貴財團掠奪平民土地』是台灣炒房炒地國家政策的第一環。想了解當前台灣土地掠奪政策嗎?請看這本批判19世紀歐美國家『超額徵收』的鉅著。21世紀台灣,19世紀人權。早已被文明國家摒棄的這些侵犯人權政策,目前正在台灣以前瞻的『公共利益』為名,大規模、加速發生!別以為『超額徵收』和自己沒關係,每個人都有機會遇到!」──陳致曉∣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理事長   「超額徵收,目的是想要攫取超

額利潤。閱讀本書,就可以知道台灣地方政府為何不顧人民反對、農民抗議,一直樂此不疲。這本《超額徵收》,不僅值得全民閱讀,更是從政者都應該仔細閱讀看,並引以為鑑的好書!」──詹順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台灣不當徵收,讓已非少數的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傷心、甚至死亡,而不分黨派的政客們至今仍為所欲為地以『發展』之名為徵收利器,不斷地揮斬人民家園的根基,關心不當徵收及受迫害者,如何援助及自救──就從閱讀此書開始吧!」──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在全球生態多樣性枯竭、自然資源超限利用、氣候變遷的威脅之下,國土自然保育、永續發展已是國家發展之必須策略。然近年來台灣仍動輒以區段

徵收浮濫開發,將珍貴的農綠地、人民珍視的家園轉為可炒作之建地,此乃不永續、不生態、不正義之愚蠢作為。藉由對區段徵收制度來源之認識,期待 《超額徵收》為台灣之短視敲一警鐘!」──廖桂賢(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   「庫斯曼教授的《超額徵收》一書,為我們提供了重要的歷史借鏡,讓對區段徵收早已習以為的台灣,得以重新思考其正當性與合理性。」──黃信勳(法鼓文理學院環境與發展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兼心靈環保研究中心主任)

由生命週期的觀點論屏東地區旅遊地空間特性與觀光發展

為了解決大埔美工業區公司的問題,作者卓文穎 這樣論述:

臺灣旅遊業產值雖只佔全國GDP之2-4%,然內需型服務業對地方就業有巨大助益,故臺灣將觀光旅遊業列為六大新興產業之一。屏東以旅遊首都自我定位,旅遊業為地區重要產業,然於2016年屏東墾丁被媒體以旅遊雪崩廣泛報導,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響更是雪上加霜,影響當地民眾生計甚巨,故應積極謀求因應策略。於上述原因下,本文選取屏東地區為個案進行研究,探討旅遊地生命週期發展變化,進行旅遊地發展空間特性之論述,並以深度訪談提出策略作為旅遊地未來發展規劃之參考。本文從生命週期觀點,透過文獻回顧了解生命週期之定義與內涵,並應用量化及質性交替運用之研究方法,以觀光年報旅遊人次為變量,進行區位商數及旅遊人次趨勢與相

對成長分析,量化旅遊地之空間特性及界定各類旅遊地生命週期發展階段。現代旅遊競爭激烈,而旅遊地理取向,觀光發展應順應空間特性,並以環境保育為前題,為避免失焦,故質性深度訪談聚焦於「旅遊地↹永續觀光」之SWOT策略(深度訪談因受訪者記憶因素,以2010-2020年資訊為主),交互辯證梳理歸納出屏東地區六大類旅遊地之觀光發展策略,及面對新冠疫情之挑戰與政策性建議,以供各界參考。研究空間特性,先利用2001-2020年旅遊人次資料,進行旅遊地區位商數分析,分析屏東地區旅遊地之空間結構,計量分析發現屏東地區各旅遊地之旅遊人次國家公園旅遊地有高吸引力與遊客集中化之空間特性,其次為海水浴場及森林遊樂區。也分

析2001年至2020年之旅遊人次趨勢,並繪製及詮釋屏東旅遊地之S型生命週期曲線。另進行2020年與2010年相較之相對成長分析:屏東地區旅遊地其生命週期,目前有處於第三發展階段之公營遊憩區(其主要特徵為形成明確生態旅遊市場及大量外來投資);處於第四鞏固階段的包括:海水浴場、國家風景區、森林遊樂區(其主要特徵為遊客數量與全國相較增速明顯減緩);第六衰退階段的國家公園及民營遊憩區(其主要特徵為遊客人數量下滑達5至7成,旅遊市場萎縮)。而與2003年相較之成長分析,因2003年基期低,而產生相對成長分析生命週期座標變動,國家公園轉為鞏固階段,出現特異化情形,與S型生命週期曲線及深度訪談結果不同,特

異階段週期僅供參考。屏東地區旅遊地生命週期觀光發展策略,1.發展階段:旅遊接待量迅速增長,應築巢引鳳,擴大民間參與,讓保育與觀光共存。2.鞏固階段:海水浴場應開放民間機構認養;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發展三生共榮之生態旅遊;茂林國家風景區應強化創新,策略上應輔導及培育青創返鄉,改善山區聯外交通及生活機能,以落實地方創生並加強高齡照護;森林遊樂區則可擴大民間機構合作,利用廣大林地進行碳權交易。3.衰退階段:宜重新定位朝創新藍海及保育綠海轉型,開啟進入生命週期復甦階段之契機。面對新冠疫情之挑戰與政策性建議:1.旅遊市場客源流失之挑戰:力行防疫新生活運動、重新定位、觀光創新、環境安全與國際行銷。2.物價飛

漲旅遊品質差之挑戰:旅行業者應落實防疫作為,創造新服務體驗,提升旅遊品質及旅客信心,加速旅遊復甦,並提供補助政策,解決性價比過低,建立管監及奬勵機制、協助融資、科技服務及發展智慧觀光。3.環境遭受破壞之挑戰:通過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順勢提供誘因協助轉型,並響應里山里海倡議:加大宣傳生態環境保護、減少對地球傷害、支持在地經濟以及保護野生動植物的意識,推廣永續觀光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