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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財政稅務系 羅正忠所指導 黃淑娟的 囤房稅之探討—以高雄市為例 (2021),提出宜蘭房屋稅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囤房稅、房屋稅、房價、非自住房屋稅率。

而第二篇論文致理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服務業經營管理碩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 蘇建勳所指導 吳昰岳的 政府實價登錄政策對稅賦知覺公平與購屋行為影響-以房屋仲介品牌信任為調節變項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實價登錄認知、稅賦知覺公平、房屋仲介品牌信任、購屋行為的重點而找出了 宜蘭房屋稅查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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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處
隨著科技的進步與資訊的開放,越來越多人使用網路作為獲取資訊的主要媒介,同時也是現代人最常觸及的平台,政府因應潮流,推出各種網路服務與E化平台,以期與民眾建立起密切的聯繫,然而有些舉措卻有華而不實的問題,嚴重影響民眾對政府的觀感。
台南市主計處推動資料視覺化的系統建置,將自108年起重要議題的統計資料,繪製成多元主題之互動式視覺化圖表,並設立查詢專區,目前共有8大類15小類27個頁面的互動式視覺化圖表,希望讓民眾更容易理解艱澀的統計數據,了解市府的業務內容。立意雖好,但市議員蔡旺詮卻指出其中弊端,蔡旺詮發現,六都當中,台北市、新北市與台中市的主計處網站也有推行資料視覺化的業務,且都在搜尋引擎上可以輕易發現,點擊直接即可瀏覽,唯有台南市,點擊之後會連到台南市主計處的官網,並經過五次點擊、跳轉頁面最後連到另一個網站,才能瀏覽台南市的視覺化資料,整個過程步驟繁瑣且無明確指示,一般民眾在使用上極其不便,沒有概念的人甚至完全找不到,與其他縣市形成強烈對比。
蔡旺詮表示,台南市的視覺化資料內容建置完善,種類齊全且分類清晰,比許多縣市都設計的還要優良,也肯定主計處在資料建置上的努力。然而這麼好的成果居然把它「藏起來」,要讓民眾像「尋寶」般的才能找到,實在令人匪夷所思。蔡旺詮也建議,主計處若有任何技術上的問題,應該與市府的技術團隊進行合作探討,E化平台的設置是為了方便民眾,唯有站在民眾的角度思考設計,才不會失其美意,徒存形式。

財稅局
在28日的質詢報告中,市議員蔡旺詮對囤房稅議題提出討論,現行的房屋稅條例中指出,非自住房屋的稅率為1.5%至3.6%,持有房屋越多則課稅越重。所以一般民眾認為囤房稅,讓手持多屋的投資客增加他們的持有成本,可以降低他們的囤房意願,藉此讓房市熱度降溫,達到房價下降,照顧想要買屋的年輕族群。這種說法不但一般人都能理解,也得到許多專家學者的認同。
然而根據財政部所公布的資料,囤房稅目前台北、宜蘭課到最高的3.6%,反觀台南市還維持在1.5%,所以在台南囤房的成本是偏低的,然而這只是其一。
蔡旺詮又繼續指出,除了囤房稅外,計算持有稅標準的「稅基」,也是問題之一。房屋標準單價就是稅基的計算要素之一,根據財政部109年公布的
「各地方政府最近一次房屋標準單價調整參據及情形彙整表」,六都的房屋標準單價平均調幅中,台北為114%,新北為80%,桃園為60%,台中為60%,高雄為81%,而台南則是最低的58%。低房屋標準單價計算出低稅基,低稅基又導致低稅率,加上1.5%的低囤房稅等諸多因素,台南儼然成為囤房炒房的「好所在」。蔡旺詮呼籲,財稅局應當及早規劃,並參考其他縣市的案例,以維護台南的居住公平。
此外,蔡旺詮也對台南的自籌財源比例提出質疑,透過行政院主計總處的統計資料可以發現,台南的自籌財源比率歷年來在六都中都是墊底的,同時對中央補助的依存度也是最高的,如果未來中央政府縮減補助的話,那台南該如何自處?蔡旺詮也肯定財稅局在開源節流上的努力,但也不該沾沾自喜,也呼籲應該要善用這一次的台積效應,吸引更多人移居台南工作,提供優惠政策給相關產業,以期爭取更多的稅收,補足台南在自籌財源上的不足。

囤房稅之探討—以高雄市為例

為了解決宜蘭房屋稅查詢的問題,作者黃淑娟 這樣論述:

  2020年初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主要經濟大國採行寬鬆貨幣政策,再加上台灣長期處在低利率水準,原物料、地價、人力工資皆上漲等原因推升房價,使得政府為抑制高房價提出許多相關的打房政策。2021年以來,六都陸續表態研擬課徵囤房稅,針對非自用住宅課徵差別稅率,提高房屋持有的成本,期望能抑制房價高漲,並促使囤房者將閒置房屋釋出。高雄市因為有台積電設廠議題,再加上房價長期處在低基期,吸引許多投資客購屋促使房價大幅上揚,為避免房屋持有成本偏低,易致囤房及炒作房價,乃於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囤房稅。  本研究就高雄市囤房稅制提出以下建議:1.應徹底重新檢討評定房屋稅現值方式。2.自住用房屋難以實際認定

,使得囤房稅無法對真正有囤房行為之人發揮效用。3.應提高起造人之優惠稅率及縮短待銷售期。4.對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第1項」規定之租賃住宅課優惠稅率,因其難以避免租稅轉嫁行為,應排除優惠稅率適用。對於抑制房價上漲之措施提出以下建議:1.房屋稅之稅率與稅基要一併調整,房屋標準價格縮短評定時程為2年或逐年調整。2.建議囤房稅制之戶數採全國合併計算。3.增加社會住宅的供給量以及加速都更危老改建的速度,以增加供給方式抑制房價。4.修正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調整自然人購置一般住宅戶數由3戶降為2戶的貸款成數,以及適當的升息。5.修訂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讓列舉扣除額中的房屋租金支出以特別扣除

額認列,並提高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24萬元為限。

政府實價登錄政策對稅賦知覺公平與購屋行為影響-以房屋仲介品牌信任為調節變項之研究

為了解決宜蘭房屋稅查詢的問題,作者吳昰岳 這樣論述:

多年來政府行政部門為因應全臺十大民怨之冠的「高房價」,因早期不動產成交資訊不透明,民間不動產交易資訊未經政府檢核,經有心人士操作後,不斷將房價推高,所以政府於2012年8月起實施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對國內是一大創舉,有助於身為改革起點,讓我國不動產交易市場環境,益趨健全,稅賦公平,再來延伸探討房屋仲介品牌信任與購屋行為之影響。本研究以消費者的角度,探討實價登錄認知、稅賦知覺公平、房屋仲介品牌信任對民眾購屋行為的影響。本研究以新北市、台北市首購者及再購屋者,研究對象S銀行房貸客戶及不動產相關從業人員(不動產經紀人、代銷、代書、估價師、建築師等),並使用套裝軟體SPSS 25.0作為資料分析工具

,以線上問卷調查方式取得研究樣本,發出250份問卷,回收245份,有效問卷235份。研究結果得知發現:1.實價登錄認知對稅賦知覺公平有顯著正向相關;2.稅賦知覺公平對購屋行為有顯著正向相關;3.實價登錄認知對購屋行為有顯著正向相關;4.稅賦知覺公平對實價登錄認知與購屋行為間具有部分中介效果;5.房屋仲介品牌信任對稅賦知覺公平與購屋行為間不具有干擾效果。最後依研究結果並提出管理意涵及建議,以供不動產相關業者實務上應用之參考,並且提出本研究意見及限制,以供後續研究者未來發展努力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