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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生活應用科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柯澍馨所指導 李品儀的 家庭教育中心志工生命態度與幸福感之研究 (2016),提出宜蘭縣私立杏林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家庭教育中心志工、生命態度、幸福感。

而第二篇論文台灣首府大學 休閒管理學系碩士班 翁燈景所指導 方淑娥的 由社區服務探討長期照護機構的永續經營 (2014),提出因為有 長期照護、永續經營、社區服務、樂活的重點而找出了 宜蘭縣私立杏林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宜蘭縣私立杏林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家庭教育中心志工生命態度與幸福感之研究

為了解決宜蘭縣私立杏林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的問題,作者李品儀 這樣論述:

中文摘要本研究旨在探討家庭教育中心志工「生命態度」與「幸福感」之現況,並瞭解不同「個人背景因素」之家庭教育中心志工,其「生命態度」與「幸福感」的差異情形;另探討家庭教育中心志工「生命態度」與「幸福感」之相關性。更進一步瞭解不同「個人背景因素」及「生命態度」對家庭教育中心志工「幸福感」的解釋力。本研究係採「調查法」進行,以臺灣北(基隆市、苗栗縣)、中(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南(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東(宜蘭縣、花蓮縣)、離島(澎湖縣、金門縣)各區域共十二個縣市之家庭教育中心志工為調查對象,進行正式問卷施測。共發出問卷 410 份,經回收問卷349份,回收率85.12%,剔除無效問卷4份

,實際回收有效問卷345份,有效回收率為84.15%。所使用研究工具包括:「個人基本資料表」、「生命態度量表」及「幸福感量表」,所得之資料以統計應用軟體SPSS for Windows 22.0進行描述性統計、單一樣本t檢定、獨立樣本t檢定、單因子變數分析、雪費事後比較法、皮爾森積差相關及多元迴歸分析等統計方法加以分析。本研究結果如下:一、家庭教育中心志工「生命態度」與「幸福感」現況(一) 家庭教育中心志工之「生命態度」為正向之狀況。其中,以「生命經驗」層面之生命態度為最正向,「死亡」層面之生命態度為最負向。(二) 家庭教育中心志工之「幸福感」為高程度之狀況。其中,以「正向情緒」層面之幸福感為

最高,而以「個人成就」層面幸福感為最低。二、家庭教育中心志工「個人背景因素」對「生命態度」之差異情形 (一)不同「志工種類」之受試者在「生命態度」上有顯著差異。(二)不同「志工年資」之受試者在「生命態度」上有顯著差異。(三)不同「志工管理制度滿意度」之受試者在「生命態度」上有顯著差異,且二者間呈顯著低程度正相關。(四)不同「志工福利制度滿意度」之受試者在「生命態度」上有顯著差異,且二者間呈顯著低程度正相關。(五)不同「志工在職訓練滿意度」之受試者在「生命態度」上有顯著差異,且二者間呈顯著低程度正相關。三、家庭教育中心志工「個人背景因素」對「幸福感」之差異情形(一)不同「志工管理制度滿意度」之受

試者在「幸福感」上有顯著差異,且二者間呈顯著低程度正相關。(二)不同「志工福利制度滿意度」之受試者在「幸福感」上有顯著差異,且二者間呈顯著低程度正相關。(三)不同「志工在職訓練滿意度」之受試者在「幸福感」上有顯著差異,且二者間呈顯著低程度正相關,且與「生活滿意」層面呈現顯著中程度正相關。四、家庭教育中心志工之「生命態度」與「幸福感」之相關性受試者之「生命態度」與「幸福感」呈現顯著非常強烈正相關,亦即受試者之「生命態度」越正向,其「幸福感」也就越高。五、家庭教育中心志工之「個人背景因素」、「生命態度」對「幸福感」之解釋力受試者之「重大生活經驗-」、「擔任職務」、「志工在職訓練滿意度」與整體「生命

態度」等四項因素,在整體「幸福感」上達顯著水準,能解釋受試者之整體「幸福感」63% 之變異量。亦即:家庭教育中心志工為「無重大疾病經驗者」、「擔任職務-同時擔任諮詢輔導志工與幹部者、或同時擔任諮詢輔導志工與志工督導者」與「整體生命態度較正向者」,其整體「幸福感」就越高。依據本研究之主要發現與結論,提供家庭教育中心志工、家庭教育中心、政府相關單位及一般民眾參考之建議如下:一、宜持續保持正向積極之生命態度,並積極維持健康身心體況,以利幸福感之提升;此外,宜以正向態度看待生命中的各項經驗,並覺察「死亡」為生命帶來的正向意義;再者,宜謹慎評估自身情況,在個人心力負荷許可下,增加每週服務時數,或同時擔任

諮詢輔導志工與兼任幹部(或兼任志工督導),並持續參與志工服務,積極參與跨領域志工服務,累積志工服務之經驗與年資,以利個人正向生命態度之建立。二、宜檢視現有志工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現況需求,俾使家庭教育中心志工提升對管理制度的滿意度,以利其生命態度更正向、幸福感更高;此外,宜制定符合志工需求之福利制度,以提升家庭教育中心志工對「志工福利制度滿意度」,使其「生命態度」更正向、「幸福感」更高;再者,宜提供符合志工需求之在職訓練,以提升家庭教育中心志工對「志工在職訓滿意度」,進而使「生命態度」更正向、「幸福感」更高;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宜同步執行「志工每年服務時數至少150小時的新規定」。三、建議政府相關部

門宜提供足夠的經費與資源予家庭教育中心,並協助其制定符合需求之「志工管理制度」、「志工福利制度」與「志工在職訓練」,以提升志工對此之滿意度,進而使志工之「生命態度」更正向、「幸福感」更高。四、建議一般民眾投入家庭教育中心志工之行列,不僅有助於家庭與社會的安定,更可提升自身之「生命態度」與「幸福感」。關鍵詞:家庭教育中心志工、生命態度、幸福感

由社區服務探討長期照護機構的永續經營

為了解決宜蘭縣私立杏林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的問題,作者方淑娥 這樣論述:

近年來人口結構與經濟結構轉變,台灣人口高齡化的問題是必須去面對重要健康議題,政府提出「以家庭為中心的老人照護」的願景。在地老化(ageing in place)是長期照護的目標,推動社區化長期照護勢在必行。長期照護機構視老人的需求,提供資源與服務,協助家庭與社區,共同照護社區內的老人。如何提供適切的服務,使其能永續經營,成為長期照護機構的當前之務。本文探討分析社區老人在長期照護下,長期照護需求與社區活動參與程度、接受社區服務情形及日常生活活動功能的相關問題,利用實地訪問與紙本問卷進行抽樣調查,回收有效問卷共 107份。統計分析方法包含描述性統計、t 檢定、單因數變異數分析、皮爾遜積差相關等分

析。研究面向包含社區參與程度、接受社區服務的情形及日常生活活動功能。研究成果顯示在社區參與程度方面,男性比女性的意願低,年齡在66-70歲參與的意願最佳,婚姻狀況則無影響到社區活動的參與,教育程度則為不識字及識字對於社區活動的參與意願較高,經濟能力則是在每月三萬元以上的受訪者較願意參與社區活動,在居住方面則以獨居或與外勞同住者較喜歡參與社區活動,健康狀況較佳者較有意願去參加社區活動。在接受社區服務情形方面,女性比男性的接受度佳且意願高,在婚姻狀況中則是喪偶且獨居的接受度高,並希望能增加服務次數,在教育程度則不識字及識字的接受度較佳,在經濟狀況則是經濟收入較低與三萬元以下的受訪者較願意,在居住狀

況方面則是以獨居及與外勞同住者較喜歡,在健康狀況則是在健康情形不好的受訪者意願較高。在日常生活活動功能方面,男性比女性活動功能佳,女性較願意接受幫忙, 65歲以上的受訪者的需求性較高,在婚姻方面是喪偶比已婚的受訪者的需求性較高,在教育程度則是不識字及識字受訪者較需要協助,經濟狀況是家庭收入在三萬元以下的受訪者較需要協助,在居住方面則是以獨居最需要協助,在健康狀況則是健康情形較不好的需要協助,尤其是獨居且家庭收入在二萬元以下健康情形差最需要協助。受限於本土風俗習性,一般人觀念普遍認為將老人託付於長期照護機構就是兒孫不孝,年長者則認為老了就是要與兒孫住一起才是福氣。研究結果指出,長期照護機構須長時

間在地經營,才能與在地的家庭與社區融合。同時長期照護機構也應強化對社區服務的提供,協助家庭與社區照護老人。透過社區活動的參與,與照顧者及受照顧者建立良好的互動,落實在地化社區服務,建立優良口碑,營造雙贏的局面,以達到長期照護機構永續發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