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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我識地球村 和我識地球村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財務金融學研究所 黃達業所指導 孫冀薇的 從「興利防弊」之觀點論金融監理制度之設計 (2005),提出富邦留學貸款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金融監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興銀行弊案、股市禿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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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富豪:會投資的上班族才能賺大錢

為了解決富邦留學貸款的問題,作者羅守至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會投資的上班族才能賺大錢只領死薪水,將來怎麼養活你自己?財務規劃,你非做不可!靠微薄薪水,也能創造無窮的財富!慢慢存、偷偷賺,成就上班族富豪! ◎打造上班族富豪的理財方程式:先窮一下子,再富一輩子!   【先教你存三十萬,再教你賺三千萬。】   上萬個家庭因而改變一生,早一天行動,早一天受益!   請從翻開《上班族富豪》的當下就行動,勇敢踏出第一步,財富取決在你手中! ◎你一定要成為一個有「夢想」的上班族!   《上班族富豪》為你打造上班族的財富夢想地圖──精準的眼力、專注的心力加上穩健踏實的行動力,成功將伴隨著人脈與金流,向你滾滾而來。 ◎你是每個月倒數發薪日的上班族嗎?   

經濟無法獨立,讓你感到沒有自主權?   不想讓青春留白,又沒有能力做出新的改變?   不管你有什麼夢想、對自己有多少期許,最重要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有錢」!   而你今天的作為,將決定明天的財富!   誰說上班族不能變富豪?好的理財和消費習慣,比年薪多少還要重要。《上班族富豪》將告訴你,只要現在換個有錢人的腦袋掌握你的財富,做好財務規劃,你也可以財源滾滾愈花愈有錢! ◎有了知識,我們得到財富;有了財富,我們才得到自由!   你並不是個好吃懶做的人,你每天拼命工作,努力賺錢,但是口袋裡的薪水總是被通貨膨脹啃蝕的所剩無幾。   你不想坐以待斃,於是你炒股票、買基金、存黃金......忙的焦頭爛額,

可是到頭來,銀行存款的數字不增反減;信用卡透支;帳單堆積如山。   「既忙又窮」彷彿是許多上班族的寫照,你感覺自己是個窮忙族,成了Working Poor,越忙越窮,越窮越忙嗎?   《上班族富豪》提醒你,財富其實就在身邊!只是你從不知如何掌握秘訣;你可能抱怨沒錢投資,沒錢可存,但是別忘記,花好手中每分錢,其實就是最好的理財手段;只要你願意,從存下一塊錢開始,就是通往財富的捷徑。 作者簡介 羅守至   現職:富邦金控財務規劃師   學歷:中原大學化工系、美國紐約長島大學行銷研究所(英文行銷論文,被教授選為MBA學生的模範參考)、美國東密西根州立大學企管碩士(英文行銷論文,被刊登於美國學術刊物)

。   經歷:歷任通用汽車、明基電通行銷經理、保德信人壽壽險顧問、美商葛羅里英文百科全書銷售業績全國第一名;蟬連ING集團全國個人業績前六名、壽險業最高榮譽MDRT、ING高峰獎、亞洲榮譽龍獎。高峰財務規劃讀書會會長、中華民國碩博士留學生讀書會會長、中原大學聘任講師。   證照:銀行業理財規劃執照、信託業信託執照、產險業產險執照、外幣保單執照、投資型保單執照、壽險業初級中級執照、IFP遺贈所得稅測驗通過、CFP認證中。   著有《說對了就成交》。

富邦留學貸款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從2010年拿到德國的入學證明,辦了第一筆碩士海外助學貸款後,就往自己的夢想路上走去了!然後考上了再高一階的文憑就繼續申請了貸款,2013年7/22回到台灣就開始還"夢想利息",希望可以與你們分享這一份勇敢,我們都可以的!我們會完成的,加油喔~

從「興利防弊」之觀點論金融監理制度之設計

為了解決富邦留學貸款的問題,作者孫冀薇 這樣論述:

經濟學家對於金融監理制度之設計,可能使用經濟學的方法即嚴格的成本─收益分析,此種分析方法是數學計算量化的方式。但社會科學不能僅使用數學的方法來分析,尤其金融監理制度的選擇一元化或多元化制度是無法精確量化的,制度的設計涉及到社會價值判斷,要綜合考量該國的制度沿革、文化歷史背景、政府行政效率、金融市場穩定、消費者保護、制度的有效性及權責相符的責任機制等等,涉及的層面非常廣闊,本文試圖以法學分析的方法(比較法研究、法律經濟學分析、法律解釋、案例分析、歷史分析法)切入金融監理制度之設計,並考慮社會現況、綜合政治、經濟、法律跨領域研究金融監理制度之設計。本文與傳統經濟學者就金融監理制度之論述有不同的面

向,不僅是介紹各國金融監理制度,更進一步以「比較法分析」的方式,探討美、英、日、韓各國金融監理制度實際運作之優缺點;再以「歷史分析法」方式,比較分析各國金融監理制度形成的歷史因素,作為我國金融監理制度再設計的方向。所謂「歷史分析法」就是探討立法的沿革,在法學的研究上,法律制度的形成有其時代背景,有時是因應社會環境變遷所自行創設的新制度,有時是模仿先進民主國家制度,繼受他國的法律制度以應付未來社會的潮流。探究我國金融制度的立法沿革,西元1911年我國由君權國家(清朝)邁向民主國家,基礎民、刑法律制度是繼受大陸法系的德國法(成文法系)制定,至於商事法多是移植美國法律制度(英美法系,亦稱海洋法系)。

然而,德國是全能銀行制度的國家,實施此種制度的國家尚有日本、韓國、俄羅斯、法國、西班牙、印度尼西亞等,允許銀行與工商業交叉持股。德國的全能銀行占全國銀行的三分之二,全能銀行中根據各州法律成立的公有銀行(儲蓄性銀行),在德數量中最多,此類銀行的債權人受政府無限制擔保,此種銀行與我國的公股銀行類似。探究德國為何會有全能銀行及公有銀行制度,其實與德國就「市場經濟」所強調的是市場主體的社會性,在德國,描述經濟體系不是用「自由市場」(free market)一詞,而使用「社會市場」(德文Soziale marktwirtschaft,英文譯為social market),強調社會與企業間的相互依賴,不禁

止銀行與工商業的聯營(全能銀行),以發揮銀行資源的充分效用,德國的公有銀行負有社會責任,在德國政黨政治成熟,國民普遍重紀律、守法治,政黨並無介入公有銀行經營的情況,金融監理制度有效地控制銀行風險,德國因工商業引發的銀行危機案例很少,所以是實施全能銀行制度成功的代表。反觀我國公股銀行制度,受德國「社會市場」觀念的影響,財政部是公股銀行的最大股東,公股營銀行的職員係公務員,一般社會大眾普遍認為「銀行是特許行業,有社會責任」,銀行不單以獲利為目的,有時需配合政府經濟政策,放款給較無資力的中小企業,扶植中小企業的發展,提升臺灣的競爭力,配合助解決問題金融機構。但臺灣早期特殊的政治環境黨政不分,政府以行

政指導金融放款,指派公股銀行的高層人事,作為政治酬庸的工具,濫用銀行的資源,導致公股銀行逾放比高居不下喪失競爭力,所以近年來倡導「公股銀行民營化」,陳水扁總統亦於93年10月20日提出「第二次金融改革」,計劃將公股銀行的數目減少(本文於第三章第一節中有諸多批判,不再贅述)。我國的金融體系是移植美國法規,只准分業經營,也就是銀行、證券及保險業不得跨業經營,而金融監理機關也是多元化的管理方式(即金融監理多元化制度)。美國對市場注重的是市場主體「個人權利的保護」,強調股東價值的觀念,在1999年GLB法案頒布前,銀行與證券分業經營,旨在保護自由市場及存款人和企業股東的個人利益。我國研究商業法規及經濟

學者多留學美國,受著美國市場主體「個人權利保護」的影響,認為銀行的經營應以「獲利」為前題,強調股東價值的保護,認為我國公股銀行受政府控制,為選舉或企業紓困為政治性放款,政黨分配銀行資源成為政治操弄的工具,因此有必要將「公股銀行民營化」。由前開「歷史分析法」可推知,我國金融體系受美國法規影響是「分業經營」,金融監理制度是多元化管理方式。至於「公股銀行」是受德國「社會市場」觀念影響,與德國全能銀行中之公有銀行制度相似。探究歷史的軌跡,德、日兩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均為戰敗國,在採取「全能銀行」的制度下,銀行負有扶植經濟發展的社會責任,銀行與工商業聯營,致銀行資源充分應用。且歷史證明德、日兩國於戰敗後均

迅速發展為世界經濟強國,「全能銀行」及「社會市場」公有銀行制度對該國工商業的發展功不可沒。至於我國,民國38年國民黨政府戰敗遷都來臺灣,當時工商業尚未發展,銀行業受到政府嚴格管制,如同德、日戰敗國相同背景因素,我國公股銀行亦負有「社會責任」,不單以營利為目的,尚需扶植中小型企業經濟發展,對較無資力的中小企業融資放款,臺灣中小企業因此蓬勃發展,進而日益壯大成為世界代工廠,當時公股銀行對社會經濟發展有一定的貢獻,不容忽視。至於隨著臺灣政治逐漸開放,由戒嚴專治時代逐漸發展為民主時代,但民主政治制度尚未成熟、選舉賄賂、黑金政治層出不窮,公股銀行淪為政治酬庸及操弄的工具,逾放比高居不下喪失競爭力。隨時代

的演變,金融制度有變革的必要。金融政策關係著一國的經濟發展,我國的銀行業受到政府嚴格管制,金融機構的設立、利率的制定、銀行營業項目均有管制。就金融機構的設立而言,民國79年我國受國際金融放鬆管制浪潮影響,政府一次開放15家新銀行(民營)設立,放寬銀行分支機構的設立及銀行經營業務範圍,短短10年間,我國金融分支機構增加1800多家,造成銀行過度競爭,利潤薄弱,金融市場由過去寡佔市場進入完全競爭市場,此與美國銀行體系是高度分散,強調市場競爭、反托拉斯壟斷的金融環境相似。但臺灣金融市場規模太小,且銀行不具國際競爭力,金融市場開放的結果,銀行為爭取業績,降低授信條件,授信品質下滑,終於亞洲金融風暴後,

民國87年我國發生本土型金融風暴。銀行逾放比高居不下,民國89年適逢臺灣首次政黨輪替,就如同英國工黨取得政權從事金融大爆炸(big bang)改革,民進黨政府亦為大規模的金融改革,繼「二五八金融改革」成功降低金融機構逾放比後,又推出「第二次金融改革」方案,提出四大目標:「1、94年底促成三家金融機構市占率10%以上。2、94年底公股金融機構數目至少減為6家。3、95年底前國內14家金控公司家數必須減半。4、95年底前至少促成一家金融機構由外資經營或在國外上市。」。以政府的力量去干涉金融機構的數目,倍受學者及輿論的批評(本文第三章已詳述,不再贅言)。值得研究的是,我國政府對金融市場結構的政策,從

早期的嚴格管制,以公股銀行為金融市場主體(與德國公有銀行制度相似),發展至民國79年突然放鬆管制,開放15家新銀行設立,放寬銀行分支機構的設立,金融市場由寡占市場進入完全競爭市場(與美國金融市場的結構相類似)。對金融機構而言,獲利衰退成為艱困行業,但對整體經濟發展而言,臺灣產業因融資條件放寬,對我國電子代工產業的迅速成長功不可沒。民國93年政府提出「第二次金融改革」鼓勵銀行合併,企圖將金融市場結構導向「大而美」的寡占市場(與英國金融市場結構類似,英國是四大銀行所寡占)。近十餘年來,金融市場結構隨政府政策調整,忽而開放忽而緊縮,顯見我國政府仍擺脫不了「計劃經濟」的思維,市場規模仍受政府所控制,面

對「二次金改」後金融業將重新洗牌,產生新的金融市場結構,到底會如何影響我國的金融環境與社會發展?最後交由「時間」來解答,本文強調之重點是金融監理制度將如何配合金融市場結構之調整,重新計設以因應新的金融市場並規範新的金融秩序。本文以「中興銀行弊案」及「股市禿鷹案」為實例,以「案例分析」方法探討金融監理之必要性及現行金融監理制度運作之缺失。首先「中興銀行弊案」形成的原因,除大環境因政府一次開放15家新銀行設立,銀行在過度競爭之下成為完全競爭市場,獲利壓縮,銀行為求生存貸款條件放寬,中興銀行也對債信不佳的財團放款(亞世、禾豐、台鳳、台融、漢陽及榮周集團等)外;財務理論中「銀行股東有限責任衍生道德風險

」、「政府存款保險制度衍生道德風險」在中興銀行弊案中完全獲得印證;又中興銀行內部控制股東(王玉雲家族)政治色彩濃厚,弊案中隱含政治對金融秩序的影響,監理機關的獨立性被執政者政治力干預,「監理姑息」、「監理寬容」現象均在中興銀行弊案中顯現。由中興銀行弊案分析可知金融監理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並且金融監理機關應設計為「獨立機關」。本文最後以「股市禿鷹案」分析該案對現行金融監理制度之衝擊,除檢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運作之缺失外,重點是如何再設計金融監理制度。然「股市禿鷹案」業經臺灣臺北地方院檢察署提起公訴,本文為求嚴謹引用該案起訴書犯罪事實全文。「股市禿鷹案」牽涉到全國最高金融檢查首長

金管會檢查局長李進誠涉嫌洩密以圖利「股市禿鷹集團」,在全案發生之過程中,金管會危機處理的能力受到質疑?首先,金管會主委誤解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於約談前的「拜會」行動,解讀為檢察官干預獨立機關的人事權,以致未在第一時間先暫時調整檢查局長至非主管職務,並宣示金管會「絕不護短,靜待司法調查」,進而喪失「股市禿鷹案」危機處理的先機。其次,金管會誤解「準司法調查權」的定義,於94年7月1日舉行成立「獵鷹專案小組」記者會,「金管會化被動為主動,與查黑中心比賽,看誰先把真正的禿鷹找出來」,被媒體批評的「仙拼仙」的鬧劇。會中宣示不與高檢署查黑中合作,會請其他檢調單位協助「獵鷹專案小組」調查動作。此舉突顯出金管

會對本身定位及「準司法調查權制度」的誤解,分述理由如下:一、金管會是金融監理機關不是司法機關,無司法調查權。犯罪之偵查主體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是「檢察官」。二、金管會宣示與查黑中心各自偵辦禿鷹案,是資源重疊浪費公帑。三、金會是「協助」司法機關偵辦金弊案的角色,檢察機關為求訴訟經濟,同一案件由繫屬在先的檢察官偵辦,事實上不可能有他檢調單位協助「獵鷹專案小組」偵辦禿鷹案。四、金管會就「準司法調查權」行使,前題依金管會組織法第5條第4款規定僅限於「金融弊案」,且必須遵守刑事訴訟法及金管會組織法規定之程序。1、先報請檢察官許可。2、向該管法院聲請搜索票。3、會同司法警察實施搜索。金融監理的目的是「預防」金

融弊案的發生,不是「訴追」金融犯罪為目的,其與司法機關的權責須劃分清楚。金管會就處理檢查局長李進誠的人事案反覆不定,初期竟將機關公信力與涉案的檢查局長結合在一起,徒令金管會的公信力跌落谷底,這也是金管會危機處理不妥適之處。本文分析「股市禿鷹案」的實例,檢討現行金融監理制度之缺失,作為未來制度改進的方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規定,該會主管金融市場及金融服務業之發展、監督、管理及業務檢查,集金融政策權及金融監理權於一身,頗有單一超級監理機關的身影(我國央行及農委會亦有金融監理權,金管會並非單一金融監理機關)。金管會甫於93年7月1日成立,將原屬中央銀行及財政部的金融監理業務納入職掌,成立

之初「制度轉換成本」非常高,金管會的委員們均來自業界,難以容入金融監理文化及官僚體系,導致行政效率不彰,人事任用倍受爭議。且金管會因缺少「監理競爭」,產生「監理過當」現象,導致權利膨脹侵犯其他機關之職權。以金管會檢查局為例,查檢局是全國最高金融檢查單位,檢查局長應領導金融查檢政策實施,重視金融機構間存在重要差異,以銀行監理為例,監理者應重視與銀行一起合作地、非公開地解決問題。透過定期檢查與持續性的監理溝通,銀行業往往與銀行監理者形成良好的互動關係,雙方可以透過溝通協調解決分歧。保險業與保險監管者之間的監理環境也與銀行類似。但是證券監理者的監理方式與銀行、保險監理者不同。證券監管者對證券發行機構

沒有持續性的監督檢查,而是強調信息披露和市場自律。為確保被監理機構遵守證券交易法規定,證券監督者往往使用激烈的手段處罰不當的行為人,遏止不法。因此,證券監理機構習慣採用嚴格的執法措施,這與銀行監理者採道德勸說方式不同。因為前檢查局長是由檢察官轉任,未具備金融監理之專業知識,以檢察官偵辦金融弊案的思維,將檢查局定位為「金融警察」,以檢查局長親自約談聯電曹興誠、國票金融林華德,將光環集中在個人身上,未將權力分工制度化。甚至決議將所有檢調單位向證交所函調之資料,均先由檢查局長親自核閱再行發文(檢察官偵查中之案件,基於司法獨立,任何人均不得過問或核閱資料),前檢查局長擔任過檢察官之經歷,核閱檢察官所調

閱之交易資料,就不難得知檢調單位在偵辦哪一家公司的案件。前檢查局長著重證券監理方式使用激烈手段、採嚴格執法方式為金融查檢,所以將檢查局定位為金融警察,而忽略佔金融市場百分之七十的銀行、保險金融監理業務,應是「輔導重於檢查,協助先於干預」。故金管會在選用檢查局長人選時,應重視金融監理專業而不是偵辦金融弊案之專業,金管會就檢查局長人選所付出的「制度轉換成本」代價極高。透過法學「案例分析」方法論金融監理制度的設計,與傳統經濟學者以成本─效益分析方式不同。本文由「中興銀行弊案」分析得知,在政治透明度不佳,政治制衡及約束不彰的發展中國家,監理機構的獨立性會受政治力干預,因為執政者任何干預、侵犯監理獨立性

的決策政治成本不高,於是產生「監理姑息」及「監理寬容」現象。中興銀行弊案發生的背景為國民黨執政時期,當時臺灣政黨從未輪替過,國民黨執政時期黨政不分、黑金政治嚴重,任何侵犯監理獨立性的決策成本不高,且可以避免立即面臨的金融問題及相關官員因此辭職負責的後果。金融監理機關對中興銀行之監理姑息與寬容,終於導致重大金融犯罪發生(中興銀弊案尚在司法偵查及審理中)、並由政府以全體納稅人的錢成立「行政院重建基金」(RTC)委託中央存保公司處理中興銀行負債,引導中興銀行於94年3月19日退出市場。故由「中興銀行弊案」分析,金融監理機關必須有其「獨立性」,以避免政治力不當干預金融監理業務,導致金融問題嚴重處理成本

過高,損害全體國民的利益。我國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定位為「獨立機構」是正確的設計,但金管會應為單純的「金融監理機關」,不應有「金融政策權」,就95年1月11日立法院朝野協商行政院組織法,劉憶如委員提案刪除財政部之金融政策權,而金融政策權仍留在金管會,筆者深表遺憾。本文再以「比較法研究」分析各國金融政策權之劃分,施實金融監理一元化制度的英國、韓國金融監理機關均無金融政策權,僅日本的金融廳有金融法案制定權,日本的金融監理制度與我國現行制度最類似。然而任何金融政策制定均關係著公共利益,要廣納各方意見、配合行政院施政方針,並接受立法院監督呈現多元化的融合。若政策制定不當損及公共利益時,相關機關首長

應辭職負起政治責任,故金融政策權應劃歸財政部職掌,以落實「權力分立」及「責任政治」原則。此與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權不同,因貨幣政策權是涉及專業的判斷,與公眾的利益較無關連,此與金融政策權涉及公共利益需受民意監督,不可相提併論。故我國將金管會定位為獨立機關,主要負責提供監理性、管制性、裁決性或調查性之公共任務,不宜負責政策制定或政策協調統合之功能,故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重新將「金融政策權」調整由財政部職掌。再就「股市禿鷹案」分析得知,我國金管會的危機處理過程不夠嚴謹,對「準司法調查權」及與司法機關權限之劃分認知有誤。金管會委員們與官僚體系的金檢官員養成背景不同,以致於無法融入原來之金融監理文化,造

成行政效率不彰,產生「制度轉換成本」過高 。又金管會缺乏「監理競爭」,有「監理過當」及「權力集中」於檢查局長一人形成「獨裁」現象,並且將檢查權不當擴張侵犯司法偵查權限。因金管會定位為「獨立機關」,「股市禿鷹案」爆發後,因為「獨立機關」人事權獨立,行政院院長對金管會處理檢查局長人事案基本上均予以尊重,未明白表示意見,但卻以暗示性的用語,希望金管會主委能洞察社會大眾的期待,結果相互猜測對方的真意,導致金管會危機處理過程反覆不一,讓政府公權力盡失。金管會前檢查局長涉嫌「股市禿鷹案」遭檢察機關起訴,被媒體批評金管會主委識人不明、監督不周、用人不當、控管不嚴,且危機處理不當,致金管會公信力折損,立法委員

聯署及社會輿論要求金管會主委、副主委辭職負責,但因金管會委員有任期保障,突顯我國金融監理制度不受民意機關及社會輿論的約束與制衡。為避免再次發生類似的情況,故透過制度的設計,明確安排金管會的責任機制,以符合權責相符的責任政治。

做個頂尖的理財專員

為了解決富邦留學貸款的問題,作者曾志堯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未來金融界的明星指標 ~ 理財專員   根據人力銀行業者針對目前熱門十大明星職業的調查,「金融產業」已連續兩年蟬聯年終獎金的第一名,而理財專員更是未來金融界的明星指標。目前的財富管理或全球金融業競爭,其實就是一場「人才的競爭」。《做個頂尖的理財專員》要告訴你,此時此刻,正是六年級生一展長才的契機,更是七年級生絕佳的卡位時機。 想要成為頂尖理財專員其實很簡單   要進入金融業當理財專員並非如想像中那麼困難。《做個頂尖的理財專員》建議任何理專新鮮人,可以先從以下四個方面來思考。 、擁有良好的態度並培養服務的熱誠。 二、學習理財專員所需要的專業知識。 三、學習與人相處與待人接物的基本原

則。 四、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與工作慣性。 不管你是不是金融相關科系出身,只要有心,就有機會能如願。 財富管理專家曾志堯給理專新鮮人的五大叮嚀 財富管理專家曾志堯在《做個頂尖的理財專員》中,提醒想要踏入理財專員行列的你,必須 1.具備相關證照 2.培養成為理專該有的心態 3.打造理專的職場競爭力 4.培養與客戶相處的能力 5.理好自己的財 一旦擁有這些成為理財專員的能力之後,從此不僅可以幫人理財,更可以幫自己理財! 擁有一張結合五把成功金鑰的Combo卡,打造理專的職場競爭力 在激烈競爭的職場工作環境,我們應該建立哪些競爭力以確保在這場賽局裡站在贏的一方?《做個頂尖的理財專員》告訴你,只要保有適

應力、績效力、執行力、續航力及客戶實力,擁有這五力結合的職場Combo卡,並且持續不斷精進,要成為頂尖的理財專員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理財專員是打造理財高手的培訓班   要成為理財高手,最快速且最有效率的方式,就是成為理財專員。透過專業金融機構的訓練,不只可以學到很多金融商品,也可以累積人脈,積蓄自己的財富。就算你不想當理專,但是只要閱讀《做個頂尖的理財專員》,一樣能讓你擁有理財專員的敏銳身手,在家就做個理財高手,輕鬆理自己的財。   渣打銀行個人理財中國區總經理葉楊詩明、保險行銷集團董事長梁天龍、中國金融業教育培訓中心(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曹旭東、上海啟明金融管理專修學院副院長吳懷民、美商惠悅

企管顧問公司副總經理暨首席顧問陳東豐、德盛投顧副總經理呂忠達等兩岸三地金融界人士熱情推薦 作者簡介 曾志堯 學歷:上海復旦大學EMBA、輔仁大學經濟系畢業。 工作經歷:普羅財經(普羅管理顧問公司)副總經理、財富管理季刊總編輯、建華銀行理財中心 業務經理、美商保德信人壽高級壽險顧問、南陽實業行銷企劃、輔仁大學經濟系系友會總幹事(2003/12/7)、輔仁大學經濟系系友會會長(2005/12/11)、台北商人談話會(TBS)執行長。 著作:《35歲前要有錢》(我識出版)、《進入社會的五十堂必修課》(易富文化)、《窮Agent富Agent》(廣場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