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消防設備費用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工廠消防設備費用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黃憲仁寫的 如何管理倉庫 (增訂十版) 和凌云的 這是一本民法概要解題書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申請臨時廠登的廠家 - 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士)協會也說明:僅有35%是工廠作業區 作業內容是金屬沖壓,無熱 真要說有起火源,那可能也只會是空壓機馬達燒掉等等 場地不大,人數十來個,平均遍佈全廠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憲業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大葉大學 環境工程學系研究所 何岫璁、陳宜清所指導 李旻容的 開發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結果暨修繕對策統計平台 (2020),提出工廠消防設備費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消防檢修、程式化工具、數據化資料。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消防科學研究所 簡賢文所指導 廖廷軒的 偵煙型火警探測器與密閉式撒水頭安裝後性能維持狀況與改進對策之調查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偵煙型火警探測器、密閉式撒水頭、認可制度、後市場調查、檢修申報、安裝後性能的重點而找出了 工廠消防設備費用的解答。

最後網站特定工廠登記辦法QA 彙整 - 雲林縣政府則補充:未登工廠業者就環保、消防等 ... 工廠. 改善展延不得超過119 年3 月19. 日,是否會再修法展延?第13 條所 ... 單、稅單或購買機器設備費用.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工廠消防設備費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如何管理倉庫 (增訂十版)

為了解決工廠消防設備費用的問題,作者黃憲仁 這樣論述:

  此書是2021年6月增訂第十版。時光飛逝,作者在憲業企管公司開班講授「倉儲管理」課程已有數年之久,在市場競爭激烈之下,企業界對於庫存管理的重要性漸有警覺,因為庫存品資產在各企業的總資產額中所佔的比率極為可觀,進行適時而恰當的庫存管理,不僅是左右企業盛衰的重大關鍵,更影響企業財力週轉的速度,對企業經營利益,有很大的影響。   本書適合製造業、買賣業參考引用,上市以來,承蒙海內外眾多企業採用為員工培訓教材,再版多次,此書可說是工廠管理界的暢銷書、常銷書,本書原教材是我擔任工廠顧問有關倉儲管理之實務輔導資料,加以整理去蕪存菁,並以深入淺出方式說明以利參考,作為企管公司開班授

課的教材,書中內容,介紹管理倉庫的13個重要步驟,內容俱為實務運作資料,期望能獲得製造業、買賣業之重視與實施,促使增強競爭力。   本書是工廠管理的「倉庫管理培訓班」上課資料,開課十多年,培訓班學員遍及各行業,讀者若想要更詳細的解說,歡迎親自報名參加憲業企管公司的「倉庫管理培訓班」。此書實務有用,讀者翻閱即知,講師授課時,更是傳授精彩絕技。   本書出版上市,再版多刷,2021年6月又發行增訂第十版,增加後內文達370多頁,顧問師對全書內容重新審定,發表更多的顧問輔導案例精華,讓讀者對倉儲管理能立即上手,創造管理效益。以往看過舊版的讀者,請您一定要再讀這新版本,相信不會辜負您的期待! 本

書特色   此書是2021年6月增訂第十版。時光飛逝,作者在憲業企管公司開班講授「倉儲管理」課程已有數年之久,在市場競爭激烈之下,企業界對於庫存管理的重要性漸有警覺,因為庫存品資產在各企業的總資產額中所佔的比率極為可觀,進行適時而恰當的庫存管理,不僅是左右企業盛衰的重大關鍵,更影響企業財力週轉的速度,對企業經營利益,有很大的影響。   本書適合製造業、買賣業參考引用,上市以來,承蒙海內外眾多企業採用為員工培訓教材,再版多次,此書可說是工廠管理界的暢銷書、常銷書,本書原教材是我擔任工廠顧問有關倉儲管理之實務輔導資料,加以整理去蕪存菁,並以深入淺出方式說明以利參考,作為企管公司開班授課的教材,

書中內容,介紹管理倉庫的13個重要步驟,內容俱為實務運作資料,期望能獲得製造業、買賣業之重視與實施,促使增強競爭力。   本書是工廠管理的「倉庫管理培訓班」上課資料,開課十多年,培訓班學員遍及各行業,讀者若想要更詳細的解說,歡迎親自報名參加憲業企管公司的「倉庫管理培訓班」。此書實務有用,讀者翻閱即知,講師授課時,更是傳授精彩絕技。   本書出版上市,再版多刷,2021年6月又發行增訂第十版,增加後內文達370多頁,顧問師對全書內容重新審定,發表更多的顧問輔導案例精華,讓讀者對倉儲管理能立即上手,創造管理效益。以往看過舊版的讀者,請您一定要再讀這新版本,相信不會辜負您的期待!

開發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結果暨修繕對策統計平台

為了解決工廠消防設備費用的問題,作者李旻容 這樣論述:

本研究以Ionic做為平台使用界面的開發工具,將消防檢修常見缺失項目及其修繕對策儲存於SQL雲端資料庫。使用界面將檢查人員操作結果彙整至Google Sheets運算表單,利用函數功能轉換缺失內容為消防安全設備檢查表供使用者下載。歷史紀錄以數據資料型態儲存,以便進行統計分析應用。此外,藉由訪談具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實務經驗之消防設備師(士)、專業檢查人員、地方主管機關及中央主管機關相關人員,調查其對於數位化檢修缺失之統計分析結果與資料儲存型態之方式有何看法。主管機關的受訪者認為藉由數據分析結果可了解不同類型場所常見缺失項目,輔以建立消防複查重點抽查之消防設備參考;消防檢修企業負責人認為數位檢查界

面可縮短檢修完後續文件處理時間且提升企業專業形象;消防設備師(士)或檢查人員即使對於使用數位化檢修界面仍抱持保留態度,但普遍贊成消防檢修產業導向數位化、無紙化保存檢修歷史記錄,數據分析結果不僅可協助客戶控管設備維保費用,對於公司經營管理上也可掌握消防器材訂購之數量與品質。具體來說,檢查作業平台數位化、數據化以及統計分析資料對於消防安全設備的檢查、管理、政策制定來說,仍具有一定的助益與幫助。

這是一本民法概要解題書

為了解決工廠消防設備費用的問題,作者凌云 這樣論述: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本書蒐集近5年的民法概要實例考題。目前熱門的出題範圍,包括總則編的法律行為、行為能力、意思表示、代理、消滅時效等;債編的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債權人代位權、債權讓與、買賣、租賃、借貸、承攬、保證等;物權編的抵押權、共有、地上權、質權等;親屬編的婚姻、夫妻財產制、父母子女、扶養等;繼承編的遺產繼承人、遺產繼承效力、遺產分配等。雖然考試內容範圍很廣,但若能著重基礎概念的通盤掌握,並透過考古題的觀察,將可以具體化民法概要的考試範圍。 作者簡介   凌云     成大法研所民商法組碩士   律師高考及格 本書使用說明 1 本書前言 5   Cha

pter1總則編 Topic1 死亡宣告 1-2 1.1.1 死亡宣告的效力—我還沒有死【107地特—財稅行政(四等)】 1-2 【108地特—戶政(三等)】1-5 1.1.2 死亡宣告後再婚—對不起我愛上別人了【106司特—家事調查官(三等)】 1-5 Topic2 法人 1-8 1.2 法人和董事責任—董事偷工減料【104鐵特—運輸營業(員級)】 1-8 Topic3 行為能力 1-12 1.3.1 限制行為能力人法律行為效力—追星失心瘋【108身特—書記官(四等)】 1-12 【108地特—戶政(三等)】1-14 1.3.2 限制行為能力人法律行為效力—撿到腳踏車拿去賣【106普考—

財稅行政】 1-15 1.3.3 法定代理權的限制—同意或代理子女的保證契約【108地特—財稅行政(四等)】 1-18 1.3.4 法定代理人的允許—爸媽說了算【107身特—財稅行政(四等)】 1-23 1.3.5 未得法定代理人的允許—富二代小老闆購屋【106不動產經紀人】 1-24 【107身特—財稅行政(三等)】1-27 1.3.6 限制行為能力人無權處分—賣爸爸筆電賺錢花【105高考—戶政(三級)】 1-28 Topic4 監護宣告 1-31 1.4.1 監護宣告要件—來自台南的甲先生【108普考—財稅行政】 1-31 1.4.2 監護宣告未經撤銷之行為效力—我覺得我好了【107地特

—戶政(四等)】 1-34 【107高考—公平交易管理(三級)】1-36 【107高考—財稅行政(三級)】1-36 1.4.3 輔助宣告之效力—受輔助宣告之人作遺囑【109普考─戶政】 1-37 Topic5 意思表示 1-41 1.5.1 意思表示生效—手機訊號不良又亂碼【108地特—戶政(四等)】 1-41 1.5.2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為躲債土地先給你【108原特—財稅行政(四等)】 1-43 【108原特—財稅行政(三等)】1-45 1.5.3 錯誤的意思表示—撤銷後的法律關係【105地特—財稅行政(四等)】 1-47 1.5.4 錯誤的意思表示—傳錯價格了【105身特—書記官(四等

)】 1-48 【109鐵特─運輸營業(員級)】1-50 1.5.5 錯誤的意思表示—車況良好變泡水車【105普考—戶政】 1-51 1.5.6 受詐欺的意思表示—代理人被詐欺【106地特—財稅行政(四等)】 1-53 【107地特—財稅行政(三等)】1-54 【108不動產經紀人】1-56 1.5.7 受脅迫的意思表示—被脅迫又被轉賣【105司特—書記官(四等)】 1-56 【107原特—地政(三等)】1-60 【106普考—財稅行政】1-60 Topic6 代理 1-61 1.6.1 代理權的消滅—本人死亡【108郵政升資—業務類(佐級晉員級)】 1-61 1.6.2 無權代理—無權代理

人損害賠償責任【107原特—地政(三等)】 1-64 【108原特—財稅行政(三等)】1-65 【108高考—財稅行政(三級)】1-66 1.6.3 無權代理—又是隱名又是表見【108普考—戶政】 1-67 Topic7 無權處分 1-69 1.7.1 無權處分—善意取得【108原特—地政(四等)】 1-69 1.7.2 無權處分—名貴布料變西裝【106普考—財稅行政】 1-71 1.7.3 無權處分—借名登記【108不動產經紀人】 1-74 Topic8 消滅時效 1-77 1.8.1 消滅時效客體—已登記不動產回復請求權【107不動產經紀人】 1-77 1.8.2 消滅時效期間—侵權行

為【108普考—財稅行政】 1-80 【105司特—書記官(四等)】1-82 1.8.3 消滅時效起算—侵權行為的主觀知悉【107司特—書記官(四等)】 1-83 【109普考─戶政】1-84 1.8.4 消滅時效起算—約定辦理繼承登記後再移轉【106司特—書記官(四等)】 1-86 1.8.5 消滅時效中斷—連帶債務人間相對效力【108稅特—財稅行政(四等)】 1-88 【106地特—財稅行政(四等)】1-90 1.8.6 消滅時效完成—抵押權和擔保債權【105不動產經紀人】 1-91 1.8.7 時效利益拋棄—明知時效完成後承認【107身特—書記官(四等)】 1-95 1.8.8 消滅時效

約定—時效期間加長或縮短【105原特—財稅行政(四等)】 1-98 【107高考—公平交易管理(三級)】1-99   Chapter2債編 Topic1 無因管理 2-2 2.1.1 適法無因管理—善心救貓費用請求【104稅特—財稅行政(四等)】 2-2 2.1.2 無因管理必要費用—大風吹房屋整修【107地政士】 2-4 Topic2 不當得利 2-7 2.2 不當得利—偷領爸媽存款【104普考—財稅行政】 2-7 【108地特—財稅行政(三等)】2-10 Topic3 侵權行為 2-11 2.3.1 侵權行為間接被害人請求—媽媽好痛苦【108司特—書記官(四等)】 2-11 【104身

特—書記官(四等)】2-14 2.3.2 侵權行為間接被害人請求—飛出車外的學生【108鐵特—運輸營業(員級)】 2-15 2.3.3 共同侵權—狗狗過大街【108身特—書記官(四等)】 2-18 2.3.4 共同侵權—倒楣過路人【105身特—財稅行政(三等)】 2-20 2.3.5 法定代理人侵權責任—同學練車出人命【106身特—執達員(四等)】 2-22 2.3.6 僱用人侵權責任—司機疲勞駕駛【107普考—財稅行政】 2-25 【104身特—財稅行政(四等)】2-27 2.3.7 僱用人侵權責任—旅行社與旅館【106高考—財稅行政(三級)】 2-28 【108地特—財稅行政(三等)】2-

31 2.3.8 與有過失—使用人和代理人【105身特—財稅行政(四等)】 2-32 Topic4 債務不履行 2-35 2.4.1 給付遲延—遲遲不交車【108地特—財稅行政(四等)】 2-35 【105郵政升資—業務類(佐級晉員級)】2-38 2.4.2 受領遲延—進不去工廠的零件【107身特—書記官(四等)】 2-40 【108司特—書記官(四等)】2-42 2.4.3 不完全給付—捷運車廂門夾人【106鐵特—運輸營業(員級)】 2-43 2.4.4 不完全給付—天花板漏水【106身特—執達員(四等)】 2-45 【108地特—財稅行政(三等)】2-47 2.4.5 違反說明義務—神隱

的消防設備【106司特—書記官(四等)】 2-48 Topic5 債權的保全 2-51 2.5.1 代位權—你不行使我來幫你【107不動產經紀人】 2-51 2.5.2 代位權—你不請求我來催討【105鐵特—運輸營業(員級)】 2-53 Topic6 債權讓與 2-55 2.6 債權讓與未通知債務人—我還錢了【107地特—財稅行政(四等)】 2-55 【106身特—財稅行政(四等)】2-56 【107地特—財稅行政(四等)】2-57 Topic7 買賣契約 2-58 2.7.1 物之瑕疵擔保—中古車買賣【108身特—財稅行政(四等)】 2-58 【108地特—財稅行政(三等)】2-61

2.7.2 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我知道但我不說【107鐵特—運輸營業(員級)】 2-62 2.7.3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保證有毒花茶【104司特—書記官(四等)】 2-64 2.7.4 一物二賣—土地給你所有權登記給他【108原特—財稅行政(四等)】 2-67 2.7.5 一物二賣—定金給我土地我賣別人【106身特—執達員(四等)】 2-69 2.7.6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無法建屋的空地【109普考─財稅行政】 2-71 2.7.7 債權雙重讓與—我買到了什麼【106身特—財稅行政(三等)】 2-75 Topic8 租賃契約 2-77 2.8.1 不定期限租賃—買賣不破租賃

的例外【107司特—書記官(四等)】 2-77 【104身特—書記官(四等)】2-80 2.8.2 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我不搬走【106地特—財稅行政(三等)】 2-81 Topic9 承攬契約 2-83 2.9 承攬人損害賠償責任—工人弄壞水晶燈【105身特—書記官(四等)】 2-83 【108稅特—財稅行政(四等)】2-85   Chapter3物權編 Topic1 所有權 3-2 3.1.1 所有物返還請求—占有連鎖【108地特—地政(四等)】 3-2 【106地特—地政(四等)】3-4 3.1.2 所有物返還請求—法定地上權存在【106原特—地政(四等)】 3-4 3.1.3 善意取得

—買到他人遺失物【105地特—地政(四等)】 3-6 【108地特—財稅行政(四等)】3-7 3.1.4 遺失物拾得—報酬請求【108鐵特—運輸營業(員級)】 3-8 3.1.5 所有權歸屬—附合加工【104身特—書記官(四等)】 3-10 3.1.6 越界建築—蓋到別人家去了【108身特—書記官(四等)】 3-13 【107原特—財稅行政(三等)】3-15 3.1.7 時效取得—已登記不動產【106身特—地政(四等)】 3-16 【105鐵特—運輸營業(員級)】3-18 Topic2 共有 3-19 3.2.1 分別共有—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108司特—書記官(四等)】 3-19 【108

普考—地政】3-21 3.2.2 分別共有—拋棄所有權【107司特—書記官(四等)】 3-22 3.2.3 分別共有內部關係—共有物管理【106不動產經紀人】 3-24 【105司特—書記官(四等)】3-26 3.2.4 分別共有內部關係—不當得利請求【104司特—書記官(四等)】 3-27 3.2.5 分別共有—分管契約【108地特—地政(四等)】 3-30 3.2.6 分別共有—應有部分處分【107地特—地政(四等)】 3-31 【108地特—財稅行政(四等)】3-33 【108郵政升資—業務類(佐級晉員級)】3-34 3.2.7 公同共有—公同共有物處分【108稅特—財稅行政(四等)】

3-34 3.2.8 公同共有—變更為分別共有【107普考—財稅行政】 3-36 【104地特—財稅行政(四等)】3-38 3.2.9 公同共有—所有物返還請求【106地特—財稅行政(四等)】 3-39 【106身特—財稅行政(四等)】3-40 Topic3 抵押權 3-42 3.3.1 抵押權次序—抵押權相對拋棄【107原特—地政(四等)】 3-42 3.3.2 抵押權實行—拍賣後法律關係【106稅特—財稅行政(四等)】 3-44 3.3.3 抵押權—再多設定地上權【106司特—書記官(四等)】 3-47 3.3.4 抵押權—同時設定地上權【104不動產經紀人】 3-49 3.3.5 抵押

權追及效—抵押權追著抵押物跑【109司特─書記官(四等)】 3-51 3.3.6 流押契約—未清償土地就給我【107身特—書記官(四等)】 3-53 3.3.7 物上保證與保證人競合—比例分擔【108郵政升資—業務類(佐級晉員級)】 3-55 3.3.8 物上保證與保證人競合—請求償還應分擔額【108地特—地政(四等)】 3-57 3.3.9 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範圍【108不動產經紀人】 3-59 【104司特—書記官(四等)】3-61 Topic4 權利質權 3-62 3.4 權利質權—擔保債權清償期有前有後【105普考—財稅行政】 3-62 Topic5 違章建築 3-64 3.5.

1 違章建築—繼承取得所有權【105身特—書記官(四等)】 3-64 3.5.2 違章建築—事實上處分權人的權利主張【109普考─財稅行政】 3-67   Chapter4親屬編 Topic1 婚姻 4-2 4.1.1 近親結婚禁止—前夫把阿姨娶回家【105普考—財稅行政】 4-2 【109司特─書記官(四等)】4-4 4.1.2 夫妻財產制—剩餘財產分配【108地政士】 4-5 【108地特—財稅行政(三等)】4-7 4.1.3 夫妻財產制—聲請改用分別財產制【107司特—書記官(四等)】 4-8 Topic2 父母子女 4-10 4.2.1 婚生子女—準正收養婚生推定【104身特—書記官

(四等)】 4-10 4.2.2 婚生否認之訴—生父的兩難【106身特—執達員(四等)】 4-13 4.2.3 婚生否認之除斥期間—無可否認的爸爸【105司特—書記官(四等)】 4-16 4.2.4 反於真實的認領—孩子不是親生的【106地特—戶政(四等)】 4-18 4.2.5 強制認領—爸爸請負起責任【104鐵特—運輸營業(員級)】 4-20 Topic3 未成年監護 4-23 4.3 對受監護人財產處分限制—不要亂動小孩財產【105地特—財稅行政(四等)】 4-23 【107身特—財稅行政(三等)】4-25 Topic4 扶養 4-26 4.4.1 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分擔—養小孩你也

有份【107身特—書記官(四等)】 4-26 4.4.2 未成年子女請求扶養—爸爸幫我繳學費【104普考—財稅行政】 4-28 4.4.3 無法受扶養的損害請求—子女來不及給的扶養費【106司特—書記官(四等)】 4-31   Chapter5繼承編 Topic1 遺產繼承人 5-2 5.1.1 法定繼承人與順序—遺產要給誰【107身特—財稅行政(四等)】 5-2 5.1.2 同時存在原則—繼承開始時必須活著【108地特—戶政(四等)】 5-4 5.1.3 同時存在原則的例外—留給胎兒的禮物【105身特—書記官(四等)】 5-7 【107地特—財稅行政(三等)】5-9 Topic2 代位繼承

5-10 5.2.1 代位繼承要件—第一順序之繼承人【108身特—財稅行政(四等)】 5-10 5.2.2 代位繼承—遺產分配【107鐵特—運輸營業(員級)】 5-12 Topic3 遺產分配 5-14 5.3.1 遺產分配—又有收養又有代位【107地特—戶政(四等)】 5-14 5.3.2 遺產分配—繼承權喪失和拋棄繼承【107普考—戶政】 5-17 【106司特—家事調查官(三等)】5-19 5.3.3 遺產分配—歸扣【104司特—書記官(四等)】5-20 【107身特—財稅行政(三等)】5-22 Topic4 遺產清算 5-24 5.4 債務清償限制—繼承人賠償責任【105原特—財

稅行政(四等)】 5-24 【107地特—財稅行政(四等)】5-26 Topic5 遺贈 5-27 5.5 遺贈—孤單老兵的感謝【106稅特—財稅行政(四等)】 5-27 【108地特—財稅行政(三等)】5-29   索引 I 作者序     寫書期間最好的朋友是甲、乙、丙、丁,他們行為能力不一,時常被騙、被脅迫;走在路上出車禍、買不到好東西、約會被放鳥、修房子會漏水;土地會被拍賣、房子會被拆;小孩變別人的、死後變有錢等等。謝謝他們神奇的存在,希望分享他們的故事,讓我們離夢想近一點。     感謝讀享出版社給我一個寫書的機會和一個作者的名分。謝謝蘋總編,專業的建議並相信我做得到;謝謝小藍

編輯負責收稿、西西責編仔細校稿,讓本書順利出版。謝謝阿雅,給予溫暖的鼓勵和協助,願意擔任專屬顧問,解決新新作者的各種疑惑。感謝法律界前輩和巨人們,讓我有能力完成本書;感謝朱律,帶我接觸法律實務。感謝我的家人,讓我可以專心做好寫書的事,照顧我的生活;感謝我的朋友,願意與我討論題目、提供建議和關心我,應該還會願意支持我的書吧。     謝謝選擇這本書的你們,寫書的過程我也跟著你們一起進步,學習和充實自己不足的地方,我們都會更好的,加油!   凌云

偵煙型火警探測器與密閉式撒水頭安裝後性能維持狀況與改進對策之調查研究

為了解決工廠消防設備費用的問題,作者廖廷軒 這樣論述:

【研究緣起】  偵煙型火警探測器(以下簡稱偵煙器)及密閉式撒水頭(以下簡稱撒水頭),是我國最常被使用與安裝的消防產品,且一直以來都被認為是主動式防火系統(Active Fire Protection System)的關鍵構件,透過在火災初期之及時動作,可有效延長火場受困者的容許避難時間並增加救援可及性。然而,偵煙器與撒水頭並非安裝後就能持續有效,理論上隨著時間的經過,其性能會逐漸劣化,而如何避免此二關鍵構件劣化,又或如何尋找在其劣化前進行改善或汰換之方法,便是此次的課題。  本研究主要以消防產品中之偵煙器及撒水頭為對象,並藉由文獻分析及深度訪談,探討如何透過我國「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制度(

簡稱認可制度)」、「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制度(簡稱檢修申報制度)」與「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後市場調查制度(簡稱後市場調查制度)」之運作,確保已安裝之偵煙器及撒水頭能維持應有之性能。並依照研究過程所得各制度執行上之困境及未盡適宜處,結合蒐集之國外文獻及報告,擬定相關改進對策,使建築物中已安裝的偵煙器及撒水頭,能以合理且經濟的方式,於長時間維持一定性能,並於火災時順利動作,維護場所內這些購買並同時信任著消防產品的消費者,其生命與財產安全為最終目的。【研究方法及過程】  本研究使用的研究方法,主要為文獻分析法及深度訪談法。透過相關文獻蒐集與整理分析,探明國內外(臺灣、日本及歐美地區)認可制度、檢修申報

制度與後市場調查制度之運作機制,及該機制對維持偵煙器與撒水頭性能之影響;透過對學者專家、第三方驗證機構代表、檢修機構代表、產業代表及消防官員之深度訪談,瞭解目前為維持場所中已安裝之偵煙器及撒水頭,在實務上所遇到困境以及可能的解決方法;最後將訪談所得資料進行分析,抽取訪談對象提出的概念性建議,結合文獻蒐集之結果,提出可行之問題對策以及執行之構想規劃。【研究重要發現】  自消防法系建立以來,偵煙器與撒水頭安裝後之性能維持,主要以認可制度、檢修申報制度及後市場調查制度進行把關。進行文獻分析及深度訪談之過程中,發現儘管能透過認可制度確保偵煙器與撒水頭之產品品質,卻仍難以有效維持其在安裝後之性能,同時亦

難以透過檢修申報的方式,有效汰換場所中因劣化而不符合性能需求之偵煙器及撒水頭。  在研究的同時也發現了另一個議題,即支出費用與維持性能之間的平衡。不論提升產品性能、工程品質、檢修申報品質,或是鼓勵登錄機構進行研究,都需要合理的成本與費用。然依我國之人文習慣,在品質與價格上恐仍會以較低廉之選項為首選。因此如何對性能與價格之間的衝突進行調和,會是一大重要議題。基於合理經濟方式,追求安全有效之目標,本研究針對問題提出概念性的構想與概略性的執行規劃,作為政府機關修訂政策時之參考。【研究建議事項】  本研究在認可制度、檢修申報制度、後市場調查制度之建議事項如下:一、建議國內登錄機構可成立專責研究部門,擴

增檢驗業務範圍、提升實驗量能、主導認可基準之訂定與修訂,以及輔導本土產業提升技術。二、建議研擬《加煙試驗器認可基準》,提升偵煙型火警探測器檢修器材之準確度及精確度,以確保產出檢修之結果報告具備較佳之可信度。三、建議修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檢修基準》,增列偵煙器汰換期限與加煙動作時間之最低下限,以汰換場所中不符性能需求之偵煙器。四、建議修正《自動撒水設備檢修基準》,增列撒水頭迴水板高度之判斷方法,以避免迴水板因高度錯誤,而造成動作後分布障礙之問題。五、建議研擬訂定《消防安全設備施工技術指南》,提供消防工程施作廠商參考,以減少因錯誤施工而造成設備損壞或是減損設備性能之情形。六、建議建立消防產品履歷系

統,透過系統化的追蹤與管理,確實掌握消防產品自生產到安裝後之流向,並在未來銜接檢修申報制度,實現e化管理。七、建議提出消費者保護方案,抽測甲類場所設置使用10年以上之偵煙器及撒水頭,揭露性能維持狀況之資訊,據此推動訂定偵煙器及撒水頭之汰換期限。關鍵詞:偵煙型火警探測器、密閉式撒水頭、認可制度、後市場調查、檢修申報、安裝後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