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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登記面積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TiN寫的 日本買房關鍵字:日本宅建士教你赴日置產一定要懂的50件事 和江中信的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減少市場誤導及買賣糾紛建物測繪登記新制已於元旦上路也說明:日期:2018-01-18 建物測繪登記新制已於今(107)年1月1日上路,屋簷雨遮不再辦理測量登記,建物地下層也改以牆壁中心為界辦理測量登記面積,以健全測量登記制度,減少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想閱文化有限公司 和詹氏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黃立、Hwang, Li所指導 黃亭瑋的 定型化契約說明義務之研究 —以預售屋契約為中心 (2012),提出建物登記面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定型化契約、誠信原則、說明義務、預售屋、不動產經紀業。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建築及都市計劃研究所 陳錦賜所指導 林文惠的 建築使用執照與建物登記關係之研究 (2009),提出因為有 資訊不對稱、樓地板面積、權狀面積、物權、一元化的重點而找出了 建物登記面積的解答。

最後網站搞不懂什麼是「附屬建物」? 專家:從主建物多長出來的就是則補充:... 到底房子的哪些部分算是附屬建物?專家表示只要是主建物室內面積的附屬部分,就算是.. (附屬建物,主建物,陽台,露台,雨遮,計價,計坪,登記,住商不動產)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建物登記面積,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日本買房關鍵字:日本宅建士教你赴日置產一定要懂的50件事

為了解決建物登記面積的問題,作者TiN 這樣論述:

  2013年,安倍經濟學射出了三支箭,再加上同年申奧成功,引爆了台灣人對日本房地產的爆買潮。當時,在台灣專營日本不動產買賣的業者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其中也不乏老牌房仲企業加入戰局。時至2022年,日圓大幅度貶值至20年來新低價位,再度引爆了外資瘋搶日本不動產的狂潮。同時,因為疫情封控等因素而急欲出逃的中國富裕階層,不,甚至連中產階級,都眼見機不可失,趁機入市搶日本房。另一方面,因為後疫情時代的通膨以及供需失衡,東京精華區的房價早已突破了90年代泡沫時期的新高點。在這樣的環境之下,究竟日本的不動產還能不能買?應該要怎麼選?投資難度更甚以往!   本書的作者TiN長期居住在東

京,是資深房產投資家,也是位擁有日本不動產經紀人「宅建士」證照的日本房市專家。曾於台灣出版過三本東京不動產投資的相關書籍,這些書籍當時還被機構投資家以及專做日本線的房仲人員視為是入行的基礎教科書。此外,這三本書也幫助了許多當時赴日買房的投資者深入了解市場、閃避掉了許多風險。   後疫情時代,作者再次以尖銳的觀點、在地的視角、並結合最新趨勢,撰寫了《日本買房關鍵字》與《日本買房大哉問》兩書。本書《日本買房關鍵字》內容詳細分析在日本購買房屋時,有怎樣的產品可以選擇;交易過程時,會遇到怎樣的問題;房屋與土地有怎樣的法令限制;買房時,如何選擇建商以及房仲業者...等。同時,本書也詳細介紹投資時,不可

不懂的一些基本財務知識。   本書總共五大篇,50個關鍵字。這些都是在日本買房時,非常重要的基本觀念與知識。內容不浮誇、不勸敗、不唱衰、不高談闊論教你如何炒房賺大錢,但告訴你,日本買房不能不懂的知識與不可不知的風險。在你花上千萬日圓赴日買房前,不妨先花個幾百塊台幣購買這兩本書,就當作是日本買房前的「重要事項說明書」。相信這兩本書一定能幫助讀者更加了解日本不動產市場的整體輪廓,買屋決策時,能夠掌握全局、趨吉避凶。也期望各位讀者讀完本書後,能夠買到心中理想屋、投資順利賺大錢!   一、自住篇~我在日本有個家   有土地的透天厝比較好?塔式住宅比較炫?   本篇告訴你,日本有錢人喜歡哪種產品,你

又適合哪種產品!   二、實務篇~交易過程全攻略   如何慎選幫你服務的業者?日本又有哪些口碑優良的大建商?   筆者為你破解,怎樣的格局才是好屋,交易流程有哪些細節需要留意!   三、算計篇~財務知識不可少   投報率越高越好?如何善用槓桿與套利交易獲取巨大財富?   投資並不像你想得這麼單純,有些小知識,你不能不懂!   四、法令篇~法條規則很重要   權力關係怎麼看?法令限制知多少?   買房,一定要了解這些「你以為你懂,但其實你不懂」的法條與規則   五、投資篇~日本置業當房東   投資產品百百種,哪種產品會賺?哪種產品必賠?   本篇教導讀者如何從五花八門的投資產品中,挑選出

最適合自己的物件! 本書特色   ◎華人圈最專業、詳細的日本置產工具書   ◎產品・法條・財務計算,詳細剖析!   ◎達人親授,教你選間理想的房屋。   出版過多本東京買房暢銷書籍,且擁有日本不動產經紀人「宅建士」證照的房市專家TiN,告訴你買日本房該怎麼買! 專文推薦   官柏志|株式会社LANDHILLS董事長   黃逸群|東京都心不動產董事   廖惠萍|東京房東網集團會長   顏博志|海內外房產專欄作家   (依姓氏筆畫排序)  

建物登記面積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大林蒲遷村多議題無共識 陳麗娜堅持:條件一定要優於紅毛港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17)日關注大林蒲遷村議題,並提出多項具體主張,包括遷村基準日應訂為110年2月草案公布日、建物補償應統一以新建RC價格計算、共同持分應維持購地彈性、公保地不論是否有蓋房子都應一坪換一坪、農地比價範圍應擴及林園、非都市計畫土地應比照農地賠償、廟宇土地面積最多應能加倍、每戶應發180萬汙染補償費等,要求陳其邁落實他「大林蒲遷村條件一定優於紅毛港遷村」的承諾。

陳麗娜指出,對於大林蒲遷村議題,雖然討論方向越來越聚焦,但卻不一定有共識。比如遷村基準日,明明110年2月草案才公布,遷村基準日卻訂為「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通過的108年10月,不太合理。因為當時遷村案還未確定,是直到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出爐後才確定遷村,所以她主張遷村日應訂為草案同一天。陳其邁回應則稱,遷村一定要有個基準,對現有居民權益影響不大,訂於108年是基於預算公平原則,並且有防弊考量。陳麗娜希望市府能再做考慮,做到合法、合理、合情。

陳麗娜表示,大林蒲現有建物會依木造、磚造等材質區分補償價格,但大林蒲現有的木造或磚造房屋,遷村後必然會以RC混凝土重建,是否應統一以RC重建價格給予補償?陳其邁則認為,若鐵皮屋要以RC新建價格補償,對原有RC建築的持有人也不公平,比如原本開TOYOTA的人,若能以BMW的價格補償,對原有BMW的車主不公。但陳麗娜指出,當地經濟弱勢族群,目前還能住木造或磚造房子,但遷村後若要以RC混凝土重建,財務上未必能支持,如此則會降低他們遷村意願,市府應加以考量。

關於共同持分問題,陳麗娜指出,大林蒲環境不佳,許多家庭都是兄弟姐妹擠在一起住,土地為共同持分。遷村以後環境條件改變,若想要分家是人之常情,但持分可能差一點而不符合購地門檻,市府應該把這種情況考慮進去。至於土地問題,陳麗娜強調,大林蒲農地價格偏低,應納入周圍如林園地區的農地價格做評估;公共設施保留地不論是否有蓋房子,都應該一坪換一坪,因為沒蓋房子的人其實是守法公民,要保障他們權益;至於非都市計畫土地問題,則應該比照農地價格補償。陳其邁回應稱,農地價格據他了解會有大寮、林園的水準,公保地他則認為,應維持都市計畫前既成房屋的權益,但都市計畫後才蓋的房子就不符合一坪換一坪條件;非都計土地說明會上沒居民提出,也會再做考量。

關於遷廟問題,陳麗娜指出,陳其邁曾承諾「大林蒲遷村條件一定會優於紅毛港遷村」,但是紅毛港廟宇最多能買到廟宇原有土地加一倍,大林蒲卻沒達到這個標準,另外還有未登記的神壇等宗教設施未完整調查,這樣怎能說大林蒲優於紅毛港?陳其邁則表示,附近如有畸零地,會優先照顧宗教廟宇。

陳麗娜說,當初紅毛港遷村時每戶曾獲得台電60萬補償,而大林蒲人忍受附近汙染又比紅毛港人更久,是否應該給予大林蒲人每戶180萬的污染補償費?陳其邁回應則稱,說明會上也有居民提出討論,一坪換一坪外會有補償,金額會再算一下,當時是用租金補貼名義,我們會再看是不是再做增加。

定型化契約說明義務之研究 —以預售屋契約為中心

為了解決建物登記面積的問題,作者黃亭瑋 這樣論述:

蓋契約作為一般社會生活中形成權利義務最普遍之根源,若雙方當事人本於對標的物之認知而基於自由意識加以訂立,在契約自由之保障下原則是最貼近雙方當事人對於利益的追求與財產的合理規劃;惟在產品複雜化、專業分工及知識專業化的現代經濟社會,日漸複雜之商品交易層出不窮,由於資訊不對稱所造成之契約結果不公漸漸成為一個有待解決之法律問題,尤其在廣泛運用單方預先擬定之定型化契約交易的現代社會,此現象更值得重視。 關於資訊能力之差異,在消費者契約中最為明顯,消費者僅有在完整的資訊基礎上所做出之理性判斷方可形成健全之市場競爭關係並確保契約自由原則之落實,因此資訊義務之建構除了契約法之重要課題之外,也象

徵著一般人民於現代生活中之普遍需求。關於定型化契約條款之內容規範,雖然我國已有立法加以控制,惟卻仍存在許多法律問題值得探討,尤其在避免因雙方當事人之專業能力不同所產生之資訊落差問題更為學說所重視,因此本文首先從消費者保護層面著手探討定型化契約管制之必要性,並整理學說見解與實務之操作模式互相對照;另外闡述我國說明義務理論之發展,以實體正義與程序平等著眼,藉以衡平因交易市場上資訊不對等狀態所引發之不平等現象;最後以實務上三個常見的預售屋交易糾紛分析現行制度下消費者權益保障問題,並從比較法觀點出發,討論不動產銷售流程中不動產經紀業者與建商之資訊接露義務,希望藉由對於一般市面上定型化契約條款之研究,探

討締約時關於資訊優勢方說明義務之相關問題,並輔以日本法及各家學說作為參考基礎,期待對於相關法律問題之解決及條文修正有所裨益。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為了解決建物登記面積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近390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140頁,8篇專題深入解說權利變換原理與機制   穿插13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

實務與理論全貌

建築使用執照與建物登記關係之研究

為了解決建物登記面積的問題,作者林文惠 這樣論述:

建築物在合法興建完成至產權登記之過程中,因「資訊不對稱」現象,所導致之現狀,思考我國建築管理、地政登記之作業結果,何以相同建築物卻呈現不同訊息,以此二者連動性作為關係探討。依建築法規所核准的「樓地板面積」,與地政登記機關所公示財產權的「權狀面積」有一定的落差,在實際使用的空間範圍,亦延伸出變更或施工之適法性疑異等問題;建管單位在建築物興建完竣核給使用執照後,續由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成為物權效力,然而,一幢合法建築物,在建築使用管理與地政單位所公開之資訊卻不盡相同。基於上述緣由,本文以建築管理、地政登記資訊為比對分析,主要目的在探討:一、建築使用執照與區分所有建物登記之差異性關係。二、建築使用執照

與產權登記面積落差的問題。三、研擬作業一元化之改善對策。 在研究架構上從建築使用執照的核准展開,接續由物權登記制度,探討集合住宅之現況問題、議題以及共識課題,並提出資訊一元化的改善對策。本文共五章、二十一節,謹摘要各章略述如下:第一章為緒論。首先概陳建築物合法使用對現行區分所有建物之關係,概括提出問題之核心及研究重點,續陳本文之研究動機目的、研究範圍內容、研究步驟方法與流程等。第二章回顧建築、地政法令之理論基礎,縱向性瞭解建築物使用管理以及物權登記制度,以行政程序資訊化之發展建立研究架構。第三章以區分建物使用管理與登記,其現況與問題之分析,探究公部門從制度面及資料庫所形成之現象,與市場操作

要素作橫向探討,歸納其間差異性因素與對應其影響性。第四章實證調查與分析,以相關法規及實務操作過程之調查,輔以購屋者問卷與深度訪談作為分析依據,發掘建築行政管理作業與建物登記之議題和課題,並提出可行性之改善對策。第五章結論與建議。本研究經由論述中獲得符合研究目的之結果有:一、以使用執照為計算標準,將建物登記與使用執照資料達成一致性。二、修改面積落差之法令:依建築使用執照所計製之範圍辦理測繪及登 記。三、改善公示資料之登載,建置使用執照與建物登記作業一元化模式。總結所陳,本研究結果,可將建管與地政之公示訊息一致,達到提昇行政效能、降低交易紛爭的價值,明確建立資訊作業一元化的貢獻,並將

所發堀之問題提供後續相關研究之建議,期為未來政策研擬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