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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方稅務局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尹章義,林滿紅,林翠鳳,武之璋,孟祥瀚,洪健榮,張崑振,張勝彥,戚嘉林,許世融,連心豪,葉乃齊,趙祐志,賴志彰,闞正宗寫的 《臺灣史研究名家論集(三編)》,(共十五冊) 和楊書濠的 新修彰化縣志《卷三》政事志:財稅篇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違章案件處理情形統計表 -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也說明:彰化 縣地方稅務局違章案件處理情形統計表. 以本局上半年、下半年各税違章裁處情形為統計對象. 評分此資料集:. 1 star. 2 star. 3 star. 4 star.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蘭臺網路 和彰化縣政府文化局所出版 。

中信金融管理學院 企業管理學系金融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江彥若所指導 吳藝碧的 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申報之探討─以臺南市都市土地為例 (2021),提出彰化地方稅務局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土地增值稅、公共設施保留地、職權調查、協力義務。

而第二篇論文高苑科技大學 經營管理研究所 李義昭所指導 趙志成的 里民對里長服務品質、服務滿意度之研究-以高雄市鳳山區鎮北里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服務品質、服務滿意度的重點而找出了 彰化地方稅務局的解答。

最後網站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總局則補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分局. 使用自製憑證印花稅總繳申報表 ... 第2聯:由納稅義務人收執.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分局. 使用自製憑證印花稅總繳申報表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彰化地方稅務局,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臺灣史研究名家論集(三編)》,(共十五冊)

為了解決彰化地方稅務局的問題,作者尹章義,林滿紅,林翠鳳,武之璋,孟祥瀚,洪健榮,張崑振,張勝彥,戚嘉林,許世融,連心豪,葉乃齊,趙祐志,賴志彰,闞正宗 這樣論述:

  本叢書收錄當代兩岸三地一流臺灣史權威歷史學家:尹章義、林滿紅、林翠鳳、武之璋、孟祥瀚、洪健榮、張崑振、張勝彥、戚嘉林、許世融、連心豪、葉乃齊、趙祐志、賴志彰、闞正宗共十五位名家著作精華出版,由卓克華教授任本叢書的總編輯。     蘭臺出版社以服務學術為出版宗旨,2016年推出《臺灣史研究名家論集(初編)》、2018年推出《臺灣史研究名家論集(二編)》,兩套書自上市以來,深獲兩岸的學術界好評,因而再度懇請十五位兩岸名家,貢獻出版其在臺灣史研究上最經典的論文。這三次編著叢書的出書作者,都是臺灣史各領域的研究權威,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為目標,教授們窮其一身學術研究之力,落

實在臺灣史方面的研究。期望本叢書的出版能夠開啟兩岸學子研究臺灣史更上一層樓,並為臺灣史研究創新的研究思潮。     1.《尹章義臺灣史研究名家論集》   2.《林滿紅臺灣史研究名家論集》   3.《林翠鳳臺灣史研究名家論集》   4.《武之璋臺灣史研究名家論集》   5.《孟祥瀚臺灣史研究名家論集》   6.《洪健榮臺灣史研究名家論集》   7.《張崑振臺灣史研究名家論集》   8.《張勝彥臺灣史研究名家論集》   9.《戚嘉林臺灣史研究名家論集》   10.《許世融臺灣史研究名家論集》   11.《連心豪臺灣史研究名家論集》   12.《葉乃齊臺灣史研究名家論集》   13.《趙祐志臺灣史研

究名家論集》   14.《賴志彰臺灣史研究名家論集》   15.《闞正宗臺灣史研究名家論集》

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申報之探討─以臺南市都市土地為例

為了解決彰化地方稅務局的問題,作者吳藝碧 這樣論述:

政府為實現都市計畫之均衡發展,在規劃都市藍圖時,依都市計畫法在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將很多私人土地規劃成公共設施用地。此種用地在未經取得前,即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由政府逐年編列預算辦理徵收。至需用地機關依法取得前,此期間即為「保留期間」,該期間短則數年,長則數十年,然政府都總以經費不足為由,遲遲未能辦理徵收及補償工作。又該土地一旦被劃設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利用即受限制,市場交易機會及價值大幅降低,致使地主長期蒙受損失,故政府對土地所有權人於財產權方面之特別犧牲,於現行相關稅賦上(例如:在遺產贈與稅、所得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都訂有相關的租稅減免補償規定。本研究主要以上述公共設施保留地相關租

稅減免中,以現行實務上稽徵程序爭議較多且牽涉層面較廣的土地增值稅減免申報予以深入探討。源起所有人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期間,在未被徵收前之移轉,依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准用被徵收之土地,免徵其土地增值稅,雖法有明文規定免徵,但卻賦予人民於移轉時必須自行提出申請,且需檢附使用分區證明書,始得適用之,然而土地使用分區為何,如不是主管都市計畫的政府機關可以知之甚詳,一般人怎會知悉,更不知可以提出優惠稅率之申請,致衍生後續政府不當得利,人民請求退稅之行政救濟案件頻傳。本研究方法主要運用問卷調查法,以臺南市民為調查對象,並以SPSS為分析工具進行問卷分析研究,主要是希望能知悉現階段公共設施保留地被徵收

前之移轉,民眾對於土地增值稅一般申報、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申報之瞭解程度以及對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作業之滿意度為何,以及探究不同人口統計變量對土地增值稅一般申報、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申報瞭解程度以及民眾對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作業之滿意度是否有顯著差異,以期提供政府機關加強宣導,並作為簡化稽徵程序及提昇服務品質之參考。研究結果顯示:不同職業在「土地增值稅一般申報瞭解程度」及「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申報瞭解程度」變量有顯著差異;其中,稅務專業代理人的受測者對此兩稅務申報瞭解程度明顯高於其他職業的受測者。因此,本研究建議:民眾在面對土地增值稅申報問題時,委託稅務專業代理人處理可避免納稅

人、稅捐稽徵機關人員因認知落差而溝通不良、爭吵、糾紛,甚至導致訴訟;進一步創造納稅人、稅捐稽徵機關雙贏局面。

新修彰化縣志《卷三》政事志:財稅篇

為了解決彰化地方稅務局的問題,作者楊書濠 這樣論述:

  本篇為《新修彰化縣志•政事志》6篇之其中1篇,主要以彰化縣自清領時期設縣以來,區域內財稅的歷史沿革為主要對象,包含有財政與稅務兩個部分。而就財稅概況的時間進行區分,又分為清領、日治與戰後三個部分。本篇除了前言、結論外,分成四個章節,主要就財務行政的演變進行討論,分別就清領時期之財稅、日治時期之財稅與戰後至民國88年「地方制度法」制定前、「地方制度法」制定後之財稅等四個部分,論述彰化地區財務行政發展的狀況。

里民對里長服務品質、服務滿意度之研究-以高雄市鳳山區鎮北里為例

為了解決彰化地方稅務局的問題,作者趙志成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了解里民對里長服務品質、服務滿意度之概況,經由探討不同背景變項對服務品質、服務滿意度之差異性及預測服務品質對服務滿意度之影響。以自編問卷為研究工具,採立意抽樣方式於民國110年6月1日至8月30日止共計三個月,里民到里長辦公室洽事、里長服務團隊親自拜訪及里長參加里內各種活動的鄉親里民共240位為受試樣本。發出問卷240份,回收233份,剔除無效問卷7份,總計回收有效問卷226份(94.17%)。以描述統計、t考驗、F考驗、薛費法事後比較、皮爾遜積差相關、多元迴歸等統計分析,所得結果如下:一、受試者對服務品質、服務滿意度各因素的感受認知均屬上等程度。二、不同性別受試者對服務品質之「關

懷性」因素,差異達顯著水準。三、不同婚姻狀況受試者對服務品質、服務滿意度差異皆未達顯著水準。四、不同年齡與不同教育程度受試者對服務品質之「保證性」、「關懷性」等因素及整體性,差異達顯著水準。對服務滿意度之「服務接觸」、「服務評價」等因素及整體性,差異達顯著水準。五、不同職業受試者對服務品質各因素及整體性,差異達顯著水準。對服務滿意度之「服務接觸」、「服務評價」等因素及整體性,差異達顯著水準。六、服務品質各構面與服務滿意度各構面呈現顯著正相關,服務品質對服務滿意度有正向預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