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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經典雜誌出版社所出版 。

弘光科技大學 護理研究所 林麗味所指導 陳昭瑢的 長期呼吸器依賴病人的家屬面對緩和醫療之決策衝突及壓力感受之探討 (2021),提出慈濟安寧病房費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長期呼吸器倚賴病人、家屬、緩和醫療、決策衝突、壓力感受。

而第二篇論文國防醫學院 公共衛生學研究所 邱于容所指導 陳昭安的 影響重症病房護理人員對推動病人自主權利法行為意 向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病人自主權利法、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計畫行為理論、重症護理人員的重點而找出了 慈濟安寧病房費用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慈濟安寧病房費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心智能力受損者之自主及人權:醫療、法律與社會的對話

為了解決慈濟安寧病房費用的問題,作者JulianHughes,SumytraMenon,孫效智,黃詩淳,黃勝堅,葉依琳,黃嵩立,黃怡碧 這樣論述:

長期呼吸器依賴病人的家屬面對緩和醫療之決策衝突及壓力感受之探討

為了解決慈濟安寧病房費用的問題,作者陳昭瑢 這樣論述:

背景:近年來針對長期呼吸器依賴病人的照護,雖然家屬逐漸開始有緩和醫療的觀念,但在臨床上,家屬可能因為各種情境上的決策衝突及在不同的壓力下不斷地徘徊而處於困境。目的:探討長期呼吸器依賴病人的家屬面對緩和醫療之決策衝突及壓力感受。方法:採橫斷式研究,以立意取樣於中部地區一所醫學中心之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及呼吸加護病房,研究對象為使用呼吸器大於21天病人的家屬,使用「長期呼吸器倚賴病人及家屬之基本屬性」、「決策衝突量表」及「家屬壓力感受量表」進行問卷調查,研究期間為108年3月至109年10月,所得資料輸入SPSS for Windows 22.0版統計套裝軟體,以平均值、標準差、百分比、t檢定、單

因子變異數分析(ANOVA)檢定、皮爾森相關係數(Pearson correlation coefficient)、線性迴歸(linear regression analysis)及二元邏輯性迴歸分析(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進行統計分析。結果:本研究共127名長期呼吸器依賴病人的家屬參與研究,結果發現長期呼吸器依賴的病人平均年齡為70.32歲,疾病嚴重度APACHEⅡ≧15分共104人,佔81.90%;家屬的平均年齡為49.88歲,對於可以替代病人接受緩和醫療的態度中可以協助決定者共88人,佔69.30%,但對於緩和醫療決定徘徊不定者卻居多,共73人,佔5

7.5%。緩和決策衝突量表總分平均中大於2.50分即具有決策衝突,共有78人,佔61.4%,決策衝突層面以「內容有不確定感」2.93±0.63分為最高;壓力感受量表總分平均為2.52±0.75分,以「病患疾病壓力」次量表2.96±0.92分為最高。緩和醫療決策衝突影響因素,發現與有無其他慢性共病與緩和醫療決策衝突呈現差異(t=2.13, p=.03),家屬之「對於替代病人接受緩和醫療的態度」(t=3.38, p=.00)及「對於緩和醫療決策是否徘徊不定」(t=-4.10, p=.00)與緩和醫療決策衝突呈現顯著差異;而壓力感受之影響因子,發現病人有無職業 (t= -2.73, p=.00)、有

無其他慢性共病 (t= -2.42, p=.01)及病人在使用呼吸器前的生活功能呈現普通者 (F=3.46, p=.03)具顯著差異,但在家屬端,僅女性家屬與壓力感受較高於男性家屬(t= -2.37, p=0.01)具有統計差異。緩和醫療決策衝突與壓力感受呈現顯著負相關(r= -0.21, p=.01)。決策衝突以二元羅吉斯回歸進行分析,結果發現長期呼吸器依賴病人的家屬對於長期呼吸器依賴病人的家屬對於病人無其他慢性共病具顯著差異,病人「無其他慢性共病」者,其家屬具決策衝突的機率是「有其他慢性共病」的5.11倍。家屬替代病人接受緩和醫療的態度上屬於「無法替代病人接受緩和醫療」有顯著差異,其決策衝

突為「可替代病人接受緩和醫療」的4.77倍。家屬對於「緩和醫療決策屬於徘徊不定」有顯著差異,決策衝突為「緩和醫療決策無徘徊不定」者的6.64倍。由於上述三個變數皆具有差異p<.05,因此,可以推論家屬對於緩和醫療決策衝突與病人其他慢性共病中屬於「無其他慢性共病」、 家屬替代病人接受緩和醫療的態度上屬於「無法替代病人接受緩和醫療」及家屬對於「緩和醫療決策屬於徘徊不定」中,家屬替代病人接受緩和醫療的態度上屬於具有較高決策衝突。長期呼吸器依賴病人與家屬基本屬性資料對於壓力感受的預測因子,使用線性回歸分析結果發現病人職業及病人其他慢性共病達顯著差異,個別變項量的解釋量當中,「病人職業」5.6%為最佳,

其次為「其他慢性共病」為2.9%,共8.5%解釋力。壓力次量表之解釋力分別為:「病患疾病壓力」次量表,具8.3%解釋力;「人際壓力」次量表,具5.5%解釋力;「環境壓力」次量表,具6.1%解釋力;「個人壓力」次量表,具7.3%解釋力。結論/實務應用:長期呼吸器倚賴病人的家屬61.4%具緩和醫療決策衝突,尤其以無其他慢性共病者、無法替代病人接受緩和醫療的態度及對於緩和醫療決策徘徊不定的家屬為緩和醫療決策衝突影響因子;病人有職業、無其他慢性共病,其家屬具有較高的壓力感受且女性高於男性。本研究結果可提供臨床醫療人員評估家屬的決策衝突與壓力感受,及早釐清家屬的疑慮,以減少衝突及壓力的產生,並透過醫病互

動及溝通能力,提供家屬臨床緩和醫療照護決策方向,以減輕其壓力感受。

杏林筆記2:行醫路上的生命沉思

為了解決慈濟安寧病房費用的問題,作者賴其萬 這樣論述:

影響重症病房護理人員對推動病人自主權利法行為意 向之研究

為了解決慈濟安寧病房費用的問題,作者陳昭安 這樣論述:

研究背景:病人自主權利法(簡稱病主法)於我國僅實施 3 年多,「預 立醫療照護諮商」推動是保障病人醫療權利,遏阻無效醫 療醫療行為,國內關於重症護理人員推動病主法之行為意 向之研究仍較缺乏。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探討重症病房護理人員推動「病主法」行為意 向之影響因素。研究設計:本研究採橫斷性研究設計,以台灣北部醫學中心、區域教 學醫院及地區教學醫院為研究場所,依立意取樣方式選入 204 位重症護理人員參與本研究。研究工具為自擬結構式 問卷,包括人口學特質、病主法知識、態度、主觀規範及 行為意向,共 37 題題項。統計分析方法為描述性統計、 獨立樣本 t 檢定、單因子變異分析、皮爾森積差相關及複

迴歸分析。研究結果:本研究發現,重症護理人員推動病主法行為意向平均 24.0 分。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態度(β= 0.131)及預立醫療照護諮 商主觀規範(β= 0.271)分別為行為意向預測因子(解釋力 為 21.6%)。結論與建議:「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態度」及「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主觀 規範」為重症單位護理人員推動病主法行為意向的預測因 子。研究初步了解重症護理人員對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知 識,未來可深入擬定病主法法律及條文知識層面,瞭解重 症護理人員認知程度,擬定教育訓練課程,提升知識,亦 可提升對病主法態度,進而提升參與病主法行為意向,實 踐病主法推動;醫療機構應明訂一個制度化的政策和程 序,擬定

重症護理人員於醫療團隊中預立醫療諮商討論中 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