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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名負責人刑責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馬翠華寫的 法律與生活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掛公司負責人 - satelectrodomesticosgranada.es也說明:... 刑責~簡單的說~就是業務過失· 掛名負責人自保方法. 有關您的問題本律師建議與實際經營者簽署相關契約,其內容大致上須載明您只是借用名字擔任公司之形式 ...

國立中興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廖大穎所指導 蘇芳儀的 控制公司股東權保護之研究 (2009),提出掛名負責人刑責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關係企業、控制公司、從屬公司、股東權、公司治理、法政策。

最後網站財報不實之民事責任貳、董監事與內線交易之距離則補充:○ 發行人之負責人【董事(含獨立董事)、監察人、. 經理人等】→負「推定過失 ... ◇刑責很重、罰金很高:刑期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得併科罰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掛名負責人刑責,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法律與生活

為了解決掛名負責人刑責的問題,作者馬翠華 這樣論述:

  本書內容淺顯易懂,各章均有豐富且生活化的案例,引導讀者以最簡單、最容易理解的方式,了解法律對生活各種層面的影響,適合做為大專院校法律通識課程教材。   全書共有11章,第1章介紹憲法,第2到4章闡述行政法、刑事法、民事法,第5到7章探討性別平等與性騷擾、海洋法、勞動基準法與勞動事件法等,第8章介紹與台灣較為相關的東協國家法規,第9到10章討論消費者保護及職業災害相關法律,第11章是綜合的案例探討。   各章先整理法律重點,建立概念,接著進入案例探討,每個案例先帶領讀者釐清案件問題所在,再進一步從法律層面分析此案例是否觸法?以及為何觸法?   章末均有習題,並於書末

提供各章習題解答及部分習題解析,不僅適合做為大專院校課程教材,也方便自學讀者。有志參加國考的考生,可藉由本書完全實務面之案例作為引導,結合理論與實務,達到考用合一之成效。  

控制公司股東權保護之研究

為了解決掛名負責人刑責的問題,作者蘇芳儀 這樣論述:

鑑於股東權保護為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課題之一,但我國現行對於關係企業之規範,於公司法關係企業專章,係以保護從屬公司少數股東及其債權人為其目的之一,且於實務上以陞技公司案為例,不只是侵害從屬公司股東的權益,更是嚴重侵害控制公司股東的權益,顯示出了對於控制公司股東權保護的欠缺之立法疏漏。尤其因控制公司得以對從屬公司行使企業支配力,支配從屬公司的經營決策,卻不受到控制公司股東的監控,如此的集團化現象架空了控制公司之股東權。故本文以控制公司股東權之保護為中心,試圖藉由健全關係企業之公司治理,並納入關係企業為同一經濟實體之思維,用法政策建構控制公司股東權保護之模型,以直接和間接落實控制公司股東權保護之目

的。參照OECD公司治理準則,關於直接落實控制公司股東權保護之法政策,針對保障股東權益,探討追究企業經營責任和對於從屬公司重大事務參與,以及訴追從屬公司董事責任。而關於間接落實控制公司股東權保護之法政策,則區分為三個部分:一是強化董事會職能,探討董事利益衝突之防免和建立和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以及公開發行公司之獨立董事制度;二是發揮監察人功能,探討確保監察人之獨立性和強化監察人之監察權,以及公開發行公司之審計委員會制度;三是提昇資訊透明度,探討關係企業之資訊揭露與股東資訊請求權。最後,對於落實控制公司股東權保護之法政策,說明本文之研究結果,並為我國法政策之檢討,討論該法政策規劃所面臨的問題,以期對

於控制公司股東權保護之法律制定和執行能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