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地公告現值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新北市土地公告現值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江中信寫的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和江中信的 都市更新叢書I: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六都地王出爐! 這裡土地現值漲最兇也說明:六都地政局近日公布2021年度公告土地現值數據,均呈上漲趨勢,其中又以桃園漲幅最高。台北平均調漲2.17%;新北上漲約1.83%;桃園上漲2.53%;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詹氏所出版 。

中國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 李宏達、蘇明達所指導 曾翊豪的 影響台灣房地產價格之總體及個體因素探討: 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都會區之實證研究 (2021),提出新北市土地公告現值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總體經濟、現行稅制、建造成本、資訊透明度、租金轉嫁效果。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國家發展研究所 童振源所指導 張嘉郡的 雲林縣永續發展的指標建構與因應策略 (2021),提出因為有 地方創生、永續發展、城市競爭力、主成分分析的重點而找出了 新北市土地公告現值的解答。

最後網站揭開109年全國地王身價的面紗 談土地公告現值 - 元照則補充:公告土地現值 應接近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為平均地權條例第40條及土地稅法第33條所明訂,除了希望達到平均地權漲價歸公政策目標外,實務上並可以充裕地方政府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新北市土地公告現值,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為了解決新北市土地公告現值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近390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140頁,8篇專題深入解說權利變換原理與機制   穿插13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

實務與理論全貌

新北市土地公告現值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這次的質詢題目較難,所以這裡整理個文字懶人包:

台北市有一筆基金今年就會突破一百億大關。這筆基金很厲害,每年固定會多出二十億的現金,所以明年底預估會有130億那麼多。

但這筆越變越多的現金卻是台北市最大的虧損投資之一,你知道為什麼嗎?

這個故事很長,要從一個叫做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東西開始說起。

很久很久以前,基於都市計畫的理由,台北市把一些土地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這些土地的所有者很倒霉。因為公保地的意思就是市政府想要買下來建設成道路或公園,但是現在沒錢。可是因為已經被政府保留了,所以地主也不能拿去做別的用途,因為「有一天」政府會來買。

很多公保地就這樣躺在那裡十幾二十年。

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所以2014年市政府想了一個很好的辦法,就是讓建商可以去「幫市政府買」。建商可以買公保地和捐現金給台北市政府,換取建商自己建案的‘容積獎勵,讓建商可以蓋更大的房子。通常轉手之間就可以賺到三倍以上的利益,不過政府也獲得公保地,倒楣地主也順利脫手,三贏啊。

但是這個好辦法卻出現一個bug。

這筆錢每年固定會收到建商給付的現金大約30-40億,但是每年都沒花完。例如今年收到35億,只花了15億,剩下20億。

有剩餘好像也不是壞事?但其實這筆錢有法律規定的用途,不能因為有剩餘就改拿來賑災、紓困、或做社會福利。它只能拿來買地。

當錢沒花完放在銀行時,每年利率大概0.1%,但是土地價值每年固定成長1.5%-4%。也就是你今年沒花完的錢,明年會因為土地價值的成長而損失1%左右,以容積代金總額100億來算,等於每年虧損1億以上。

那為什麼不把錢花完?明明被限定使用的公保地還那麼多。

因為公保地是採取標購制,畢竟我們是民主社會,我們不准地主隨便亂搞這些公保地,但我們也不能強迫他賣,所以地主要自己拿著地給市府標。

但是他們也不想賣。

因為按照規定,政府收購公保地的價格只能是土地公告現值的15%。等於要叫地主打1.5折賣給政府,很多地主並不樂意。而且因為依照現行的容積代金制度,建商也可以買公保地,而且不受15%的限制。最後建商與公保地主的成交價常常是在50%或甚至200%以上。建商很樂意出高價,因為容積獎勵可以讓他賺更多。

所以地主幹嘛把土地賤賣給政府呢?

政府不希望調高公保地收購價格是因為怕某些在最近幾年才持有公保地的建商或掮客牟取暴利,但是容積代金的問題不解決,我們只會看到一筆不能使用的現金變成利息虧損的怪獸。如何在合理範圍內調整土地收購的方法、刺激地主賣出土地的動力,或甚至找到代金的其他使用方法,是台北市政府不可逃避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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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台灣房地產價格之總體及個體因素探討: 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都會區之實證研究

為了解決新北市土地公告現值的問題,作者曾翊豪 這樣論述: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探討影響台灣房地產價格之總體面及個體面因素,選取主計處及內政部之公開資料共1,248筆樣本,作為研究對象,並使用T檢定及線性複迴歸模式進行分析,以瞭解何種因素顯著影響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之都會區房價。 由T檢定結果可以發現,三個都會區之房價,無論就電梯大樓或公寓華廈而言,均以新北市最高、台中市次之、高雄市最低。而就實價登錄前後之時間點進行比較,本研究發現,各地區登錄後之電梯大樓及公寓華廈價格均高於登錄前,並呈現1%正向顯著效果,顯示近年台灣房價確有上升。 根據複迴歸研究結果,本研究發現,國民所得及物價指數對房價均具有正向顯著影響;但在現行各項稅制方面,則

無統計解釋能力,顯示稅制對房價並無直接性影響;就建造成本而言,公告現值改變對房價具有部分影響,代表其他都會區房價升降可能影響本地房價變動;至於建造成本及租金對房地產價格呈現1%正向顯著,但房貸利率則出現1%負向顯著,表示產品成本及財務壓力確實形成房價漲跌主要因素之一。爰此,本研究提出以下三項建議:(1) 縮小貧富差距及維持物價穩定;(2) 提高資訊透明度並改變課稅稅基;(3) 適度調整貨幣政策。

都市更新叢書I: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為了解決新北市土地公告現值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420餘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事業計畫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以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百頁容積獎勵圖文解說   近50頁同意比例疑難解說   規劃9篇專題,深入分析重要機制   穿插8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權利變

換」、「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實務與理論全貌

雲林縣永續發展的指標建構與因應策略

為了解決新北市土地公告現值的問題,作者張嘉郡 這樣論述:

本研究目的希冀發掘雲林縣的永續發展優劣勢、機遇與挑戰。惟為達成此目的,須先建構含括雲林縣在內臺灣22個縣市的永續發展競爭力指標(SDCI),進而量化評估雲林縣的的優勢、劣勢、機會威脅,最終徵詢與匯整專家學者的寶貴意見,提出雲林縣永續發展的因應策略。本研究發現主要有四:一是永續發展與城市競爭力評估指標,逐步走向整合。特別是,《永續發展目標地方自願檢視報告》(VLR)的問世,更證實建構永續發展競爭力指標(SDCI)的必要性,此亦凸顯本研究切合國際趨勢。惟各城市攫取VLR的評估指標不盡相同,削減跨縣市的可比較性,且上述指標體系都沒有匯整成單一指標,且不利直觀檢視。二是利用主成分分析(PCA),建構

臺灣22個縣市永續發展競爭力指標(SDCI),含括10大構面77個細項指標。PCA是一種統計技術,客觀賦予各細項指標權重,且透過多個穩健性測試──內部一致性信度(Cronbach α)、多變量配對組T檢定(Hotelling's T2)、Kaiser-Meyer-Olkin(KMO)取樣適切性統計量、Bartlett球形檢驗,以及建構效度,並援引Chen and Woo (2010)與Tung, Wang and Yeh (2012)進行調校。實證結果顯示,2019年雲林縣城市永續發展競爭力指標位居全國第14名,居全臺灣中間區段。其中,環境競爭力指標位居全國第八,是拉動整體排名最關鍵的因素。治

理、經濟、教育與科技,以及文化競爭力表現持平,皆居全國第12名。雲林縣治安與基礎建設競爭力成績相對遜色,分別為全國第15名與16名。至於人口、健康與醫療,以及社會福利更有待大力推動,皆屈居全國第19名。準此,不難理解,雲林縣於2021年9月17日召開地方自願視論壇,首波便鎖定「大健康產業」,此凸顯實證結果饒富政策意涵。從時間趨勢來看,雲林縣城市永續發展競爭力指標,由2010年24.0分逐步攀升到2019年的27.9分。2019年雲林縣城市永續發展競爭力指標,位居全國第14名,與《天下雜誌》及《天下雜誌》的排名相近(13名)。換言之,本研究建構的SDCI足以反應現實,且操作方法更具便捷性、低成本

,或可作為全臺VLR的基礎框架。此為第三個研究發現。第四,匯整雲林縣各局處的訪談結果,當前雲林縣政府的永續發展競爭力措施,主要有三:招商引資且瞄準綠能、健康與文化產業。惟根據最終權重(final weught)可知,環境、文化、健康與醫療,最終權重分別為0.040、0.008與0.035,三者合計0.083;反之,基礎建設、政府治理與經濟的最終權重分別為0.132、0.387與0.152。換言之,雲林縣若考量後者,SDCI將可獲得更大程度的躍升。據此,本研究建議,雲林縣政府成立雲林高鐵經濟特區。其經濟意涵有三:一是給予提供生產要素瓶頸產業與新與產業發展稅賦抵免與優惠,從而吸引廠商入駐。二是開闢

高教專區,以一定年限免租金提供國內外大學在此地設立分校、分院或產學合作中心。三是賦予更多財政、人事與主計權力,規劃雲林高鐵站與臺鐵之間的捷運,增進青年赴雲林工作的意願。此外,雲林縣政府各局處的訪談結果指出,雲林縣城市永續發展競爭力提升關鍵在於人口規模。人口規模直接影響經濟成長動能與自籌財源。故雲林永續發展競爭力的提升,尚可結合地方創生。其中,地方創生後續增進舉措有三:一是擴大引才範圍,放諸國際並廣納多元對象。二是加強與大學產學合作,並透過在地工協會協助宣導。三是建立城市品牌,聚焦雲林縣的慢活生活。永續經營的政策建議有四:一協助當地永續經營,特別是系統配套,避免吸引人潮,却無助於在地消費。二協助

廠商尋找供應鏈,提高在陸臺商設廠雲林的誘因。三是連接在地金融與產業,活用當地資金於產業升級與轉型。四是以人工智慧(AI)克服人口外流問題,進而吸引年輕人返鄉工作。最後,綠能低碳的政策建議有四:一是從使用或碳排放的角度切入,釐清各縣市的責任;惟這有賴中央政府的統籌。二是相對的產業轉型,特别是雲林的綠能產業園區,避免碳交易稅壓垮廠商營運。三是思考臺灣整體能源戰略,或建立滾動式討機制――未來再生能源的科技提升後再排除核電。四是綠能低碳仍須因地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