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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彭心儀所指導 沈安琪的 行動通信基地臺法律爭議再思考-以公有建物為中心 (2016),提出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電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基地臺、電磁場、公有建物、鄰避效應、風險溝通。

而第二篇論文中原大學 建築研究所 殷寶寧、蔣雅君所指導 陳宇玨的 台灣戰後建築現代化與台北都市發展歷程:以中華商場為例 (2015),提出因為有 中華商場、建築現代化、Docomomo Taiwan、現代建築、都市變遷、都市保存的重點而找出了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電話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電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行動通信基地臺法律爭議再思考-以公有建物為中心

為了解決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電話的問題,作者沈安琪 這樣論述:

隨著行動通訊產業邁進3G時代後,無線傳輸能力大幅提升,提供人們即時性與便利性之通訊服務,此等業務需仰賴基礎電信設施所布建之綿密網絡,方能持續供給穩定、迅速之通訊品質。然而,基地臺所發射之電磁波對人體健康所造成之影響,始終是臺灣民眾所關注之議題。人們在享受行動通訊服務之際,卻因擔憂新科技對人體之潛在危害而拒絕設置於自宅鄰近區域,使基地臺成為一項「鄰避設施」,在選址上,經常遭遇居民之抗爭行動。行動通訊產業之發展,對於國家整體經濟競爭力具有一定之重要性,基地臺等基礎設施未來仍舊存有需求,如何妥適解決行動通信基地臺設置爭議,將是政府亟需處理之課題。過去政府為降低私有財產作為基地臺設置用地之需求,乃推

行公有建物、土地開放設置基地臺之政策,惟因缺乏完善之配套措施與審議標準等因素,政府機關對於公有建物、土地開放設置基地臺採取較為保守態度,使業者之申請屢遭拒絕。本文認為推動公有建物、土地設置基地臺政策立意良善,透過公務機關之率先示範,展現對國家整體通訊政策之支持,更可藉此減少私有財產作為基地臺之站址,並降低民眾對於基地臺之憂患。故本文擬以公有建物為中心,分析實務運作之現況與困境,同時,藉由外國法經驗之引入,嘗試提出法律解決方案。希冀本論文能作為主管機關未來檢討、修訂相關法規範與政策擬定之參考與建議。

台灣戰後建築現代化與台北都市發展歷程:以中華商場為例

為了解決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電話的問題,作者陳宇玨 這樣論述:

中華商場位於台北市中華路上,在1961年4月落成,1992年10月拆除。中華商場承載著許多台北人共同記憶,但其建物本身是否沒有保存價值而遭到拆除?本文試圖以中華商場為例,探討現代建築對於都市發展及建築現代化的意義。本文第三章梳理商場興建到拆除的過程,從清代城牆、日治時期三線道、戰後國民政府遷台的臨時棚攤、1961年改建為鋼筋混凝土、簡潔方正量體的現代化建築,到1992年中華商場拆除後闢建的林蔭大道,反映了不同時空下的政治、經濟、技術、空間思維與決策過程,所促成的空間重塑。第四章則從現代建築的角度切入,探討其設計者趙楓不同作品(1960-1968)的建築實踐,以及對中華商場的建築形式分析。此外

,也從商業、衛生機能的面向,探討建築與生活形式的沿續。第五章與國際現代建築保存運動(Docomomo)對照,論證中華商場符合現代建築保存的評估標準。本文對中華商場的探討,可與戰後台灣現代建築的學術界對話。戰後第一代大陸籍建築師在1960年代民生建築需求下,有其解決社會問題的關懷,是否將其建築內涵視為對西方機能主義的表面模仿,本文認為應以在地環境下現代建築的探索與創造來重新審視,而有不一樣的答案。對於中華商場被冠上「台北盲腸」「都市之瘤」等責難,除了需回到興建時的物質條件,本文認為不應將其視為是不現代的羞恥,進而看到參與者曾經的努力和斡旋,才能重新肯定自身的歷史感與主體性。最後,回到中華商場案例

中,其建築的價值無法被看見的問題,是現代建築共同面臨的重大危機,也是本文欲指出的重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