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之 內涵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新聞自由之 內涵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劉靜怡寫的 網路時代的隱私保護困境 和張陳弘的 憲法基本權案例研習講義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記者需有維護新聞自由的勇氣,但別忘了道德與法規也說明:我國法律學者林子儀認為,新聞自由是一種制度性基本權利,是憲法為了保障新聞媒體作為現代社會的一個重要的制度,而保障新聞自由的目的是為了使媒體能善盡監督政府的功能,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新學林所出版 。

中央警察大學 刑事警察研究所 黃惠婷所指導 李孝禹的 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之研究-以警察實務為中心 (2021),提出新聞自由之 內涵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國防以外之秘密、應秘密、公共利益、洩漏、警察洩密。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盧映潔所指導 謝豪祐的 論假新聞之管制 (2021),提出因為有 假新聞、謠言、假訊息、危險犯、社群網路的重點而找出了 新聞自由之 內涵的解答。

最後網站新聞自由與隱私權衝突之研究以司法院釋字第689號解釋為中心則補充:程明修,憲法保障之制度與基本權之制度性保障──兼論基本權客觀內涵之主觀化,收錄於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六輯,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出版,2009年7月,頁327-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新聞自由之 內涵,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網路時代的隱私保護困境

為了解決新聞自由之 內涵的問題,作者劉靜怡 這樣論述:

  「隱私權」是個橫跨社會科學界與自然科學界的議題,在法學界內,也是個橫跨法理學、憲法、行政法、民刑法甚至醫療法、經濟法等各領域的研究主題。隨著各種新興科技的來臨,隱私權所遭到的挑戰與困境,尤其險峻。     本書收錄作者過去十年來所發表與隱私權爭議有關的學術論文,其內容既包括傳統的隱私權與新聞自由、出版自由等權利之間衝突的討論,也涵蓋了醫療隱私權和資訊科技所引發的隱私權保護爭議分析。本書除了有系統地引介比較法的內容之外,也嘗試針對國內的隱私權爭議,提出具體的分析與主張,希望此一論文集能為隱私權這個恆常受人關注的議題,留下實質註腳。

新聞自由之 內涵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香港今日社論2021年05月20日(100蚊花旦頭)
https://youtu.be/dx0uftzlcq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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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本港醫生長期短缺,政府提出修例,為非本地培訓的海外註冊港人醫生,開闢免試回港執業路徑。業界保護主義,一直是解決本地醫生不足的絆腳石,莫說引入海外醫生,外地名牌醫學院畢業的港人子弟,若要回流執業,亦困難重重,簡單如豁免海外專科醫生實習方案,在醫委會也鬧出連場風波。修例讓非本地培訓的港人醫生回流,社會討論多年,一直原地踏步,光說不練,蹉跎歲月。「專業自主」不能與社會利益對立、成為抵制改革的擋箭牌。

蘋果頭條
傑斯女兒CC終於上了飛機,到外地繼續學業。可以預見,仍然被還押在赤柱監獄的傑斯,未來這幾天眼淚肯定特別多。他寫信給家人朋友一再提及,失去自由的日子,思念最難捱。我寫文想安慰傑斯:當你想起你的獨生寶貝女兒,比起哭,你更應該笑。離港前數天,我問21歲剛剛港大畢業的CC怎麼形容她與爸爸傑斯的關係?她想也不用想就衝口而出:「朋友!」單單這兩個字,已經足以羨煞多少為人父母者,何況CC的答案充滿內涵:「佢似一個朋友多過似一個老竇!好多好秘密、好私人嘅嘢都可以同佢講,佢會好open咁同我傾,例如中學畢業我第一次拍拖,我就好想好想同佢講,終於同佢講咗,然後分享我嘅感受⋯⋯而佢真係可以同我保守秘密冇話畀媽咪知。」

東方正論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移民對香港人來說並不陌生,不僅因為香港本身是一個移民城市,更因為九七前已掀起過一輪波瀾壯闊的移民潮。九七後「馬照跑,舞照跳」,一度吸引港人回流,詎料好景不常,回歸將近24年,香港沒有變得更好,反而愈變愈差,趕着出走的人絡繹於途,新一波移民潮愈演愈烈。哀莫大於心死,一個政府到底要無能到甚麼程度,市民對政治、經濟、民生到底要絕望到甚麼程度,才會對自己的家再無留戀?

星島社論
新冠肺炎疫情「清零」有望,本港昨新增一宗輸入個案,連續三日本地零確診。不過,上周六確診而感染源頭不明的四歲男童,多次覆檢均呈陰性或不屬確診個案,據了解,該男童入院後核酸檢測均為陰性,他的六名同住家人的抗體測試都是陰性,今日再做血清抗體測試,須要再做幾次抗體測試才可確定男童是否「假陽性」。若確認男童沒有確診,本港將近二十六日沒有不明源頭個案,有望成功「清零」。

經濟社評
本港新冠疫苗充足,惟接種偏慢,市民疑慮是一大障礙,但港府最新數據證明,沒發現任何死亡個案與打針有因果關係。全球已施打了超過15億劑新冠疫苗,倘有重大問題,在以色列、英國和美國等接種率高的國家及地區,亦肯定已無所遁形。港府如本報所提方向建議,今後將定期發放背景發病數據,惟望能令港人以科學為本,認定針劑安全無虞,及早打針防範變種病毒,為通關做好準備。

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之研究-以警察實務為中心

為了解決新聞自由之 內涵的問題,作者李孝禹 這樣論述:

警察本身工作性質或職務關係,具備各種查詢資料管道權限,掌有較多應秘密之資訊來源,例如個人、車籍或犯罪前科等資料,顯示警察人員的動靜俱與社會安全及民眾權益息息相關。然而,因其握有豐沛資訊,相對的也容易發生洩密之疑慮,合法與違法往往一線之隔,是以研究本罪對於警察實務具有重大意義。本文的研究範圍係以刑法第132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為主軸,透過國內學說見解及實務判決探討警察實務工作涉及洩密罪之問題。論文先介紹保密之歷史與起源、秘密之概念與意義,繼而闡釋本罪之不法要件,至於本罪主體「公務員」嘗試以「法條規範目的」界定之。本罪之保護客體是國防以外之秘密,因此保護法益為「公共利益」,本罪核心要件要素「應秘

密」則將透過法益保護說明之。接著整理國內警察洩密之實務案例與判決,同時進行評析,藉由學說檢視實務見解是否妥適,提出本文立場與建議,最後總結本文研究結果,以供警察與司法實務參考。

憲法基本權案例研習講義

為了解決新聞自由之 內涵的問題,作者張陳弘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解題架構建立→培養讀者迅速分析案例能力   •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作為案例分析主軸→確保案例分析不偏倚方向   •完整模擬解答→提供讀者作答鋪陳的訓練參考  

論假新聞之管制

為了解決新聞自由之 內涵的問題,作者謝豪祐 這樣論述:

假新聞之現象,在網際網路的時代影響無遠弗屆,而關於假新聞的管制問題,也是世界各國都在面對的,假如政府欲透過公權力對假新聞進行防治,勢必會遇到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的合憲性問題。又我國在面對假新聞的抗制,所利用之方式大多是透過刑事責任或者行政罰的手段加以規制。但是對於此種手段究竟有無符合法治國原則以及憲法第 23 條之比例原則,本文認為有著極大的疑問,因此想透過言論自由以及新聞自由之分析,以及法益論的概念,深入分析此議題。 刑法一直以來所希望的便是找到一個普遍的概念來解釋各種形事規制手段其所保護的目的,而法益的概念也因此應運而生。法益之概念是一種虛構存在,他有著限縮刑法適用範圍的功能

,但是其實質內涵卻一直擴張發散。從而,在現代社會風險無時無刻都存在的情形下,利用法益之概念對於風險加以控制似乎成為一種必然。在假新聞之處罰上也大量的運用危險犯的概念冀望能夠抑制假新聞在現代社會中可能導致之危害。然而,刑法本身應遵循最後手段性原則,在言論自由的大旗下,刑事法要介入管制,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查以及檢視,本文欲探討的便是假新聞的管制手段中,用刑法加以規制是否恰當,而有無其他手段可以使我們無須動用刑罰,對於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的限制也較符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