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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745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朱熙寫的 財產法爭點即時通(二版) 和楊律師的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2022司法五等(保成)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33.依民法第745 條之規定「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 ...也說明:依民法第745 條之規定「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為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前開保證人之抗辯權,稱為下列何者? (A)時效抗辯權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波斯納出版有限公司 和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所出版 。

國立臺東大學 進修部暑期課程與教學碩專班 王前龍所指導 葉峻瑋的 原漢通婚家庭幼兒原住民身分取得與就學經驗之研究 (2021),提出民法745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原漢通婚家庭幼兒、原住民身分認定、原住民幼兒就學經驗。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潘維大所指導 華苑伶的 營業秘密保護法制之比較研究—以保全及救濟程序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營業秘密、權利救濟、不可避免揭露原則、限制性契約、還原工程的重點而找出了 民法745的解答。

最後網站專欄-談職場「人事保證」 - 台糖則補充:由於實務上亦有類此保證爭議案件,藉此就民法規範,扼述人事保證相關規定並 ... 故保證人應特別注意民法第746條先訴抗辯權喪失之規定,即保證人拋棄第745條之權利或主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民法745,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財產法爭點即時通(二版)

為了解決民法745的問題,作者朱熙 這樣論述:

  ◎掌握修法動向:以台大法律系於106年所提出之立法研究建議為基礎,來掌握最新修法動向。   ◎收錄最新考題:本書收錄最新110年司律、109年法制及研究所考題,並附有相關解析。   ◎學說、實務併敘:在本書的爭點中,除了有整理最新學說見解外,更掌握相關實務判決。   ◎主題、爭點式討論:以主題之方式編排,使讀者能夠針對完整主題進行思考,並透過主題內爭點順序的安排,加強讀者的思考流程,並以此訓練解題架構。

原漢通婚家庭幼兒原住民身分取得與就學經驗之研究

為了解決民法745的問題,作者葉峻瑋 這樣論述:

近年來,原漢通婚頗為常見,原住民幼齡期人口增加受登記原住民身分人數的影響,也使原住民幼生佔全國幼生人數的比例4.0%,高於原住民人口佔比的2.45%。其中,原妻漢夫家庭子女依法定的「從姓原則」,可從母姓而取得原住民身分,並享有原住民族教育權利保障。本研究旨在探討原妻漢夫通婚家庭幼兒取得原住民身分的過程,瞭解這些原住民幼兒的就學經驗與就學保障,及其在家庭與學校環境中所形成的族群認同。 本研究採個案研究法,以居住於同一部落的四個原妻漢夫家庭為研究對象,並為了瞭解四個家庭幼兒的就學狀況,另外增加一位幼兒園教師,透過半結構式訪談來蒐集資料,並從中分析研究參與者的想法與經驗。 本研究發現:

原妻漢夫家庭會考量原住民托教補助與未來教育權利而使幼兒從母姓而取得原住民身分,其過程需與夫家長輩溝通且徵得同意;原妻漢夫家庭幼兒取得原住民身分與托教補助,可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且在都會區享有優先進入公立幼兒園之權利,返回部落生活則就讀當地國小附設幼兒園,及早融入族語文化環境;在部落生活的原住民幼兒能透過學校教育認識原住民文化並發展族群認同。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2022司法五等(保成)

為了解決民法745的問題,作者楊律師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欲報考司法五等考試的考生   使用功效   網路人氣楊律師,獨家傳授你最高報酬率的讀書技巧!   用白話通俗的文字讓民、刑事訴訟法不再乏味,   即使非法律系的讀者也能輕鬆上手,   基本概念搭配常考內容及歷年五等考古題交互演練,   事半功倍的讀書方式,一本書即可解決您對民、刑事訴訟法的所有困惑。   改版差異   1.調整民事訴訟法大意撰寫結構,使重點更加清晰易理解   2.依110年最新修法修訂內容 本書特色   一、這本書包括數年份的「司法五等錄事庭務員、身心障礙五等錄事庭務員、原住民五等錄事庭務員」的考古題及解答將近1737題,我的書向來是巿面上考古題及

解答最多的書。   二丶歷屆考古題及解答皆依章節排列,例如:當您看完「管轄」的章節後,立刻就會看到和「管轄」有關的考古題及解答。   三丶本書以白話通俗的文字來撰寫,不論您的法學程度有多差,縱使您並非法律系畢業的,也能看得懂,有助各位考生快速吸收。  

營業秘密保護法制之比較研究—以保全及救濟程序為中心

為了解決民法745的問題,作者華苑伶 這樣論述:

英美衡平法主體格言(Maxims of Equity)「Equity will not suffer a wrong to be without a remedy」惟衡平法不容許有不法而無救濟;拉丁語 「Ubi Jus Ibi Remedium」有權利必有救濟,係指人民於其權利遭受侵害時有提起訴訟及請求法院救濟之權利,法律就應給予及時救濟保護或損害賠償之原則 。營業秘密為智慧財產權之一環乃人類精神上產物為標的物之權利 。因耗費勞動及發明體現財產上利益,以排除他人權利定義核心財產權益 。營業秘密權利人受他人不法侵害致生損害時,為防止侵權人實際、持續性威脅或即將發生之侵權行為,禁制令制度被認定是

在對付侵害絕對權方面有效之措施 。本論文研究營業秘密權利人之權益,以民事保全與救濟程序為主軸,鑑於我國與美國相關程序制度之不同,分別探討保全程序之保護命令及比較證據保全與單方扣押令制度之異同。營業秘密之救濟,權利人除得以請求一般補償性及懲罰性賠償外,禁制令救濟在民事訴訟不同階段中,訴前、訴中及審後,提供不同效力及時效性之補救措施 。亦研討異於我國民事損害賠償計算之特點,如不當得利追償、特許權費用(權利金)取代禁制令救濟與填補損害賠償及支付律師費用等。隨之,營業秘密乃攸關國際商業競爭與國家創新科技發展之命脈。營業秘密性質,一旦遭受洩漏就會失去其秘密性造成無法彌補之損害。以保障僱傭雙方權益及公共政

策,尤為爭議的是僱用人之營業秘密財產與受僱人從業知識、生存權之平衡,在何種情況下使用不可避免揭露原則禁制令或競業禁止條款,得禁止或防止僱用人所屬之營業秘密不受侵害?抑或為保護未經法律授權或未公開銷售原型產品之營業秘密,以契約限制還原工程等,亦是值得探討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