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第38條第2項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消防法第38條第2項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盧守謙,陳承聖寫的 圖解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2版) 和盧守謙,陳承聖的 圖解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5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1分鐘帶您瞭解檢修申報新制也說明:... 消防安全設備能維持功能正常堪用,並有效督促各類場所管理權人定期辦理檢修申報,106年1月18日修正公布之消防法第38條第2項,已將違反第9條第1項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五南所出版 。

長榮大學 職業安全與衛生學系碩士班 張慧蓓所指導 王冠懿的 以實驗法及數值模擬交叉探討隧道火災逆煙層發展與其控制 (2021),提出消防法第38條第2項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FDS模擬、穩定箱、全尺度、油盤實驗、臨界風速。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科學教育暨環境教育研究所 劉嘉茹所指導 徐俊生的 警察分局長領導與毒品犯罪偵查關係之研究-以交易領導與轉型領導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警察分局長、轉型領導、交易領導、毒品犯罪、犯罪偵查效能的重點而找出了 消防法第38條第2項的解答。

最後網站確保消防安全消防署:定期辦理檢修申報- 地方 - 中時新聞網則補充:... 標準第12條所定甲類場所應於每年6月30日及12月31日前,甲類以外場所應於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檢修申報,違反者,各消防機關將依消防法第38條第2項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消防法第38條第2項,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圖解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2版)

為了解決消防法第38條第2項的問題,作者盧守謙,陳承聖 這樣論述:

  1. EasyPass,完整不漏   依考選部命題大綱編排,考題不漏網。     2. 圖文解說,易以吸收   條文圖表式闡述,使讀者易掌握。     3 歷屆考題,完整豐富   近9年設備師及設備士歷屆試題,進行完整精解。     4. 本職博士,實務理論   累積30年火場經驗,實務理論佳。

消防法第38條第2項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以實驗法及數值模擬交叉探討隧道火災逆煙層發展與其控制

為了解決消防法第38條第2項的問題,作者王冠懿 這樣論述:

本研究以縮小尺度隧道實驗,並以電腦模擬建置相同縮小尺寸隧道進行探討。為達到較佳模擬結果,本研究導入特徵運算得出本次縮小隧道之網格尺寸為2 cm,全尺度隧道FDS模擬網格尺寸則為40 cm。環伺隧道火災相關研究,涉及實驗過程中各項參數之校正及驗證者相當缺乏,因此本研究除了找出可將煙流排出之臨界風速外,更著重探討實驗中的流場穩定性,將訂定設置的初始條件,確立一套實驗標準設置方法,可使實驗更精確,也較能得到與實際相符的結果。本研究最重要的設置為在實驗隧道前裝置一流體穩定箱,除可穩定進入隧道的流體品質外,最重要的是可以透過內裝的吸音海綿及特出結構,有效濾除鼓風機所產生的不穩定氣流,如此便可減

少流場與逆煙層之交互作用的影響變因。 本研究由設定尺寸為200 m*12 m*6 m之全尺度隧道,經縮小尺度公式計算得出縮小隧道尺寸為10 m*0.6 m*0.3 m,全尺度測試之標準油盤尺寸為250 cm(熱釋放率14,200 kW),而縮小實驗之油盤尺寸則為6 cm(熱釋放率7.96 kW)。為得知經計算後的縮小模擬結果是否與實際尺寸之臨界風速的差異性,實驗中主要以模擬法比對等比例縮小實驗之結果,以驗證加裝穩定箱後之實驗對於流場穩定性的提升,實際的觀測實驗利用雷射切面以觀測煙霧流場,所得到的結果比對理論臨界風速有高度相似性,可得知本研究所設置之穩定箱與對模擬實驗參數之調校的重要性,對

於往後的隧道實驗具有相當程度的指向性與貢獻。

圖解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5版)

為了解決消防法第38條第2項的問題,作者盧守謙,陳承聖 這樣論述:

  1. 分類引導 輕鬆入門   本書分6章,以條文序列編排,並依法規名稱分總則、消防設計、消防安全設備、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消防設計及消防安全設備、附則之條文作圖解,最後將上揭之消防設備師(士)國家考題作解析。      2. 條文併解釋函 圖文解說   各章節內文與相關消防署解釋函予以整合,進行圖文解說,使讀者輕鬆上手,並於最後一章收錄消防設備師(士)國家考題;以供上課教材及考試用書,使準備應考讀者了解重點所在,於未來考場上能無往不利。     3. 納入日本 最新知識   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法規源自日本,本書編輯上也將其原文資料大量納入,並詳細闡釋,使讀者併以得知國內與日本法規上之異

同所在。     4. 30年火場經驗 消防本職博士   累積30年火場經驗,以消防本職博士,來進行實務與法規理論之解析,消除學習盲點,並精心彙編相關圖表,以力求一本優質之消防書籍。

警察分局長領導與毒品犯罪偵查關係之研究-以交易領導與轉型領導為例

為了解決消防法第38條第2項的問題,作者徐俊生 這樣論述:

毒品犯罪一直為大眾所詬病,雖然有檢察、警察、調查、海巡等機關強力查緝,仍無法除盡;這些機關當中以警察機關人數最多、涵蓋層面最廣、績效最佳,而其中查緝能量以各警察分局第一線偵查隊偵查人員為主。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法為主,併採訪談法,探究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所屬17個分局之分局長,所運用的領導作為與毒品犯罪偵查效能間的關連性,並瞭解分析其涵義及現況。主要的研究目的為:瞭解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各分局偵查人員所知覺的分局長領導行為;剖析不同背景變項的偵查人員,對分局長領導行為、工作動機與激勵因素及毒品犯罪偵查效能的知覺有無差異;探究分局長領導與毒品犯罪偵查效能的相關性,及建立二者間的徑路模式,再依研究發現提

出相關改革建議。本研究係以自編的問卷為工具,對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所屬17個分局的偵查隊人員進行調查,寄送591份正式問卷,回收401份中刪除漏答者之後有效問卷計369份,再經統計分析提出本研究之結論與建議。本研究發現,分局長交互運用「轉型領導」與「交易領導」之領導行為,和偵查人員所感知的相符;分局長領導要素與毒品犯罪偵查效能最佳路徑分析顯示二者有關聯,關懷與激勵、被動管理、心理層面、強硬領導、賞罰分明、工作滿意等六條路徑能直接影響毒品犯罪偵查效能,以工作滿意影響最大。據此建議警政機關改善毒品犯罪偵查相關人員的工作滿意度,且分局長能主動關懷激勵同仁,不使用強硬領導,建立賞罰分明的領導風格,促進同仁

追求成就感及對組織及領導者的認同,對於毒品偵查應重視科技效能、團隊運作、案件管理、結果回饋及方法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