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申報逾期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另外網站消防檢修申報- 桃園也說明:於每年申報到期之前,以專人通知業者,避免逾期受罰。 內政部消防署106年1月18日已修正公布消防法規,已 ...

吳鳳科技大學 消防研究所 林政毅所指導 顏志成的 集合住宅消防安全設備維護管理之探討 (2018),提出消防申報逾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集合住宅、消防安全設備。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土木工程系土木與防災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 施邦築所指導 施雅純的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結果研究—以新北市為例 (2015),提出因為有 消防安全設備、管理權人、專技人員、消防機關的重點而找出了 消防申報逾期的解答。

最後網站消防法則補充: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應備妥相關資料並定期申報) 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應備置下列 ... 維護之規定或第十一條第一項防焰物品使用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或複查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消防申報逾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集合住宅消防安全設備維護管理之探討

為了解決消防申報逾期的問題,作者顏志成 這樣論述:

摘 要依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資料顯示,96年至105年火災發生次數平均2086次,火災發生次數以96年3392次為最多,105年則有1856次。96年至105年均以建築物火災為最多,105年建築物火災次數為1424次,占105年所有火災次數的76.7%。96年至105年建築物火災,依建築物樓層區分均以1至5層之火災最多,105年1至5層建築物火災次數為1219次,占105年所有建築物火災之85.6%。建築物火災若依用途類別區分,96年至105年建築物火災,均以獨立住宅火災為最多,集合住宅火災次之,工廠火災則居第3位。106年建築物火災以集合住宅火災3,651次占第1位,占40.1%;獨立住宅火

災3,365次第2位,占37%;工廠火災719次居第3位,占7.9%。而近年來火災發生情事,已由以往獨立住宅為最多、集合住宅為次,改變為集合住宅為最多、獨立住宅為次。因此為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以維護公共安全,確保人民生命財產,期以推動「集合住宅自主防災」,以集合住宅基層為主體,整合集合住宅內、外資源,藉由防救災相關知識與技術的學習,讓民眾熟知防救災資訊,落實集合住宅民眾防災意識,提昇集合住宅防災能量,發展「永續成長、成果共享、責任分擔」的永續自主防災集合住宅,達到全民防災觀念之建立與落實,進而減輕火災災害對人民生活之衝擊。為降低火災災害對人民生活之衝擊,對於建築物,我國在建築與消防相

關法規有明文規定,集合住宅要設置消防安全設備。若能使集合住宅內的消防安全設備,於火災發生初期,發揮其應有警報、避難逃生、初期滅火功能,則可降低或避免火災災害的影響。因此如何讓消防安全設備發揮功能,則有賴集合住宅平時建築防火的管理及消防安全設備的維護。由於集合住宅具有多位區分所有權人的特性,因此集合住宅消防安全設備維護管理是一個值得研究探討的課題。關鍵詞:集合住宅、消防安全設備、維護管理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結果研究—以新北市為例

為了解決消防申報逾期的問題,作者施雅純 這樣論述:

消防工作有三大任務,預防火災、搶救災害與緊急救護。而預防火災部分,建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及複查制度之目的,係為於建築物發生火災時,各類場所人員可以現有消防安全設備於初期撲滅火勢,將人命的傷亡及財產的損失降至最低。本研究以新北市政府消防局辦理現況為例,探討制度之推展狀況,並利用安全管理系統資料進行分析及問卷調查研究,找出相關問題的應對解決方案,針對制度中的消防機關、專技人員及管理權人三個角色分別提出具體改善建議。研究結果發現,消防機關部分:應提升安檢人員執行檢複查之專業,並建議中央修法以避免目前管理權人改善消防安全設備僥倖之心態;專技人員部分:定期接受複訓講習提升檢修申報之專業,推動專技人員

法令通過以健全淘汰機制;管理權人部分:以法規的強制力及防火宣導來促成民眾防火意識提升。檢修申報制度順利推展需要提升民眾防災意識、專技人員的檢修專業及消防機關的法令修正,當民眾重視自身生命財產安全時,即能促成檢修申報及複查制度中三贏的目標,使制度推展運作更加順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