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法規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物業管理法規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王錫耀寫的 物業管理法規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亞洲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蔡佩芬所指導 張哲維的 物業管理問題與現行法令衝突性之研究 (2021),提出物業管理法規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物業、管理、物業管理、集合式住宅、公寓大廈。

而第二篇論文華夏科技大學 資產與物業管理系 謝百鈎所指導 葉彥良的 小型公寓華廈之物業管理資訊系統架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物業管理、自行管理、公寓大廈、管理系統、資訊系統的重點而找出了 物業管理法規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物業管理法規,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物業管理法規

為了解決物業管理法規的問題,作者王錫耀 這樣論述:

物業管理法規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針對近年來新興行業的寵物保姆,因為現行法規限制,讓一些新創的年輕人無法從事這個行業,許淑華議員認為,法令跟不上時代,與其私下交易應有效管理,讓寵物保姆有制度及規範,也能讓消費者安心。

物業管理問題與現行法令衝突性之研究

為了解決物業管理法規的問題,作者張哲維 這樣論述:

台灣因人口成長及土地之減少,居住環境也隨著改變以集合式住宅為主流,早期的村落概念也在都市中形成,伴隨而來的物業管理制度,以及集合式住宅的住戶與管理組織,在這近三十年來的時間也迅速的發展開來,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通過施行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集合式住宅正式終於有了法制的管理依據。現行物業管理業的產業依服務的範疇可大約分為三大類別,第一類:建築物與環境的使用管理與維護,主要是針對建築物本身外觀、結構、設施設備以及生活環境的管理維護;第二類:生活與商業支援服務,主要是針對商業型物業以及住宅型物業,在生活類別事項的服務;第三類:資產管理是針對物業資產的租賃管理區塊的服務。我國現行物業管理在法律

適用的部份,有區分為適用社區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以及適用物業管理業者或物業管理人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辦法、保全業法。但無論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是保全業法,其條文含概之內容範圍,又或是主管機關解釋函等,常常介於模稜兩可之間,也有各自解讀的問題產生。對於集合式住宅的管理組織、區分所有權人、以及實際使用的住戶,在進行管理的過程及認知上,是否有其適法性模糊境界之問題,然而物業管理業與行政主管機關對於法條之認知,是否亦有不同解讀而產生的問題,這些都是值得我們來探討。物業管理包含了廣義的建築物本體,及附屬的設施設備等修繕維護外,也包含了使用者生活中的衣、食、住

、行、育、樂等需求,然而除了這些之外尚與社會、治安、人文、經濟等,均有相當之關連性,如若未能充分了解其管理責任與法律關係,其牽涉層面之廣難以想像,本文以『物業管理問題與現行法令衝突性之研究』為題,主要是希望能為現行物業管理區塊的各種亂象,找出不適合或待加強的法規或觀念問題來注入新流,以期台灣集住合式住宅之使用者、管理者、業者與行政主管機關,能有新的思考方向,對於可能不合宜的法條,能有修改之建議,也希望能對疏漏未立法的部份得到立法機會。

小型公寓華廈之物業管理資訊系統架構研究

為了解決物業管理法規的問題,作者葉彥良 這樣論述:

物業管理不斷的精進、演化下,物業管理系統的功能越來越多,串連的外部系統更加複雜及龐大,但針對小型的社區、華廈及公寓等族群而言,社區的物業卻只有「自行管理」這個唯一選項。 本研究先針對物業管理服務的法規及角色來著手,探討彼此的關係與交互影響,除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外,更包含了不少的管理辦法及條例施行細則,接著探討公寓大廈的定義與分類,逐步剖析其與大樓間的差異,也因此深知為何一般物業管理系統,無法適用於小型社區。 另外,又將社區管理相關費用與成本、物業管理資訊系統之歷年文獻加以探討,整理出學者們的論述與看法,再分別就社區管理維護模式做區分,剖析「物業自行管理」有哪些基礎元

素,據以就物業自行管理存在的限制因素提出說明,最後將物業自行管理發展架構做一論述,也對目前我國學術界及物業管理廠商,開發之物業管理系統加以分析、說明,透過此一系列的拆解、分析、關聯及整合,並在系統功能分別以「減法思考」及「痛點分析」反覆推敲,排除小型社區不需要的功能,再由住戶的痛點及心聲,將其納入分析對象,並導出針對需求所產生可行性的功能,最後保留「管理組織作業模組」、「資產設備作業模組」、「事務管理作業模組」及「財務管理作業模組」等四個模組,做為物業自行管理之資訊系統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