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訪視時間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社工訪視時間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戴世玫,陳至心,王青琬,莊謹鳳,霜毅柔,黃心怡,陳怡青,陳玟如,李明鴻,蔡杰伶,張玉龍寫的 司法社會工作 和大竹文雄,平井啓的 智者生存:醫療現場的行為經濟學 為什麼醫生和病患想的不一樣?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巨流圖書公司 和大牌出版所出版 。

淡江大學 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碩士班 張貴傑、藍挹丰所指導 陳敏菡的 從事家庭暴力相對人處遇網絡之心理師跨域合作及困境探究 (2021),提出社工訪視時間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家庭暴力相對人處遇網絡、跨域合作、質性研究。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犯罪防治研究所 朱群芳所指導 余承明的 警察受理(疑似)精神疾患者案件應對處理之實證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警察、危機處理小組、精神疾患、心理衛生、社會安全網的重點而找出了 社工訪視時間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社工訪視時間,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司法社會工作

為了解決社工訪視時間的問題,作者戴世玫,陳至心,王青琬,莊謹鳳,霜毅柔,黃心怡,陳怡青,陳玟如,李明鴻,蔡杰伶,張玉龍 這樣論述:

臺灣第一本以司法社會工作為名的專書 社會工作師、司法警政人員必備!   社會工作專業的發展,是人類社會進步的象徵;   司法社會工作的成形,則顯示社會工作專業的跨學科和多元特徵。   本書整合當代司法社會工作的定義,涵括「保護性社會工作」、「法院社會工作」、「矯治社會工作」三個面向,陳述現今重要的相關法令、機制設計、流程與實務操作,具體呈現司法社會工作的脈絡、價值與行動。   這是臺灣第一本以司法社會工作為名的專書,期許幫助臺灣未來司法社會工作的發展,並提供讀者在學術與實務工作上的參考。

社工訪視時間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從事家庭暴力相對人處遇網絡之心理師跨域合作及困境探究

為了解決社工訪視時間的問題,作者陳敏菡 這樣論述:

本研究從實務工作、專業困境、跨域層面三向度進行探究。研究者透過立意取樣方式,邀請三位心理師分享執業經驗,並採取敘說探究作為研究方法之概念,進行資料蒐集與資料分析。三位受訪者在家庭暴力領域執業皆已達十年、十五年、二十年,對於場域具有一定熟悉度,並已發展出因應專業挑戰之方式。本文之研究目的,為歸納出執行家庭暴力相對人處遇之心理師實務工作歷程、困境及跨域合作經驗,研究結果如下:一、專業人員具有性別差異,女性處遇人員在訓練過程以及處遇過程中可能會遭遇較多困境;二、專業進修、督導與專業同儕可增進專業訓練與普同感;三、團體共同帶領者可形成特殊的支持作用,倘若能發展出固定的共同帶領者,將可提升調節之功能;

四、處遇人員之核心信念存在兩種模式,不同模式的選擇 將對處遇工作產生偌大影響;五、來自案主的語言直接回饋,最能增進專業人員對於工作之熱忱度,且可增進法官對於判處處遇之意願;六、部分被害人在某方面也是相對人,如果能強制安排課程,要求被害人參與,或許更有助於調解與改善整體伴侶關係;七、基於經費、時間與其他因素之考量,除法官處遇判定率下降外,原設定放置於鑑定處遇機制之資源遭省略機率逐漸增高;八、價值觀會影響後續對於工作場域之選擇,以及對於案主之接納程度;九、增添非工作關係之情誼,可增加工作間的網絡順暢度,且可提升網絡間之工作效率;十、當專業人員具備較高專業認同度時,將有較高意願使用個人、專業、跨域三

層面來尋求困境之調適,因此,提升專業認同程度是為面對困境之有效因子之一。

智者生存:醫療現場的行為經濟學 為什麼醫生和病患想的不一樣?

為了解決社工訪視時間的問題,作者大竹文雄,平井啓 這樣論述:

──別傻了,你的敵人從來都不在醫院的診療室── 洞悉醫療現場的各種偏誤與不當行為, 就能不留遺憾地為自己及家人,做出更明智的醫療決策!     ★ 第一本把行為經濟學的觀點,聚焦在醫療及公共衛生領域的代表作   ★ 19位日本頂尖醫師與經濟學家現身說法,告訴你:面對各種最真實的醫/病僵局與認知差距,有何因應策略?   ★ 立足全球醫療現場的第一手研究,提供躍然於紙上的行為經濟學思考方式,及活用理論的原則與方法     為什麼一位能提出合理診斷結果及治療方針的醫師,   從病患的角度來看,卻很有可能把他當作是一名「惡醫」呢?     醫生:「為什麼病人不能做出明智決定呢?」   病患:「為什

麼醫生無法理解我的心情呢?」     在此之前,沒有人知道病患的決策過程和行為是如何改變的,   也沒有人告訴我們:要怎麼正確地去看醫生?     本書匯集第一線的醫學、公共衛生學、心理學、人類學、   行為經濟學和社會行銷等領域的專家,   完整揭露:醫病雙方在做醫療決策時,可能產生的偏誤與不當行為,   同時也向讀者提出「不受行為偏誤所困」的明智解方。     ▶▶什麼是醫療現場的行為經濟學?   醫師和患者之間,在「要怎麼接受醫療行為」這件事上,   其實存在著一條巨大的鴻溝……     ‧現狀偏差(我現在還不要緊)   ‧當下偏誤(我不想現在做決定)   ‧沉沒成本偏誤(我不想讓過去的

治療付諸流水)   ‧可得性捷思法(醫生,我看到可以治癒癌症的產品廣告……)     ▶▶給病患和家屬:面臨抉擇時,該如何做出明智的決策?   透過理解偏誤,就能在疾病的治療過程中,   發揮出與醫護人員「形成共識」的強大作用……     ‧確定性效應(手術的成功率有90%,但失敗率有10%,咦?)   ‧損失規避(就算接受癌症篩檢,還是有無法治癒的可能)   ‧選擇/資訊過剩負荷(我乾脆不要接受治療好了)   ‧助推(原來我接受這項療法是有好處的)     ▶▶給醫護人員:行為經濟學如何釐清決策時的偏誤?   即便擁有充分的專業知識與臨床經驗,   醫護人員在做決策時,依然會被行為偏誤所困…

…     ‧醫護人員該如何向「有限理性」的患者及家屬提供資訊?   ‧如何把「利他性」應用在醫療現場?    ‧為什麼在「急性期」很難做出決定?    ‧如何透過「自由家長主義」和「助推」進行醫療誘導?     獻給所有徬徨的病患家屬、醫療從業人員,   以及手中拿著候診號碼牌的你!     行為經濟學的特性,依存於每個人的價值觀和文化之中。由於疾病帶來的風險程度與時間經過方式不盡相同,展現在行為經濟學中的偏誤特徵也會隨之改變。因此本書所舉的實例,內容涵蓋:癌症篩檢、心血管系統疾病、重症、中止延命治療/安寧療護、器官捐贈,乃至於家屬的後悔情緒等,進行分門別類、鉅細靡遺的探討。     除了以

病患與家屬的行為作為分析對象,本書更納入醫師和護理師的視角,探討他們身上出現的行為經濟學特性,以及這些特性和醫療行為/看護行為之間的關係,值得所有生活中必須「和疾病打交道」的讀者一讀!

警察受理(疑似)精神疾患者案件應對處理之實證研究

為了解決社工訪視時間的問題,作者余承明 這樣論述:

近年,有關執勤員警對於面臨疑似精神疾患民眾應對互動之問題,經由2019年台灣發生鐵路警察李承翰先生於執勤時遭民眾刺傷後不幸致死之憾事,引起廣泛討論,並持續受到民眾及政府相關單位之重視。 鑒於精神疾患者本身或其家屬、社會大眾遇有(疑似)精神疾患者,需要緊急協助時,警察單位常係民眾首要之緊急聯繫單位。警察人員為相關案件應處之第一反應者,故警察人員面對相關案件之自我效能、應處方式、案件後續轉介之決定,均對於警察與病患雙方安全、權益以及後續程序具有重大影響。且有關國內專門針對警察人員應對精神疾患者之實務狀況研究甚少,故透過研究了解我國警察應對精神疾患者之現勢及實務相關問題,對於相關主題之研究發

展應有其開創性及必要性。本研究以質性研究方式進行研究探討,資料蒐集時間於2021年11月開始,至2022年1月結束,分別於我國2直轄市與1省轄市之轄下共計8個派出所中,選取有意願並符合相關經驗之警察人員,針對其目前對於相關狀況之處置方式、心理態度、裝備使用現況、其他機構實務合作情形等,進行深入訪談。本研究共計訪談8位現職派出所警員,均採面對面的深度訪談模式。每次訪談時間約為一至一個半小時。 本研究結果描繪出現行警察人員面對(疑似)精神疾患者之實務上現況。在現況部分,可分為「警察人員個人感受層面」以及「實務現況處理層面」等二部分。經歸納,在「警察人員個人感受層面」部分,歸納出警察與精神疾患者具

較高之應對頻率。在對於精神疾患者應處上較為不易,且對其具有較高之警戒心。在做法部分先採取言語上緩和情緒,若無效則進而使用強制力。並表示警察人員缺乏且需要對於精神疾患者專門之應處訓練。另在新式裝備訓練如電擊槍之熟稔度及使用性較低。在「實務現況處理層面」部分,歸納出警察接獲報案時之通報方式與內容,對其裝備攜帶與心理準備上具有影響性。另在應處精神疾患案件時,與消防、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跨單位間缺乏有效溝通,且患者後續治療追蹤較為不足。 在政策建議部分,提出在警察人員訓練,建議可借鑑美國孟菲斯危機處理小組(Memphis Crisis Intervention Team)之教育訓練模式,以提升警察單位處

理精神疾患相關案件之自我效能。另在實務現場之跨單位處理間,應促進相關資訊之流通,特別係護送就醫與否之決定單位與應處流程,並落實執行相互通報機制。在地方衛生主管機關部分,建議可視地方資源狀況,設立社區緊急精神醫療服務以及採用草屯療養院精神醫療緊急處置線上諮詢中心之模式,設立精神疾患之24小時線上諮詢中心,由地方衛生主管單位直接提供警、消、社工等單位即時的專業諮詢建議與後續案件追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