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契約範本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租賃契約範本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寫的 不動產經紀法規要論(6版) 和江中信的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租屋族小心!北市抽查市售空白租賃契約書近六成是舊版 - Udn也說明:北市不少租屋族經濟負擔大,但北市法務局會同地政局日前蒐集轄內超商、文具店及書局等通路所販售之住宅、房屋租賃契約書共計18...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金大鼎 和詹氏所出版 。

世新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陳添輝所指導 曹筱筠的 房屋定型化租賃契約之研究 (2015),提出租賃契約範本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押租金、修繕、提前終止、費用爭議、房屋所有權之讓與。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土木工程系土木與防災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 林正平博士所指導 魏新紘的 公有不動產活化效益與評析-以臺北市房地租金價格為例 (2015),提出因為有 公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標租、國有財產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租賃契約範本的解答。

最後網站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 - Amazon AWS則補充:擔保金(押金)由租賃雙方約定為___個月租金,金額為元整(最高不得超過二. 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承租人應於簽訂本契約之同時給付出租人。 前項擔保金(押金),除有第十一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租賃契約範本,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動產經紀法規要論(6版)

為了解決租賃契約範本的問題,作者 這樣論述: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是考試院「不動產經紀人普考」之必考專業科目之一,包括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四大主題。本書除了解釋四大法律之立法內容,並且收錄近三年之考選部試題,以及考上學員之考試心得分享,提供給讀者如何準備國家考試之方法及秘訣,幫助你一次金榜題名。

租賃契約範本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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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定型化租賃契約之研究

為了解決租賃契約範本的問題,作者曹筱筠 這樣論述:

摘 要近來引發社會熱議的不良出租人事件越演越烈,讓弱勢的承租人成為刀俎下的魚肉,租屋市場長久的積弊沉苛,因而被媒體關注。許多不良出租人強勢要求簽定不公平的租約、隱瞞重要資訊、片面修改租約、巧立名目收費、動輒威脅提告、房屋損壞欠修、恐嚇高額違約金、押金不還等各種令人咋舌的情節。另一方面也有些承租人,返還租賃物時,門窗釘滿釘子、甚至電視被取走,流理臺冰箱也不翼而飛等等。這些是肇因於我國租賃規範不健全,租賃糾紛逐年攀高,官方版的租賃定型化契約取得不夠便民,91年公告以來也從未修訂,因此如何修訂一份公平合理的官方版租賃契約且以方便民眾採用來擴大影響力,才是保障權益,才是避免紛爭的開始。此研究主題

內政部版本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為討論方向。首先先提出現今的的租賃現況,以使用內政部版本定型化契約所產生實務案例,再檢討行政介入內政部版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建議需改正修訂與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評析之處,最後總結與修改建議版本。關鍵詞: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押租金、修繕、提前終止、費用爭議、房屋所有權之讓與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為了解決租賃契約範本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近390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140頁,8篇專題深入解說權利變換原理與機制   穿插13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

實務與理論全貌

公有不動產活化效益與評析-以臺北市房地租金價格為例

為了解決租賃契約範本的問題,作者魏新紘 這樣論述:

依國有財產法第4條第1項規定,國有財產區得分為公用財產與非公用財產兩類,公用財產係供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公營事業直接使用,具有公共使用性質,非公用財產,係指公用財產以外可供收益或處分之一切國有財產,各級政府為活化閒置公有非公用不動產,往往將所屬非公用不動產予以出租,本文以臺北市內各政府機關經管公有不動產為研究主體,首先介紹國有財產法中有關公有不動產之意義及定位,次介紹各單位目前辦理各項公有不動產之種類、方式及相關法源依據,分析比較其異同。再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經管臺北市公有房地出租案件為本研究主要對象,以修正之B/C比率(modified B/C ratio)方法分析其出租決策之效益,並探

討政府機關於辦理標租時除經濟上收入(即租金)外,應綜合考量相關隱藏利益、非成本、公益目的、社會福利照顧等因素,經分析2014年至2015年間臺鐵局經管臺北市各區公有房地標租案件,年租金率大多為5%以上。依B/C比率法予以分析之結果,B/C比率最小值為2.421249,可知臺鐵局目前辦理之臺北市公有非公用房地之出租皆屬可行方案。 緣公有非公用不動產之活化具有吸引民間企業投資減輕機關公共預算支出負擔、提供就業機會、活絡當地經濟發展等功能,惟其租金收入如欲提升接近市場租金水準,並兼顧社會資源分配正義之實現,本文認為現行臺北市境內公有不動產之出租法令所需考量之配套措施如下:1.租金優惠措施應以出租

供公共利益、社會福利目的或社會正義等之使用者為限,2.得適度放寬公有不動產之使用限制,並增加收取履約保證金等保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