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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法優於實體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穆儀,羅格思,章庠寫的 2022法學緒論頻出題庫:考古題絕對完備‧掌握考場趨勢(九版)(高普考/地方特考/各類特考) 和蔡佩芬的 法學緒論(十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什麼是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以刑事法為例 - 法律百科也說明:二、刑事特別法的種類(舉出幾種,非指特別法僅有下述幾種) · (一)實體法 · (二)程序法.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千華數位文化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謝哲勝所指導 陳奕澄的 船舶油污染侵害國際商港之民事責任 (2021),提出程序法優於實體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國際商港、船舶油污染、公共信託理論、污染損害、責任限制、責任保險、直接請求權、外國判決承認與執行。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張定原所指導 林秉晟的 健康食品網路再購行為之研究-以某公司健康食品網路行銷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網路行銷、再購行為、4P行銷策略、模糊德爾菲法、層級分析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程序法優於實體法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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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程序法優於實體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2法學緒論頻出題庫:考古題絕對完備‧掌握考場趨勢(九版)(高普考/地方特考/各類特考)

為了解決程序法優於實體法的問題,作者穆儀,羅格思,章庠 這樣論述:

  ◎熟悉題型觀念‧掌握致勝關鍵   法學緒論考試的內容主要以法學緒論和民法、刑法等基礎法科的基本知識為主。對於絕大多數非法律相關科系出身的考生而言,有一定的困難度。法學緒論的命題特色為廣、多、雜,出題以各法律規定為主。除了勤讀法條以外,勤做考古題掌握考題方向,更是不可省略的步驟。   ◎主題式實戰演練‧強化法條記憶   本書第一部分為精準命中測驗題庫,共分七個單元,將重要的法律,如憲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及訴訟法等,做一系統分類,並經由名師精心設計。既收錄經典題目,又能有效分配試題難易度,層層遞進,在解題過程中,掌握本科脈絡,以期達到考前關鍵時間內快速複習、事半功倍的效果。   ◎考

古題絕對完備‧掌握考場趨勢   第二部分收錄最新試題及解析,保證時效最新、解析最精、收錄最全,歷年試題的統整,利於掌握考試最新脈動與命題方向。本書將近年試題一網打盡,毫不保留,經過名師詳解,類似的題目再出個一百次,也不害怕!輕鬆學習、快速理解,掌握命題趨勢,必定能在考場所向披靡!   ◎各科準備要點   一、法律之基礎概念部分:應注意法律與社會現象的關係「法律與道德、法律與經濟」、法律的分類「特別法與普通法、實體法與程序法」、法律的適用「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擬制與推定」、法律的解釋「論理解釋」、法律的效力「關於人、時的效力」及基礎法學之概念「如法律的一般原理原則」、各種法律之制裁「民事、刑事及

行政制裁(尤以對公務員之制裁)」。   二、憲法:要注意憲法特殊的立法方式,憲法修正是以增修條文的方式獨立於本文之外的,所以考生要注意哪些本文的規定已被增修條文凍結而不能適用了。   三、民法:民法的體例分為總則、債編、物權、親屬、繼承五章。其中最重要的是總則與親屬編,建議考生務必熟讀這兩個部分,其次是物權法;債編雖然也會命題,但因為內容廣泛,所以要好好準備也很困難,但建議至少要看法條的規定。   四、刑法:刑法以總則的內容為重,分則的部分大概只要掌握比較常見的罪名的條文規定即可。此外並應注意各條文之應用。   五、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以起訴、公訴、自訴、告訴、告發等幾個概念的區別最

重要,另外考生要瞭解刑事訴訟中法官、檢察官、被告的角色及相互間的關係,及刑事訴訟程序中的強制處分等等重點。     六、民事訴訟法:諸如訴訟的種類、給付之訴、形成之訴的意義都是重點。   七、行政法:行政法並非一部統一的法典,相關法規很多,其中較重要的有行政程序法、行政執行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員懲戒法等。其中,行政程序法不僅規範行政程序,亦包括行政法基本原則與行政作用的規定,建議務必熟讀。   八、其他常考法律:公司法、法院組織法、中央法規標準法、著作權法、消費者保護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勞動基準法等,準備上以熟讀法條為主。

船舶油污染侵害國際商港之民事責任

為了解決程序法優於實體法的問題,作者陳奕澄 這樣論述:

臺灣規範船舶油污染民事責任的主要法源為海洋污染防治法(簡稱海污法),經比較法的觀察,與1969年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國際公約之1992年議定書(簡稱CLC1992)存在下列差異:例如地理要件、船的要件、油的要件、責任主體、排他條款、免責事由、污染損害的定義、強制保險及直接訴權、時效、管轄權及外國判決之承認與執行等,此等差異皆是海污法未來修法所需注意之事項。國際商港之客體性質為公共信託財產,屬於民事客體,可為物權之客體。商港水域所有權在實質上屬於全體國民,名義上為國家所有;透過制定法之授權,將商港水域經營權轉化為港務公司私有,並課予公共信託義務之限制。海污法修法時應明確污染損害之定義,包含清除油污

染、復原及預防措施費用、財產損害、環境損害、純粹經濟上損失及懲罰性賠償。至於非財產損害應非海污法污染損害之求償範圍,如適用民法第195條第1項,宜引入「觸碰法則」而限制之。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之制度設計考量從一開始鼓勵航海之特權,轉變成為務實考量-部分賠償優於完全無法受償。因此,有必要將限責基金之設立作為行使責任限制之要件。此外,宜授權主管機關以法規命令定期檢討限責金額。強制責任保險之直接請求權應定性為被害人的特別權利,其行使要件、抗辯事由及時效等,有待立法補充。此外,縱使CLC1992明列抗辦事由,但妨訴抗辯是否屬於CLC1992所列抗辯事由仍有爭議,海污法修法時應特別釐清。CLC1969、C

LC1992及燃油公約,對於外國判決之承認與執行均以自動承認為原則。相較而言,臺灣非公約締約國,臺灣船舶油污染民事責任判決在外國之承認與執行將遭遇較多的法律實務阻礙。

法學緒論(十版)

為了解決程序法優於實體法的問題,作者蔡佩芬 這樣論述:

  本書的適用對象是一般民眾、非法律系學生、法律系大一學生。本書的內容是來自於任教中,學生常發問的議題,以及長期在校擔任社區法律服務時民眾容易遇到的問題,故著重在實用性,除了非常基本的理論概念,以及提供非法律系學子參加國家考試的需求外,不呈現純理論性的課程。     本書的特色是「圖文並茂」,一改傳統教課書之單純文字描述方式,遇有案例、訴訟流程,或相關程序,以流程圖、表或圖畫呈現,舒緩法學文字的生澀,增進非法律人的閱讀興趣。本書部分內容獲得教育部教學卓越計畫的創新教材獎。

健康食品網路再購行為之研究-以某公司健康食品網路行銷為例

為了解決程序法優於實體法的問題,作者林秉晟 這樣論述:

近年來因疫情影響導致線上購物之蓬勃發展,網路購物已逐漸普遍於消費者的日常生活,其中健康食品則為近年來網購之新興產品,並隨著消費意識的改變及線上購物平台的快速成長,增加了消費者在網路上的購買行為,凸顯了對於網路購買與再購研究的重要性。本研究探討某公司網路平台會員對其健康產品購買與再購之行為,首先透過4P行銷策略、文獻回顧及諮詢健康食品產業與行銷的專家學者,整理出影響公司網路平台健康食品行銷策略之相關構面與評估準則,接著運用模糊德爾菲法(Fuzzy Delphi Method, FDM)及層級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來進行問卷設計,邀請行銷產業與網路

平台的專家學者進行問卷發放及資料分析以獲得構面與因素之權重。根據本研究的結果篩選出產品品質、產品定價、虛擬通路及產品促銷等四大構面以及12項評估準則,並根據排序結果發展相關的行銷策略。研究結果發現在重要排序中不定期折扣活動、多種線上或線下介紹、推廣及優惠與以組合價格販售這三項準則會間接影響消費者再購意願,因此在選購健康食品時,可優先考慮這三項準則做為參考之依據,本研究結果可以提供相關業者在經營與行銷策略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