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聘人員年終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約聘人員年終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業鑫寫的 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超白話從聘僱、管理工時、調動、資遣全方位解說勞動法規及處理辦法 和蔡信章的 勞動法隨觀(第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法規內容-僑務委員會聘僱人員工作考核要點也說明:三、工作考核分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年終考核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 聘僱人員除平時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或約聘僱契約內所訂事項,應隨 時解聘僱者外,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天下雜誌 和翰蘆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林三欽所指導 羅心妤的 我國公務人員權利救濟管道之變革 ─以復審與申訴、再申訴之程序定位為中心 (2021),提出約聘人員年終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務員、申訴、復審。

而第二篇論文義守大學 資訊管理學系 吳有龍所指導 雷豫薰的 國軍生產單位之職業軍人與約聘雇人員對影響工作滿意度因素之探討–以軍備局某生產單位為例 (2019),提出因為有 職業軍人、約聘(僱)人員、工作滿意度的重點而找出了 約聘人員年終的解答。

最後網站約聘人員福利 - Meal33則補充:他說,這些人的工作,比公務員還辛苦,但卻沒有辦法享有公務員該有的福利。全台將近3萬名的約聘僱人員只有年終獎金是依照公務人員法令,此外,包括退休金、考績獎金、因公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約聘人員年終,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超白話從聘僱、管理工時、調動、資遣全方位解說勞動法規及處理辦法

為了解決約聘人員年終的問題,作者陳業鑫 這樣論述:

20個勞資地雷X 40種應對流程與話術範例, 每個人都看得懂、立即可用,簡單掌握勞資法規重點, 經理人調度人事不擔心,上班族明白權益不吃虧。   ‧招募應徵為什麼不可以問家庭狀況、不能做心理測驗?   ‧在家上班的員工怎麼打卡才合規範?   ‧周年慶、促銷季工作爆增,怎麼談加班不觸法?   ‧實習生協助處理行政工作為什麼有違法令?   現在的主管工作多、業績壓力大,而且還有法律風險。勞資法規愈來愈嚴格,企業動輒觸法,管理員工的第一線經理人可能一開口就觸法,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而上班族也經常弄不清楚法規,搞得與公司關係緊張,或讓自己的權益白白受損。   了解勞資法律規範真的有這

麼難嗎?其實只要有基本的法律意識,就不會犯錯。   陳業鑫律師是台灣唯一同時具有勞資雙方代表及主管機關、上市公司董事經歷的律師,在勞動法規領域有20年的經驗。他用大量的實務案例,說明勞動法規中人權與職權的分界,釐清歧視與平等,列舉最常見的勞資爭議問題,告訴你如何運用法律,從招募、獎懲到離職,每一關都加強和諧的勞資關係,預防勞資爭議風險。   .招聘   面試時問對方家庭狀況、做心理測驗居然都可能觸法?約聘人員該享有正職員工的福利嗎?   .獎懲   公司每年一定得發年終獎金嗎?員工如果經常遲可以扣薪水嗎?   .工時與休假   一例一休上路後排班怎麼辦?變形工時怎麼計算?生理假一定要准

假嗎?   .資遣與離職   試用期滿不適任,可以請員工走人嗎?哪些狀況員工可以自己提資遣?   本書每一篇應對一個問題,附上法律處理流程與合法的應對策略,   遇到問題就能隨時參考,快速了解,一步一步解決問題。 好評推薦   中華民國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 李育家   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 邵瓊慧   職場作家 謝文憲   資深職涯顧問師 郭南廷(熱血people人資暗黑棋局)   「法律白話文運動」副總編輯 林大鈞   「推薦這本《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希望透過本書能為更多的台灣中小企業,預防勞資糾紛產生,雙方共享打拚的美好成果。」──中華民國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 李育家

  「陳律師透過其多年的實務經驗,在招聘面試、管理員工、加班排假乃至離職解雇、發生職災等場景中,挑戰勞方自以為理所當然的觀念或直指許多企業主的迷思,並提出平衡論述及具體建議,相信不論是企業主、人資主管或勞方讀之,都能受益良多且看得津津有味。」──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 邵瓊慧   「透過勞動檢查的實戰經驗學習確實扎實,但付出的學費累積下來,對於公司肯定也是沉重的負擔。本書將艱澀的條文轉化成實際案例與生活化的說法。若你是一位對於勞動關係感興趣,又或勞動關係正是你工作的一部分,那這將是會實質幫助到你的工具書。」──資深職涯顧問師 郭南廷(熱血people人資暗黑棋局)   「本書無疑是了解勞動法

規的絕佳利器,勞工可藉此建立法規意識自我保護、資方亦可獲得指引建立良善勞動環境,值得您將它放入購買清單的首選。」──「法律白話文運動」副總編輯 林大鈞  

我國公務人員權利救濟管道之變革 ─以復審與申訴、再申訴之程序定位為中心

為了解決約聘人員年終的問題,作者羅心妤 這樣論述:

公務人員與國家關係具長久歷史,其係基於國家之特別法律關係所任用,負有忠實執行職務、為民服務並造福社會大眾之義務。然而,公務人員仍為國家一份子,不應僅因其身分而剝奪其應有之基本權利,於講求民主法治的我國,更應全面落實其基本人權及普世價值之保障。 公務人員與國家間由傳統特別權力關係,發展至公法上之職務關係,於歷經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187號解釋,至最近釋字第785號解釋作成,更加確立了對於公務人員基本權利之保障,展現出我國大法官致力於破除特別權力關係 ,該號解釋闡明了公務人員如遇侵害其權利之人事行政行為,於申訴、再申訴後仍不服者,依然有提起行政救濟機會,不再如以往僅屬行政處分性質者,

經復審後方得進入行政法院。爾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亦依釋字第785號解釋意旨,於民國109年10月以公保字第1091060302號函發布「人事行政行為一覽表」,檢討部分人事行為是否為行政處分之定性,並擴大復審標的。此一擴大公務人員救濟範圍之精神固然值得肯定,惟此舉是否與釋字第785號解釋方向一致,值得深入探討。 是以,本文先從公務人員與國家關係之演變,及公務人員保障法概述出發,接著介紹本文核心—釋字第785號解釋與公保字第1091060302號函,並提出論點,再嘗試以不同救濟管道之相關案例加以分析研究,以客觀中立之法學角度,探討釋字第785號解釋作成前後,各自對公務人員的保障範圍與

實益之影響,期許能使公務人員之救濟管道得以與時俱進,從而建構更趨於完善之公務人員救濟制度。

勞動法隨觀(第二版)

為了解決約聘人員年終的問題,作者蔡信章 這樣論述:

  本書以2018年1月31日最新修正公布的勞動基準法為核心,採逐條釋義的方式,謹以法律條文的立法理由、主管機關勞動部的函釋,以及司法實務上的見解作為論述的依據,並以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的一百多件具體案例及職業安全衛生法(原名稱:勞工安全衛生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勞動檢查法、大量勞工解僱保護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法、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保險條例、企業併購法、全民健康保險法等法規來解說,方便讀者快速理解勞動基準法及其他勞動法規等相關重要的梗概,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著者以具體的案例方式,簡潔、扼要說明勞動法規的精義,著重實務上的見解,除了可

作為引領中小企業經營者、人資部門(HR)、關心己身權益的各行業勞動者及對勞動法規有興趣學子研讀、參閱之入門書籍外,更適合實務界人士處理勞資爭議相關法律問題之參考,對於修習勞動法的學子面對國考也能有所助益。  

國軍生產單位之職業軍人與約聘雇人員對影響工作滿意度因素之探討–以軍備局某生產單位為例

為了解決約聘人員年終的問題,作者雷豫薰 這樣論述:

隨著國軍人才招募政策的急速改變,從徵兵制變換到全募兵制的期間,部分國軍單位的人力及專業程度無法獲得有效的補充,影響國家任務進度的推動,尤其對於研發面的高級專業人才招募,無法優先於民間企業,以至於需要以聘(僱)用的方式向社會爭取優秀人力,進而形成國軍單位內職業軍人與約聘僱人員人數,趨近於相同的狀況,然而,身分別不同的兩個工作群體,要如何在各自不同的勞動規範、福利制度及國家政策下保持互動,並對於國軍生產作業的推動與執行,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乃形成本研究之動機。本研究針對職業軍人及約聘(僱)員工兩個身分別的工作群體分別實施工作滿意度的調查,首先區分為相同環境背景的軍職及員工,再將兩個不同的群體相互

比較,探討其如何在同一個工作環境共處,所造成的融合、衝突,又對一個生產單位的組織管理及生產品質造成什麼樣的影響。研究結果發現,原先假設身分別的不同對工作滿意度影響其實不大,實際會影響的因素其實是個人的經歷及管理階層的領導方式,個人的經歷會讓人有比較,在有參考項目的對照下,會產生出需求以及期望滿足的目標,因而形成工作滿意度。而管理階層的領導方式如無法公平、公正,則會造成人員的對立心態。研究建議某生產單位應朝向制度明確、公開並落實施行的方向前進,以消弭受到因身分別而產生的不平衡,使人員在接受管理時能夠信服,讓員工工作滿意度朝正面發展,以達到單位和諧、產能提升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