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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銀行網銀被鎖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佳瑩寫的 時尚法——時尚產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 和霍揚揚的 獅子山上的新月:香港華人穆斯林社群的源流與傳承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個人網路銀行服務如何申請?也說明:第e個網路(iBank)與前版個人網路銀行(nb1)有何差異? ... SSL密碼錯誤次數達四次被鎖住怎麼辦? ... 為何晚上12點過後登入網路銀行卻無法查詢及進行交易?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秀威資訊所出版 。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何曜琛、王偉霖所指導 張孟妍的 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研究-以銀行業為中心 (2020),提出華南銀行網銀被鎖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公平合理原則、適合性原則、說明義務、評議決定。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余啟民,、李相臣所指導 吳東陽的 中國信息安全法制發展-以網絡安全法為中心 (2019),提出因為有 網絡安全法、網絡空間主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個人信息保護專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華南銀行網銀被鎖的解答。

最後網站華得來點數兌換網則補充:華得來、華得來點數兌換網,華南金控、華南銀行、華南永昌證券、華南產險客戶持有華南銀行信用卡刷卡消費所獲得之紅利點數得與「華得來」點數合併兌換。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華南銀行網銀被鎖,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時尚法——時尚產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

為了解決華南銀行網銀被鎖的問題,作者林佳瑩 這樣論述:

  ◎傳奇時尚品牌LV為什麼要控告My Other Bag和The Face Shop聯名發行的粉餅盒?LV又是怎麼說服法院取得逆轉勝?   ◎讓Chanel的logo哭哭,是搞笑致敬?還是商標侵權?   ◎Adidas和台灣的將門企業(Jump)爭奪「三條線」的註冊商標,纏訟將近40年,到底發生什麼事?   ◎你知道LV的「水波紋」和特殊造型的「鎖扣」,雪肌精的藍白瓶身、eos的圓形護唇膏,還有「鑽石恒久遠,一顆永流傳」的廣告標語,都是註冊商標嗎?   ◎Hermes的凱莉包、柏金包、三宅一生的baobao包、Louboutin的紅色高跟鞋,還有Rimowa的行李

箱外觀造型,可以取得註冊商標嗎?   ◎製造與Celine囧包相同造型的包包販售,要賠償多少錢?   ◎設計與他人品牌類似風格的衣服,會侵害別人的著作權嗎?   ◎從iPhone手機到AirPods,蘋果電腦公司(Apple)如何全方位滴水不漏地保護自己的IP?   本書詳盡收錄超過80個與時尚產業相關的有趣案例,您可透過此書全面掌握台灣時尚法的重要案件,了解世界知名時尚品牌如何主動積極進行IP布局,在法庭上又是如何進行攻防取得勝訴判決。      本書快速簡單地介紹與時尚產業相關的台灣法律,從商標法、著作權法、公平交易法以及專利法等多個角度切入,直搗時尚法的關鍵核心,與您一同拆解看似

晦澀難解的實際案例,讓時尚法(fashion law)不再是奢侈品,而是平易近人的法律知識。   【LV v. My Other Bag】案   我可以用LV的商標嘲諷LV很不環保嗎?這是言論自由保護的範圍嗎?   【Rimowa v. OCCA】案   Rimowa的行李箱怎麼受到法律保護?原來行李箱溝槽的寬度也是關鍵之一?   【Celine囧包】案   兩大時尚品牌Celine和Givenchy聯手起訴!為什麼一審和二審法官有不同見解?   更多知名時尚品牌案例:   Adidas/ Apple/ Asus/ Birkenstock/ Burberry/ Bvlgari/ Cam

per/ Chanel/ Citizen/ De Beers/ Dior/ Fendi/ GAP/ Harry Winston/ H&M/ Hermes/ Hugo Boss/ Issey Miyake/ K Swiss/ Kenzo/ Kose/ Louboutin/ Louis Vuitton/ New Balance/ Porter/ Rimowa/ Rolex/ Seiko/ Swarovski/ Vans/ 夏姿…… 依字母排列

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研究-以銀行業為中心

為了解決華南銀行網銀被鎖的問題,作者張孟妍 這樣論述:

美國雷曼兄弟導致次級房貸危機後,金融風暴席捲全球,蔓延到台灣,引發連動債相關之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之爭議,追究其主要原因不外乎金融服務業於推介金融產品及服務時,對於內容及交易方式、風險等未盡說明義務,造成資訊不對等之弱勢一方即金融消費者,承擔無法承受之風險;過去相關說明義務、適合性原則多存在於行政命令或各業自律規範,違反效果常有爭議。在法制不足情況下,金融消費者更需耗費時間、金錢,藉由訴訟爭取權益。檢視我國法制,相關規範確實有不足情形,促使我國正視金融消費者之權益,而訂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而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係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由政府捐助基金成立之財團法人,積極辦理消費教育宣導外,於金融

消費爭議發生時,基於公平合理原則,有效處理之,以強化金融消費者對市場信心,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除了推陳出新的金融商品及服務日趨複雜專業外,金融環境變化的挑戰及因應金融科技快速發展,金融消費者個人資料價值也衍生相關問題,透過創新的演算法,大數據對於不斷增加、種類多元的資料快速進行分析和處理特點,可以預測金融消費者下一步行為,助於金融服務業提升服務及開拓市場,但在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分析之過程,均可能損及金融消費者的隱私權,在金融科技及隱私權應如何消長衡平,也是個難題。本文檢視銀行業投資型金融商品,說明金融消費者保護之必要性後,介紹英國公評人等外國機制,並與我國金融保護實體規範相比較;在我國金

融消費者保護實踐部分,積極層面,審視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應遵守之廣告真實性、認識客戶、適合性原則、說明義務;消極層面,分從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探討金融消費者受法律保護之權利,以及金融消費者權益受損時救濟途徑。藉由評議及判決案例,瞭解金融服務業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之態樣;而評議與判決間,因為評議公平合理原則的適用,金融消費者更有機會獲得實質上正義,最末提出研究現行實務見解之疑義,嘗試釐清並提出解決之道。

獅子山上的新月:香港華人穆斯林社群的源流與傳承

為了解決華南銀行網銀被鎖的問題,作者霍揚揚 這樣論述:

  實地考察、口述訪談、徵引大量文獻史料   重新認識獅子山下那既熟悉又陌生的香港   伊斯蘭在香港早已扎根多年,卻始終鮮有針對香港華人穆斯林社群的研究作品。本書透過「實地考察」和「口述歷史訪問」,對兩大香港華人穆斯林社群展開「在地化」的過程及其演變的研究。作者一方面從微觀角度深入探討香港華人穆斯林社群在香港的發展:包括先輩的背景、在港定居的過程、宗教生活、子女教育、社會組織的建立與財務管理、宗教信仰的傳承等,並描述伊斯蘭社群在香港奮鬥的歷程,瞭解他們在融入主流社會生活的同時,如何緊隨香港社會經濟的發展步伐而邁步向前,並同時努力嘗試在高度世俗化和商業化的香港社會中,保存伊斯蘭的傳統信仰和文化

內涵;另一方面,亦從宏觀的角度討論華人穆斯林社群與其他族裔、與全球其他地區的穆斯林的關係,以及在香港的政治角色。 本書特色   1.本書為香港中文大學伊斯蘭文化研究中心「東亞伊斯蘭研究叢書」之一。   2.書中徵引大量史料,親自訪談口述,從嶄新的角度,探究香港華人穆斯林的離散、遷移與認同。   3.專家專序推薦:何佩然(香港中文大學人文學科研究所所長)、楊興文(伊斯蘭文化協會(香港)會長)、傅健士(James D. Frankel,香港中文大學伊斯蘭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專序推薦   傅健士(James D. Frankel,香港中文大學伊斯蘭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何佩然(香港中文

大學人文學科研究所所長)    楊興文(伊斯蘭文化協會(香港)會長) 作者簡介 霍揚揚 博士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學士及歷史學哲學碩士,英國萊斯特大學(University of Leicester)博物館研究哲學博士。研究興趣包括東亞地區文化遺產的定義和利用、都市發展與文化遺產政策的演變、以及華南地區穆斯林社群的歷史發展和身分傳承等不同的議題。 東亞伊斯蘭研究叢書總序 徘徊於熟悉與陌生之間的鄰人:伊斯蘭教在東亞/孔德維 推薦序/傅健士 推薦序/何佩然 推薦序/楊興文 自序 穆民──香港華人穆斯林的聚合與離散 第1章 導論 第1節 緒言 第2節 文獻回顧:香港伊

斯蘭研究一覽 第3節 研究方法 第4節 「華人穆斯林」、「社群」及「在地化」相關概念的定義與討論 第2章 概論香港穆斯林社群發展史 第1節 飄洋過海:香港穆斯林社群之肇始 第2節 二次大戰以降香港穆斯林的社群發展 第3節 全球化下的香港穆斯林社群 第3章 落地生根:開埠初期來港的華人穆斯林(廣東穆斯林) 第1節 伊斯蘭在華南的地區的傳播 第2節 南來北往:香港「廣東穆斯林」與「北方穆斯林」之別 第3節 南來穆民先驅:廣東穆斯林 第4章 戰前廣東穆斯林在香港的「在地化」 第1節 「在地化」與廣東穆斯林的來港路徑 第2節 「在地化」之肇始:「中華回教博愛社」 第3節 家國情懷:粵港兩地華人穆

斯林社群的互動 第5章 「在地化」的高峰:戰後廣東穆斯林的社群生活 第1節 聚合而居的廣東穆斯林 第2節 宗教傳承的新嘗試:廣東穆斯林社群的伊斯蘭教育 第3節 廣東穆斯林群參與本地社會與政治事務的嘗試 第6章 風雲變色:二次大戰後來港的北方穆斯林 第1節 政權更迭下的香港華人穆斯林社群 第2節 香港華人穆斯林社群的新元素:北方穆斯林的南遷 第3節 北方穆斯林的「在地化」和政治參與的嘗試 第7章 聚合與離散:1970年代至今香港華人穆斯林社群的政治參與和社群重組 第1節 聚合同流:兩大華人穆斯林社群在戰後至1970年代的共同政治參與 第2節 華人穆斯林社團的進一步政治化(1970年代至今)

第3節 華人穆斯林社群的分離與宗教意識的減弱(1970至1990年代) 第4節 千禧年代以來重新建立宗教意識的嘗試 第8章 總結與後記 總結:在世俗中掙扎的香港華人穆斯林社群 引用文獻   【東亞伊斯蘭研究叢書】總序  徘徊於熟悉與陌生之間的鄰人 伊斯蘭教在東亞/孔德維   因為種種原因,華文學界在東亞伊斯蘭教(尤其東北亞)的研究尚未成熟發展。當前伊斯蘭信徒佔全球人口20%,更有增加的趨勢;而在過去二十年,全球人口流動人口流動的密度已達歷史高峰,生活於非穆斯林國家的穆斯林數量乃日益增長。自上世紀七十年代末以來,伊斯蘭受到世界媒體和學界的熱切關注,有關東亞伊斯蘭教的研究,亦自跟從

這一潮流而漸次興起。歐美學界對東亞伊斯蘭的系統性理解最早起源於歐洲傳教士。與作為前輩的耶穌會一樣,中國內陸宣教會(Inland China Mission)在十九世紀中葉「也積極地在研究中國的穆斯林,其目地當是對穆斯林宣教做準備。」現代的伊斯蘭教研究自然不同被賦予這種宗教殖民或是判教的色彩,而是期望以客觀的角度釐清現象。伊斯蘭在東亞具超過一千年的歷史,但卻在華文(及其他東北亞國家)的論述中欠缺了適當的位置。當「伊斯蘭」與「恐怖主義」、「難民」等概念被習慣性地劃上不當等號時,伊斯蘭教與穆斯林便如大都市的鄰里,徘徊於熟悉與陌生之間。這一種忽視,足以令我們對今天世界局勢的理解出現重大誤差。   在

東南亞,伊斯蘭教可說是主要宗教。十三世紀之後,來自西亞與北非的穆斯林商人漸次將伊斯蘭教帶入東南亞的島國。到了十六世紀歐洲人東航至當地,馬來亞與印度尼西亞已經有大量的穆斯林人口。今天印尼穆斯林是世界上具有最大穆斯林人口數量的現代國家。雖然印度支那半島居民主要信奉傳自南亞的印度教與佛教,泰國、柬埔寨、緬甸地區亦有不少穆斯民居民。有關歷史上和現代的東南亞伊斯蘭教,學界早已多有研究。往北觀察,在一般來說被認為是中華文明中心的華南與華中,其實亦散落著不少被紀錄為「回回」或「回民」穆斯林。在兩廣、福建等沿海地區,穆斯林在十三世紀蒙古治下多有參與海上貿易,更曾因政府內部鬥爭與遜尼、什葉派之間的鬥爭而引發長年

戰亂,割據一方;除了青海、寧夏、甘肅、陝西等因毗鄰中亞穆斯林群體而具大量穆斯林的地區,華文傳統稱為中原的洛陽、開封等地,亦有各式穆斯林聚居過五百年。由於各種的誤解,過去學者經常誤認為大明與大清帝國長期實行「海禁」,但近十年的史學成果告訴我們,「海禁」祇不過是以國家的力量壟斷與管剩國際間的海上交流,而不同於禁絕一切異國事物於國門之外的「鎖國」。比較華南、東南亞與歐洲的原始文獻,穆斯林即使在歐洲人主導東南亞海域的年代,仍然活躍於華南、東南亞與印度洋各地之間的貿易。在較東的臺灣,穆斯林人口在二十世紀前鮮見於歷史紀錄之中,這可能是臺灣在荷蘭、明鄭政權、大清與日本帝國的時期確實與伊斯蘭世界的接觸有限,但

也這可能是學者忽略了隱匿於文檔中的穆斯林。在二次世界大戰後,從中國移居臺灣的穆斯林計有二萬至六萬人,當中也包括了早已移居泰、緬而後遷至臺灣的雲南穆斯林,由於戰亂關係,人數未有精確統計,多於教內流傳。然而,現在的臺灣穆斯林群體也包括了從各國到臺的約十五萬旅居者,主要包括印尼及非洲各國的勞工及留學生,亦有少量從阿拉伯國家到臺經商的暫居者。為了滿足日益國際化的生活形態與經貿發展,臺灣近年亦安排了不少伊斯蘭友善的活動與揩施,如「國際清真產品展」(International Halal Expo)、引入各種伊斯蘭節慶、承諾設立「清真驗證(halalapproved)餐廳」以及旅館中的伊斯蘭祈禱室等等。雖

然穆斯林在韓國的人口仍然稀罕,但同樣也推出類近措施。   與傳統上被假定為單一文化體系的印象相異,由於「少子化」及勞動人口不足等問題,日本政府也在二十一世紀初已逐步引入外勞與研習生,安倍晉三政府更在2018年制定各項如人數上限與工作年期等細節,大舉向東南亞及南亞各國海外勞工招手,預計到2024年之前將引進34萬名外籍勞工。日本政府為整個計劃安排了11種語言與126項支援政策,亦為不少中小企業與過半數的國民所期待。日本引進外國勞工與學生的計劃的重要對象為東南亞、南亞及西亞各國,當中不少國家都擁有龐大的穆斯林人口。因此,日本國內的穆斯林數目亦在過去十年增益甚多。在2014年,日本清真寺數目約為8

0所,至2018年,數字已增為105所。日本與伊斯蘭文明的因緣自然不止近年的經濟合作。早在明治維新以前,日本已與伊斯蘭世界多有民間的聯絡。在1890年,以推行泛伊斯蘭主義聞名的鄂圖曼帝國的蘇丹和哈里發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Abdul Hamid II,1876 - 1909在位)就在1890首次遣使日本,過六百人的使團獲明治天皇(1867-1912在位)接見。自此,兩國開始了不少的小規模交流。至大正年間,由於1904-1905年的日俄戰爭令鄂圖曼帝國與日本帝國有了同仇敵愾的感覺,伊斯蘭世界對日本有豐富的想像,兩國的官方與民間交流日益增多。不少日本思想家定義亞洲文明時,將伊斯蘭世界與自身視為一體

。1920年岡倉天心(1862-1913)在倫敦出版《東洋的理想》(The ideals of the East)倡議「亞洲一體論」,就提出「阿拉伯的騎士道、波斯的詩歌、中國的倫理與印度的思想,都旨於一種古老的和平」。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大川周明(1886-1957)等倡言的「聯合伊斯蘭論」及在華北成立的「防共回教同盟」等等,更將亞洲各地的伊斯蘭教力量,視為日本帝國與歐美各國抗衡的潛在力量。事實上,日本早在二十世紀初已成了東亞各地穆斯林交流的重要基地。舉例說,早於1907年7月,十一位中國穆斯林留學生在東京上野精養軒利用同教的「出使日本國大臣兼遊學生總監督」楊樞(1844-1917)提供的資

金成立近代中國穆斯林首個民間組織「留東清真教育會」。該會章程第一條就以「聯絡同教情誼,提倡教育普及宗教改良為本旨」,當中宗教改革的味道與方向類於在北京辦學的著名穆斯林精英王寬(1848-1919)。數年內,來自中國十四個省的留日穆斯林學生已全數加入「留東清真教育會」(共三十六人,當中一人為女性,另有一人具阿訇資格)。   在伊斯蘭世界,東亞的身影亦逐漸清晰。沙特阿拉伯在2016年公佈的改革計劃「沙特願景2030」(Saudi Vision 2030)確立三大目標,希望使產業多元而解決高度依賴國際油價的結構性經濟問題,從而成為阿拉伯與伊斯蘭世界心臟、全球性投資強國、亞歐非樞紐。來自東亞的資金與

技術,可說是計劃重點之一。在2019年末,沙國更將華語定為該國教育體系的第三語言。據北歐聯合銀行(Nordea Bank AB)的數據,即使2019年寰球政治、經濟狀態不穩,日本、韓國及中國投資者均是印尼、巴基斯坦、馬來西亞及數個海灣國家的主要外國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來源。在本世紀,東亞在二十世紀末以來累積的資本與生產技術,很可能會在伊斯蘭世界的經濟活動帶來重大影響。   自二十世紀的各項技術革新以來,人類的生活方式起了無以回頭的改變。2000年出現了第一部智慧型電話到2020年已能推出市場的5G技術,讓各種新形式的經濟活動得以可能,遠端醫療、家居工

場、人工智能等,都使時間和空間大為壓縮。不同國家與文化背景之間的互動自必更為頻繁。因此,二十一世紀的文明交流將不會如十七世紀的早期全球化時代一樣,單為少數精英與國家壟斷;也因如此,文明間的衝突便如同經濟活動一般延伸至日常生活。伊斯蘭教與穆斯林在東亞、或是東亞投資者與移民在穆斯林國家的「能見度」提升既是機遇,也是誘發潛在衝突的危機。七十年代日本資金進入東南亞與過去數年中國的「一帶一路」計劃,都是探討現代東亞文明與伊斯蘭文明文化衝突的重要案例;而自九世紀伊斯蘭文明播入東亞以來的各種協作與衝突,也自然值得現代人參考。   香港有利的地理位置及開放的學術環境,對伊斯蘭研究具天然的優勢。1970年代在

香港大學擔任研究員的濱下武志曾在《香港大視野―亞洲網絡中心》提出香港曾經一時、面向四面八方、擁有八大腹地的海洋性格,當中超過一半的地域都有深厚的伊斯蘭教淵源。雖然與不少地區相比,伊斯蘭研究在香港起步較遲,但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並與東亞各地穆斯林社會的友好與密切關係,都令我們認為伊斯蘭研究在香港日益急切,亦具深厚的發展潛力。為了推動伊斯蘭研究在香港的發展,伊斯蘭文化協會(香港)(Islamic Cultural Association-Hong Kong)與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Department of Cultural and Religious Studies)及人文學科研究所(Res

earch Institute for the Humanities)於2013年7月31日簽訂協議書,成立「伊斯蘭研究計劃」,以期促進伊斯蘭文化的教學與研究工作。自2013年以來,「計劃」舉辦了國際性研討會、邀請國際學人訪問及出版各類書籍,並於2015年5月12日,升格為伊斯蘭文化研究中心。在2020年,香港中文大學伊斯蘭文化研究中心、臺灣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港政策研究所國際關係研究中心、Glocal Learning Offices、The GLOCAL合作,為推動華文學界在東亞伊斯蘭教的研究,決議推動「東亞伊斯蘭研究叢書」計劃,資助學界出版與東亞伊斯蘭教相關著作,回顧過去,關心當

代,思索未來。 孔德維博士(「東亞伊斯蘭研究叢書」總編,香港中文大學伊斯蘭文化研究中心) 〈在世俗中掙扎的香港華人穆斯林社群〉 從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香港華人穆斯林社群經歷了高低起伏的「在地化」歷程。這個動態而多變的「在地化」歷程是由政治、經濟及文化等各種不同的因素所驅動的。隨著本地華人穆斯林社群的社會經濟力量的增加,他們比起其他非華人穆斯林社群在本地政治事務具有更大的影響力。但與此同時,華人穆斯林社群的內聚力及宗教意識卻有所下降。隨著華人穆斯林家庭在經濟實力上的改善,很多華人穆斯林家庭不再聚居於同一社區,這令到社群之間的聯繫被減弱,以清真寺為中心的社區網絡也不再復見。不

少年輕的本地華人穆斯林的宗教意識薄弱,對伊斯蘭的認識也不足,使到香港華人穆斯林的宗教傳承出現了青黃不接的現象。這現象也反映了香港華人伊斯蘭教育不足的問題。「中華回教博愛社」是惟一在香港同時開辦伊斯蘭幼稚園與中小學校的辦學團體,但就讀旗下學校的華人穆斯林的數量在過去30年不斷不降。很多華人穆斯林家長認為伊斯蘭學校的升學表現不理想而不願意讓他們的子女入讀伊斯蘭學校。在香港這個高度世俗化的商業社會,子女是否能夠接受伊斯蘭教育似乎並不是華人穆斯林家長的首要考慮因素,報讀學校的公開考試成績及升學率反而是更為關鍵的考慮因素。 華人穆斯林家長在教育事務上傾向採取較務實的態度,這一點與其他南亞裔的穆斯林家長形

成對比。南亞裔穆斯林家長較重視子女的宗教教育,因此一般都願意把子女送到伊斯蘭學校就讀。在近年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的私人麥德萊賽(Madrasah,即宗教學校/學堂)也多由南亞裔或非洲裔的穆斯林開辦,留在清真寺中學習經文的學童亦以南亞裔穆斯林為絕大多數。

中國信息安全法制發展-以網絡安全法為中心

為了解決華南銀行網銀被鎖的問題,作者吳東陽 這樣論述:

網路改變了人類的生活模式,也造成了人類對於網路逐漸產生了依賴性,甚至是影響了國際運作以及國際交流。也因此網路安全(中國稱網絡安全)逐漸為全球所關注。也因此網絡空間主權的概念也因運而生,在網絡空間上各國仍應遵循既有之框架進行交流,避免衝突發生。另外國家營運也因為網絡快速發展而有了根本性的改變,從影響國家重大之關鍵基礎設施之概念,衍伸出關信息基礎設施。 也因此,在中國網絡安全法法制化前,以符合其國情之方式制定了相關的觀念通知以及指導意見,除了能在法制作業完成前先提供政府及社會有依循之方向,更有宣示網絡安全法制化之決心。除了網絡安全法之主要母法外,作為母法之相關子法也陸續出台,以達到快速應變以及

維持穩定之社會目的。 網絡安全與資訊安全(中國稱信息安全)是密不可分的,尤其現今社會詐騙案例層出不窮,如何保障民眾之個人信息不被有心人士濫用,目前中國並無專法規範之,僅於民法、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等法律中規範之,惟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分散於各主要法典,如發生侵害事件僅可透過法院程序進行救濟,且個人信息相關規定已屬落後,參考目前歐盟、台灣等個資保護規範,建議中國應可以制定個人信息保護專法,使得政府及民眾有依循之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