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法律責任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董事法律責任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戴國良寫的 超圖解經營績效分析與管理 :企業打造高績效祕訣 和TiN的 日本買房關鍵字:日本宅建士教你赴日置產一定要懂的50件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想閱文化有限公司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會計與法律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王志誠所指導 陳俊彥的 獨立董事之責任限制與補償制度 (2018),提出董事法律責任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獨立董事、董事責任限制、董事補償制度、董事責任保險。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研究所 王志誠所指導 吳家維的 公司實質控制者法制之建構—以影子董事與控制股東責任法制之比較分析為中心 (2012),提出因為有 影子董事、事實上董事、控制股東、受託義務、關係企業、關係人交易的重點而找出了 董事法律責任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董事法律責任,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超圖解經營績效分析與管理 :企業打造高績效祕訣

為了解決董事法律責任的問題,作者戴國良 這樣論述:

  ⊙超圖解式編法,圖文搭配,一目了然,一點就通。   ⊙架構完整,資料涵蓋面極廣,案例最多、最新。   ⊙企業舉辦讀書會、個人進修學習和大專授課教材的最佳參考工具書。   加速提升人才競爭力,超越對手!   →各行各業如何打造出高績效組織?如何提高公司的經營績效?   →從經營、領導、管理、策略及行銷,歸納核心要點知識。   →完整公開張忠謀、貝佐斯、稻盛和夫等國內外大師高經營績效的企業祕訣。   →收錄逾百位具代表性的企業家經營管理心法。   各行各業如何提高經營績效?   包羅經營、管理、策略及行銷   最重要、必記、必用的核心知識   企業界每天兢兢業業努力

工作、打拼,為做出好成績。有好的經營績效,公司就可以勝過競爭對手,享有較高市場占有率、市場股價及市場領導力,並且深受大眾股東及全體員工的愛護及支持,使公司可以長期、永續經營。   因此,企業界究竟該如何做,才能打造出高績效組織?以及如何做,才能提高公司的高經營績效?這就成了企業界長期努力的目標及追求的終極。   國內唯一一本集結國內外13位大師及99位成功企業家為主要內容的商管書籍,適合企業舉辦內部教育訓練或讀書會,將本書列入必讀教材,必可使員工都能打造出高績效組織及提升各級幹部們的經營與管理重要知識,也必能加速提升公司的人才競爭力,進而超越競爭對手。  

董事法律責任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香港今日社論2021年05月27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FfqwxWDY8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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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加密貨幣價值暴升暴跌,波幅之大叫人瞠目結舌,多國宣布加強規管,港府亦着手草擬法例,監管虛擬資產市場。加密貨幣面世10多年,比特幣最廣為人知,近年更湧現很多「有趣新奇」的新貴,支持者認為,加密貨幣可以提升交易效率、成為新時代重要支付結算工具,甚至挑戰政府法定貨幣地位,前途無可限量,然而亦有愈來愈多聲音質疑,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本身並無內在價值,充其量只是類近黃金的替代品,價格大幅波動反映它們現階段不過是高風險投機工具,炒作情况甚至有「龐茲騙局」味道。冒風險投資是個人選擇,但政府沒必要方便散戶冒險豪賭,加密貨幣發展充滿未知,規管寧可先從嚴,出了大事才收緊,已然太遲。

蘋果頭條
ViuTV成功捧紅藝人及節目,反觀電視廣播(511,TVB)節目受到不少市民批評,繼而影響廣告收入,內部財務問題亦不容忽視。《蘋果》收到一份債券名單,列舉TVB由2016年至2019年購買的債券,除了已知曉的星美及國儲能源外,原來仍涉及去年被頒令清盤、前主席陳國強好友葉家海旗下的凱華集團,以及早前違約的紫光集團債務,兩筆債合共2.8億元。公司去年年報提到對投資組合作出檢討工作,並出售部份債券。TVB非執行董事徐敬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出,凱華債券已經在2020年底已經按專家估計作出適當的撥備;包括紫光集團和其他等仍然未出售的債券,仍已在資產值上作出了適當的調整,以符合審計師要求和上市公司條例。

東方正論
千億沙中綫一波多折,超支延誤、剪筋沉降、醜聞不絕,詎料低處未算低,港鐵又透露噩耗,指紅磡至金鐘過海段明年第一季通車的情況「嚴峻」,意謂又要延期。由於港府拒向沙中綫工程預算「封頂」,延誤會否又帶來超支,超支會否又由納稅人埋單,不由人不擔心。港鐵昨日舉行股東大會,表示沙中綫過海段紅磡至金鐘段工程,因兩個關鍵工序包括新舊路軌接駁、新信號系統及列車出現延誤,令明年首季通車目標「充滿挑戰」,「非常嚴峻」,現正努力追進度。

星島社論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就壹傳媒事件繼續出招,質疑壹傳媒遲遲未復牌,以及行政總裁張劍虹稱黎智英資產被凍結絕不影響集團運作及財務,言論不負責任及/或蓄意誤導,表示已以壹傳媒小股東身分,委託律師向執法機關正式投訴張劍虹及其他董事,要求徹底調查,並保留一切其他法律權利。壹傳媒昨晚發出通告,表示黎智英資產遭凍結,無影響集團財務及運作,按現時財政狀況,至少足夠支持十八個月,並申請今天復牌。不過,從集團披露財務數據可見,在現金結餘及應收款扣除負債及應付款項後,淨現金結餘已不足一點六億元,難言充裕。

經濟社評
外媒報道本港將丟棄大批新冠疫苗後,食衞局即澄清有免浪費的處理方法,不過亦指出,疫苗猶豫十分嚴重,已採購的針劑有明顯機會過剩,與藥廠的下一輪採購談判成果或未如理想。港府眼下要全力谷針,鼓勵可打盡打、爭取復常,但亦要妥善籌謀處理餘貨,免背負浪費污名。為平衡有效抗疫和善用公帑的兩難,港府未來可嘗試爭取較有彈性的合約,且讓有意明年打針人士登記意向、支付按金,減少浪費。有外電前天表示,本港或因公眾猶豫、疫情受控等因素,拋掉數以百萬劑疫苗,港府當晚隨即澄清,已抵港且未用的復必泰約84萬劑,限期為8月中,科興則約有105萬,未及接種的針劑可延運、不付運,或經世衞捐出。

獨立董事之責任限制與補償制度

為了解決董事法律責任的問題,作者陳俊彥 這樣論述:

就提升公司治理效能而言,原期以透過法律強化獨立董事的責任與義務,並防止其濫用權利損害公司、股東及社會大眾的利益,進而提升公司的運營績效。然而,若因過重的責任造成獨立董事權利義務失衡,反而可能會造成其以保守的態度執行職務或擔心被告,進而影響個人聲譽及財務損失,將使得獨立董事選擇辭任。獨立董事責任保護機制可區分為董事責任限制與董事責任補償機制,我國雖已於2018年公司法修法時將董監事責任保險入法,但對於董事責任限制與其他補償制度則尚有討論空間。而為解決獨立董事責任風險過重問題,主管機關應可在現行法令規範下引進免責條款或責任限制之制度與更合理的補償機制,除可避免因法令問題造成獨立董事權利與義務不相

當的問題,也能完善獨立董事之保護制度。台灣自2002引進獨立董事制度迄今已逾十餘年,然而獨立董事是否真能為公司治理發揮效用,對於獨立董事是否可以給予適當的責任限制與合理的補償制度,恐怕仍是一個值得學界與主管機關繼續關注討論的議題,因此希藉由本論文提出適當之建議,俾充實我國獨立董事責任限制及免除與補償制度之發展,以健全獨立董事制度之架構,是撰寫本論文的初衷。關鍵字:獨立董事、董事責任限制、董事補償制度、董事責任保險。

日本買房關鍵字:日本宅建士教你赴日置產一定要懂的50件事

為了解決董事法律責任的問題,作者TiN 這樣論述:

  2013年,安倍經濟學射出了三支箭,再加上同年申奧成功,引爆了台灣人對日本房地產的爆買潮。當時,在台灣專營日本不動產買賣的業者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其中也不乏老牌房仲企業加入戰局。時至2022年,日圓大幅度貶值至20年來新低價位,再度引爆了外資瘋搶日本不動產的狂潮。同時,因為疫情封控等因素而急欲出逃的中國富裕階層,不,甚至連中產階級,都眼見機不可失,趁機入市搶日本房。另一方面,因為後疫情時代的通膨以及供需失衡,東京精華區的房價早已突破了90年代泡沫時期的新高點。在這樣的環境之下,究竟日本的不動產還能不能買?應該要怎麼選?投資難度更甚以往!   本書的作者TiN長期居住在東

京,是資深房產投資家,也是位擁有日本不動產經紀人「宅建士」證照的日本房市專家。曾於台灣出版過三本東京不動產投資的相關書籍,這些書籍當時還被機構投資家以及專做日本線的房仲人員視為是入行的基礎教科書。此外,這三本書也幫助了許多當時赴日買房的投資者深入了解市場、閃避掉了許多風險。   後疫情時代,作者再次以尖銳的觀點、在地的視角、並結合最新趨勢,撰寫了《日本買房關鍵字》與《日本買房大哉問》兩書。本書《日本買房關鍵字》內容詳細分析在日本購買房屋時,有怎樣的產品可以選擇;交易過程時,會遇到怎樣的問題;房屋與土地有怎樣的法令限制;買房時,如何選擇建商以及房仲業者...等。同時,本書也詳細介紹投資時,不可

不懂的一些基本財務知識。   本書總共五大篇,50個關鍵字。這些都是在日本買房時,非常重要的基本觀念與知識。內容不浮誇、不勸敗、不唱衰、不高談闊論教你如何炒房賺大錢,但告訴你,日本買房不能不懂的知識與不可不知的風險。在你花上千萬日圓赴日買房前,不妨先花個幾百塊台幣購買這兩本書,就當作是日本買房前的「重要事項說明書」。相信這兩本書一定能幫助讀者更加了解日本不動產市場的整體輪廓,買屋決策時,能夠掌握全局、趨吉避凶。也期望各位讀者讀完本書後,能夠買到心中理想屋、投資順利賺大錢!   一、自住篇~我在日本有個家   有土地的透天厝比較好?塔式住宅比較炫?   本篇告訴你,日本有錢人喜歡哪種產品,你

又適合哪種產品!   二、實務篇~交易過程全攻略   如何慎選幫你服務的業者?日本又有哪些口碑優良的大建商?   筆者為你破解,怎樣的格局才是好屋,交易流程有哪些細節需要留意!   三、算計篇~財務知識不可少   投報率越高越好?如何善用槓桿與套利交易獲取巨大財富?   投資並不像你想得這麼單純,有些小知識,你不能不懂!   四、法令篇~法條規則很重要   權力關係怎麼看?法令限制知多少?   買房,一定要了解這些「你以為你懂,但其實你不懂」的法條與規則   五、投資篇~日本置業當房東   投資產品百百種,哪種產品會賺?哪種產品必賠?   本篇教導讀者如何從五花八門的投資產品中,挑選出

最適合自己的物件! 本書特色   ◎華人圈最專業、詳細的日本置產工具書   ◎產品・法條・財務計算,詳細剖析!   ◎達人親授,教你選間理想的房屋。   出版過多本東京買房暢銷書籍,且擁有日本不動產經紀人「宅建士」證照的房市專家TiN,告訴你買日本房該怎麼買! 專文推薦   官柏志|株式会社LANDHILLS董事長   黃逸群|東京都心不動產董事   廖惠萍|東京房東網集團會長   顏博志|海內外房產專欄作家   (依姓氏筆畫排序)  

公司實質控制者法制之建構—以影子董事與控制股東責任法制之比較分析為中心

為了解決董事法律責任的問題,作者吳家維 這樣論述:

我國公司法在2012年1月4日修法前,董事係採取形式認定之標準,必須具備法定職稱且經法定程序選任者,方為公司法第8條之當然負責人。又,公司法上並未直接規範自然人控制股東,而僅於關係企業專章中對控制公司之責任設有規定,但由於其責任主體限於公司組織,而不及於非公司組織之自然人,形成法律規範上之漏洞。亦即,修法前僅就法律上董事之責任定有明文,而對於事實上董事及影子董事之法律責任,則欠缺相關規範,造成實務上存在非董事而享有與董事相同之經營實權之人,或者控制股東不願由其本身當選為董事,卻由受其指揮操縱之人頭當選為董事,迂迴達到參與公司運作的目的,甚至藉此掏空公司牟取私利。此等公司之實質控制者逸脫於

董事責任之約束,造成有權無責之情形,無疑是我國公司治理上嚴重之規範缺口。 所幸,修法後增訂公司法第8條第3項:「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之非董事,而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而實質指揮董事執行業務者,與本法董事同負民事、刑事及行政罰之責任。但政府為發展經濟、促進社會安定或其他增進公共利益等情形,對政府指派之董事所為之指揮,不適用之。」除了正式引進實質董事之規範外,並因此而架構起控制股東對公司之受託義務,將有助於我國公司法制之健全發展。但該條文除了有不足及未臻明確之處,更會與我國關係企業專章之部分規定發生齟齬,產生適用上之疑慮。因此,本文以「英國法實質董事」與「美國法控制

股東」之法理,作為外國立法例之研究對象,輔以英美法重要司法實務判決之發展,期許能對我國法律規範有所啟發。 筆者希冀能重新建構公司法第8條第3項,使其成為我國公司法實質董事及控制股東責任之有效規範途徑。同時,就控制股東之關係人交易及其持有多數股權而濫用多數決原理之行為加強監控機制,並再檢視我國關係企業專章之條文,確實有效移植揭穿公司面紗原則或法人格否認法理於條文中。最後,亦希望藉由本文粗淺之探討與建議,達成拋磚引玉之效,使我國公司實質控制者之法制建構更加蓬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