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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地通行權民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蕭培寫的 【完全對應實際考情】農會招考:民法 和三民名師群的 2023初等、地方五等[一般行政]速成套書(初考/地特五等)(贈公民小法典)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宏典文化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吳從周所指導 翁禎翊的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研究——以實務爭議問題為中心 (2020),提出袋地通行權民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共同最高限額抵押權、確定期日、民法第881條之1、民法第881條之8、民法第881條之12。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張鈺光所指導 黃靜怡的 人役權於高齡化社會的制度建構與運用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人役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袋地通行權民法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袋地通行權民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完全對應實際考情】農會招考:民法

為了解決袋地通行權民法的問題,作者蕭培 這樣論述:

  ★全國各級農會第7次聘任職員統一考試日程整理:   ※簡章下載/各級農會職缺及應考資格公告:111年9月5日至9月23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各級農會受理考生報名:111年9月19日至9月23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寄發准考證:111年12月(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開放准考證遺失者上網列印准考證:111年11月25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考場公告:111年11月25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筆試:111年12月18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筆試成績放榜:112年1月4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完全對應農會考情,讓您掌握

真正會考的重點,奪分過關上榜;收錄相關歷屆試題,多刷題、多練習,應考功力更上層樓。★   民法為國家考試中極為重要之科目之一,也與吾人日常生活中遇到之各種法律行為息息相關,而其範圍廣泛、內容繁瑣,要在短期間內完整掌握,恐非易事。也因此,研讀上應先瞭解民法之基本概念、理論基礎及命題大綱,進而針對各章節之出題比例,適正排定讀書計畫,切忌鉅細靡遺地針對每一章節、條文作地毯式背誦,或徒耗過多的時間針對特定主題進行研讀。畢竟,國家考試並非學術研究,聚焦針對命題焦點作有意義的投入,才是上榜的不二法門。   一、 命題大綱及閱讀重點   我國民法共分為五編,分別為總則編、債編、物權編、親屬編及繼承編,

債編與物權編統稱「財產法」,親屬編與繼承編統稱「身份法」,茲將各編之綱要重點摘述如下:   (一) 總則編:總則編係針對民法各編作一般性之規範,共可分為法例、人、物、法律行為、期日及期間、消滅時效、權利之行使等七章,「法例」章係規範法律適用與解釋等共通原則、「人」、「物」二章分別規範權利義務主體及客體、「法律行為」、「期日及期間」、「消滅時效」等章係規範權利義務之發生、變更及消滅,「權利行使」章則係規範權利行使之內容及方法。本章重點包括:自然人與法人、死亡宣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主物與從物、無權處分、時效中斷事由、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之差別等。   (二) 債編:債編於國家考試中具有舉足輕

重之地位,共可分為通則、各種之債二章,「通則」主要係規範債法之基本原理,按其內容又可分為債之發生、債之標的、債之效力、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債之移轉、債之消滅等六小節,其中較為重要者包括:要約與承諾、代理權之授與、無權代理之效力、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等;而「各種之債」則係規範各種典型之債權契約,其中較為重要者包括:買賣、贈與、租賃、借貸、僱傭、承攬、委任、合會、和解、保證等10種契約類型。   (三) 物權編:物權編係規範人對物之支配關係,共可分為通則、所有權、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抵押權、質權、典權、留置權及占有等十章,其中以「通則」、「所有權」、「抵押權」等三章最為重要。尤應

注意不動產之登記效力、動產物權讓與生效要件(現實交付、簡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管線安設權、袋地通行權、善意取得制度、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抵押權之擔保範圍與效力、抵押權次序讓與與拋棄、最高限額抵押權、質權之標的等。   (四) 親屬編:親屬編主要係規範家族間親屬關係之發生、消滅及其效力,共可分為通則、婚姻、父母子女、監護、扶養、家及親屬會議等七章,本編重點包括:血親與姻親、親等之計算方式、結婚之要件(結婚之法定年齡、結婚之形式要件、近婚親禁止、重婚禁止)、法定財產制、離婚之方式(兩願離婚、裁判離婚)、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之效力、監護、扶養等。另應注意釋字748號解釋作成後,相同性別之二人

,亦得成立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自108年5月24日施行後,同性之二人得依戶籍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亦準用民法關於夫妻財產制、遺產繼承及繼親收養(收養配偶子女)之規定。   (五) 繼承編:繼承編主要係規範自然人死亡後,其遺產歸屬之法律要件及其效力,共可分為遺產繼承人、遺產之繼承、遺囑等三章。本編重點包括: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代位繼承、繼承之同時存在原則、限定繼承、遺囑能力、遺囑之方式、應繼分與特留分之計算等。繼承編考題多半結合親屬編出題,並常以實例題方式呈現,請考生一併留意。   二、 結語   民法相較於其他法科,體系龐雜、條文繁多,較難

一蹴可幾地融會貫通,因此,本書使用簡潔、精要之文字闡述民法各編體系架構,並摘錄具代表性之判解函釋及學說見解,期能收執簡馭繁、綱舉目張之效。另農會考試焦點集中於總則、債總、物權通則、抵押權及親屬繼承等編(章)節,本書收錄歷屆試題解析,其目的即在使讀者更加熟稔考情趨勢,因此在考前務必撥空閱讀。最後,希冀本書的出版,對於各位有所啟發或助益,期能儘快自考試苦海中破繭而出,往人生的下一個階段邁進。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研究——以實務爭議問題為中心

為了解決袋地通行權民法的問題,作者翁禎翊 這樣論述:

最高限額抵押權為實務上爭議繁多之問題,然於民國九十六年民法物權編修正施行增訂相關章節後,學說上多僅就新法內容為介紹說明,而未持續聚焦於新法解釋適用上發生的各項疑義,對新舊法銜接適用衍生之相關爭議亦缺乏系統性之整理。故本文透過對最高法院判決進行實證研究與分析,爬梳出重要之法律爭點,並就各個爭議要件中,對照我國學說見解進行整理,並參考日本法之文獻進行討論。本文於第二章中先就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基本內涵為介紹。其中就最高限額抵押權的核心特徵而言,早期實務見解認為最高限額抵押權係擔保「未來可能發生」之債權,然學說和現行民法第881條之1均強調,最高限額抵押權應該係擔保「不特定」之債權;最新的實務裁判也指

明擔保債權的特定與否,是最高限額抵押權和普通抵押權的最大差異之處。至於最高限額抵押權的從屬性該如何理解和解釋,學說上向來區分成「從屬於基礎法律關係」與「從屬性最大緩和化」(或否定從屬性)兩說,實務裁判則多未明確表示見解。本文第三章在處理最高限額抵押權的擔保債權範圍與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的問題。本文認為,最高限額抵押權的擔保債權範圍於形式要件上,必須於土地登記簿上有所記載,如僅記載於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上,則該契約書必須實際提出作為登記簿的附件,才發生物權效力;在實質要件上,擔保債權範圍的登記內容必須符合「實質限定性」與「客觀明確性」。倘形式要件或實質要件有任一不符合,則屬於擔保債權範圍沒有限制的概括

最高限額抵押權。本文認為,於民國九十六年民法物權編修正施行後設定的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應屬無效,與之相對,於此前設定的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則為完全有效。本文第四章則處理最高限額抵押權的讓與問題。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讓與包含三種型態:與基礎法律關係一併讓與、獨立讓與、與擔保債權一併讓與。實務上爭議最大者為獨立讓與,本文認為,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17條具有真正溯及的效力,因此不論最高限額抵押權的獨立讓與是發生在民國九十六年民法物權編修正施行前或後,均為有效;至於獨立讓與的效力應採不區分說為當,不論受讓者的地位為何,獨立讓與的最高限額抵押權僅發生債權人標準變更,債務人、擔保債權範圍標準則不變。本文第五章、第六

章詳盡處理了最高限額抵押權確定的問題。就最高限額抵押權的約定確定而言,本文第五章認為「確定期日」與「存續期間之終點」是完全相同的概念;至於「存續期間之起點」是否同樣也有限制擔保債權範圍的功能,本文認為應該判斷該起點之約定是否與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日相同而定。就最高限額抵押權的法定確定而言,本文詳細回顧了民國九十六年民法物權編修正施行前實務裁判所宣示的各項確定事由,並與現行民法第881條之12第1項各款規定相互對照說明。於此部分,本文重要的見解有:債務人單方拒絕繼續發生債權債務關係,並不該當民法第881條之12第1項第2款的「擔保債權不再繼續發生」;民法第881條之12第1項第6款係過往實務裁判見

解的明文化,因此當然具有真正溯及效力;民法第881條之12第1項第6款但書所指「查封經撤銷」應係指抵押物於物理上遭啟封始該當之。最後,本文第七章完整介紹了共同最高限額抵押權。共同最高限額抵押權分成兩種類型,一為純粹共同最高限額抵押權,一為累積共同最高限額抵押權。就前者而言,本文認為其要件為:擔保債權範圍、債務人、最高限額完全同一,且於土地登記簿上註記為「共同擔保」;而其於效力面得準用民法第875條以下關於普通共同抵押權的規定。反之,若上開要件缺有任何之一,則為累積共同最高限額抵押權,本質上並非「共同擔保」,在效力上也不應該透過民法第881條之17準用民法第875條以下之規定。

2023初等、地方五等[一般行政]速成套書(初考/地特五等)(贈公民小法典)

為了解決袋地通行權民法的問題,作者三民名師群 這樣論述:

  ★套書內含:共同科目25天速成(國文+英文+公民)+法學大意+行政學大意!   ★搭配把三科濃縮成一本精華的共同科目速成:專為不想花三本書錢&不想花讀三本書時間的考生準備,不用下重本也能準備到共同科目。   ★套書附贈《公民小法典》,幫助考生輕鬆應考,俐落地將考場的零碎時間化為涓涓入袋的分數!   【適用對象】   這套《初等、地方五等[一般行政]速成套書》適用於初等考試及地方特考五等考試一般行政類科。   【考試資訊及報考利多】   ◎初五等考試: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初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高普考)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

(地方特考)並列為我國公務人員考試中三大最具代表性的考試。   其中初等考試不限學歷,凡是年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報考。該考試每年固定舉辦,提供不同領域人才的公職就業機會。考生可依自身學習背景及興趣來選擇自己喜歡的類科,應考科目大多都是學校的必修科目,讓各類科考生在報考時就擁有一定程度的競爭優勢。   初等考試只考四科,且全為選擇題型,一經錄取起薪可達三萬元,並享有完整公務員福利,絕對是有心在公職領域打拼的最佳入門選擇!   相較於初考由中央政府開缺,全國統一選填志願分發;地方特考則是由各地方政府開缺,採分區報名、分區錄取的方式,工作地點離家比較不會過遠。加上地方特考與初考考試時間差不到1

個月,因此以初考為目標的考生也可以加報地方特考五等,一次準備,二次上榜機會。   ※正確考試資訊以簡章為準※   【一般行政類科介紹】   一般行政類科工作範圍廣泛,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單位都有人力需求,每年缺額量多穩定。其工作簡單易上手,且考試科目無特殊專業背景要求,懷抱公務員夢想、喜歡行政庶務的考生,可以優先選擇此類科報名。   一般行政的工作內容,由於是針對普通行政事務而開設,因此工作涵蓋很廣,多以例行性事務為主,像是文書處理、事務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字等,不會牽涉到太多的專業技能。   也因此,考上一般行政類科公務員,將來遇缺所能申請分發的單位,廣度也居各類科之冠,最有機會調回住家附

近,因此是多數公職考生的第一選擇!   【套書有什麼】EAN:4711100553919   ◎《共同科目25天速成》2022/05   ◎《法學大意》2022/04   ◎《行政學大意》2022/05   ◎ 贈:《公民小法典》2022/04   ※套書出版日期為上架日,實際出版日以各單書為準※   【套書內容】   一、共同科目25天速成   (一)國文   針對初等、五等國文命題趨勢精心彙編,共分五大主題:   1.字音字形辨正:精選常考易混淆字音250字+易混淆字形500字+字音字形綜合測驗60題,幫考生治療音形不分的症狀。   2.成語測驗:成語依主題分類,並附成語解釋,易懂易讀

。還專頁收錄命題委員很愛考的年紀之成語。各類題辭分門別類,一起記憶,事半功倍。最後名師群精選成語綜合測驗80題來讓考生練練手。   3.國學常識:此部分幫考生歸納整理從先秦到清代的各家學說流派及著名作家,並以簡單易記表格呈現,讓國學常識不再艱澀難背。   4.書信結構及用語:這些古人信件用詞偶爾會被命題,作者已將之濃縮表格化成三頁內容,有背考出來就立馬拿分。   5.公文格式用語:此部分詳細介紹公文基本格式,提示撰寫要點,並將重要公文用語以表格呈現,簡單易懂。   (二)英文   針對初等、五等英文命題趨勢精心彙編,主要有兩大主題:   1.常考文法:   系統化整理常考文法重點,分12章:(

1)八大詞類及五大句型、(2)動詞與主詞的一致性、(3)動詞時態、變化及種類、(4)助動詞、(5)不定詞用法、(6)動名詞用法、(7)分詞用法、(8)名詞與冠詞、(9)介系詞、(10)被動句、(11)假設句、(12)三大子句。每章後配合單元練習厚植實力,版面清晰明瞭,搭配圖表幫助理解及活用文法。   2.常考單字1000字:   本部分精心分析出各大國家考試常考單字1000個,依字母分類,用最有效率的方法提升考生的字彙儲備量。   (三)公民   由三民輔考權威名師依據最新命題大綱編寫,共分成4章,27個主題,內容涵蓋:1.個人、家庭、社會與文化、2.國家、政府與政治、3.民主與法治、4.生產

、分配與消費。每章皆有重點整理加精選試題,關鍵考點並特別標示,輔以表格歸納整理相似觀念,有效幫助考生融會貫通公民考科內容。   (四)最新試題詳解   書末收錄110年鐵路佐級與111年初考試題,題題詳解,透過最新題目的演練,快速熟悉考科命題趨勢,提升應考實力!   二、法學大意   (一)16個重點掌握常考範圍   法學大意命題範圍橫跨法學總論、公法、民法、刑法與其餘相關訴訟制度,可謂浩如煙海。但是從歷屆試題分析可知,題目需要的是基本觀念和理解,只要能掌握常考條文就已經掌握本科七八成的分數。本書依據歷年出題範圍收錄16個常考重點,並配合111年2月最新公布法規精心修訂,讓讀者能快速進入備考

核心區域。   (二)精選試題鑑往知來   本書以淺顯易懂方式編撰內容,即使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易看懂、快速吸收。複雜的大法官解釋採重點節錄,幫讀者去蕪存菁。將投入的時間以最高比例轉化成實質的分數。各章節末尾收錄精選試題,配合常考熱點鑑往知來,快速拿分。再搭配本社出版的《法學大意小法典》,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三)100%題題詳解   本書收錄108~111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試題、鐵路人員特考佐級考試試題、司法人員五等考試試題共10份,100%題題詳解。掌握最新命題動態,必能掌握考試致勝關鍵!   三、行政學大意   (

一)繁雜學說內容深入淺出   本書根據初五等行政學大意考科的命題方向為考生整理了七大主題,包括:(一)行政學基本概論、(二)組織理論、(三)人事與財務、(四)公共政策與決策理論、(五)行政環境、(六)行政運作與管理技術、(七)行政倫理,且由於行政學相關學說較為繁雜,本書為提高考生備考效率,重點整理部份透過條列及圖表的統整,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幫助考生輕鬆吸收!   (二)老師補充說明重要觀念   本書在重點整理部份精心設計了「老師補充」這個小單元,目的在於補充說明行政學各家學說當中經常被提及的重要概念,藉由此一工具,讓讀者在研讀時不再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三)精選試題驗收學習成果   本書

各章後皆附「精選試題」,精心收錄大量和該章內容相關的試題,讓考生每研讀完一章,便可立即進行實戰演練,以最有效率的方式驗收每個章節的學習成果!   (四)歷屆試題掌握命題重點   本書收錄103~111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行政學大意試題共8份,合計400題考古題,所有題目皆由三民輔考名師群提供詳盡解析,免除還要去找解析訊息的麻煩,將寶貴時間留下來厚植自己的應考實力,金榜題名非你莫屬!   獨家附贈   隨套書附贈《公民小法典》,其特色如下:   (一)市場見證   本書自2015年初版以來即成為三民補習班公職五等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為了回應考生對最新法規之殷切渴求,本書打破業

界一年一版的常規,迄今不到7年已第8次改版,累積銷售量已接近萬冊,每逢考季更往往常駐考試用書暢銷排行榜。   (二)最新修法   本社秉持著要呈現給讀者最新暨蒐羅齊全法規的使命,由三民名師群根據初考/鐵路佐級/地方特考之考試命題範圍,特別設計出非法律系考生也能看得懂的輔助教材!參酌命題大綱與我國法律體系,將蕪雜法規彙整分為「個人、家庭相關法規、國家、政府與政治相關法規、民主與法治相關法規、經濟相關法規、」四大類42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再搭配本社出版的公職五等專業科目《公民》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公民所涉及的法規縱使再繁雜,只要擁有本書,就可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

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三)精選法條+重點標示+試題演練   對於沒有法學基礎的考生來說,法律文字用語專業,條文內容又多又長,如果沒有耐心細心記憶,容易錯失正確答案。本書由三民補習班名師群親自研究101-110年初考/鐵路佐級/司法人員/地方特考等相關試題,再將相同條文考點的試題彙整嵌入相對應的法條之後,以顯眼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與最新重要修法條文。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本書精心設計,讓法典除了是查詢法條的工具書外,更結合豐富題庫與重點標示,絕對比坊間小六法更實用。背完條文即可演練題目,掌握歷年出題脈絡,突破

修法要點。上考場嫌書太多太重太累的話,帶這本讓你神清氣爽,俐落地將考場的零碎時間化為涓涓入袋的分數。   【考生上榜心得1】初等考試一般行政上榜生:田庭宇   .國文:95.6分   .公民與英文:90分   .法學大意:80分   .行政學大意:94分   畢業後輾轉做過許多不同工作都覺得不適合,再加上南部的工作如果不是理工科系相關,薪水都不甚理想,所以工作穩定又有高薪的公職就成為我的首選。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這是沒有範圍的一科,但是可以藉由大量練習來增加自己的語感,我是將國文教材和練習題都做過、讀過一遍,再加上練習阿摩的大量考古題。另外,也製作了一本國文筆記,將常考的

字音字形和成語羅列出來,國考常考的不外乎就是婚喪喜慶或是搬家、升職、開店之類的。閱讀測驗就是靠大量的練習,學會找到關鍵詞就能有效提高分數。   【公民與英文】公民部分,我覺得應該優先將各個學者像佛洛伊德、顧里、米德的理論,還有後面章節的經濟學理解清楚,然後還是一樣大量練習阿摩考古題。英文的部分就背常考的單字再加上考古題練習。   【法學大意】法學大意是我在這四科中最為頭痛的科目,我強力推薦考生一定要買一本法學大意小法典,這本書將所有歷年常考法條羅列其中,特別適合短期衝刺搶分的考生。   【行政學大意】行政學我覺得是這幾科裡面最單純的一科,因為不是考申論題,所以只需要儘可能理解就可以考到不錯的分

數,而且行政學相似的題目其實非常多,勤練考古題便能有不錯的收穫。   【考生上榜心得2】地特五等一般行政上榜生:田佩晨   .國文:81.6分   .公民與英文:88分   .法學大意:86分   .行政學大意:84分   我先前從事的行業是安親班老師,當時會選擇參加考試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求職不容易,且薪水與工作量截然不成正比。但反觀公職除了工作穩定外,福利也比一般企業好很多,因此選擇踏上準備公職的道路。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面對全部都是選擇題的考試,除了熟讀課本內容之外,最重要的關鍵就是一定要勤做考古題,遇到有疑惑的題目和選項一定要弄懂再背,遇到不懂的題目可以善用網路的搜尋功能,加

速對題目的熟悉度,切忌死背。

人役權於高齡化社會的制度建構與運用之研究

為了解決袋地通行權民法的問題,作者黃靜怡 這樣論述:

物權法定原則之概念源自於羅馬法上的原則,其主要特性為保障物權的絕對性與交易安全的考量,因此物權的安定性比其他權利更為穩固,而被立法者一直維持著。由於我國物權法繼受自德國,故同樣係採物權法定原則;此見諸我國民法第757 條之規定:「物權除依法律規定或習慣外,不得創設。」惟當今社會與經濟之變遷及發展迅速,各種類之新型態法律關係層出不窮,若干法律條文之規定與社會實務漸有不合時宜之處,是遂有必要重新審視物權法定原則在當今日新月異的社會之適用。此外,我國自西元1993 年伊始進入高齡化社會,2018 年轉為高齡社會,雖以長期照護概念為核心之相關法律制度亦隨之制定出爐,然多以公法、國家權力與社會福利政策

角度切入,而人既以權利主體居於法律體系之中,則私法制度,自亦不能外於高齡社會而袖手旁觀。從而,本文嘗試自「居住」之基本權作為核心概念,探討有關土地用益問題之需要。近年實務所見之以「以房養老」推導出的各項法律制度,多以契約約定為其骨幹;故本文認為,似宜再引進人役權之概念加以輔助,藉以紮實穩固,並符合憲法上對於人民的財產權之保障。更細膩者,亦可自人役權中,透過設定居住權之該項特殊人役權。雖我國目前民法典僅有不動產役權之相關規定,而尚未有人役權之概念形成,但亦可借鑑外國之立法脈絡,引入本土,使得物權法律制度在高齡社會之相關法律體系之中不至缺席,進而積極保障人民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