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園醫院 客 訴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西園醫院 客 訴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永綺寫的 如何照顧過敏兒:陳永綺醫師的兒科診療室(修訂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甘添貴所指導 翁松崟的 刑事醫療過失客觀注意義務之標準與限縮——以病患自主權及醫師裁量權為核心 (2013),提出西園醫院 客 訴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客觀注意義務、醫療水準、容許危險、病患自主權、醫師裁量權。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西園醫院 客 訴,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如何照顧過敏兒:陳永綺醫師的兒科診療室(修訂版)

為了解決西園醫院 客 訴的問題,作者陳永綺 這樣論述:

  家有過敏兒,相信是為人父母最大的挑戰。根據統計,現代每五個人中就有一人鼻子過敏,每十個小朋友就有可能有一個因為氣喘,而成為急診室常客。   做父母的最怕遇到孩子過敏發作時,皮膚癢抓個不停,噴嚏打個不停,眼睛發癢紅腫、咳嗽、流鼻水,甚至嚴重到氣喘發作等等,這些無一不考驗著父母的應變能力。而小從飲食、作息、居家整潔,大到季節變換,空氣污染、過敏原,不但對過敏兒影響甚鉅,更需要時時刻刻注意。   本書特別介紹過敏症狀與成因,並告訴你不可不知的過敏常識:  1.父母雙方有過敏家族史,寶寶出生後,罹患過敏的機率比一般人高!  2.母親在懷孕期抽菸,或嬰兒期吸入二手菸,會增加過敏發生率,也會造成小

兒過敏性氣喘。  3.哺乳媽媽嗜吃海鮮、喝牛奶,連累過敏寶寶也遭殃!  4.位性皮膚炎居然與「食物過敏」有關,甚至容易合併氣喘或鼻子過敏?  5.恐怖蟲蟲危機1:無所不在的「塵□」是過敏兒健康的最大殺手!  6.恐怖蟲蟲危機2:過敏原中,有五成是小強(蟑螂)惹的禍!  7.養貓族要注意:貓咪愛乾淨,但牠的唾液竟是過敏原所在?!   此外,更告訴你如何做好過敏兒的日常照顧及異常的緊急護理,包括:  1.嬰兒期過敏、鼻子過敏、氣喘、異位性皮膚炎、食物過敏的處置方式以及用藥;  2.如何創造無過敏原的環境:居家清潔原則以及過敏兒居家生活小秘訣;  3.其他還包括:過敏食物的替代配方、規劃過敏兒外出旅

遊的事前準備與注意事項等等。   幽默風趣的媽咪醫師陳永綺,專研過敏近20年,提供無數過敏兒父母專業上的諮詢、書中藉由個案方式,深入淺出的介紹過敏症狀、發生原因、治療原則以及居家照護與預防,是平時或緊急情況下必備的家庭必備書。 本書特色   (一)本書簡單易懂,是過敏兒父母的育兒寶典:  作者身為母親並擁有多年兒科診療經驗,貼心的將個人經驗以及臨床遇到的個案與大家分享,就如同鄰家媽媽在談育兒經。書中提供各種過敏疾病的檢查、診斷方式,幫父母輕鬆掌握孩子過敏症狀。   (二)全方位介紹過敏性疾病,是不可多得的醫學保健參考書  內容詳實清楚,針對過敏的成因及預防、治療,作一深入淺出的介紹,並且佐以臨

床個案,相當適合對過敏症有興趣的人來閱讀,更是不可多得的醫學保健參考書。   (三)本書教你從日常生活做起,可做為居家力行、預防過敏的依據  只要擁有正確的認知,過敏其實不可怕,更可以預防!平日多用心,保持家中簡單與乾淨,避免過敏原(塵□、蟑螂、貓狗毛、黴菌、花粉)、並善用治療與預防過敏兒的食物替代配方、食材、營養品,加上適時適度的運動,必定降低過敏的發生率,讓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   (四)如同鄰家媽媽的細心叮嚀,適合一般大眾閱讀  由於多了一份對人的關懷,作者跟其他的醫生很不一樣,書中字裡行間有關過敏疾病的成因、診斷與醫療,都有詳盡敘述,讀來就像鄰家媽媽在談育兒經,那麼親切,那麼貼心,很適

合一般大眾閱讀及居家需求。 作者簡介 陳永綺醫師   學經歷  中國醫藥學院中醫系畢業   中、西醫師執照  小兒科專科醫師  美國哈佛醫學院附屬丹納法博癌症中心研究員,研究血液腫瘤醫學  榮總血液腫瘤及小兒腎臟免疫受訓  台大臨床病理受訓  曾任台北市立和平、中興醫院小兒科及臨床病理科總醫師、主治醫師   現任  .尹書田醫療財團法人書田泌尿科眼科診所小兒科主任醫師   作品  文章多次發表在〈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嬰兒與母親〉等報章雜誌及醫師公會會刊上,著有《0-6歲寶貝完全照護手冊》、《0-6歲寶貝健康食療》、《癌症病房的102天》(新自然主義出版)以及《鼻子過敏完全搞

定》、《醫師媽媽的小兒發燒照護經》等書。   部落格:tw.myblog.yahoo.com/doctorpatient-relationship

刑事醫療過失客觀注意義務之標準與限縮——以病患自主權及醫師裁量權為核心

為了解決西園醫院 客 訴的問題,作者翁松崟 這樣論述:

近年醫界出現四大皆空的現象,其原因之一係醫師為免訟累而出走至小科,各界逐漸出現檢討改革聲浪,於刑法界之討論核心即圍繞於「如何合理界定醫師之過失刑事責任」,此問題不僅涉及醫療行為之客觀注意義務標準,亦須討論在容許危險的理論下,應如何合理地限縮客觀注意義務。 本文先就「醫療行為之客觀注意義務標準」進行討論,首先對於醫療行為的定義,本文基於醫療行為傷害說而採廣義之見解──主觀或客觀要件成立其一者即為醫療行為;而在標準的討論上,則依現行實務、學說常採之三種標準──醫療常規、醫療準則、醫療水準,分別進行比較討論,並說明宜採醫療水準作為醫療行為之客觀注意義務標準之原因。 本文接下來係對醫療

行為與容許危險之關係,區分病患自主權、醫師裁量權分別進行討論;在病患自主權的部分,強調告知說明義務為刑法上之義務,但於認定上應與醫療行為相為區分,並應留意該不當之告知說明行為是否確與病患所受之法益侵害間存有相當因果關係;其後則對於告知說明義務之內涵(如主體、客體、內容、方式、程度、例外)進行分析說明。 在醫師裁量權的部分,則分別探求美、日、德、中對於醫療過失以及醫師裁量權之態度,並列出我國學界對於醫師裁量權之意見,再從全國醫療刑事案件中選出我國較具代表性之五件案例,和前述資料進行比較法之分析討論,而發現我國實務對於醫師裁量權已有多則判決採取相當尊重之態度,最後則說明在醫師裁量權應採「值得尊

重的少數原則」之理由。 希望藉由本文拋磚引玉,能對醫療刑事過失之討論有所助益,更希望在醫師裁量權此一議題能有更豐富之討論意見,因如能以正面確立方式,完整建立醫師裁量權之體系,即無須以負面排除之方式,將醫療行為限於重大過失或去刑化,對於刑法體系的衝擊應較低而便於推行,醫療行為亦會更有彈性而不會輕易入罪,醫師不會因害怕裁量而採防禦性醫療,對醫病雙方可為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