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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證人通知書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文貴寫的 刑事訴訟法理論與實務註釋(上) 和保成法學苑,程譯的 警察考試法典 警察特考 警大考試 2020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15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證人通知書 - Sxep也說明:【律師專欄】收到警察局通知書時應注意之事項與基本流程首先,程序正義就要站在勝出的一方。 法院寄發證人,被告我把一些要注意的事情寫下來如果遇到了就莫驚莫慌莫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所出版 。

中央警察大學 水上警察研究所 吳東明所指導 李進安的 海巡人員刑案偵辦技巧與移送作業精進之研究 (2018),提出警察局證人通知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搜索、扣押、拘提、逮捕、移送。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東華大學 公共行政研究所 朱景鵬所指導 吳瑞良的 我國建軍政策之研究-以憲兵為例 (2003),提出因為有 憲兵建軍、憲兵制度、憲兵發展的重點而找出了 警察局證人通知書的解答。

最後網站[閒聊] 收到警詢通知書作法建議- 看板LAW則補充:「警局通知書」,是警察依照刑事訴訟法第71條之1規定核發的一種調查通知, ... 嫌疑人通知書」要他接受訊問;若只是要請某人來作證,會核發「證人通知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警察局證人通知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刑事訴訟法理論與實務註釋(上)

為了解決警察局證人通知書的問題,作者陳文貴 這樣論述:

  為兼顧教師、從事學術研究、司法實務工作者以及準備參加國家考試學生之需求,本書採取不同於以往教科書過度偏重理論闡述之編寫方式,而以刑事訴訟法體系為架構,將相關重要性理論、實務見解以及法律問題爭點,盡可能的編排在一個相關的法條中,方便讀者可以快速的查閱到所要了解的學術理論、實務見解與相關法律問題爭點所在。此外,有關應適用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案件,《國民法官法》有特別規定應適用之程序,本書亦將該法明文特別排除刑事訴訟法規定適用之條文或有特別規定者,亦併列於相關章節條文中加以說明,以免顧此失彼,是一本兼顧學術研究、教學、實務以及考試需求之著作。

海巡人員刑案偵辦技巧與移送作業精進之研究

為了解決警察局證人通知書的問題,作者李進安 這樣論述:

民主、法治、科學、人權為偵查犯罪基本原則,司法警察人員偵辦刑案不僅要合乎實體正義、程序正義,更需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經得起院、檢的檢驗及必要時法庭交互詰問。因此除證明力外,證據能力優先接受檢驗,而正當法律程序的內涵隨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的修正與實務發展趨勢迭有增修,故應隨時注意最新修正情形及司法實務判決發展,以因應時代脈動。司法警察人員執行搜索、扣押、拘提、逮捕等查緝行動,與人民權益息息相關,復以時代演進,人權高漲,稍有閃失,動輒得咎,不得不慎。海巡人員職司海域安全維護、海岸秩序管理及走私、非法入出國查緝重責大任,執法過程中不乏使用干涉、取締的強制手段,一舉一動均牽動人民相關權益,更需符合程序

正義,並以公證廉明之精神,崇法務實之態度,執行法律賦予之任務。科技進步神速、網際網路發達、智慧型手機普及、民眾使用網路通訊、傳遞文字訊息已成社會常態,犯罪型態逐漸產生丕變。偵查人員偵查方式不能墨守成規、緬懷過往,需與時俱進,除運用尖端科技器材、數位取證系統強化蒐證能力外,對於法規修訂亦需隨時關注配合修正。刑事司法文書眾多,均為法庭論證重要依據,文書格式及撰寫方式均依據法規制定,撰寫需依據相關規定製作以符法律要件,同時對於犯嫌基本權利告知亦應確實履行,以利犯嫌適時行使防禦權,始具法律訴訟程序要件。司法警察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展開調查,針對偵查所需分別執行通知、拘提、逮捕、詢問、搜索、扣押、移送等

程序,據以保全犯罪證據。本文將以偵查開端,介紹偵查法源、偵查程序、系統查詢、科技運用、詢問要領、文書製作、案件移送、人犯解送等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使初學者一卷在手,即能知其所然,充分使用,省略探究、摸索、邊走邊學之困境,俾理論與實務相結合。

警察考試法典 警察特考 警大考試 2020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15版)

為了解決警察局證人通知書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程譯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警察特考和警大考生   適用時間   無期限   使用功效   完整收錄警察相關法規   改版差異   新增及修訂相關法規 本書特色   精挑法規:考試實務兼通   條文要旨:要義一目了然   星號標示:重點完全鎖定   嚴選釋字:提升作戰實力  

我國建軍政策之研究-以憲兵為例

為了解決警察局證人通知書的問題,作者吳瑞良 這樣論述:

維護國家安全是任何一個國家的首要目標,國家安全即國防,以對抗外來武力威脅為目的。憲兵為國軍兵種之一,具情報、戰鬥、警察、警備諸性能,利於協力警備治安,支援三軍作戰,主掌軍事警察職責,並依法令執行軍法及司法警察勤務,以拱衛中樞安全,維護軍隊弟兄安全,確保國家安全為使命。同時憲兵應積極為民服務,建立軍民良好互動關係,增進互信情誼。更應賡續貫徹「部隊安全、軍人安家、軍眷安心」的三安政策,以爭取獲得官兵、軍眷及全民肯定與支持。 憲兵傳統上以護衛國家元首、維護軍紀、協力治安、拱衛中樞、支援軍事作戰、維護社會安定、保護國家安全為職責。世界先進國家憲兵制度逐漸走向,任務特性多元、員額增加及功能有增強的趨

勢。我國憲兵亦可逐漸去除刻板印象,轉型為親民、愛民、保民、助民的好夥伴,成為一支「質精、量小、戰力強」的國防武力 就功能而言,憲兵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在這個恐怖主義威脅著世界人民性命的時代,加上中共仍舊不放棄以武力犯臺的情況下,憲兵是最適合在平時執行協助救災、向毒品宣戰、打擊犯罪、反恐怖主義與維護國內治安,確保人民安全的非軍事作戰任務部隊;在戰時則是可支援軍事作戰、維護軍紀、保衛國家元首及維持社會秩序的「忠貞」勁旅。憲兵依法執行特種勤務、軍事、軍法、司法警察勤務,職權在確保軍人權益、維護國軍形象、強化社會治安及促進軍民和諧,均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其多樣化的功能與專業特性及高度的情報功能

,恐無法由其他軍種或單位可以完全取代。 憲兵未來的走向,應建立「質精、量小、戰力強、反應快、機動優勢,情報與刑技兼備,勤務與戰鬥兼容」的優質憲兵,並以執行「國安情蒐」、「社會治安」、「衛戌作戰」、「特種勤務」、「軍事安全」等任務為方向,藉「組織結構精實化、人才培育優質化,情報偵防科技化、刑事鑑識精準化,衛戌作戰機動化、反恐應變專精化、憲兵勤務科技化、後勤管理資訊化、指管通情數位化、軍民關係服務化」等十個策略主軸,並籌建具有高科技之防衛性武力,結合「質的提升」,建立全方位的現代化憲兵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