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農用證明用途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查出實價登入價格、格局平面圖和買賣資訊

另外網站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 ...也說明:為獎勵落實農地農用,以賦稅減免方式為之,並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作為申請稅賦減免 ... 一、農業設施或農舍之興建面積,超過核准使用面積或未依核定用途使用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科技與社會研究所 林宜平所指導 廖苡珊的 田中央的織布聚落:河下產業與土地的社會技術裝配 (2020),提出農地農用證明用途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農地工廠、織布產業、牛仔布、市場化、社會技術裝配。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央大學 土木工程學系在職專班 謝定亞所指導 陳勇諭的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核發情形之研析- ­以桃園市新屋區為例­- (2019),提出因為有 農業使用證明、農地農用稅額減免、農地違規的重點而找出了 農地農用證明用途的解答。

最後網站遺產稅之農業用地扣除額 - 浩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則補充:... 列農業用地扣除額,並提示轄內區公所105年1月20日核發之農地農用證明及 ... 有關「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用途:減免稅賦方面,農業發展條例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農地農用證明用途,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田中央的織布聚落:河下產業與土地的社會技術裝配

為了解決農地農用證明用途的問題,作者廖苡珊 這樣論述:

當我們走進一片有田有工廠的地景,很容易與近年農地違章工廠的亂象連結,從而忽略它的發展歷程。本研究以彰化縣和美鎮的河下為田野地點,這是一個近70年以織布作為重要產業,同時仍持續耕作水稻的聚落。我透過走動式的田野調查方法與深度訪談,嘗試探索這個聚落如何在田中央經營織布業,以及織布業如何重塑這個聚落的樣貌。在書寫上,本文選擇市場化(markitization)作為認識論取徑,以及組裝(assemblage)方法論進行補充。首先,我描述河下在紡織業1950年代及1970年代兩段快速成長期中,不斷在主要織造布種、不同分工位置、織機更新趨勢等面向調整產業運作模式並衍伸出空間需求,使得河下在《獎勵投資條例

》帶來的獎勵工業投資與土地政策放寬政策下,以轉用聚落周遭農地的方式快速擴張,並於1980年非都市土地編定時確立了大片的鄉村區。接著我聚焦1980年代中期台灣中部協力生產體系下牛仔布外銷市場的組裝與分解,發現牛仔布物質特性在社會技術裝配(socio-technical agencement, STAs)扮演關鍵角色,但也使得河下織造廠一定程度被框限在更新織機、大量織造單一布種的循環中,使用1980年代以前的既有廠房、並在2010年代牛仔布外銷訂單銳減下萎縮。因此最後,我關注河下6間至今仍在營運的廠家,是如何突破或屈就產業與土地的劣勢;我發現這6間廠家雖然各自規模、擁有的土地不盡相同,產業面向都轉

而專精於需要特別技術或特定機台的產品或涉及分包層級轉換,土地面向則傾向組裝暫時可接受建廠的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或有機會合法化的農地坵塊,作為預備的生產用地。河下織造廠從早期公廳周圍擴展到外側農地的發展歷程,可以視作台灣「農地長出工廠」的一種模式。然而廠房的出現只是農工混雜的其中一環。本研究認為,要有效地分析聚落中的農工混雜,必須透過田野調查以理解聚落的過去和現在,辨認當地市場框架既有的運作機制。當我們解開了當地工業和農業所涉及的社會技術裝配,看到行動者的行動軌跡,才有機會看到聚落的未來,並將弱勢行動者的發展納入思考。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核發情形之研析- ­以桃園市新屋區為例­-

為了解決農地農用證明用途的問題,作者陳勇諭 這樣論述:

在政府農地管制政策的放寬,加上我國農地持有面積小型化、人口老化及自耕能力下降的條件下,在政府獎勵農地作農業使用的賦稅減免優惠之善意,依獎勵農地作農業使用的賦稅減免優惠規定,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或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以賦稅減免之優惠方式,依據其審核申請農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核發情形之研析,以瞭解現今農地作農業使用的情形?是本文探討重點。由於桃園市新屋區係為北臺灣之農業大鎮,且因人口老化造成農業勞動力短缺、實際耕作農地面積逐年減少造成優良農地荒廢的情形逐漸擴大,農地實際做農作使用的面積亦日漸縮小,綜上而論,故有必要對農地是否農用加以通盤檢視,並以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核

發情形之探討,以達成落實農地農用政策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