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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招考科目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蕭培寫的 【完全對應實際考情】農會招考:民法 和鼎文名師群的 2022年農會招考.豐登.【歷屆試題達陣全科四合一/信用業務】(國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貨幣銀行學+會計學)(歷屆考題海量收錄‧短期提升應考實力)(2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農會招考】107年全國各級農會第4次聘任職員明年4月招考也說明:招考 類組, 招考名額, 考試科目 (九職等以下).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企劃管理類, 會務行政, 46. 國文(論文及應用文); 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宏典文化 和鼎文所出版 。

最後網站農會-升等/A37-農業推廣類 - 李如霞老師則補充:士明出版社-李如霞-農會考試】/農會升等人員/七升六/農業推廣類(含農事、四健推廣、家政推廣、休閒旅遊)/主辦:中華民國農會(全國農會)-農會招考,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農會招考科目,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完全對應實際考情】農會招考:民法

為了解決農會招考科目的問題,作者蕭培 這樣論述:

  ★全國各級農會第7次聘任職員統一考試日程整理:   ※簡章下載/各級農會職缺及應考資格公告:111年9月5日至9月23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各級農會受理考生報名:111年9月19日至9月23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寄發准考證:111年12月(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開放准考證遺失者上網列印准考證:111年11月25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考場公告:111年11月25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筆試:111年12月18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筆試成績放榜:112年1月4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完全對應農會考情,讓您掌握

真正會考的重點,奪分過關上榜;收錄相關歷屆試題,多刷題、多練習,應考功力更上層樓。★   民法為國家考試中極為重要之科目之一,也與吾人日常生活中遇到之各種法律行為息息相關,而其範圍廣泛、內容繁瑣,要在短期間內完整掌握,恐非易事。也因此,研讀上應先瞭解民法之基本概念、理論基礎及命題大綱,進而針對各章節之出題比例,適正排定讀書計畫,切忌鉅細靡遺地針對每一章節、條文作地毯式背誦,或徒耗過多的時間針對特定主題進行研讀。畢竟,國家考試並非學術研究,聚焦針對命題焦點作有意義的投入,才是上榜的不二法門。   一、 命題大綱及閱讀重點   我國民法共分為五編,分別為總則編、債編、物權編、親屬編及繼承編,

債編與物權編統稱「財產法」,親屬編與繼承編統稱「身份法」,茲將各編之綱要重點摘述如下:   (一) 總則編:總則編係針對民法各編作一般性之規範,共可分為法例、人、物、法律行為、期日及期間、消滅時效、權利之行使等七章,「法例」章係規範法律適用與解釋等共通原則、「人」、「物」二章分別規範權利義務主體及客體、「法律行為」、「期日及期間」、「消滅時效」等章係規範權利義務之發生、變更及消滅,「權利行使」章則係規範權利行使之內容及方法。本章重點包括:自然人與法人、死亡宣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主物與從物、無權處分、時效中斷事由、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之差別等。   (二) 債編:債編於國家考試中具有舉足輕

重之地位,共可分為通則、各種之債二章,「通則」主要係規範債法之基本原理,按其內容又可分為債之發生、債之標的、債之效力、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債之移轉、債之消滅等六小節,其中較為重要者包括:要約與承諾、代理權之授與、無權代理之效力、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等;而「各種之債」則係規範各種典型之債權契約,其中較為重要者包括:買賣、贈與、租賃、借貸、僱傭、承攬、委任、合會、和解、保證等10種契約類型。   (三) 物權編:物權編係規範人對物之支配關係,共可分為通則、所有權、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抵押權、質權、典權、留置權及占有等十章,其中以「通則」、「所有權」、「抵押權」等三章最為重要。尤應

注意不動產之登記效力、動產物權讓與生效要件(現實交付、簡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管線安設權、袋地通行權、善意取得制度、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抵押權之擔保範圍與效力、抵押權次序讓與與拋棄、最高限額抵押權、質權之標的等。   (四) 親屬編:親屬編主要係規範家族間親屬關係之發生、消滅及其效力,共可分為通則、婚姻、父母子女、監護、扶養、家及親屬會議等七章,本編重點包括:血親與姻親、親等之計算方式、結婚之要件(結婚之法定年齡、結婚之形式要件、近婚親禁止、重婚禁止)、法定財產制、離婚之方式(兩願離婚、裁判離婚)、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之效力、監護、扶養等。另應注意釋字748號解釋作成後,相同性別之二人

,亦得成立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自108年5月24日施行後,同性之二人得依戶籍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亦準用民法關於夫妻財產制、遺產繼承及繼親收養(收養配偶子女)之規定。   (五) 繼承編:繼承編主要係規範自然人死亡後,其遺產歸屬之法律要件及其效力,共可分為遺產繼承人、遺產之繼承、遺囑等三章。本編重點包括: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代位繼承、繼承之同時存在原則、限定繼承、遺囑能力、遺囑之方式、應繼分與特留分之計算等。繼承編考題多半結合親屬編出題,並常以實例題方式呈現,請考生一併留意。   二、 結語   民法相較於其他法科,體系龐雜、條文繁多,較難

一蹴可幾地融會貫通,因此,本書使用簡潔、精要之文字闡述民法各編體系架構,並摘錄具代表性之判解函釋及學說見解,期能收執簡馭繁、綱舉目張之效。另農會考試焦點集中於總則、債總、物權通則、抵押權及親屬繼承等編(章)節,本書收錄歷屆試題解析,其目的即在使讀者更加熟稔考情趨勢,因此在考前務必撥空閱讀。最後,希冀本書的出版,對於各位有所啟發或助益,期能儘快自考試苦海中破繭而出,往人生的下一個階段邁進。

2022年農會招考.豐登.【歷屆試題達陣全科四合一/信用業務】(國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貨幣銀行學+會計學)(歷屆考題海量收錄‧短期提升應考實力)(2版)

為了解決農會招考科目的問題,作者鼎文名師群 這樣論述:

【農會九職等以下‧信用業務應考工具書】 ☆多年試題‧大量收錄‧精解詳實☆ ☆名師提點‧應考指南‧得分撇步☆ ☆共同科目‧專業科目‧一次滿足☆     相較於高普地特等考選部辦理的國家公務人員考試,全國各級農會九職等以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農會九職等以下考試」),一來應試的門檻相對較低(以錄取人數最多之十一職等來說,僅須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即可報考),二來所需準備的科目較少(僅有四科),三來試題難度上偏易,再加上農會之工作環境不但相對穩定,且薪資福利優渥(新進人員起薪 3 萬 6 千元,年終獎金 1.5〜4.6 個月),因此每每農會有甄選人才消息傳出,總是能吸引一大批有志之士前往報考。而在

農會九職等以下考試的各類別中,【金融業務類:信用業務】類別不但因長年所需名額多,再加上所考的科目相對其他類別來的容易,故農會九職等以下考試每年的【金融業務類:信用業務】類別報名人數總是居高不下,成為考生口中的『死亡之組』!是以對考生來說,要如何在這茫茫人海中脫穎而出,便成了上榜的重要關鍵!      而為了滿足考生之所需,以及協助考生能在應試的路上更加順遂,本社在此廣邀農會【金融業務類:信用業務】四大考科名師,聯合編纂這本特為考生所準備的農會【信用業務】歷屆試題的工具書。本書 Part2 不但收錄多年農會九職等以下新進人員【信用業務】考科(國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貨幣銀行學、會計學)考古題,

並附有解析說明可以讓考生掌握出題方向與修正錯誤概念之外,本書 Part1 更有各科名師為考生聯合編寫,針對學習準備方針、各科應考指南、題型解題技巧等市面獨家的【名師指點】內容。相信透過這些應試指引,以及多年的考古題匯整演練,本書能夠協助您在準備考試與應試的路上可以事半功倍、順利得分!     《農會金融業務類:信用業務考試科目及題型》   【考試科目】共同科目:國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專業科目:貨幣銀行學、會計學   【試題題型】國文為論文及應用文各一篇,其餘科目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     《本書架構與特色》   Part1,【欲奪其榜‧先通其訣】,提供考生對於學習準備方針、各科

應考指南、題型解題技巧等應試基本要領,協助考生在準備考試與應試的路上事半功倍!     Part2,【歷屆考題‧精準解析】,大量收錄近年來農會信用業務類考科(國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貨幣銀行學、會計學)考古題,並附有解析說明可以讓考生掌握出題方向與修正錯誤概念!     《購買本書重要須知》   凡購買本書者,請於購買當下或購買後,將本書快速瀏覽一遍,若發現本書有錯頁、空白、污損等情事發生,請於最短時日內向本社退換書,以免影響您學習之權益與上榜可能之機會!     試閱內容為電子書版本,紙本書籍為單色印刷。